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倫寶箴人卷

復倫寶箴人卷

  副馳聘鄧 詩

不慌不忙走天台。 既成巳就喜徘徊

天地二卷昨告竣。 人卷篤恭繼筆開

  李老子 詩 人初明元論。

李樹雖久根如初。 老將兵機獻新謀

子述父業扶國土。 詩指人生學正途

  人初明元論

夫天地人者三才也。天浮於上。地凝于下。人在其中。此三才定位矣。然而人初生之元。從天而來。人終向地而入。故人初孕。受乾之氣下降。坤氣上昇。二氣相合。而成胎。十月已滿。生男或女。至出生。皆稱曰人。不論男女。幸蒙天覆地載父養母育。此是可謂人由天而來。向地而入。之同一理也。三才之中。惟人居中故曰人才。亦與天才地才無二也。天若謂一大天。而人亦可謂一小天也。若將三才分折而言之。則各有三寶。曰。天之三寶日月星。地之三寶水火風。人之三寶精氣神。乾屬陽,浮於上而圓。地凝于下屬陰其形方。故人頭屬天而圓。足屬地而方。此是三才相配之同理也。故天覆地載。而人之頭在上。足在下。故人生必須知此理也。若知此理。應當竭力考究初生之來元。方無大過也。夫人之初生。受乾坤之化育。初似乎一滴之甘露。在於母腹。至於漸大而成形。宛如天降甘雨于地。而草木暢茂。此是人及物。初化育之同理也。人之初。依母腹而生。草木之始。据地而萌。此是化元之同也。而人生于世。須知父母養育之大恩也。若論初受胎時。即慈母行不敢過速。坐不敢歪斜。割不正不食。腐臭之物不敢食。美味亦不敢過食。一舉一動皆不敢亂為。不敢說穢語罵言等因。恐生出身体不完全或不良性質之兒子。故謹而慎之。此可謂胎教也。尚且每月屈指而算。至十個月之間憂心如倏耿耿在抱至丁分娩時。而父母之心神。幌幌搖搖不已。一恐自身受難又怕生出不完全之兒。斯時母命如在風中之灼。此皆為生育之苦心也。小則受驚無措。甚則性命嗚呼。至於分娩後一月之間。母因生產損耗氣血傷身。日夜臥床。雖如此。一見嬰兒。即移憂為喜。愛子如命。若一聞兒啼。雖母身疲倦。亦不敢不起床。至於授奶亦不敢失時。若見兒有病。則憂至忘食。坐臥不安。不論晝夜風雨寒暑。亦不敢片刻之遲。即往延醫覓藥。以治兒病。寢食不敢放心。移乾就濕。若能行跑時。父母之心。喜懼交集。喜其能行跑。懼恐兒仆倒受傷。時時放心不下。稍有一時不見兒。即著急呼喚。自七歲送入學堂讀書。猶恐兒學業不成。隱憂在心。若得學業成績可嘉。憂心稍改。如是不能成德達材。則憂心愈增。至于成年。憂兒未有室。必託媒說親。家若有餘資則可無慮。若家素窮者。日夜難臥。此為父母養育兒子之苦勞也。如以此而言之。為人子者當知。父母養育之大恩與天地覆載之鴻恩同等地。至于有室。或子女于歸。而且父母尚未放心。若女兒出嫁後。父母且憂兒入他們。不知其家計如何。夫妻可能和順否。能孝養翁姑否。若男兒娶婦後。又憂媳婦。能受孕否。能夫唱婦隨否。媳婦能順家法否。其他難以盡述。此皆為父母憂心難盡之處。若以此而論之。子女欲報父母之恩。則粉身碎骨。亦難報於萬分之一也。余觀現世之人。不是不知此理。明知而不要行孝。而且常忤逆雙親者多矣。若有不孝忤逆父母者。有人勸他行孝。他即言曰。父母非欲生我也不過青年時之戀愛。無意中而生我。此可謂娛樂生產。而我何必要有孝或不孝之事乎。由此思之。亦無須要之事也。有孝二字。是老人之說鬼話而已。何欲我行孝乎。諺云「日頭赤現現。各人顧性命」不但如此。而且尚有打罵父母者。嘆哉若論現世之人。能夠孝養妻子。而不顧父母之飢寒病苦者多矣。由此而察之。則世上之不孝者。則無可能名焉。天理何存。滅盡良心。人不及禽獸。如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何況人為萬物之靈長乎。嘆哉不但不報親恩。而且又有一種之人。敢向父母紛爭財產。或登刊在報紙上。報其「脫離父子關係」之愧事。何其人倫如此之絕乎。入倫既沒。天理何存。其人雖欲求天保佑而寸進者。恐無是理也。古人云。不孝父母。敬神無益。若世之不孝者。可謂之曰亂倫賊子。後必受天譴。其禍必累及子女也。余今之所論。非世人不知之事。明知而故犯者多矣。余不忍坐視。即以喚醒不孝之人。能得從善改過。則身可免受雷火之災也。以此為世人之考鑒也。

  哲士季路 詩

哲人知機察世情。 士紳失格身自輕。

季季課程計心內。 路逢才子心何驚。

十載寒窗如深淵。 鐵硯磨穿勤猶然。

毛氈坐破少成道。 好學近智求孔賢。

  訓 曰

古人云一勤天下無難事。百忍堂中有太和。

誠哉是言也。人生于世。為萬物之靈。智識居首。必須究測玄蹬。而應諸事。倘有勤忍二字。精神就能集中。必無不成也。故精神必須無亂。修身養性。若得精神集中。群眾力量。亦然。若能如是則生智仁勇。而智者不惑臨事果斷。仁者不憂。臨難不狂。勇者不懼。臨危不怕。雖死如生。而當面復興我國之秋。務宜精神集中。團結一致。勿論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又諸生在此扶聖傚勞亦然。若能精神集中。堅持把定。必無生怠之人也。諸生宜自慎之。以此為訓。

  正主席孫 詩

復化人心學古風。 倫常五內扶國郎。

寶無他得善為本。 箴教人道在蒙童。

  人初生學正問答案

夫人生於世。學善者。必在蒙童之時。學之,必不可忘,方能成為大賢大貴也。或曰人生之初。智未明時。常何以學方能為善乎。余曰人生自四,五歲知覺稍開。善能模倣。而為父母者。須知敬子之方。教子說話。必要留神不可教說穢語。不宜亂打亂罵。不可教不正之行為。恐後日生成不良之性質。凡每日三餐。必有限制。必不可傷食。無論貧富。糟糠。或甘味可口,要以八分飽為度。不可加減。方無損身之患。亦要教與問答應對之方。或曰。然若父母有怒聲大聲呼喚我時。則我。可用怒聲。應他否。余曰不可。父母有怒色或怒聲時。則父母之心內。必有事故。致心不清而生怒容也。子當笑容鞠躬而應之。必要請問父母有何事。若被父母怒責時。子當請罪。求寬。而以善言安慰父母之心。方是為子之道也。或曰。語云父作之,子述之,然則父母若作事。不論善惡。則為子者亦當述之乎。余曰不然也。若父母為正道之事則可述之。若不正道之事者則捨之。或曰然則棄父母之所教。不亦謂之不孝乎。余曰不然也。父母有所不正。則我當勸之。語云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此可謂孝矣。或曰然則父作之子必述之而我譬如生在貧寒或農家。則我亦述父為貧寒為農家耕乎。又曰若父母為貧心下賤。及嫖賂飲盜。則我亦當學之乎。余曰不然也。為人子當知盡孝。及求進身之地。雖生于貧寒下賤賭盜或農家。必要以我身作則。立志行正道。求進步。若能得比父有進步者。則可謂孝矣。古人云。家欲富子強父。或曰然則貧寒下賤賭盜。或農家子弟。此等之人。三餐尚且不足。何能攻書而求為官乎。余曰不然也。自古聖賢儒士豪傑。則多半出于貧家也。三字經云。如囊螢車胤。如映雪孫康,如負薪買臣,如掛角李蜜等後皆成名儒。總而言之。皆由人之心志堅與不堅耳。古之聖君亦多出于貧家。如舜帝之耕田。照烈之織蓆。臥龍隱于高崗。韓信受跨下之辱。後皆為王為君為相。此豈非貧寒苦學善道立身之驗乎。或曰然若人欲求進身則欲從何處方能下手。余曰自七,八歲必要入學讀書。自入學起。必須順師之教誨。必學進退應答洒掃後學禮儀。凡事必遵師指責。須發奮攻書。語云三更燈火。五更雞。正是男兒立志時。若能如此苦學。則何患不成大器乎。或曰然求進步之道必如汝言可乎。余曰然但必要心地光明。尊師重道。守五常。以善為本。方能寸進也。若不然者。雖有滿腹書香。舉筆成章。開口成詞。若無道德。終亦難進也。故曰德者居之。古人云「僥倖秀才。積德舉」或曰然則為人子當盡心。求自己之進步。其外免乎。余曰不然也。子曰素富貴。行乎富貴。素夷狄行乎夷狄。非一昧求己之進步。若能求進步為官。必要存心立德。便無大過也。或曰如你言。父母之恩莫大乎。余曰然也。或曰然則為人子。自幼至長。受父母之苦心養育。為子者。當何以報之乎。余曰察我父母性質。勿論貧富。事父母如我身則可矣。子曰事父母能竭其力。或曰然則只竭力而外皆免乎。余曰此竭字是包括一生之孝道。或曰然。有酒食先生饌。是為孝乎。余曰人之父母是為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或曰然助欲孝父母。則盡力而為。若我身有病,亦必要強行扶病。以奉侍雙親。方可謂孝乎。余曰不然。子曰父母惟其疾之憂。夫欲行孝者。必自強我身。則是孝父母之元也。或曰然。父母至老西歸。則當何以報之。余曰舉喪真誠。語云禮以其奢也能儉。喪以其易也能戚。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或曰然。舉喪必要棺椰乎。余曰不然。若其父母非有大德之人。則不堪用槨也。惟棺可用。若以越權非禮。則是不孝也。語云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可也。或曰若我幼時雙親已亡。然後我成人之時。倘欲行孝。當以何報之。余曰你可精誠行善佈道。施捨以德為本。以悅在冥府父母之心。或可超拔父母生前之罪過。此可謂行孝矣。此就是事亡如事存之理也。或曰其外尚有行孝之道乎。余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又衣食住,亦不可越過於父母。若父母有病不論日時之多少。則奉待無怠。不可言「久長病不孝子」藥餌必先嘗而後進之。時時問安。可謂孝矣。或曰其外有何須守乎。余曰語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道也。」故要保全自身無傷。慎勿與人相打。又對於行動或工作上。必須留意不敢毀傷身體。或曰然。如你所言。為人子如此行孝。方無大過乎。余曰然也。或曰如你所言。行孝者有何好益。不孝者。有何害乎。余曰天理昭彰報應在于眼前。古人云百善孝為先。孝者必受昌。不孝者必受殃也。甚則禍及子孫。或我生之子亦如我不孝也尚且死談必受冥府之嚴罰。且察鄉鄰之不孝者。現在如何。便知不孝者之大罪也。余希望世之為人子者。常悟余言。後必獲福無疆也。以此為鑑。

