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May 03, 2011 12:53:39 AM
摘自國語日報「社論日日談」---2011/5/1
法律和學生的距離,很少像最近這麼近。
教育部長日前才表示,不再容忍學生有觸法行為,凡是涉及傷害、嚴重霸凌的學生,一律送法辦;新北市就有一群國中學生毆傷同學,成為第一起因霸凌被送辦的案件。而南部最優秀的高中,竟也傳出有學生在網路上辱罵、恐嚇的行徑,被受害人要求道歉,否則提告。
學生會距離法律這麼近,其實是因為不了解法律;例如涉嫌恐嚇的學生雖然道了歉,卻解釋是把網路帳號借人使用,才發生這樣的情形,顯然不了解帳號借人可能衍生的法律問題。學生會涉及霸凌,也是同樣的問題。
站在教育的立場,學生犯錯,應以輔導為主,法律只是最後手段。但在學生犯錯前,給予充分的法律常識,極為重要。例如網路貼文,是現在學生常做的事;高雄中學邀請法官就「網路法律責任」進行專題演講,以貼近學生生活的實例,告知觸法必須承擔的責任,更為切實。
再說,校園中不了解法律的恐怕不只是學生,也不時傳出教師管教過當或體罰成傷的案例,並且,政府甚至不得不修法,以規範教育人員隱匿校園性侵事件的責任。校園法治教育,顯然有待更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