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證釋

張貼日期:Jan 07, 2013 9:26:57 AM

列聖齊釋

復聖序例

夫子此次證釋大學,其誤處自當改正。然相沿已久,世人不明其故。 夫子慮或有疑,命於正誤處詳加述明,並將原本對列互勘,使人易明。至其章節本未分,後人雖別為各章,於聖人原旨未合。但敘其次第,無庸分作幾章,使人知一貫之義。

蓋道一而已,用之明德則德明;用之止善則善至。其詳略有差,其本末一致。如必分章節,則非將略者詳之,缺者補之不可。且修身以外之事,皆明德之見於事者。而本於格、致、誠、正。若分言之,遂疑詳於事,而略於內。豈聖人之原旨乎?故,格、致雖若明德之最初工夫;治、平雖若明德之最終工夫,而實則治、平亦格、致之事也。

蓋格致言其學;治平言其用。學以致用,無初、終也。故誠、正、修、齊,看是異趣,而皆一道,道無二致。故,誠、正即可致修、齊。其必分誠正與修齊為二,則誠正何用乎?故,次第言之則可;若分別之則不可。本無可分別而強分之,則人每忘其本,而以修齊治平為務,竟不復置意於格致誠正也。豈聖人之意乎?

故讀是經當知綱領有四,其後皆就綱領推而明之。當知明明德為用,而格致誠正修齊治平,皆明明德之事也。當知止至善為體,而定靜安慮得,皆止至善之境也。當知親親、新民為仁治之本末,而修齊治平,皆親親、新民之功也。當知明明德為道之用;親親、新民為道之則;止至善為道之極則。

大學之教,道也。學者,亦道也。道外無教,亦無學也。則明明德也、親親也、新民也、止至善也,皆道之所固有。聖人本道而挈之,以教人耳!當知四者為道之全,不可缺一。道見於人謂之性。性者,生之本。則行此四者,即以明道,以盡性,以全生也。故動靜行止、持己對人、處家理國,皆本此道也。充此性也、養此生也。不足者,自虧其道,悖其性、擾其生也。

故凡書中所述,無非本此旨而示其方;立其教而定其則。故明此者,則知聖人之意,而知大學之為大學,儒教之為儒教。雖修目並列,章節統貫,無他義也。

宗主序例一

此次聖壇所最應注意者,即 宣聖及 諸賢所示,與今本訓解不同,均須拈出,使人注意。

蓋經文已傳讀數千年,註疏亦閱時已久,人人奉為定義。如不聲明,人將誤會。而宣聖之意,擬將此次訂正本單獨編印。如各儒注疏不悖經旨者,亦可附錄。但字體略小,使人易明。其有見他書者,或經解中者,能由人事加以蒐輯,編為群儒經解,以見各賢所見。不可限於一二人。如朱注之類。

蓋聖人所言,包含至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今固不能一一抹煞之也。且足以覘前人讀書理解,及時代學風如何。如此,聖壇雖舉其大義,然因時日過費,不及詳示,前人已詳而不謬者,仍可存之,以為發揮聖經之用。如其不合者,則或刪之,或正之,以告後人。

凡治經要在通經,即處處貫通是也。如斷章取義,則非也。聖人之言本於道,故於道未盡者,非經文也。惟語錄中或有有為而言者,與經文為教之定義者不同。故須審慎也。若據有為之言,以牽附經義,則誤矣。

譬如:「子罕言命利仁」及「子不語怪力亂神」、「性與天道,不可得聞」諸文,而謂夫子不重神天性命,則誤矣!蓋讀易、禮、春秋,則知聖人重神天性命矣!又如以「民可使由之」之語,謂夫子不重民智則誤矣!蓋讀大學、禮經諸書,則知聖人重民智矣!諸如此類,不勝枚舉。要知聖人之教,皆本於道。其教義載在六經,當可憑也。

語錄者,有為而發,或後人誤記,或誤解。故不可即以明聖人之教。讀者審之!

宗主序例二

宣聖以聖壇所諭已多,將來須由人事揀選各教教義,及救世新教教義中各章,互相參證,以明教無二義,而釋世人門戶之惑。

如各教有信律、戒修等項,即大學中綱領是也。各教有度人度世、自利利他等說,即大學明明德諸目是也。各教中以神道為重,而說皈依,即大學主誠意而慎獨也。各教中重修持以成道,即大學止至善與誠正之工夫也。

推而言之,內外功行,天人道德。凡各教所有者,大學中皆俱備之。不過所述繁簡、詳略不同。非有人從事於此,以盡量發揮之,則聖教不明矣。

世人或有已注意及此,而苦無貫通各教之作。且為前儒諸說所囿,而不得明其真義。故必賴本教諸人,將此書重加說明,務使人人能知聖教與各教毫無異義。而精粗本末,毫無遺漏也。諸子侍聖壇日久,已備聞聖人之言。必知儒教與各教之真相,而有以證明之,使與新教教義並傳萬古。不復為俗說所誤。則功德不在曾、孟下也。

大學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親,在新民,在止於至善。

以上述全書綱領

(今本)即朱子章句之今本。下同。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謹按:今本無「在親親」句。在親民,讀作在新民。其下尚有「知止」節、「物有本末」節、「古之欲明明德」節、「物格」節、「自天子」節、「其本亂」節,均列為一章而名為「經」。