  正主筆 詩 家族法,禮儀案

復轉明光立世風。 倫理普醒叟及童。

寶書識透遵家法。 箴教五常少敬翁。

  人倫家族法禮儀案。

夫人生於世。必有家。有父母伯叔兄弟,姐妹。雖有獨子者少矣。家族必須守家法。或曰如你言。家族要如何考究家法乎。余曰人生最重者家法也。其最親者父母。其次兄弟,姐妹。三夫婦或有伯叔者。此皆要遵家法。及禮儀也。一對待父母無虧。人倫要明。長幼有序。而父之兄弟則稱曰伯父,叔父之妻則稱曰叔母,叔母及伯父之子稱曰堂兄弟。照其年歲長幼相稱呼。兄之室稱曰嫂。弟之妻。稱曰弟婦。此等家族。原同一氣。凡有各事。必要心地光明相議互相尊卑相敬如賓。不可失儀。夫婦亦然。不可反目相妒。致使父母憂心。犯有不孝之罪也。親族之中。有賢愚。賢者務宜領導愚者以諄諄而教之。受教者必從之。親族有患難時,必須互相扶助不可置之度外。凡有家族之公物及公地。要和氣相議。不紛爭圖佔。不可暗中相害。假使有些口角。不可嫉妒。俗語云「吵鬧家神不安」。致此祖宗在冥府不安。此是逆天之大罪也。先人所建之業及財物。不可亂毀壞。而且要增長保存。若毀者。則大不孝也。為父母者當以慈愛兒媳。凡有不知之處。須諄諄善導。不可厭惡。教者宜教其正。非教其曲。而自身必行正道。以為子女之示範。又須領導家族間之和氣常存,果能此道。則可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和親睦族。又父訓必如金石。不可以穢語訓誨。又對於母之父母稱曰。外祖父。外祖母。母之兄弟稱曰舅父,其妻稱曰舅妗。母之姐妹稱曰母姨其夫稱曰姨丈。其子女稱曰表兄弟。表姐妹。不論貧富。皆要真誠相稱。父之姐妹稱曰姑母。其夫稱曰姑丈。其子女。稱曰表兄弟表姐妹,妻之父母稱曰岳父,岳母其子女稱曰內兄弟。內姐妹又俗稱曰大舅大姨。又稱曰妻兄妻弟。妻之祖父母。伯叔稱曰岳祖父母。岳伯叔。伯,叔之妻稱曰岳伯母岳叔母。妻之姐妹夫稱曰襟兄弟又曰同門。此等稱曰父族,母族,妻族,此謂之三族此三族若能亙相合作患難相扶。有福同享者。何患作事不成乎。余希望世人。各家庭必要編造族譜訂定家規。家訓。以傳後世。能得知此三族之來源。及以為教養子孫之準繩也。以此為後世人考鑒之可也。

  延平郡王 鄭成功 詩 忠義詞

延冤隨身奔沙場。 平定沙場志始終。

郡國被辱棄大局。 王退蓬萊為計長。

鄭某扶國苦心機。 成敗由天順天時。

功業不成心不死。 重國愛民拔神祺。

忠臣與君同難期。 武穆忠膽古來稀。

吳殺子胥喪天理。 秦檜奸雄誇幾時。

飛鸞宣化志誠高。 姓列丹書達天曹。

名昭金編垂千古。 頒佈世宇息風波。

  忠義詞

夫忠者精誠也。非受勢所迫。而不得不忠也。故曰忠臣與君同患難。此理該然也。文臣十載寒窗。鐵硯磨穿。苦學而登金階。武臣百戰沙場。為國擔憂。臨危不懼。始封侯爵。歷盡苦難。非無寸功而有位者也。有何世代。無有忠奸之分哉。回憶自昔渡台。雖遭被迫。尚不得已。亦為暫退据守。後為反攻之計也。念吾忠誠。永存愛民如赤子。復國為本克難不辭。辛苦。故有今日之神職。昔日之志願。今永留世為範。愿我國在台各位同志。必須念祖思鄉。以國之恥為己之恥。復回國土。為急務。傚吾之志氣。以雪國恨。此是吾之所盼望。亦是人人所必為之義務也。以此至囑。

  正鑒察神王 詩 述玉律金編之妙

正氣貫日月。 鑒備案無缺。

察觀進退路。 王令始頒發。

不愧不羞心對書。 玉律復倫相合符。

世人無福難識聖。 何能受上賜金珠。

「話」夫玉律金編者。玉皇大天尊之所賜也。玉者。萬世光明清白無穢,萬里光輝。此一玉字實是難得矣。以玉字之為書號。便是玉皇大天尊使人為善之心。必要如玉之清明。既得清明則光輝隨身普照。萬里朗耀也。律者使人之心潔白明朗守戒也,金者乃稱大天尊之詔詞,如金石也。編者乃指上命敕令諸神人共成苦心著造成書也。此四字「玉律金編」之妙不可不知也。倘若得此書有真誠奉讀如行者。必有如金光閃閃之獲福也(註:玉律金編是鳳山鎮五甲協善堂所著之書也)。

  副助理良女郭 詩 女子必明訓

良才置室必擇賢。 女閨三從四德先。

助父至於于歸日。 理奉翁姑事當然。

  女子必明訓

夫女者坤道也。坤屬陰而性柔柔者軟也。軟者水之性也。巳曰女子坤道。則凡事必遜。順父母夫子,翁姑此理之當然也。何也。曰坤陰。地也。乾陽。天也。故為坤道。必遜于乾。理之當然也。女子在家必由父母之訓誨。若父母早世。必承兄姐之教督。凡有受兄姐。或親族及鄰人之訓時。必要恭聽。上順父母之令不可忤逆。下和兄弟姐妹不可相妒。至於鄰居交接不可妄為。對于鄉人必要和氣。凡事不可三言二語。受父母兄姐之訓。不可怒容怨聲。方免不孝之罪也。此是在家從父也。古人云男大當婚。女大擇配。此人之大倫也。此婚姻是人生之大事。必要承父母之主婚。而父母亦要與子女相議有合意方可為之。若父母早世。必要由兄姐主之。不可自身拋頭。露臉。此乃敗壞父母兄弟之名。且身受人之評論也,既兩家有合意議定行大禮。便是赤糸締結。絕對不可解約也。若為人妾之事。諺云欲嫁擔蔥賣菜。不要半身夫婿,誠哉是言也。凡女子于歸入門。不論夫家富貴貧賤。夫婿之面貌有無美醜。或有無才能。皆要和氣相從。恨命莫怨天。俗語云「嫁雞跟雞飛。嫁狗隨狗走。嫁乞食當協助成家方是理也」。務宜善能奉待翁姑。朝夕問安。三餐侍膳。凡有言語。不可忤逆又對合家之人言語須溫柔笑容。女工裁繡烹飪必要舉習對人言語須當謹慎。不可因一言而破害自家或他人之家。不可亂倫此乃工言容行皆備此者婦女之四德也。譬如有不幸中途斷絃則必甘心。霜守。雖採桑渡日。亦不可餒志。亦不可被人以勢迫害名節。受辱失身。如能固守名節。善養子女成人者。可稱曰賢節婦也。凡事必要與子議定。此是三從也。但三從之中。必要察其父母,兄姐,夫,子,之言行。有無邪正之行。若正者可從之。如邪者,可以勸其改之。此可稱曰淑女,賢婦,慈母也。國家之興衰。皆由婦女之內助。豈不慎矣哉。觀今世雖稱曰。維新男女平等。此是正理也。維新者是溫故而知新也。是求知識於世界。而採長補短。非無体貌之行為也。平等者。是法律上之平等。爭取國際上,社會上之平等。若欲爭取此平等必須努力。非亂倫破秩序之平等也。豈可不慎哉。凡為婦女若能循行三從四德者。福必自昌也。以此為訓。

  唐釋文佛三藏 詩

唐風衰頹唱文明。 釋教廢墜日日傾。

文身受磨西方路。 佛法慈悲傳真經。

三皈五戒守平生。 藏卷金經救生靈。

降龍伏虎經咒語。 詩舉取經往西行。

人生一夢似南柯。 不早修身欲如何。

迷途不醒意沉重。 燃眉患視迫熱鍋。

世道久廢成禍根。 財色為子惹百固。

雪中送炭世罕有。 錦上添花謀自身。

修身學道藉美名。 誣神謗聖心不清。

先天門下空出入。 慈帆逆水載難行。

「話」哈哈今夜初悟面。無甚妙筆以利於世。嗟嘆不已也。

  副司禮張 詩

副部迎送余任承。 司令復古出至誠。

禮當遵倫寶卷重。 張佈箴律朝陽昇。

  南天駕前大將周 詩

南陽自古景色昌。 天生昭烈聘臥龍。

大將五虎扶漢室。 周倉見菱亦傚忠。

  南天太子關 詩

南對荊楚据地分。 天降武聖立五倫。

太宰異姓心同德。 子孝關心信義存。

  南天大將趙 詩

趙國逢亂四海馳。 子室不顧擇主依。

雲開見日騎龍馬。 降吳驚曹鎗獨奇。

  南天主宰關 詩 五常論

關鎮荊襄扶漢基。 羽翼赤兔青龍施。

雲發紫氣照赤膽。 長夜秉灼保嫂儀。

夫人生于世上。無信不立。不義難成。語云。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如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故信義必以為立身之寶也。信者。勿論家族間。或與朋友交。言而行信。或對于士農工商。上至天子。下至庶民。必皆要守信義。方能身進立業也。凡與人交接言約。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言必行之。語云許一人物。千金難移。信者無詐無欺騙。無誤。凡有事。必要光明正大。先小人而後君子。一言既出。雖赴湯蹈火。身入險地。亦不退卻。此守信之重也。義者。語云「君子喻於義。見義不為何勇也。」不論親疏內外相識。或萍水相逢。見有可行之正理。難成之時。必要助而成之。或前曾受其恩之人。必當報之。雖死亦無推辭。或見有強富之人。而欺壓良民善人時。必與解之。倘再三不听。其善良民。不可不救。如犬守夜。此是義。而人不可不及獸也。但義有包括仁字在內。信字有包智在內。夫無仁者。則難施義也。無智則難辦信也。而仁義智信四字之中皆合禮字並用。夫信必以禮之信。方能信之。但要智字。辯其禮之真偽。力能信之。若無智者。則必常被人欺騙。義者必以禮為先。方能成義。若無禮之義必要察之。恐其有詐之義。而非真義也。然亦必以智字方能察之也。仁者發仁于心。謂之惻隱之心也。行於事則欲以仁也。仁者必要信而相連。必以禮在先。然則要以智字辨之。可知其真偽也。夫智者,不惑。心明如鏡。然後便能辦其真偽也。若禮者。不論中外則無所不用。但禮有實有虛。有詐有真有假。語云。禮多必詐。故接洽之間。看禮多之人。必須慎之,語云言其上下察也。然以禮相接之時。必須一智在腦中防之。語云。莫信直中直。須防人不仁。方無被害之患也。以此而論。此乃五常相連。不可缺其一。若五字缺一。必不能成德達材也。凡今世之人非不知五常之理。明知而故犯者多矣。因此世主蔣總統明令提倡禮義廉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以為國民修養之箴規也。惟望世人。先正己身。而後正人。方可齊家治國平天下。福必自臨也。以此為論。

