大乘空宗

僧肇

鳩羅摩什

僧肇

對於上述諸宗的批評

〈物不遷論〉

〈不真空論〉

〈般若無知論〉

〈涅盤無名論〉

物不遷論第一

1. 夫生死交謝,寒暑迭遷,有物流動,人之常情。余則謂之不然。何者?《放光》云:「法無去來,無動轉者。」尋夫不動之作,豈釋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必求靜於諸動,故雖動而常靜。不釋動以求靜,故雖靜而不離動。

2. 然則動靜未始異,而惑者不同,緣使真言滯於競辯,宗途屈於好異,所以靜躁之極,未易言也。何者?夫談真則逆俗,順俗則違真。違真故迷性而莫返,逆俗故言淡而無味。緣使中人未分於存亡,下士撫掌而弗顧。近而不可知者,其唯物性乎!然不能自已,聊復寄心於動靜之際,豈曰必然!

3. 試論之曰:《道行》云:「諸法本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中觀》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斯皆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明矣。夫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動而非靜。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故曰靜而非動。動而非靜,以其不來;靜而非動,以其不去。然則所造未嘗異,所見未嘗同。逆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苟得其道,復何滯哉?傷夫人情之惑也久矣,目對真而莫覺!既知往物而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何所往?何則?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於今未嘗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嘗無,故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亦不往。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如此,則物不相往來,明矣。

4. 既無往返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動乎?然則旋嵐偃嶽而常靜,江河競注而不流,野馬飄鼓而不動,日月歷天而不周,復何怪哉?噫!聖人有言曰:人命逝速,速於川流。是以聲聞悟非常以成道,緣覺覺緣離以即真。苟萬動而非化,豈尋化以階道?覆尋聖言,微隱難測。若動而靜,似去而留。可以神會,難以事求。

5. 是以言去不必去,閑人之常想;稱住不必住,釋人之所謂往耳。豈曰去而可遣,住而可留耶?故《成具》云:「菩薩處計常之中,而演非常之教。」《摩訶衍論》云:「諸法不動,無去來處。」斯皆導達群方,兩言一會,豈曰文殊而乖其致哉?

6. 是以言常而不住,稱去而不遷。不遷,故雖往而常靜;不住,故雖靜而常往。雖靜而常往,故往而弗遷;雖往而常靜,故靜而弗留矣。然則莊生之所以藏山,仲尼之所以臨川,斯皆感往者之難留,豈曰排今而可往?是以觀聖人心者,不同人之所見得也。何者?人則謂少壯同體,百齡一質,徒知年往,不覺形隨。是以梵志出家,白首而歸,鄰人見之曰:「昔人尚存乎。」梵志曰:「吾猶昔人,非昔人也。」鄰人皆愕然,非其言也。所謂有力者負之而趨,昧者不覺,其斯之謂歟?是以如來因群情之所滯,則方言以辯惑;乘莫二之真心,吐不一之殊教。乖而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故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雖復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而徵文者聞不遷,則謂昔物不至今;聆流動者,而謂今物可至昔。既曰古今,而欲遷之者,何也?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來。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動,故各性住於一世。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說,苟得其會,豈殊文之能惑哉?是以人之所謂住,我則言其去;人之所謂去,我則言其住。然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故經云:「正言似反,誰當信者?」斯言有由矣!何者?人則求古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

7. 今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然則四象風馳,璇璣電捲,得意毫微,雖速而不轉。是以如來功流萬性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功業不可朽,故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不遷故則湛然明矣。故經云:「三災彌綸,而行業湛然。」信其言也!何者?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則不遷之致明矣。復何惑於去留,踟躕於動靜之間哉?然則乾坤倒覆,無謂不靜;洪流滔天,無謂其動。苟能契神於即物,斯不遠而可知矣!

不真空論第二

8. 夫至虛無生者,蓋是般若玄鑑之妙趣,有物之宗極者也。自非聖明特達,何能契神於有無之間哉?是以至人通神心於無窮,窮所不能滯;極耳目於視聽,聲色所不能制者,豈不以其即萬物之自虛,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是以聖人乘真心而理順,則無滯而不通;審一氣以觀化,故所遇而順適。無滯而不通,故能混雜致淳;所遇而順適,故則觸物而一。如此,則萬象雖殊,而不能自異。不能自異,故知象非真象;象非真象,故則雖象而非象。

9. 然則物我同根,是非一氣,潛微幽隱,殆非群情之所盡。故頃爾談論,至於虛宗,每有不同。夫以不同而適同,有何物而可同哉?故眾論競作,而性莫同焉。何則?

