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Mar 18, 2011 12:51:59 AM
摘自國語日報「社論日日談」---2011/3/16
不久前,我國獲歐盟免簽證禮遇,卻在月初槍決五名死刑犯,引起歐盟強烈反彈,而有取消我免簽證之議。外交官員解釋:我國是民主國家,執行死刑是依法行政。
聯合國要求全球暫停執行死刑,國際人權公約也主張廢除死刑。國際特赦組織公布:已有一百零四國廢除死刑;三十五國不再執行死刑,我國本屬其中,但將因此被剔除。歐盟官員批評臺灣,竟把自己置身於中國、伊朗及白俄羅斯等不民主國家之列。
臺灣最近發現十四年前槍斃的江國慶是冤死的,更早的還有王迎先、蘇建和、徐自強、邱和順、盧正等死刑冤案,但並不足以說服支持死刑的民眾。超過七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傳統思維認為殺人償命才能嚇阻極凶。美國科學辦案進步著稱,最近以DNA重新鑑定,卻發現有一百三十九件死刑定讞案是誤判的,平均每七個案件就有一件是冤案。
我國不妨將死刑犯改以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並以勞役抵償生活費,以替代死刑來說服民眾。因為死刑的誤判,對人權的危害無法挽回。從生命教育和文化改造才是根本,畢竟死刑無助於遏止罪行的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