  神農大帝 詩

子天丑地人寅生。 太極兩儀自分明。

陰陽二氧成呼吸。 萬象日新智過精。

教民稼檣種福田。 轉耕勤勉樂無邊。

四時無違珍惜穀。 粒米致富勤為先。

  正主簿樊 詩 惡婦慘報案

正心修身齊家先。 主婦不賢修連天。

簿中備註罪難脫。 菩薩雖慈救不然。

賢女主婦振家聲。 無德婦女家難成。

罵天怨地欺夫子。 不孝不睦受極刑。

  惡婦慘報案

元代初。吉安府有陳湖明者。為人素無大過。家聲頗富。為什貨商。生意殊覺順利。但缺少昆仲。惟有雙親在堂。年近花甲。父名「党賢」。母朱氏。而湖明年二十六。娶妻方氏名蘭珠。自過門以來為人不賢。每助丈夫營生。在店面為人性驕傲。凡有客來店購貨。如有言語。不合價者。皆被方氏譏辱或當面侮辱。客商。或以惡口傷人。自此陳湖明之生意日漸衰顏。甚至整天無人來買。而湖明屢次勸解。不但不聽。反引方氏心火上沖。有時咒夫罵婿。甚則怒罵翁姑。自此家亂日甚。光陰似箭轉瞬年餘。方氏生一女名英月月而湖明。憂心在抱。無人來買。坐食山崩。而方氏屢發怒。常以惡口傷人。而不知自己不賢。致生意倒閉。反恨夫婿及翁姑。甚則怨罵鄰人。日日咒罵恨天怨地,每在廚場。惡言穢語。時將翁姑置為外人之虐待。甚則不與三餐。致此黨賢夫妻。欲死不得。欲生不能。湖明因生意。失敗。床頭黃金盡。壯士無顏色。惟惱恨惡妻無法可治。常憂心難伸。誰知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時因雙親受惡婦之逆待。飢餓不堪氣悶成病數日而亡。湖明。時見父鶴駕西歸。痛哭不已。舉喪已畢。又其母憂心結腸。因年老氣失思慮過多。是夜忽發眩倒在地。立時氣絕。至明早湖明入房請安時。始知母死。驚得暈倒在地有一刻方自甦。慘極又悲又恨,憂父母雙亡。家如水洗。恨者恨妻不賢致有此禍。即將其小女當與人家。得白銀二十五兩為母治喪。後可憐家無粒米。三餐盡絕。但方氏原性不改。每日在廚場哭罵。無奈湖明欲將店鋪出賣。即與其妻相議。時方氏暗思夫家如此慘敗。若久在此枉我一生無出頭之日也。遂即向夫言曰。丈夫今欲將店鋪賣出。而你我無處可居。依拙妻之愚見。不如將我再續他絃。可得多少銀兩。其店鋪亦可免出賣。再整依舊之生意。一舉兩得。豈不妙哉。時湖明聞及此言。不覺放聲大哭曰。妻啊。今我之父母雙亡。女兒已出當。生意如此失敗。只存你我二人。你何敢言欲離婚乎。於心何忍哉。但方氏之意已決。急欲脫離夫家。即以假情假義用甘言蜜語而言曰。夫你若留我而出賣店鋪後即無處可居。一害也。賣店之錢若費盡。則你我二人豈不是如伯夷叔齊乎。愿夫君。思而行之。時湖明無奈從其所言惱恨曰。你今若如此決意者。我愿出具離書與你。遂即寫成離書。付與方氏收執。任其再嫁他人。但銀兩一事。我一厘亦不受。若人家有聘禮。盡與你可也。我是堂堂男子漢。豈有賣妻收錢之理乎。但方氏毫無夫妻之情。遂即收執離書而去。即託媒擇配。再嫁于離吉安城五里之處。龔姓為妻。在未至七年。在龔家又如在陳家之惡而方氏遂被其夫龔芳逐出。致無所歸。即為乞丐求食。未及一年身染毒瘡。肌休臭爛而亡。其屍被獸類咬食。只剩白骨漂露。但陳湖明受鄰人及親戚之相助。再整舊業。以小漸大。未及三年。復原昔日之氣象。其後備謝各恩人。再娶該地汪氏過門家聲大振。後生三子一女。皆成名。此皆陳湖明平素無過失。又行孝父母之美報也。如方氏如此不賢惡毒。而且不孝翁姑。不思夫妻之情。死無葬身之地。魂遊到冥府。被受判案曰你平生不孝翁姑判你受刀山劍嶺地獄四十年之苦。再判你生夫尚在。殘忍再嫁此判你在溺坑地獄三十年。再判你生前在廚場。咒罵翁姑夫子。而瀆怒灶神判你受割舌地獄八十年。後判你罵天怨地。受黑水地獄九十年。後判你死屍受露演怒天日。受火焰五十年。後再轉生畜類。若能修德。再補。倘若不然。永滅靈光也。以此為世之婦人之考鑑也。

  王洪瑤家奉祀 金禪祖師 詩勸世歌

金玉不動修道門。 禪位推讓是仁君。

祖德川流成敦化。 師道微傳永世存。

忙忙碌碌三百年。 廢像隨處都結緣。

今幸王家有善果。 廢馬重用任金禪。

「話」哈哈余今宵初會筆。無甚妙談。自愧無德自古流落四處。此次有緣。多蒙王生虔誠廢像重新誠感不盡也。受生之雅意。敢不盡力哉。今夜無甚妙論。順唱一歌。歌曰。

嘆世人。嘆世人。惡迷不醒。只求神。只求神神前祝善語。事後便忘恩。便忘恩。恩情以仇報。財色結楚秦。結楚秦秦王霸幾世。天理循環費精神。在世不種德重財欺貧。若小人。若小人人心若欲足。除非大限到來臨。到來臨臨事三九叩。無事說無因。醉夢高樓真快樂。誰知有禍根根根根根源明心徹。謹向聖門悔自新。新新新新舊無分別。誠意盡力勤。悔期既無早。戒獨意必慎。慎慎慎慎行日三省。前途福自臨。問歌何人唱。金禪把筆吟。把筆吟。註祖師姓丁名建群二月十二日聖誕九月初九日成道。

  副主席李 詩

副力助善風。 主旨天下同。

席前三千客。 李幼正氣郎。

紛紛世道亂倫增。 處處闡教極力行。

冤冤相報前後果。 疊疊孽緣推不清。

  金闕上相諸葛 詩 人生守時正氣訓

金盈櫃籠無義休。 闕府非德絕不留。

上崗困守耕數畝。 相位臣極為國憂。

諸生久勞立志誠。 葛修數世登玉京。

臥守隱居真龍穴。 孔子麟經道方明。

夫人生之道。必以孝為先。後萬業方可進身求之。但人之富貴必有時令之所使。非人之所能強奪。而可得也。故曰「雖有智慧。不如待時。黃河尚有澄清日豈可人無得運時」哉。人者仁也。人生于世。不論士農工商。皆要勤學。文武。學之必須正氣。立身行道自有寸進之日也。倘若時運未通。必無悲觀。甘守清貧。非義之財物。必分毫莫貪。語云「君子固窮小人窮思濫矣。君子喻義。小人喻利。」若未出仕者亦莫怨。只可自守寒居。若欲求進身。必擇主而事之。語云。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事。方無錯誤一生之名目也。交友亦然。語云。無友不如已者。過則勿憚改。又曰可我擇友。不可友擇我也。方無後患之虞也。倘若不然者。見名利即事之。見財色則友之。因不堪守一時之清苦。致成一生之臭名也。故交友或黨派。助人名譽者。必察其人平生言行之邪正。後方可擇正者而從之。邪者捨之。若與朋友交。必有始終。言而有信。以仁義之交。不是以酒色之交也。古人云。有酒有肉。多兄弟。患難何曾見一人。莫信直中直。須防人不仁。誠在是言也。故交友切宜慎之。若能出仕者。則必忠肝義膽。古人云「公門好修行。又曰一世官九世冤」此事在人為也。若能如包公再世。又如關公,岳飛等者。以忠君愛國。救民之命如已命。倘若國在變亂。民心未定之時。必日夜劃策。以安社稷。若身當軍機。必有隨機應變之智謀。察敵視民之行動。方能劃策於帷幄之中。決勝于千里之外。方無臨事。措手不及之患。凡有所損。必自戒自咎。改過從善。以求後日之進行也。不可疑惑不決。必勇敢果斷之精神。方能破敵成功。則不受萬古之朽名矣。此是出仕當為之務也。世人哉。仕與不仕一是視皆要修身立德行善為本。古入云「一人貪戾一國作亂。」愿世人必自修自戒以國為重。有國必有家。誠在是言也。果能如此者。則生受榮。死後亦免受冥府之慘刑也。世人啊。若能如余立修數世。方有今日之名。當時余生于亂世。亦一耕夫耳。但余累世之守份。立心中正而成也。非余生世。便是仙骨也。語云學而知之。行而成之也。余望今後之世人。亦如余之力修。數世無退志。亦如余同登極樂之境也。余自今拭目屈指以待世人。如吾言而成神仙之樂可也。以此為論為訓。

  夜遊神 詩

存心守法讀書章。 輪迴公道免爭強。

鐵筆無私記功過。 撫心自問求吉祥。

人情易變嘆可傷。 山河依舊怎逞強。

陰功廣積究聖理。 凡事見機定始終。

人中渺渺幾多時。 海中描月枉心機。

名利含冤都未卜。 自孽真仙亦難移。

門楣存誠傚聖賢。 見義勇為解倒顛。

少時悟道誠貫徹。 勿若蒼頭受苦煎。

聖門無分富與貧。 惟有真誠種善根。

將相公侯同修德。 天地共鑒志力勤。

  副司禮張 詩

副筆任迎送。 司律同萬邦。

禮察無錯亂。 張讀立德芳。

造就苦海拯迷舟。 鐘鼓若雷喚人修。

九天一步有餘力。 司命行道下台洲。

  九天司命護宅天尊 詩 人生失正家破論。

九九八十數有餘。 天天好善極力施。

司司各部無亂禮。 命命相依莫妒欺。

護善出光明。 宅內紫氣生。

天心人理合。 尊老事公平。

嘆世亡命自試刀。 不守正氣賭生波。

花天酒地成廢子。 黨結無賴家破多。

  人生失正家破論

夫人生於世。必以守正。為生道也。須時時抱正在心。不然則道之失之也。易矣。人欲正無難也。人各有自知而自蔽耳。正者無他。須尊師重道。及行孝。此二者。可謂人之正已盡矣。然而有蔽者。常黨無賴好鬥。甚至傷天害命。或自身受傷。或致有命絕者。則失正也。失正致命亡。則拋妻離子。此乃破家所由來之一也。又有一生無他過。惟有嗜酒。每日見酒如命。甚至醉如南柯。或有醉至身墜坑。或半途醉倒受傷。或被賊徒乘機劫殺或有嗜酒致家財日缺。或因酒失業。或因酒誤事。或因酒闖禍。有因酒色者。不遑枚舉。甚至出妻屏子。或致家恨及惹眾怨。而後日積月累。致成洒毒酒瘋者。語云「酒是穿心毒藥。酒醉誤江山」凡嗜酒無度者。往往家破。此破家第二之所由來也。又有一生為人公平無過。惟有好賭(打牌)者。初則以小而漸大。至於賭性貫心。甚則生出巧詐睹術。以不正手段為賭。或以黨謀誘富人來賭。或有因賭擾禍。或因賭敗而為盜。或因賭而失業。或因賭而致病。或因賭而相鬥致傷人命。或因賭勝而及女色。遂強人之婦女,或出入淫窟。嫖至身染毒瘡而亡。此第三破家之原因也。有為色慾而致家破人亡者多矣。夫色慾者。語云人之所惡。人之所好也。夫色慾必要分明守正方可為人也。今也有好色者。皆因思野心而作也。有因色而失業者。有因色而失業者。有因色而失友誼者。有因色致此兄弟不和者。有因色致此父子離間也。有因色而害命。有因色而損身折壽。有因色而棄妻子者。有因色而財散者。有因色而自盡者。有因色而致反叛。甚至殃民禍國也。此第四破家之原因也。又有為財而失業者。夫財者。天下之至寶。人人之所欲也。然必以正而取之方可。倘不然則禍害不淺也。今之人也。每為財而致傷父子兄弟親族友誼之感情。甚至致傷人命。結為冤仇者多矣。有因財而迷辱婦女使其失節。致傷人命。有因財倚勢欺人者。種種為財亡命者。不可勝數也。此乃破家第五原因也。亦有因氣而失業者。夫人生者以氣為神。氣忿則散。有因酒後生氣者。有因度量狹而發氣者。有因無錢而使氣者。有因色而生氣者。有因事物。不如意而生氣者。有因氣而生禍者。有因氣而失德者。有因氣而絕友誼者。有因氣而殺人者。有因氣。而致骨肉相乖者。有因氣而錯手誤命者。有因氣而致言語忤逆者。有因氣而犯官法受罪者。此乃破家之第六原因也。嗟呼。世人非不知此事。明知而故犯者。不可勝數也。致世道顛覆。余今特此淺筆直言以警世人。若有犯諸上述者。急改之可也。若能如余之言。速改。其家必獲厚福。而天下太平也。以此為論。