10. 心無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虛。

11. 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雖色而非色也。夫言色者,但當色即色,豈待色色而後為色哉?此直語色不自色,未領色之非色也。

12. 本無者,情尚於無多,觸言以賓無。故非有,有即無;非無,無亦無。尋夫立文之本旨者,直以非有非真有,非無非真無耳。何必非有無此有,非無無彼無?此直好無之談,豈謂順通事實,即物之情哉?

13. 夫以物物於物,則所物而可物。以物物非物,故雖物而非物。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實,名不即物而履真。然則真諦獨靜於名教之外,豈曰文言之能辨哉?然不能杜默,聊復厝言以擬之。

14. 試論之曰:《摩訶衍論》云:「諸法亦非有相,亦非無相。」《中論》云:「諸法不有不無者,第一真諦也。」尋夫不有不無者,豈謂滌除萬物,杜塞視聽,寂寥虛豁,然後為真諦者乎?誠以即物順通,故物莫之逆;即偽即真,故性莫之易。性莫之易,故雖無而有;物莫之逆,故雖有而無。雖有而無,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所謂非無。如此,則非無物也,物非真物;物非真物,故於何而可物?故經云:「色之性空,非色敗空。」以明夫聖人之於物也,即萬物之自虛,豈待宰割以求通哉?

15. 是以寢疾有不真之談,《超日》有即虛之稱。然則三藏殊文,統之者一也。故《放光》云:「第一真諦,無我無得;世俗諦故,便有成有得。」夫有得即是無得之偽號,無得即是有得之真名。真名故,雖真而非有;偽號故,雖偽而非無。是以言真未嘗有,言偽未嘗無。二言未始一,二理未始殊。故經云:「真諦俗諦,謂有異耶?答曰:無異也。」此經直辯真諦以明非有,俗諦以明非無。豈以諦二而二於物哉?

16. 然則萬物果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無。有其所以不有,故雖有而非有;有其所以不無,故雖無而非無。雖無而非無,無者不絕虛;雖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若有不即真,無不夷跡,然則有無稱異,其致一也。故童子歎曰:「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瓔珞經》云:「轉法輪者,亦非有轉,亦非無轉,是謂轉無所轉。」此乃眾經之微言也。何者?謂物無耶,則邪見非惑;謂物有耶,則常見為得。以物非無,故邪見為惑;以物非有,故常見不得。然則非有非無者,信真諦之談也。故《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無。」《中觀》云:「物從因緣故不有,緣起故不無。」尋理即其然矣!

17. 所以然者,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豈待緣而後有哉?譬彼真無,無自常無,豈待緣而後無也?若有不自有,待緣而後有者,故知有非真有。有非真有,雖有不可謂之有矣。不無者,夫無則湛然不動,可謂之無。萬物若無,則不應起,起則非無,以明緣起,故不無也。故《摩訶衍論》云:「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一切無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有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尋此有無之言,豈直反論而已哉?若應有,即是有,不應言無;若應無,即是無,不應言有。言有是為假有,以明非無,借無以辨非有。此事一稱二,其文有似不同,苟領其所同,則無異而不同。然則萬法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無,不可得而無。何則?欲言其有,有非真生;欲言其無,事象既形。象形不即無,非真非實有。然則不真空義,顯於茲矣。故《放光》云:「諸法假號不真。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

18. 夫以名求物,物無當名之實;以物求名,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非物也;名無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當實,實不當名,名實無當,萬物安在?

19. 故《中觀》云:物無彼此。而人以此為此,以彼為彼,彼亦以此為彼,以彼為此。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懷必然之志。然則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無。既悟彼此之非有,有何物而可有哉?故知萬物非真,假號久矣。是以《成具》立強名之文,園林託指馬之況。如此,則深遠之言,於何而不在?是以聖人乘千化而不變,履萬惑而常通者,以其即萬物之自虛,不假虛而虛物也。故經云:「甚奇!世尊!不動真際,為諸法立處。非離真而立處,立處即真也。」然則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即神。

