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Mar 23, 2011 1:59:18 AM
摘自國語日報「社論日日談」---2011/3/21
澳洲媒體報導,雪梨一名少女,在臉書留言邀請朋友參加在家中舉行的十六歲生日派對,並表明「只要事先告知,可帶朋友出席」。留言不斷的被轉貼,幾天之內就有二十萬人報名參加。少女的父母嚇得立刻向警方報案,聲明取消派對,並請警察加強巡邏。
這不是笑話,也不是首次發生。兩年前墨爾本一名十六歲少女趁父母外出旅行,透過社交網站邀請朋友參加狂歡舞會;結果來了五百名「賓客」,當然也驚動警察解決。在臺灣,透過網路交友而遭不幸的事件,時有所聞,而其情節也愈來愈嚴重,令人憂心。
網路的快速發展,讓網民不但是受播者,也是傳播者。「個人新聞學」的勃興,助長了個人主義的抬頭,這些「個人」最親近的人,往往是從未謀面但氣味相投的網友。網路社群逐漸取代地理社群,家庭和學校的功能漸受影響。
質言之,網路有利自我意志的表達和自我行動的實踐,成人如此,青少年也不例外。然而兒少對環境認知不足,對安危的判斷力不夠,容易誤入網路陷阱。因此,父母應輔導子女的網路社交活動,學校亦應加強網路倫理教育,以維護兒少的網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