  本寺吳府千歲 詩 訓

吳某揮筆打警鐘。 府中案件不便容。

千載難逢頒旨日。 歲月更新著善章。

「話」哈哈余因事務纏身。故至今夜。來得遲也。本欲早會。因不得如意又訓曰。嗟乎。凡人生者。有流芳百世。亦有遺臭萬年者何也。此皆因受教育之不同。環境之所迫。故人生必須迷途早醒。克振人生本來先天之性。復興我國之固有道德。匡扶聖道。代天宣化。挽惡從善。振興民族精神。建設中華民國。保持五千年來之歷史。盡誠盡道。以盡人生之本務也。凡事要信心奉行。在於聖筆敦化之下。修成一個完美無缺德性。和睦鄰里。長幼有序。事親至孝。順應國策。為國擔憂。為民除害。威武不屈。貧賤不移。明辨是非。勿受邪說迷惑。惟一信心之智識運用於公眾之福利。不可驕志非為。造孽成端。一舉一動。天地供鑒。若欺天無眼。是自欺也。如今世風衰風頹之極。人心不古。造孽待禍。誠可嘆也。諸生此次幸蒙玉旨頒下。著造復倫寶箴挽回世風。奈余無甚妙示。以此登載寶箴是訓。

  副主筆汪 詩

副訂復倫著人編。 主事大小傚古賢。

筆遺寶卷傳萬載。 汪洋四海發箴言。

妙理文淺求在深。 道感神格戒邪淫。

天青日白三光現。 尊長懷稚福自臨。

  妙道天尊詩 人生守正慎言論。

妙法化三清。 道由心正明。 天地陰陽律。 尊賢禮義行。

醉醉顛顛會瑤池。 正正堂堂心無欺。

清清白白守五戒。 聲聲口口合道呂。

  人生守正慎言論。

夫人生于世。必以正字為先。若欲分開折明。則枝葉根節甚多。難以盡述也。余今惟指戒口之正而論之。夫生于世。擾禍失德。或致損傷陰騭者。不可勝數也。故曰口是禍之門。言多必失。一言一中千言無用。又曰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老子云大道本無言。誠在是言也。夫人若欲言。必要光明正大。須察環境慎觀對者之事情。必三思而言語云。口開是禍。口含是道。不然則往往失言也。常有人為無意中說出之言語。而觸怒父母師長。犯國法。致此家族不和。兄弟妻子離散。或失友誼。或破家蕩產。或失人格。及地位職業。或害人家族不和。或引惡入門。或致寡婦失節。或使閨女失貞。或使人為盜。或害人爭訟。或使人傷命。或使教徒退教。或害僧尼破戒。或使善者而不進。或使人殺害蒼生。或害人違犯國法。或使人不修整寺廟。因失言之因不遑枚舉也。致世道冤冤相報不息也。語云敏於事而慎於言。余今指出一失言之罪案以為證。昔清時江夏有一人平生為人忠厚無過。疏財重義。姓余名朔耀者。家聲善。名頗振。一家老幼十有三人。男女茂盛。平生無一些分毫之失德。年近四旬。其壽有七六之數。因交有一友名曰崑嶽者。姓高。其年歲少於朔耀十三歲。兩人平日結為莫逆之交。常往來如膠如漆。兩家如同自宅無二。而平時常談笑。如兄弟之言詞。皆無妒忌之心。而崑嶽娶一妻丁氏生來体貌平常。其性溫柔。夫婦平時相敬如賓。每同夫勤儉力作。因余,高二人相知如兄弟。故丁氏亦無迴避。客氣之忌。常言語相參。有一日余,高有相論事。而在高家設席飲談。時丁氏在廚場烹飪。親自捧酒食上席。時余飲至酩酊,心神恍恍,即對丁氏曰。嫂嫂之美賢。如我妻無二也。時丁氏知其醉語。亦不以為意而應之曰。余尊嫂豈有如我之醜貌哉。言畢。各一笑。而丁氏再往廚房料理。時高聞及此言。滿面通紅。怒容睜眼。無名火即發然。而忍氣吞聲。懷恨在心。暗思曰料家之賤人。必平時與他有私通。不然則何他兩人。何敢當堂言此哉。時亦不言起此事。至席散。余婦後。高即思曰。大丈夫男子漢受此今日之辱。此賤人自前必與他有私情。致被所辱。則此恨難消。留此賤人何用。時意已決。遂即舉筆揮翰。書一離婚字封固。即對丁氏曰你父家有事。差人馳書。來報要你回家省侍。你可將回信帶回。遂即喚一小轎令其坐回。但丁氐不以為意信以為真。帶書回家。見父母。即將書獻上而言曰父母大人。呼喚小女回來。有何急事乎。時父母不知其意。叩將書。折開一觀。見是女婿之休書。大怒舉腳躂死其女。時其母見女死。大吃一驚仆倒在地。因老氣弱一時氣絕。時其父見此怒猶未息。因氣過極一時口嘔鮮血甚多而亡。嗟乎余朔耀一言之錯。而致死三命一時同歸。後三人之屍。其家奴役為其收埋。而高聞及此情愈憂恨成病而亡。未幾四魂。紛紛到冥府出訴。冥王即令鬼使拘余到案對審其冤情。審知其失言致損人命。冥王即判余朔耀轉生于徐字姓名風者為子。念他生前德業甚多。因一言之失。以將前功消滅。以補四命。而四魂各受得余之前功。後丁氏生于王家為女。高生衛為陳家之子而二人再結二世之夫妻以了前世未盡之緣。因此陳一生作事。不敢逆妻。事妻勝于事母。以補前世錯休之過也。余再世在陳之鄰居。尊敬陳如父。凡有事做皆為他勞力戇作。不敢取其工資或禮物。倘若家有美味或有稀罕之物。即奉送與陳以補前世失言之過也。又丁氏之父母皆轉生為陳之子。受陳萬般苦心之撫養。陳見此二子。如見前祖父一般。至陳夫妻壽終。又有戇鄰徐家之財物歸為己有。一家成富。而丁二老夫妻。今世享受此清閒之厚福。以為前生誤命之補也。而前余之家。不久敗散。零丁不振。此皆為失言之報也。余今特此指醒世人。慎言其餘也。以此為鑑。

  中八洞仙翁曹 詩 自述

曹家驕傲惹禍根。 國清才子貴如神。

舅無寸德欺良輩。 後受打擊悔自新。

「話」哈哈回憶我生前。稱謂二皇親。財勢壓人被我害者不計其數也。但無人敢言。故性情日霸。歧視良民。無惡不作。其罪不容於誅。後來受了嚴重之打擊。決意放棄榮華富貴。堅定修養之心。受盡風霜之苦。堅忍一切魔考。修成今日之仙格也。念我生前。性好女色。又好騎馬遊於街上。或郊外玩景。雖曰玩景。其實如採花蜂。查訪美女。有一日在街上見一對青年夫婦。其婦美貌可嘉。不遜西施之美。宛如仙女下降。吾即暗思羡慕不已。心生一計。即用軍牌。請他夫婦到吾曹府。此對夫婦。聞是國舅相請。亦不敢推辭。而來府內。吾即問其來歷。他說姓袁名名文正。妻張氏。為求取功名。赴試而來。吾即令女婢引張氏往後堂。隨即備酒相待文正。吾親自敬酒。使文正飲得大醉。令侍從將文正絞死。棄屍於井中。將井填平。即使老婢善效張氏。與我為室。並告知文正已死之事。張氏一聞及此情。槌胸大哭。只是不從每日啼哭在府中。時吾即懷疑在此府內居住不利即帶張氏及侍從往鄭州居住慢慢欲勸張氏順從收納為室。不料文正冤魂不散。時常現怪於府內。時值包公奉旨到石邊庭犒軍畢。正欲回府到了石邊橋時。文正冤魂即起一陣陰風。在於包公馬前纏繞。包公乃賢明之官。知必有冤情。即令左右隨此怪風查訪。不一刻。那怪風降落於吾曹府。左右稟告包公。包公隨親身到府附近。查問百姓。此是誰家府衙。百姓說。此是曹二皇親國舅之府第。其府內,常殺害無辜人民,及不從親事美女。故府內常聞人哭。鬼泣之聲。使國舅日夜不安。已遷往鄭州數月矣。包公閱畢。令左右將門鎖打開。入府內至黃昏。令左右掛牌於堂中。出外面。高呼眾冤魂。今夜可來告訴。斯夜包公臥在堂中。聞眾冤魂訴其冤情一一明白。次日回府即令左右。請吾臨府。有事相議時吾知事不好。假病推辭。但難瞞包公之賢明。不能脫出法律之制裁。未幾被判絞殺之刑。急壞了母親及姊姊並皇上姊夫。御駕到包府。欲保吾無罪。但包公鐵面無私。決意欲將吾絞殺。說倘若皇上不准臣判。臣決欲退官還卿務農。時皇上無奈。再下旨一道赦國舅及東宮所有罪犯。時包公亦不滿意。復旨奏曰。若非天下罪犯皆大赦。即國舅之罪。不容赦。隨令左右將吾押到絞場。急壞了皇上急再下旨一道。大赦天下罪犯。始得赦吾一命免死。自此深知自身之過失。而犯國法忤逆不孝。並累及皇上姊夫姊姊時吾自愧無顏自愿放棄世間之榮華富貴。別親。獨到深山洞內隱姓埋名。獨自苦心修道。受盡苦難。道心不移。後幸得明師之點化。修成萬年不滅之神仙也。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又曰道在邇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又曰道不遠人。人之自遠也。又曰。知過必改。得能莫忘。吾愿世人。倘有真誠者。必無不成仙。成佛成神之理也。惡人回頭即是善人。不可相斥相欺。能得同心同德供修真者幸也。以此愧述生前修道之由來。愿世人凡事必要三省不足。再思之可也。

  副馳聘神 詩

副力奔走出崑崙。 馳風閃電駕彩雲。

聘請天台真人降。 即可恭誠接真君。

  天台山真人孫 詩 話 讚

天府靈霄敕號封。 台州復倫登驥光。

山人相依成仙体。 孫學水濂鬼谷宗。

盡孝復仇在燕州。 在齋盡忠阻秦彪。

三鬧秦營驚王剪。 暗排火攻秦王憂。

紛紛世道大國中。 秦將白起絕天良。

遠交近攻施霸術。 扶秦無道天難容。

「話」哈哈末筆驥光愧余來遲也。此次生等真誠篤志。奉 旨著造「復倫寶箴」甚善。余無不喜出望外也故今特來與生等一會恨來之晚也。如生等虔誠向善。真是可敬可賀但余無良言可敘。惟望世人極力佈道。凡事不論昇平。或亂世必以孝字存心。以忠報國。凡修身立道。必精誠苦練。無分厘之退志。方能為有用也。不然則枉勞心機也。讚曰。