般若無知論第三

20. 夫般若虛玄者,蓋是三乘之宗極也,誠真一之無差。然異端之論,紛然久矣。有天竺沙門鳩摩羅什者,少踐大方,研機斯趣,獨拔於言象之表,妙契於希夷之境,齊異學於迦夷,揚淳風於東扇。將爰燭殊方而匿耀涼土者,所以道不虛應,應必有由矣。弘始三年,歲次星紀,秦乘入國之謀,舉師以來之。意也,北天之運數其然也。大秦天王者,道契百王之端,德洽千載之下,游刃萬機,弘道終日,信季俗蒼生之所天,釋迦遺法之所仗也。時乃集義學沙門五百餘人於逍遙觀,躬執秦文,與什公參定方等。其所開拓者,豈謂當時之益,乃累劫之津梁矣!余以短乏,曾廁嘉會,以為上聞異要,始於時也。然則聖智幽微,深隱難測,無相無名,乃非言象之所得。為試罔象其懷,寄之狂言耳,豈曰聖心而可辨哉?

21. 試論之曰:《放光》云:「般若無所有相,無生滅相。」《道行》云:「般若無所知,無所見。」此辨智照之用,而曰無相無知者,何耶?果有無相之知,不知之照,明矣。何者?夫有所知,則有所不知。以聖心無知,故無所不知,不知之知,乃曰一切知。故經云:「聖心無所知,無所不知。」信矣!是以聖人虛其心而實其照,終日知而未嘗知也。故能默耀韜光,虛心玄鑒,閉智塞聰,而獨覺冥冥者矣。然則智有窮幽之鑒,而無知焉;神有應會之用,而無慮焉。神無慮,故能獨王於世表,智無知,故能玄照於事外,智雖事外,未始無事;神雖世表,終日域中。所以俯仰順化,應接無窮,無幽不察,而無照功。斯則無知之所知,聖神之所會也。

22. 然其為物也,實而不有,虛而不無,存而不可論者,其唯聖智乎!何者?欲言其有,無狀無名;欲言其無,聖以之靈。聖以之靈,故虛不失照;無狀無名,故照不失虛。照不失虛,故混而不渝;虛不失照,故動以接麤粗。是以聖智之用,未始暫廢;求之形相,未暫可得。故寶積曰:以無心意而現行。《放光》云:「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所以聖跡萬端,其致一而已矣。是以般若可虛而照,真諦可亡而知,萬動可即而靜,聖應可無而為。斯則不知而自知,不為而自為矣。復何知哉?復何為哉?

23. 難曰:夫聖人真心獨朗,物物斯照,應接無方,動與事會。物物斯照,故知無所遺;動與事會,故會不失機。會不失機,故必有會於可會;知無所遺,故必有知於可知。必有知於可知,故聖不虛知;必有會於可會,故聖不虛會。既知既會,而曰無知無會者,何耶?若夫忘知遺會者,則是聖人無私於知會,以成其私耳。斯可謂不自有其知,安得無知哉?答曰:夫聖人功高二儀而不仁,明逾日月而彌昏,豈曰木石瞽其懷,其於無知而已哉?誠以異於人者神明,故不可以事相求之耳。子意欲令聖人不自有其知,而聖人未嘗不有知。無乃乖於聖心,失於文旨者乎?何者?經云:真般若者,清淨如虛空,無知無見,無作無緣。斯則知自無知矣,豈待返照然後無知哉?若有知性空而稱淨者,則不辨於惑智。三毒四倒亦皆清淨,有何獨尊於般若?若以所知美般若,所知非般若。所知自常淨,故般若未嘗淨,亦無緣致淨,歎於般若。然經云般若清淨者,將無以般若體性真淨,本無惑取之知,本無惑取之知,不可以知名哉?豈唯無知名無知,知自無知矣。是以聖人以無知之般若,照彼無相之真諦。真諦無兔馬之遺,般若無不窮之鑒。所以會而不差,當而無是,寂怕無知,而無不知者矣。

24. 難曰:夫物無以自通,故立名以通物。物雖非名,果有可名之物當於此名矣。是以即名求物,物不能隱。而論云聖心無知,又云無所不知。意謂無知未嘗知,知未嘗無知,斯則名教之所通,立言之本意也。然論者欲一於聖心,異於文旨,尋文求實,未見其當。何者?知得於聖心,知無所辨;無知得於聖心,知亦無所辨。若二都無得,無所復論哉!

