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Mar 11, 2011 7:37:23 AM
摘自國語日報「社論日日談」---2011/3/11
新北市某國中一年級學生,在校不到一年,已經累計被記警告六十六次、小過二十一次及大過兩次,甚至因情緒失控打傷同學,被送進感化院。事後才發現該生罹患「對立性違抗症」,家長和學校都要負責任。
家長抱怨學校只懲處、不輔導;學校則聲稱已加強學生輔導。雙方不是責備,就是推卸責任,對孩子成長一點也沒有幫助。
身為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被學校懲處這麼頻繁,就要趕快跟學校聯繫,而且要有敏銳性和警覺性,可能是自己孩子的心理或情緒出了問題,應該儘早尋求專業的協助,可是家長卻錯過時效,令人難過。
學校相關人員以為將孩子不斷懲處,就可讓孩子行為收斂,結果懲處越多,問題愈嚴重。顯然學校犯了管教的迷思,認為懲處可以有嚇阻作用,實際上卻解決不了問題。
孩子的行為或情緒問題日趨嚴重化,除受到外界的誘惑之外,有可能是心理或精神上出狀況。倘若家長缺乏這類處理經驗,學校輔導人員應善盡責任,告知家長嚴重性,並建議家長及早帶孩子到醫療機構診療,避免延誤病情,造成難以彌補的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