受騁出天台。 旨頒運將開。 著法安國難。

造丹化蓮台。 復道吐妙法。 倫明消兵災。

寶從心頭煉。 箴律出玉階。 至今重復仁。

誠善麟降胎。 朝夕不厭倦。 陽光照瑤台。

率賓讀經史。 性暗必遭颱。 協善傳木鐸。

善脫鐵鎖開。 鎮守天台洞。 南無慈悲哀。

天理今幸轉。 后土掙塵埃。 三界神光現。

四相下蓬萊。 三才合一卷。 得此福無涯。

得此福無涯。以此為讚。吾是山野愚人。無甚妙詞。略筆。以為世人之解悶可也。又詩曰

七死三災火臨身。 五雷金沙險化塵。

三卷天書無一字。 幸有仙格玉帝憐。

哈哈余望生等。可要如余篤志苦修。後亦能如余同登瑤池也。豈不妙哉。

  正主筆周 詩

正真無私萬事昌。 主行存天名顯揚。

筆揮成章珠璣少。 周公德業解災殃。

百善孝當先。萬惡淫逆天。男女居同室。一舉魁群賢。

  鳳邑城隍 詩 為士氣美報案

復隊禮義明孔門。 倫重男女莫邪云。

寶卷秉灼引心正。 箴讚善士步青雲。

  為士正氣美報案

昔大宋神宗時。南陽有一秀才。姓袁名海瑤者。年登十八。父母早逝。單居無昆仲。祖先三世立德。時家資平常。樂得清心無憂。自幼攻讀。天降聰賦。滿腹詩書。六藝精通。口開成詞。下筆著章。堪稱當世之才子。至年二十二。娶妻顏氏。賢德可誇。生來傾城整國之貌。姿敏性溫。正是良才美貌。絕世無雙。夫妻和嗚。未幾顏氏之父母。使人來通有書一札。其書曰「字付賢女婿收知。自小女過門以來。忽經數月。睽違兩地。天南地北。此亦人生之大倫事也。無所為輕。因你劣岳母。思念小女。朝夕難忘。每倚門閭盼望。無不神馳也。故不得已。修書一札。使价以通。欲喚小女一歸。以慰母懷。望賢婿。異地同情。書到之日。同小女駕臨。以增茅廬之光也。特此是達。賢婿袁收。愚岳父顏福影書。時袁見書。即令妻收拾回家省親。至四,五天其妻欲歸夫家。路行半途。適紅日將沉西。忽然春雷鳴處。明雲佈合。頓刻大雨淋漓。一時平地水深三寸。風雨交加。寸步難進。舉首一望。見前有小茅屋。在平野之間。顏氏見此大喜。即往投避風雨。時到茅屋叫門。內中有一青年男子。開門引入。時顏氏。見是男子又尚青年。內又無他人。時不敢入。但此青年正色曰。你冒此風雨來此相投。我非野心之人。你可快進入。避之無妨。不得已入避。但不敢仰視。原來此茅屋。只有一間而已。並無傍所。可避男女之別。原來此青年。姓葉名坤友。貧家秀才。無處可棲身。故在此田間。建小茅屋居住。時葉亦不敢邪眼相視。各坐一邊。時日已黃昏。大雨不息。乃閉開。令顏氏在此安睡無妨。但顏氏自始至終。皆不敢開口說事。至更深不敢睡。恐有他變時葉秀才。乘夜恐此婦心疑。即秉灼攻書。至于達旦。心神不亂。而顏氏至更深。不覺南柯夢睡矣。故是夜在此安宿一宵。是葉昆友秉灼達旦。心無邪念。而顏氏至五更。忽然夢中驚醒。見天色將明。大雨已息。天氣晴朗。遂即起身。恐人知覺。是夜與男子同宿。慌忙對葉深謝。徹夜無亂之德。並請問姓名。時葉還禮。將姓名以告。顏氏謹記在心。逐作別臨行出門。因惶恐隨身。遺一汗巾在室內。至出門行至途中。暗思曰。昨夜幸逢君子得無被辱?心中甚感其德。未幾忽至夫家。暗思曰。我若對夫實言。必被良人見疑。若不實告。則身上衣服尚濕。將欲如何以對。時暗思決不以實告。至入門正在初卯。時其良人尚睡未起。即敲門進入。其夫見妻太早回來。即問其故。顏氏曰妾自昨日哺回來。行至田野之間。適逢大雨狂風交加。寸步難行。正在無奈。忽見前面有一古松。即在松下。避雨不料日已西沉。大雨不息。故不得回來。遂在松下避坐。不覺神疲而睡。至今方回。時袁亦不怪。至顏氏更衣後。即往廚房烹飪早膳。時袁海瑤遂即查驗顏氏。隨身之物。不見一汗巾。原來此汗巾。乃袁娶顏氏之時。所購置之巾。故袁一查便知。時袁懷疑曰。妻今太早回來。若在岳家今早方回。必無是理。若云昨哺回。遇雨在松下宿坐。何衣服雖濕。而不染半點塵泥乎。時愈思愈奇。暗思妻是女流。何有此膽量。單人僻在松下乎。而今早回答之言。似乎非實也。此賤人必夜來宿在田間人家。與情人有私。臨別時將汗巾贈與情人留念無疑。時袁心中大怒。若欲高聲大語。恐人知道。而自身亦受不美之名。若不發奮。則枉我滿腹書香。受人侮辱。將來體面何存乎。時暗思一計。再候六,七天。即在外。惶忙假作緊急之狀。對顏氏曰愚夫在某處。逢你家父母差人要來我家報信。云你母,現時病勢危急。要你回家一談。你可收拾回家。為夫有書在此。你可順便帶回。以慰岳父母之心。時顏氏。信以為真。即帶返回至父家。見父母雙雙住堂。心中驚疑曰。夫言母有恙。今何無半點病容。即向前問安時。福影夫婦見小女今再回來不知何意即問曰,女兒前天方回。今歸來何意也。時顏氏愕然問曰。父親豈不是命人。通報說母有尊恙乎。故丈夫令我回來。又有書一封。是我夫寄來與母親問安之書也。時福影即接書折開。見內中乃云及女兒失節。與人私情之意。其書乃是休書。時福影大怒大罵逆女。此書原是休書。不得不怒。時欲將女兒打死。幸母金氏勸解。福影初不從勸。至三,四日金氏以他事勸之。勸夫要三思細察女兒若果有此事。時由你主之可也。若不然。則豈不是將女兒送死不明乎。時福影聞言有理。怒氣少息。後顏氏將前事對母實言。今乃夫之疑心。非有此事。時金氏以告丈夫。又極力安慰女兒。暫在父家閒居。時值大比之年。天下舉子。紛紛進京應試。而袁海瑤及葉昆友。皆往至京城。宿在寓所候期開場。是日眾舉子閑遊各處。時葉遊至找外與袁相遇。二人各通名姓。後結為莫逆之交。入城二人同宿一寓。是夜袁魂遊到東嶽宮。入門一觀。似相府一般。正在閑遊。忽聞曰。天使帶榜到。至接榜時。見大帝跪接天榜。後送天使出門。將榜張掛壁上。時袁在傍。見榜列名拾餘名。見第三名旁眼。乃袁自己之名。心中大喜。未幾忽然又報天使帶旨到。時大帝接旨聞玉使讀旨曰。奉天承運玉帝詔曰。為今科第三名旁眼。乃南陽袁海瑤。因其祖先三世積德。今該出仕享福。但今有其本境城隍接奏。云及袁海瑤察理不明。誤休賢妻。屈他名節。可將今科消名。候後科若能覆收其妻者。即再補科。若不然。則永不准袁登科也。但袁同郡,葉昆友能見色不亂。秉燭達旦。其本皆不得登科。今因此功莫大。應將袁海瑤之科名。改為葉昆友。卿接旨平身。時東嶽大帝接旨後。即將袁改葉。時袁聞此數語。不覺驚醒。乃南柯一夢也。心中不樂。暗思原來妻無私情。今受屈也。又葉恩人。現在與我厚交。果夢中有準。此科必葉恩人中第三名也。袁亦不言出。候至開場。三場已畢。未凡榜出。果如夢中故事無二。時袁不第下場。但亦自悔咎。時即向葉言明。云及前事。時欲托葉往岳家代訴前非。欲再收妻謝罪。時葉方知前婦女是尊嫂也。亦大喜即候賜封後。二人同歸。葉即順道與袁同往顏家。提訴前由。後海瑤謝罪。而福影夫妻亦甚喜。但顏氏不受。時葉極力勸解。後方喜受。方得夫妻再團圓。後袁候至來科。果中第三名。此乃天理佑善食報應之公平也。余希世人凡事必如葉。方有進身之地也。以此為世人鑑之可也。

  副鑒察掌武案周倉 吳 詩 話

副眼觀四方。鑒你誠偽良。察透無義事。武案記過功。

至今頒旨始逢春。 誠實事物正氣存。

復倫台前香花果。 寶箴失正少功勳。

「話」今後凡有所欲用之事物。絕不可不正。夫奉 旨頒書則是代天宣化。代天行事。則事事必要精誠。無欺無私。凡所來之物。必要明正。方可用之倘稍行不正。則枉費前功盡棄矣。慎之。凡每夜進茶,果,香,花。必要心清進之。捧置必要端正方可。倘不然。則有失莊嚴之罪也。慎之。

  金庭山。玉屋洞。道行天尊 詩 人生守正諭

金銀黃白難隨身。 庭芳善德出賢人。

山河相依修真處。 玉潔冰清稱為珍。

屋雖茅廬毫光閃。 洞中久煉丹成神。

道微魔厚初進步。 行坐正氣駕玉麟。

天高地厚配人理。 尊規失正枉費眠。

  人守正論

夫正者。中也。人生天地之間。則無不用其正。人之初生。所學須當正。初學攻書必須就有道之師而學。知書識禮,行動舉止。言詞接客,交友起居三餐等。務須以正規而為之。此正道者。不論士農工商等之行為。宜以正方可。假使有為不正之人。能獲得一時之名利。終亦難繼存也。若為正之人。雖有一時之失敗。終亦必獲福可留存。夫正而行之。正則無邪。無貪無越。若越禮則欺。欺人心則欺己心。欺心則欺天。如此者。則無不欺也。若欺心欺理,欺天。安得不欺父母。及欺師友。又安得不欺國法。及欺民乎。此理之所然也。若心欺便是不正之根源。倘若欺天。則四時不應欺地則萬物難生。欺人則求善。不能。欺父母則子孫不興。為事不成。欺師則子孫不聰明。而自身失靈也。此天理之所當然也。故歷代聖君,名臣,聖賢者。此皆自三世祖先之立正行善。而自身亦如是而得之也。若觀今鑑古之為不正者。皆不得善終。而且其子孫不能聰明。或不能繼承其遺業也。余今特敘之生等扶乩佈道。凡事須三思。若有所犯立誓之言詞者。當速改之。不可若有無之行也。若不堅持守誓者。後悔不及也。生等豈不聞。昔紂王之子殷交,殷洪。為對師盟誓而不守。則如誓亡身。又龐涓之誓。後亦難脫馬陵道之厄也。此皆不正。致身以欺心。欺則欺天地人。至于欺師之罪。故難脫也。希生等謹而慎之。不可犯誓也。以此為世考之。以諭。