答曰:經云:般若義者,無名無說,非有非無 ,非實非虛。虛不失照,照不失虛,斯則無名之法,故非言所能言也。言雖不能言,然非言無以傳。是以聖人終日言,而未嘗言也。今試為子狂言辨之。夫聖心者,微妙無相,不可為有;用之彌勤,不可為無。不可為無,故聖智存焉,不可為有,故名教絕焉。是以言知不為知,欲以通其鑒;不知非不知,欲以辨其相。辨相不為無,通鑒不為有。非有,故知而無知;非無,故無知而知,是以知即無知,無知即知。無以言異,而異於聖心也。

25. 難曰:夫真諦深玄,非智不測。聖智之能,在茲而顯。故經云:不得般若,不見真諦。真諦則般若之緣也。以緣求智,智則知矣。

答曰:以緣求智,智非知也。何者?《放光》云:「不緣色生識,是名不見色。」又云:「五陰清淨,故般若清淨。」般若即能知也,五陰即所知也。所知即緣也。夫知與所知,相與而有,相與而無。相與而無,故勿莫之有;相與而有,故物莫之無。物莫之無,故為緣之所起;物莫之有,故則緣所不能生。緣所不能生,故照緣而非知;為緣之所起,故知緣相因而生。是以知與無知,生於所知矣。何者?夫智以知所知,取相故名知。真諦自無相,真智何由知?所以然者,夫所知非所知,所知生於知。所知既生知,知亦生所知。所知既相生,相生即緣法。緣法故非真非真,故非真諦也。故《中觀》云:物從因緣有,故不真;不從因緣有,故即真。今真諦曰真,真則非緣。真非緣,故無物從緣而生也。故經云:不見有法,無緣而生。是以真智觀真諦,未嘗取所知。智不取所知,此智何由知?然智非無知,但真諦非所知,故真智亦非知。而子欲以緣求智,故以智為知。緣自非緣,於何而求知?

26. 難曰:論云不取者,為無知故不取?為知然後不取耶?若無知故不取,聖人則冥若夜游,不辨緇素之異耶?若知然後不取,知則異於不取矣。

答曰:非無知故不取,又非知然後不取。知即不取,故能不取而知。

27. 難曰:論云不取者,誠以聖心不物於物,故無惑取也。無取則無是,無是則無當。誰當聖心,而云聖心無所不知耶?

答曰:然,無是無當者。夫無當則物無不當,無是則物無不是。物無不是,故是而無是;物無不當,故當而無當。故經云:盡見諸法,而無所見。

28. 難曰:聖心非不能是,誠以無是可是。雖無是可是,故當是於無是矣。是以經云真諦無相,故般若無知者,誠以般若無有有相之知。若以無相為無相,有何累於真諦耶?

答曰:聖人無無相也。何者?若以無相為無相,無相即為相。捨有而之無,譬猶逃峰而赴壑,俱不免於患矣。是以至人處有而不有,居無而不無,雖不取於有無,然亦不捨於有無。所以和光塵勞,周旋五趣,寂然而往,怕爾而來,恬淡無為而無不為。

29. 難曰:聖心雖無知,然其應會之道不差。是以可應者應之,不可應者存之。然則聖心有時而生,有時而滅,可得然乎?

答曰:生滅者,生滅心也。聖人無心,生滅焉起?然非無心,但是無心心耳。又,非不應,但是不應應耳。是以聖人應會之道,則信若四時之質,直以虛無為體,斯不可得而生,不可得而滅也。

30. 難曰:聖智之無,惑智之無,俱無生滅,何以異之?

答曰:聖智之無者,無知;惑智之無者,知無。其無雖同,所以無者異也。何者?夫聖心虛靜,無知可無,可曰無知,非謂知無。惑智有知,故有知可無,可謂知無,非曰無知也。無知即般若之無也,知無即真諦之無也。是以般若之與真諦,言用即同而異,言寂即異而同。同故無心於彼此,異故不失於照功。是以辨同者同於異,辨異者異於同,斯則不可得而異,不可得而同也。何者?內有獨鑒之明,外有萬法之實。萬法雖實,然非照不得。內外相與以成其照功,此則聖所不能同,用也。內雖照而無知,外雖實而無相,內外寂然,相與俱無此則聖所不能異,寂也。是以經云:諸法不異者,豈曰[鳥几]截鶴,夷嶽盈壑,然後無異哉?誠以不異於異,故雖異而不異也。故經云:甚奇世尊,於無異法中而說諸法異。又云:般若與諸法,亦不一相,亦不異相。信矣!

31. 難曰:論云言用則異,言寂則同,未詳般若之內,則有用寂之異乎?