  副司禮 鎮南宮太子張 詩 自述

關關無運及登科。 平地無犯起風波。

太虛光明推人老。 子學是道教兒曹。

  自 述

世衰道微邪說四起。人倫沉沒。人心日趨惡化。自唱維新不知禍患到來臨。神佛仙聖。雖為之憐。亦為之責孽也。念余生于五代之末。家住山東唐州姓張名俊德。父名家慶。母連氏。昆仲三人。余居於上。下有一弟一妹。弟名俊風妹名淑珠。父務農以為業。皆是樸耕之田。家道清貧。自幼攻讀。於孔聖之門。讀書不倦。篤志藝聰。只慕功名兩字。及十八歲青年之期。適逢京城。開科取士。即與父母相議。往京赴試。吾父初本不允。幸賴母氏之賢。善勸父。許吾赴試。擇日備辦行囊出發。時。怎奈盤川稀少。在途延遲多日。將到京城之時。科場已畢。時也,長嘆伸吟不已。自恨無德命薄。根源猶淺。千里路途辛苦而來。不得就試。而在京徘徊。四個月餘。賣聯對為生。滿腹經倫未展。所帶金銀化盡。告借無門。且日月如箭光陰似梭。於心不安。即思一計。到街上碧雲寺。暫借一間僧房肄業。急修書寄回家鄉。告知父母言決意。候後科赴試。奈斯時國內紛亂。兵禍連結,帝位爭奪不息。人民慘不可言。及至宋太祖趙匡胤。堀起削平四方統一天下。但太祖為防止唐朝藩鎮制度之蔽。創造更戌法。削乎四方兵力。再用杯酒釋兵權。解除功臣。而怨言四起。人心不服。余見此政策。即無意於功名。收拾回鄉。在途有一日。行了山路。及至金烏西墜。無有部落可安宿。山中並無人家。只聞烏獸之聲。不覺心怕膽寒。正在不安之時。忽見前面有火光。余喜得如魚得水。快步行至火光之處。乃有一間草茅。內有女人之聲。余即叫門借宿一夜。那女人開門說道。你這位貴客。是何方人士。何故深夜至此乎。余即將實情以告。那小女甚是同情。請余入內。一見是兩位小女。並無男人在內。心中不悅。即對小女言愿借外面壁邊即可。那小女笑而言曰。入內何妨呢。吾姊妹在此居住。已有三載。逢有深夜。借宿之容。既有不計其數。皆無異志。你何如此正氣。余曰不然也。男女授受不親。況你家內。並無男子。吾不敢進入。是夜小女於深夜相請三次。余只是堅持不動。及至黎明醒來之時。不見草茅及少女。心中虛驚。正在難解之時。忽有一陣清風。吹來一張白紙。寫有一首詩。其詩曰。「前生德薄苦無依。本慕功名反痴疑。金星下凡探正氣。賢德書生果不虛」余見此詩知是太白金星來試吾有無正氣。即仰天拜謝回家。將此情告知父母合家大喜。余至二十有六歲娶妻汪氏。幸吾妻自幼曾經於孔門。頗有婦德。孝順雙親奈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好事不常。吾父因積勞成疾。服藥罔效。求神問卜皆不應。不久一命嗚呼。鶴駕西歸。時家道雖貧。余亦盡人子之道。掛孝未及三載。母氏亦染病。隨父而逝。自此吾弟不听吾言。時常非為亂作。遂自出外鄉不返。時妻已產下兩男一女。長子名坤輝。次曰坤祥。自幼絕世英才。聰明伶俐。及至長大皆中探花之職。長子奉旨調派楊州府。知縣之任。欲余夫妻隨往楊州。享福受榮華富貴。斯時適村中。開設學堂。聘請余為教師。余即不往楊州。在村為師。教人不倦。未幾次子亦奉派浙江為知縣之任。自此家門顯達。家風大振。余在於鄉村。亦時常寄信屬子為官。必清廉。以德為本。以仁為門。待人克己復禮。無分貧富。必須光明正大。幸吾子。亦下負吾志。不勝喜悅。我在鄉半為師半修養。濟恤孤貧。至年五十有八。於無病而終。此時兩子已高昇官職。奉調朝內。余魂到冥府。冥王大悅相迎。稱讚余正氣無邪念。又誨人不倦。平素好施。令青衣童子。接余到聚善所。學道三載。玉旨降下。拔余為福建平昌鎮廣安宮。中壇元帥之任。後再轉任池州天后宮。千里眼之職。後歷任多處。至於已巳年。調派前鎮。鎮南宮。關平太子之任。至今。適逢諸生虔誠奉旨著造復倫寶箴。再奉旨兼至誠堂。副司禮之職也。自愧平生無甚大德。只守正氣孝順雙親。稍得末功而拔為神者也。以此愧述平生。以為世人鑑焉。又詩

凡事憑天莫相爭。 正氣無私遵至誠。

似吾不慟妖嬌女。 忍受魔考心自明。

  余南宮太乙柳星君 詩

南復閩野立王規。 宮室高底倫現瑞。

太陽威烈消惡氣。 乙幅詔旨發光輝。

柳感至寶回光照。 星朝北斗箴誠追。

君子正指無隱蔽。 律明詩徹心自推。

賦曰。天生我人兮。五千年。六百餘載兮。顛倒顛。萬邦夷狄兮。絕倫法。野吞戊己兮。赤白連。黑漢無日兮。原是黑。白烏飲火兮。原是白。同類異語兮。合事理。萬物不能兮。惟人易。出生存亡哉。未可卜。無論男女兮。孝當先。身中真性兮。當發現。焉有德高者。不登天。師生必省兮。事明暗。見惡不退兮。失稱賢。見善不舉兮。真妒子。隱蔽惡徒兮。同罪然。孔氏鳴鼓。兮攻子路。包庇人非兮失師言。若不以正兮負玉旨。言論不明兮功墜田。真相失守兮悲傷處。欲治無方兮。飲黃連。幸未滅根兮。急聰覺。反風滅火兮。脫倒懸。若不三思兮行多錯。錯中求道兮。恐不然。然雖作者兮三分罪。罪重自知兮。隱不言。言語當眾兮。明推察。察觀寶箴兮神不眩。眩拯疾瘳兮。心光彩。彩雲紫氣兮。復倫編。復歸根源兮無色相。倫明理白兮。小西天。小西天。以為賦。又詩曰

四海分崩二百餘。 間雖太平亦無几。

相依憫念康季子。 文武合力顯珠璣。

  余正主席孫 詩

正理嚴家風。主婦姑媳同。席前無虛語。孫子亂破堂。

翁老若逝姑孀居。 姑媳反目倫常欺。

當皆朝夕代夫子。 孝聞遠佈顯門楣。

姑媳相依若親生。 方免禍患破家庭。

若不慈孝小成大。 甚則離散冷碎零。

為姑明理方稱慈。 媳孝必也如父師。

不慈不孝皆獲罪。 久亂不和德業誅。

  述姑媳反目慘報案

昔順治時。濟南府。平岡埔。有一郭天錫者。父早逝。母謝氏。單丁立家。母子相依。以什販為業。生意順適。至天錫廿六歲。擇親完娶。黃氏為妻。初則無過。至有年餘。黃氏本性愚蠢。每有逆姑之意。初謝氏亦常教誨。而黃氏皆不悟。愚性日深。每待其姑如外人。甚則破口咒罵。指責他事。無風作浪。而謝氏見此。則心愈怒。時即致姑媳不睦。甚則姑媳鬥口此時謝氏亦不忍甚矣人倫已絕。成為姑媳皆非。姑亦不姑。媳亦非媳。時鬧得天錫欲進不得。欲退不能。有時勸母有時訓妻。而兩方皆不悟。甚則勸母為母怨。訓妻為妻恨。時真是鬧得天錫身無所主。正是山窮水盡無計可施。至數年。皆如是。時郭家司命。點點分明上表玉階。玉帝敕值日神將。稽查屬實復旨。玉帝即令瘟神下降。未几天錫年三八。生二子一女。有一日正是端午節。突然長子名運能在廚場。與其母黃氏煎煮烹飪。不覺黃氏失手。手捧一鍋滾湯脫手。正對運能頭上一淋。時運能受傷倒地暈絕。時黃氏叫救。正逢天錫不在。謝氏不理他。時無法解救。致水傷入腹而亡。後逢天錫歸。聞見此事。大怒手執竹棒要打黃氏。忽然黃氏走脫。時其小女在傍。正打小女身上。因用力過猛。一時錯手打死。時天錫見此。去棒撫子女二屍大哭。一時憂腦過極暈絕于地。因無人解救。一命嗚呼。時只存二子名運巧午四歲。時謝氏見此不覺淚如湧泉,哭得數次暈絕。後再甦。時,黃氏亦啼淚無奈。只是舉喪事畢。未凡黃氏暗思。今天死子女亡惟存次子年幼。待何時成人乎。一日三餐。何處可得耳。又思及與姑氏不睦。則我不如再移花接木。再整琴瑟。豈不勝在此。受盡苦楚乎。時意決托媒擇配。時謝氏雖知。亦無可奈何。只是聽他所行而已耳。前案再續。詩。

移山填海不足當。 花類野草在下堂。

接姓敗名災瘟降。 木雖椅楠變心黃。

時黃氏憑媒說合。擇配他鄰阮門為後妾。時瘟神相隨。見黃氏下堂。再配。暗中不離其身。至過阮門有年餘。時正七月七日。秋風微涼。黃氏正在晝寢。突然一陣怪風驟起。捲入房中。黃氏正酣睡寤寐之間。忽然驚醒。一時似乎中風之狀。心誑譫語如醉如痴。自言自語。高聲失笑。有時高攀上床。有時摸床捻衣倒地。時阮家送醫罔效。未幾黃氏將身上衣服指碎。往外而走。不辨方向四方自遊。未及一月。身中衣服盡脫。赤身露體。有慈善者。施捨衣服遮體。來幾瘟神散與瘟氣入腹。一時遍身臭爛破流黃水。種種苦極三年而亡。此乃黃氏一生在世不孝堂姑。不從夫子之報應也。時郭家謝氏。自黃氏出堂之後。撫養孫兒運巧。但無生計。無奈將舊日雜貨再整以求糊口。幸年老身康,勞心苦不可言。至運巧八九之年。招呼孫兒相幫生意之務。而運巧果生得天性之巧一見便知。至運巧十有四歲。時謝氏年已六十七矣。因青年守節。勞心至今。身弱所積之病齊發。不三天而逝。時運巧人事尚不能料理。即託鄰居代辦喪事葬畢。運巧盡人事。欲耕而不能。即服家傳舊業,後長成娶妻。承繼先祖之祭祀。此乃上天留念天錫平生無大過。故留一子傳後也。自此以後。天錫與子,女,妻,母,紛紛到冥府受冥王審案。問天賜。天錫即欲移罪與其妻黃氏。而告黃氏不賢。致有此失手之罪也。時王令鬼使。拘押黃謝二魂到案對審。時謝氏訴黃氏不賢忤逆。黃氏對曰。我雖有逆你亦不慈。時冥王判曰。判黃氏你生前不賢不孝翁姑。不從夫子。致鬧動司命。又失手害子一命。又失節下堂。此數條大罪。無可能名焉。你可韓生河南縣為一娼女。少年賣面不賣身。又判天錫轉生同縣。念你前行孝方為富家之子。至長大往娼樓飲酒。而黃氏見你一面眼覺傳情。與他暗約私逃。又判運能轉生同縣。為黃氏之娼母後因暗約私逃。惹你心怒。令人尋回毒打。若有不如你之意。則任你之酷刑以報前生失手致命之恨。又判該女魂轉生同縣。為天錫之妻。若天錫一分一毫。皆不得自主。皆要受你之許准。後因與娼女暗約惹你之恨。有時將他綑在房中毒打。以雪前生無罪。被他打死之恨。又判謝氏轉生同縣。念你前生孀守子孫成人。此雖有大功。但你一時不忍。致此家破。今生為貧家婦。依原孀居守一子。後因娼子被娼母日夜毒打。因此即私逃來你家安身。又判郭家黃氏嫁之阮門夫各丹日者。轉生為你之子。後娼女與你子為配夫妻。盡心孝養。以報前生不孝之罪。而阮丹日前生娶黃氏敗你名聲。又與黃氏有一點夫妻情未盡。故生為你子。以補前生也。而娼女雖逃離。與養你年終傳一子。後被娼母訪知。令人暗中擒回。在暗房打死。以報前生一命之恨。而後天錫至四十餘年老。小女魂與他傳一子。後小女魂見他老邁無能。不如他意。被小女魂錯手以菜刀砍死。以雪前生之命。以此判案分明。點點無私。余望世人為事必忍。當孝敬翁姑。庶方無歷世冤也。以此為鑑案。