答曰:用即寂,寂即用。用寂體一,同出而異名,更無無用之寂而主於用也。是以智彌昧,照逾明;神彌靜,應逾動。豈曰明昧動靜之異哉?故《成具》云:「不為而過為。」寶積曰:「無心無識無不覺知。」斯則窮神盡智,極象外之談也。即之明文,聖心可知矣。

龍樹(ca. 100-200)的《中論》

一、 「空」、「假名」、中

l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觀四諦品〉)

l 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同上)

二、 「因緣」與「無自性」

三、 「八不中道」

l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

l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四、 「涅盤」

l 無得亦無至,不斷亦不常,不生亦不滅,是說名涅槃。

l 受諸因緣故,輪轉生死中;不受諸因緣,是名為涅槃。

中論.破因緣品第一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不生不滅取存在,亦即下文所說的「生」;所以不生不滅可以說是八不中道中最基本的。不常不斷指存在於一連續的時間。不一不異則指存在於一連續的時間狀態的空間關係。不來不出,則指存在於一連續的時間狀態中空間關係改變的情形。八不總的,即是要說因因緣而存在的物其實是空,而若因因緣而存在的物是空,則因緣法本身也不成立。然而因緣法之所以不成立,是因為我們先假設因緣法成立。若因緣法本身的成立和它的不成立是並起的,則因緣法也是空。因緣法若是空,則因緣法的存在並不礙空。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他性亦復無。

若假設諸法皆是因緣所生,這是一個自我矛自的假設。因為這個假設會導致諸法沒有自性的結論;但諸法若沒有自性,則沒有一法能夠成為他法的真正因緣,因為做為因緣的他法,相對於其自身而言的自性也是不存在的。所以若承認因緣的存在,就等於承認「諸法無自性」,若諸法無自性,則沒有一法能做為他法的因緣。若沒有一法能做為他法的因緣,則也不能說諸法則由「他」法所「生」。既不能說是因為自性而自生,也不能說是因為他法而生,也不能說是一半由自性而生一半由他法而生(此即所謂「共」),所以知道諸法其實「無生」,亦即諸法是空

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是緣為有果,是緣為無果。

傳統因緣法以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來解釋原因。但這樣解釋原因,卻會產生下面的矛盾,亦即果既不是從緣生,也不是從非緣生;既不能說緣裡有果,也不能說緣裡無果。下面即是對破這四種緣的說法。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為緣;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緣。

因為此法能生果,所以我們稱此法為「緣」。但是果如果還沒有生,那此法應該也可以被稱做「非緣」亦即「不是緣」,因為沒有果,就不應該有因。

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

所以果若先於緣而存在或後於緣而存在都不可以。因為若先於緣而存在,那不應說緣生果;若後於緣存在,那緣其實不是緣,因為還沒有果,怎能說一個緣是緣,或是這個果的緣。

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

在上述的情況之下,則果既不是從緣而生,也不是不從緣而生,也不是既從緣又不從緣而生(因為這樣的敘述本身是矛盾的)。所以果是不生的。果既不生,那怎能說有緣。(主要指因緣。)

果若未生時,則不應有滅。滅法何能緣,故無「次第緣」。

果若不生,則也不應認為有滅。因為滅的概念,是緣著生(存在)而有的。既然次第緣的概念前法滅前為後法生的概念,若果既不生,則亦應不滅,那也就無次第緣

如諸佛所說,真實微妙法。於此無緣法,云何有「緣緣」。

「緣緣」則是緣心所產生的現象反過來影響成為一種緣來影響心。如果佛所說的真實微妙法乃是無緣而在,那應不會有緣緣的存在。

諸法無自性,故無有有相。說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增上緣」乃是一事物對其他事物的影響。然而若無自性,則無所謂事物的存在,自然也無法說一事物對另一事的影響與作用。

略廣因緣中,求果不可得。因緣中若無,云何從緣出。

若謂緣無果,而從緣中出。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

在因緣中,求果不可得。因緣中若是無果,則無法說果從緣出。若是緣裡無果,而說果從緣出;那也可以說果從非緣出,因為非緣中也無果。

若果從緣生,是緣無自性。從無自性生,何得從緣生。

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以果無有故,緣非緣亦無。

若說果從緣生,但前面已說過,若因緣說是對的,那所有的事物都無自性,那說果從緣生,就像說果從無自性生一樣,而無自性就是空,那怎能說果從緣生。果若不從緣生,也不從非緣生,那果就不生,果既不生,緣、非緣也不生。(因為在因緣法中,緣、非緣等事物也必然是從它因緣所生的果。)