玉霄奏書真君(由竹山克明宮茫海指歸摘錄)

  法門天職之階級

一、 經五次以上著書之堂主,始終不違聖訓。違道而行者。天府授與錦衛使者之果位。表。用統監堂事。(副堂主同論)

二、 經三次以上造書之堂主。誠虔一致。守訓造功。不二此心者。天府授與傳達使者。表。用掌監堂事。

三、 經一次以上造書之堂主。信心不退。善始能終。無背法門者。天府授與供役使者。表。用堂主。

四、 經五次以上造書之正鸞。始終守訓。不背真傳。志道修身。克已利人者。天府特命為正理真人。衣紫綬天衣之榮。表疏。用統監正理法事鸞務等(副鸞同論)

五、 經三次以上造書之正鸞。精誠惟一。聖調不忘。體道造功始末不二。以善是行者。天府授任化導真人。表疏。用正理鸞務。

六、 經一次以上造書之正鸞。始終不背真傳。守訓行功。鸞任竭力不怠者。天府授與傳送使者。表疏。用正鸞生。

七、 凡抄錄謄真宣講校正。唱字。經五次以上造書者。遵道不違。始終如一。廣揚道化。贊揚法門者。天府授任司筆史。表疏。用掌監書事。或經三次以上造書如上守訓者。天府授任掌簿使。表疏。用掌書事。經一次以上造書。如上守訓者。天府授任城隍之位。表疏用校正生。謄真生。抄錄生。唱鸞生等。

八、 凡經理。董事。司禮。經五次造書。始終如上之虔誠不背造功者。天府特加使者之天職。表疏。用經理堂務。或經三次以上造書。如上守訓。始末如一者。天府授與判任職。表疏。用經理堂事。或經一次造書。如上守戒。不背行功。天府授與福神職。表疏。用經理董事等。

九、 凡司香茶迎送課誦。什務者。經五次以上造書。如上守規不背。始終一致者。天府授與香官使者。表疏。用典禮生。經三次造書如上守規。天府授與守衛之神。表疏。用司禮生。經一次造書。如上守訓。天府授與山神。表疏。用用司香生。司茶生。迎送生等。以上大小執事如上之始終。及平生有德行者。果位可登。倘中途廢墜。違背為非。前功扣除。墮入三途。明和故犯。罪咎難免。若能猛省猶可原諒也。

今為科範之立。表疏列名。必依此例。請三界神真。一見知悉。子等勿忽於斯。功上加功。莫為自足。而弗勉於後來也。凡前有德之人。不論堂主或奉茶果生照前功按算以添入果位。

  南天護世天尊駱 詩 堂規

規章整肅懍而行。 神教莊嚴勵後生。

覺世誘民登善路。 立誓守戒秉虔誠。

  堂 規

一、 走神教法門者。乃神道設教以化民。木等沙盤。傳述詩賦詞歌律語勸化世人向善。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為立身之本。禮義廉恥為潔已之根。故凡入堂受教者。必先而行之。

二、 宜友冠整肅。禮貌端莊。整備聖前。焚香頂禮。行不履閾。禮門義路。謙讓溫恭。上行下效。以盡真誠焉可。

三、 必要棄邪歸正。切戒賭姦慳貪。確遵聖神訓誨。不宜驕矜傲物。同類相欺。愷悌慈神。以師美德。

四、 必要入則孝。出則悌。尊師重道。堂友相親。勉身戒行。和氣春風。引人向善。作個善良。不宜狎昵匪類。朋比為奸。辱身敗行。違者重責。

五、 必要遵守三民主義建國大綱。勤務本業。增強智識。土農工商。各盡本職。不宜疏懶。喪志辱身。違神教訓。背師之誨。反背大同。如是必加嚴責諸生慎之。

六、 各依執事效勞。神聖登鸞之際。傳遍金言。堂主以下各宜研究聖意。依教奉行。庶幾有益。

七、 凡司香茶。或司經懺。以盡其誠。或學左右鸞者。必須精神貫一。以受耳提面命。不許荒後廢,或抄錄傳宣。又當耳目貫注。庶得真傳以貫聖意也。

八、 凡一登聖域。除執務時間外。必要研究經文學禮學詩修養有志青年。相依神教。雅納箴言。無益詼諧。不許妄談。肅靜致敬。緘默修養。不失謙讓之君子也。

九、 凡事須要和睦親善。善相勸過相規。以先知覺後知。同心相應災難扶持。方謂神教之友愛也。不許是非翻弄。積怨成仇。貽笑大方。反招咎戾。切宜戒之。

十、 凡信者來堂。必須親切歡迎。諄諄善誘。進接盡誠。助諸善信或問事或求方。宜詳明指導。謙己待人。以重聖門。方便之善路。得度向善者功德無量。

十一、 神道設教。無非代天宣化。造書勸世。判事利人。助國象邦治之隆。挽民心去邪之路。神人合一。上下歸依非營利機關。非異端之邪說。光明宗旨。指導民生。大費諸聖神。救世之婆衷。為門下者。當善體諒之。

十二、 凡志願學鸞者。必要始終一貫效力造功。終身奉行。不背宗旨。以應神人之重任。如故意乖違。迷途失足。必招天譴。犯者當速回頭。未犯者須防失足。鸞任重大。非等兒戲閑遊。造果辦功。超宗拔祖。在此一心之立向也。

十三、 入堂效勞者。宜遵守時間每下午七時四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各組須派員效勞到十一時三十分終止。但要全員到底。初焚香參拜時必須全員參加。後必要輪流出入排班。揮筆時五部執事必要在聖前效勞。堂生出入時務宜向聖前。鞠躬行禮。然後歸休。衣服整潔。倘有缺勸必先稟請。不可怠慢不前。各宜遵守。

十四、 前列各項如有違者必受重責。遵奉者天官賜福。詩。

芳規可範勉身心。 守訓受超喜欣欣。

善果當修仁不讓。 功完行滿鬼神欽。

  余正馳聘齊天大聖蔡降 詩

齊弱扶傾救世間。 天災禍患勿等閑。

大事小成因心退。 聖筆浩然惡膽寒。

話。諸生誠心可嘉。人卷將就。只尚待幾位貴客降筆而已矣。今宵閑暇無事。欲述余平生登載寶箴。以為世鑑焉。

  行述曰。

蓋自東周至今。人心背古已久。雖處處疊設鸞堂佈教。奈人心惡化已久。毫無悔悟。致於天心震怒。倘無懺悔求賴于神聖。亦天理莫逆無可奈何也。念余生于明末。家住武昌。江夏縣。姓蔡名坤龍。父名栢川。母顏氏。夫妻結髮。至半百。單生余一人。上寡兄姊。下鮮弟妹。父本為官吏。因明末流寇李自成。張獻忠等作亂明崇禎帝自縊於煤山無智吳三桂挾私仇引清兵入關我父不幸被暗箭傷亡斯時也遺下我母子時余年只有七。人事不知飢寒莫覺。自此家境陷于貧窮慘不可言也。幸賴母氏之賢克苦忍勞維持家計。又使我入學堂攻書。及至年二十有三之時。常蒙父親故舊之友。乃江夏知縣之受恩人。介入府衙為掌事。余於任內公正無私。至二十有六娶妻。鄰村王炎山之女名金蓮幸。吾妻三從四德俱存。夫妻相敬如賓。至於翌年生下一子。號名聰進。生得眉清眼秀。愛如掌上寶珠。至於四歲之時。正是正月元宵之夜。街上大放花燈。余與母及妻子到街上看花燈遊玩。奈街上人山人海喧眾什亂。不意母親妻子分散。余於街上徘徊良久。東尋西尋不見。心中著急。一心尋母精神錯亂若醉。是夜不得安睡。至翌朝吾母負傷回來。未凡妻亦回來。惟愛子不見。余即跪於母親面前請罪。問其迷失路徑事情。時母親流淚曰。昨夜雜於亂眾之中。至雷音寺前。忽覺不見賢兒。心下驚怕。忽然一陣陰風。將花燈吹消。看花燈之人。四處走散。惟我媽孫媳婦。不知路徑。立於街道。忽聞一陣喊聲閃出幾個無賴漢。各執刀器聲稱要錢。我與媳婦言。皆無帶錢在身。時賊子說若無錢將此小孩為質。明天下午二時。可帶一千兩銀來交換小孩。若不然。則要賣與他鄉。即將孫兒挾去。時我即高聲喊賊。被歐打成傷。欲回家不知路徑。又是半夜。心生膽寒。故延至今朝回來。余聞大怒即呈報知縣。即時派衙役到街上調查。街上之人說是流寇李自成。張獻忠之部屬。姓黃名達聰。住於城外五里之山中。險谷。結交不良份子時常出現於街上搶劫人財。如今怨聲四起皆道府衙無能治賊。衙役回報知縣發怒與吾相議至黃昏。派官兵伏於要道到了時刻余即請母親及妻帶一千兩銀。到雷音寺等待。不多半刻。賊子果天教已盡。按刻帶吾兒來。母親即以錢銀交換小孩。那賊子。得了一千兩銀。意氣揚揚欲回。被官兵捉住。押回府衙嚴刑拷打判罪。押赴法場斬首。示眾。街上之人聞悉去觀。莫不稱快。余此時暢快萬分。一可能為民除害。二可謂報于父仇。不覺吟一絕詩曰「人生空來去猶空。為賊享福為賊亡。天理報應人莫測。父仇戴天永無忘。」未幾慈母染疾仙逝。余亦盡了慎終之禮。喪服三年。及至年近耳順。回鄉安居樂業。閑教子女攻書。好施貧困。聞善勇為。有一夜裏。夢見有青衣童子。賜吾一封錦囊而去。余即起床拜謝。折視之乃一張黃紙寫有「好施貧困天賜一榜」八字。忽然驚醒。乃是南柯一夢。是年適逢科期。余亦半信半疑。令吾長兒往京赴試果不虛。吾兒一舉中了榜眼。自此家風大振。善心堅定。至年七十有二無疾坐於廳堂。點燈結彩。焚香禮拜善終。魂到幽冥。冥王降階相迎。引吾到聚善所。學道練氣三載之久。玉帝降旨拔吾為神。初調派浙江廣應宮中壇之職。後歷任多處。至於光緒元年派任臺南府萬福庵齊天大聖。至於甲子年再奉派謝家齊天大聖之職而此次奉敕兼任本堂正馳聘神也以此自述吾平生雖無高德。惟有聞善勇為好施而已。能得有今日之神位也以此為世人究察而慎之。

  正助理狄 詩 閨訓清心歌

閨閨閏閨房靜坐。心不迷七歲男女當分席。飲食寢寐別。整齊早睡早起心清爽。順手梳洗掃地洒。洒洒洒洒得塵埃不積灰。堂中庭階皆整潔。爺娘床前請安奚。奚奚奚奚有如親身安樂。兒女待膝手捧茶。年月不厭。容不改。歡聲細語。守女閨。婦工針指得小學。或者作對吟詩題。題題題題目條條皆守份。不敢鬧鄰與亂閨。有兄有弟當相訓。琴棋六藝。腹明齊。堂兄堂嫂當尊敬。不可使勢赤爬爬。迎賓送友。當禮貌。不可暗中。使眼睨。凡若長成擇婚配。必由父母相議提。至於于歸。察家事。不可強要幾雙鞋。粧奩多少由父母。不可氣怒起問題題題題題重德業擇子弟。非重擇財又擇勢。我身有德隨處好。無德破產風捲螺若能遵閨學余語。蔭夫發達。福壽齊。福壽齊。子孫數十個。更有一點求富貴。復倫賓箴備脫迷。助理家務教夫子。方顯余狄下筆題下筆題

  惡婦代人引馬慘報案

昔明太祖時。燕京有一婦惡婦姓莊名花蜜。啟幼性質狡猾。至年長亦稍守人事。及至擇婿過門配夫羅枝茂為妻。自莊入門之後。不順常逆翁姑。不順夫婿。性如烈火。出言不遜。聲大而粗。凡家大小要從其意。若不然者。即生風波。任夫百勸難解。常與人好言談。一日除三餐而外。無一時在家。搬鄰過戶。說人是非。笑窮怨富。若有人不如他意。即時破口大罵。有人與他鬥口。他即使起蠻性抓打不休。因他身粗性鹵。兩手有蠻力。凡與他爭鬥之婦女。不論老少皆被他毒打。或將人之頭髮採散提在掌中。如牽牛一般。不怕人之負傷致命。甚則將婦人之衣服脫盡。令人露體。又大聲高喊。叫人來看。致婦女羞愧。而自盡者多矣。或見男子。如有合他之意者即與男子談論淫詞穢語。他之性帶桃花驛馬。常欲與男子。私施雨露之歡。他對男子不論貧富野卑下賤。只怕人不與他承歡。如此亦不怕夫婿知情。至年久月深。羅枝茂。無法可制止他。誰知亂草佔田。穀種難生。致半世以上無子。後因莊氏年老而青年男子。不要與他興雲降雨。他即為青年男引焉。不怕傷天害理。致令人家夫妻離散。敗名失節者不計其數。他乃從中唆使得利。而人家閨女被他誘引失貞者多矣。故被眾口同音怒罵。至花蜜年四十二歲。羅家司命灶君。捷奏上蒼即令災神下凡。未幾有一日早上花蜜在廚場調理早膳。而口中正在說惡語咒罵他心中所恨之人。不覺被灶前火叉絆倒如狗食糞一樣。不意將火叉一踢。其火叉向突臉上如雙龍搶珠。正中在花蜜之兩眼。一時倒地。而兩眼瞳珠。皆被火叉打出。高聲大叫。兩眼鮮血淋漓。幾乎暈絕于地。時羅枝茂聞其妻哀聲如雷。夢中驚醒。即往廚場。見其妻。如此模樣。急救方甦。後醫治而癒。遂成瞽盲廢婦但原性不改。羅家被鬧得破家蕩產。至花蜜五十歲時羅枝茂。因無子憂鬱而亡。家中無人。只有花蜜一人而已。又無生活計。每日如坐井觀天。罵天叫地。無人應承。有時吸水飲尿過日。饑渴難堪。鄰居見他苦極。施捨水飯如養豬一樣。誰知天之刑罰反增他之壽數。他之年歲應當五十七歲而終。天加增他至七十八歲。使他。在世受惡報之慘狀。以警世人。故花蜜求死不能。求食不得。至老飢渴至極。身體變成如千載之筍脯。是難絕氣。拖至七十八歲。身如塚中骷骸而亡。至三,四天。鄰人始知。但其屍首已被犬貓咬囓數處。鄰人即草草收埋。鄉人聞知此情。皆拍手歡呼。稱讚老天有眼責罰此婦在陽世之報也。其魂到冥府冥王判他作惡多端。須受過十八地獄之刑。後禁在隍都地獄。永不得超生也。此是惡婦之報應如此之極。余希世人男女須當謹慎。若前有犯前述之事急解諸過可也。

  馳聘神蔡 降 詩(本年國曆五月六日夜)

人卷既就化乾坤。 聖人昨夜完復倫。

今宵最後聘一客。 中華偉人姓老孫。

  接駕跪拜

  余孫中山降筆 詩(同夜)

孫文革命重民生。 中原復興唱和平。

山河由天雖進退。 降龍伏虎福必增。

  愛國訓曰

中華。中華嗚乎中華。四億餘萬。人民同一血統。文字宗教習慣同一。惜乎一般人心都有家族主義。家族主義。鮮有國家主義。弄得國家危險萬分憶自公元一千八百四十年滿清政治腐敗。四處都有聞怨言的聲。繼又起了鴉片戰爭。敗於英國。簽定了不平等的南京條約。使外國開始侵吾國土之例。余見外患。日迫就有了認識。須要救人民的安定。必須摧覆滿清政府。建立一個三民主義。民主國家。用盡心機。創造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以百折不撓。大無畏精神領導國民起了革命。忍受了千般勞苦。其中尤以黃花崗之役。極為嚴莊熱烈。最後於辛亥年武昌起義。推翻滿清政權。建立一個完美無缺的民主國家。那麼你們同志。必須遵照余的遺志繼續努力。這個是國民個個的義務。必須意志集中。力量團結。養成民主體國之格。早日復回大陸。拯救同胞於患難之中。那麼臺省自治實施以來。已有偉大成果。近日再施行耕者有其田。余喜不自勝也。訓畢。說話。各位同志。今宵初會很晚矣。恐有誤神人的時間。

請 國父特別降詩。送與 蔣總統暨陳行政院長好嗎?

國父筆答。今宵所降的詩,訓這個就是因沒有時至此別了。

  副司禮張 詩

為善地位不足分。 存心守德重五倫。

俗觀聖作佛開覺。 方無愧錯逆天尊。

金光閃閃紫雲生。 靈鷲古佛駕台前。

燃眉陷井身不墜。 燈光奪目照萬年。

  燃燈上古佛 詩

不鳴鐘鼓世如雲。 著造復倫覺災瘟。

翻身跳出三界外。 寶箴長壽蔭兒孫。

復倫重守初人編。 寶箴覺心絕淫言。

多辱婦女丟妻妾。 迎新去舊慘難懸。

  好淫迎新去舊慘報案

昔兩晉時。杭州錢塘縣有一富豪。姓魏名稱福生者。生來人才平常。自少機智過人。每欺瞞父母。而五官朝天。心術不正。至二三歲娶妻趙氏。女貌頗美。至福生二十五歲亡父。三十二歲亡母。上下手足皆寡。獨子單丁。時趙氏已生二子長曰娛次曰禧。上下親友。皆小惟福生為長輩。時見父母雙雙已逝。無人管束。即放心遊蕩。日遊花街夜宿柳巷。秦樓楚館。無所不至將父母家業任意浪費。甚至十餘日不回。或帶娼女回家。時趙氏頗賢。每勸不理。日增反重。或醉暴行。凶打人。或乘醉騰淫。有時在山野之間。見婦女。不論老少。皆用野性強辱。若婦女。不如他意時。即使野性強辱後。將衣裳脫盡。使婦女自身難歸。有時身帶銀子。見人家有美麗女子。他便以他事入其家。若見有可乘之機。便任意行事。若有不便時。即以銀子買女子之心歡。有時故意。入人家置銀在人家堂。若見其家女子有合意。以銀子迷他之心。再以淫詞引起女子之慾心。故被迷惑受辱者不少。至于受辱後。他便若有若無。將其婦女。當為娛樂之用具。至福生三十八歲時計被污辱之婦女不下百人。共娶妾有十三人。但是娶一人。最久不上一年。便放棄。其橫行如此。故四鄰之村落人及被污辱婦女。怨聲咒罵不絕。時逢中秋之日正逢值日神將。下界查察善惡。見福生家中廚場之煙筒火煙凝結不散。其氣甚惡。即召魏家司命問之司命即將每日記事簿獻上。時神將即記在簿上。歸天復旨伏奏時天尊大怒。敕令天狗星下界。來在魏福生之屋上。是夜四處人民之狗數拾成群。來包圍魏家亂吠。時天狗星張口運動丹田毒氣。向眾犬一吹。即隱形不見。而眾犬包圍不散。群犬皆爭先欲入魏家。鬧得四鄰難睡。皆起來視此奇異。鄰人趕打皆不散。至天明。家人開門。突然群犬擁入其家。見人便咬。只有不咬趙氏。時福生共有八子二女。因其妾多所生。固福生惡極自身之罪累及子女。合該絕嗣。群狗正在亂咬時。趙氏在內急將二女由後門放出逃走。只此二女不傷而逃。福生全家皆被咬傷。不一時之久。皆遍身紅腫癢痛慘不可言。不過一天。皆亡。群犬方散。家中只存趙氏一人。慘不可言。無奈買棺收埋。事畢。趙氏見家門冷微。逢此萬世之奇事。心寒膽怕。不敢在家即回父家居住。趙氏父家貧困難度。而魏家財物固被福生毀盡。所剩無幾。故後趙氏思欲再種桃苗其二女。四方奔逃雖脫。乃流落下賤。受為萬人之妻此皆福生辱污人家婦女之惡報。故其妻女留在受人污辱。後二女亦不得善終。因趙氏。幸有勸夫之賢。故稍有功。後得善終。其再續郎家姓簡後再生一男子。此萬載之奇案。後福生受冥府判轉生三世為瞎子皆貧赤難度後再轉三世為啞子。皆缺衣食。再轉七世為娼。以還前污辱人家之報。凡七世皆身染毒瘡而亡。後轉生為乞丐之子。使他急修。倘不然。則無再生之門矣。論福生之罪。本當滅其靈光。因三世前有功未盡。故留生為乞子也特述此案以警世人。謹而慎之。

  倉頡帝君 詩

倉更半夜醒人心。 頡玩天下若兆熊。

帝制文字傳千古。 君傳古今為規箴。

苦制文字傳古風。 理通三界感大同。

勤讀詩書隨身寶。 溫故和新萬事道。

  盤古聖人 詩

盤根錯節世裏微。 古風廢墜樂生悲。

聖門闡教化不醒。 人心不足夢瑤池。

混沌初開雞子藏。 人生渺渺事不通。

食同禽獸寢無異。 倫常世情一般空。

克念三皇五帝紀。 盡卦分氣聖伏羲。

教民稼穡神農氏。 軒轅禮樂定婚誼。

  完書讚曰

恭羡至誠兮。讚造乎麟經。復歸聖道兮。倫常乎自明。寶書愛惜兮。箴規乎慎行。完就功業兮。成書乎頒行。

「語」哈哈今宵臨臺聊談幾句。以賀神人。不辭辛苦。至誠至道。始終一貫。完成功果也罕會貴臺本欲多談。因無多刻請了。

  主席孫 詩

主賜復倫筆代天。 席前清淨集諸賢。

孫受正位愧無德。 校對二夜正人編。

復旨玉京用至誠。 倫定傳化協善生。

寶卷幸逢鎮南助。 箴規天后始闡明。

人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