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

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

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觀四諦品〉)

吉藏(549-623)

I. 三重二諦

此三重二諦並是漸舍義,如從地架而起。何者?凡夫之人謂諸法實錄是有,不知無所有。是故諸佛為說諸法畢竟空無所有。

A. 第一重

言諸法有者,凡夫謂有,此是俗諦,此是凡諦。賢聖真知諸法性空,此是真諦,此是聖諦。令其從俗入真,舍凡取聖;為是義故,明初節二諦義也。

B. 第二重

次第二重。明有無為世諦、不二為真諦者。明有無是二邊,有是一邊,無是一邊,乃至常無常、生死涅槃是二邊故,所以為世諦。中道,為第一義諦也。生死涅槃,並是二邊。以真俗、非真非俗,非生死非涅槃,不二中道為第一義諦也。

C. 第三重

次第三重。二與不二為世諦,非二非不二為第一義諦者。前明真俗生死涅槃二邊,是偏,故為世諦;非真非俗,非生死非涅槃,不二中道,為第一義。此亦是二邊。何者?二是偏,不二是中。偏是一邊,中是一邊。偏之與中,還是二邊。二邊故名世諦。非偏非中乃是中道,第一義諦也。(《二諦章》卷上,《大正藏》四十五冊,九○至九一頁)

II. 以因果言宇宙萬物的存在

A. 邪因邪果

問云:何名為邪因邪果?

答:有外道云:「大自在天能生萬物,萬物若滅,還歸本天。故云:『自在天若瞋,四生皆苦;自在若喜,則六道咸樂。』然天非物因,物非天果;蓋是邪心所盡,故名邪因邪果。」

難曰:夫善招樂報,惡感苦果,蓋是交謝之宅,報應之場。以不達義理,故生斯謬。又夫人類生人,物類生物。人類生人,則人還似人;物類生物,物還似物。蓋是相生之道也。而謂一天之因產萬類之報,豈不謬哉?

B. 無因有果(自然)

問云:何名為無因有果?

答:復有外道窮推萬物,無所由籍,故謂:「無因而現睹諸法,當知有果。例如在莊周魍魎問影,影由形有,形因造化,造化則無所由。本既自有,既末不因他。是故無因而有果也。」

問:無因、自然,此有何異?

答:無因據其因無,自然明乎果有。約義不同,猶是一執。

難曰:夫因果相生,猶長短相形。既其有果,何得無因?如其無因,何獨有果?若必無因而有果者,則善招地獄,惡感天堂。

問曰:有人言:自然有因,自然無因。萬物不同,皆自然有。故無同前過。

答曰:蓋未審察之,故生斯謬。如其精究,理必不然。夫論自者,謂非他,為義必是,因他則非自矣。故自則不因,因則不自。遂言因而復自,則義成桙楯。

C. 有因無果

問云:何名為有因無果?

答:斷見之流,唯有現在,更無後世;類如草木,盡在一期。

難曰:夫神道幽玄,惑人多昧。義經丘而未曉,理涉旦而猶昏。唯有佛宗,乃盡其致。經云:「如雀在瓶中,羅縠覆其口。縠穿雀飛去,形壞而神走。」匡山慧遠釋曰:「火之傳於薪,猶神之傳於形。火之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前薪非後薪,則知指窮之術妙。前形非後形,則悟情數之感深。不得見形朽於一生,便謂識神俱喪;火窮於一木,乃曰終期都盡矣。」後學稱黃帝之言曰:「形雖糜而神不化,乘化至變無窮。」雖未彰言三世,意已明未來不斷。

D. 無因無果

問曰:云何名為無因無果?

答:既撥無後世受果,亦無現在之因故。六師云:「無有黑業,無有黑業報。無有白業,無有白業報。」四邪之間最為尤弊。現在斷善,後生惡趣。(《三論玄義》卷上,《大正藏》四十五冊,一頁)

III. 四緣

問曰:學《毗曇》,云何乃成邪見?

答:若言四緣生諸法者,誰復生於四緣?若四緣更從他生,則他復從他,如是無窮。若其四緣自然而有,不從他生者,萬物亦應不由四緣,當墮無因。故從則無窮,窮則無因。由此二門,則不信因果。故久學《毗曇》,成於邪見。(同上,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