【宣聖講義】

此章係全書綱領,其後皆係就此綱領推演其目。文法自綱領始,雖係逐節演述,而未如今本之次序也。此大學一書,為儒教教人之薪傳。其名「大學」者,以篇首二字之故。但大學有異小學,為學為立身行道,以期於聖賢地步,故曰「大學」。

儒教祖述堯舜,余亦得先聖之傳。而其所述教義,以「大學之道」四字揭明,蓋即先聖歷相授受之道也。

其「明明德」者,即《堯典》「克明峻德」也。「親親」者,即「以親九族」也。「新民」者,即「平章百姓」也。此三者,外見於行。「止於至善」一條,為包舉內外,而指明工夫歸著處。工夫由粗而精,故其結要以至善為止。此語徹上徹下,徹始徹終,即「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義也。故大學之道盡於是,而聖聖相傳儒教教義,亦盡於是,不可不知者也。

後人因文脫一「親」字,又脫「在新」二字。以其後有引《康誥》「作新民」之語,遂疑「親」為「新」,頗見精思。不過卻遺「親親」,非儒教教義之全矣。

在後有「治國必先齊家」、「親其親」,及《中庸》「親親為大」諸語;在《孟子》有「國之本在家」,及「人人親其親」諸語,皆以繼述儒教「親親」之義,而遠溯堯帝「親族」之德也。是惡可以遺之乎?

古之欲明明德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

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以上述明明德

(今本)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其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

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謹按:今本自「古之明明德」起,至「而后天下平」者,係列經一章。自「康誥曰」下,則列傳之首章,釋明明德。

【宣聖講義】

此節緊接綱領「在明明德」一語,而分舉其目。原列綱領之後。後世錯於「則近道矣」下。誤也!

蓋分述各目,仍按綱領先後,文意始順。且「明明德」各目,本為大學下手工夫。必先及之,而後次第及於「親親」、「新民」、「止至善」各語。方見由近及遠,由粗入精。工夫自有一定,非可凌亂者也。

自「康誥曰」至「皆自明也」一節,係引證「明德」之見於經者,而釋明明德教義之所自出。蓋「明明德」節目既述如前,而明明德之所以定為綱領,及古聖關於明明德之行,人或未審,無徵不信,故必引書以明之。以下引經,皆此例也。

物有本末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親親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畏天愛民。

今本「子曰聽訟」節下「大畏民志」,即「畏天愛民」之誤。改正理由見後。

以上述親親新民

(今本)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謹按:今本上三節均列經一章。「物有本末」節在「知止」節下;「自天子」節及「其本亂」節在「物格」節下。又,今本「壹是皆以修身為本」,現改「修身」為「親親」。自「湯之盤銘」下至「其命維新」止,今本係列傳之二章,釋新民。而末句「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現移後「止於至善」節。理由見後。

【宣聖講義】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親親為本。後人誤以「親親」二字為「修身」。如係修身,則上下不貫。下文「厚薄」諸語,正所以說明親親之道。此因篇首脫「在親親」句。又於此竄改為修身也。

修身為後明明德之目。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及治國、平天下,一貫說去。非獨標出「修身」二字為本也。

此節分述親親之義,而推及於新民。以本末、先後,為親親、仁民次序。不可先末後本,則不得先疏後親。故有厚薄之喻。厚其厚,即親親也。若厚而薄之,是忘本也。忘本者,背於道。故聖人之教,必先親親。所以示民知本,即所以使人見道。故曰「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下節引書以明新民之義。然新民者,必有其位,必得其時。非可徒言也。故引書「其命維新」之語,以見新民者必得天命。先自新而後與民新。人己皆新,天之命亦無時不新。是以聖人為教,必使自立其德,而能盡力以立其德,亦必得天之眷。雖述新民,而庽禍福報施,人天感應之理。不可不察也。

如親親繼以新民,無非推己之德。明明德之旨,直貫至此,即己立立人,己達達人之義。推其愛則親者厚,遠者亦不薄。故親親之後,繼以仁民;仁民之後,繼以愛物。民胞物與之德,何莫非明德之功!而受命獲福之報,又何莫非明德之果乎!

聖王製此教義,在不偏不過,適乎中而已。以其欲明明德於天下也,或忘親親之恩,而失於本末厚薄之義。故繼之以親親,又或恐其暱於所私,而不能推於大眾。德不及遠,而致天命難常。故繼之以新民,使明於推恩之義,而保其新民之施。此皆為範民於至中,教人於至道者也。

而至中至道者,即所謂至善是也。故終之以止至善。

知止而后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慮而后能得。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此句,今本誤置「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下,改正理由見後。)

詩云: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於緝之於音烏)

以上述止於至善

(今本)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慮而后能得。詩云: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謹按:今本「知止」節列經一章。「是故君子」句列傳二章末。下引詩三節後尚有引詩「淇澳」節。前三節均列傳之三章。

【宣聖講義】

此節係述「止至善」之義。而分「至善」與「止」論之。

「至善」即「中」。為道之本體。「止」即守也、執也。係守之勿失之義。「止至善」即「允執厥中」也。能精一,始能執中,而止至善。亦先須明明德、親親、新民諸行無虧,而後可止於至善也。

君子無所不用極者,止至善也,執中也。非能明道篤行,德及天下,則何以用其極耶?故聖人之教,必兼斯數者,其初明明德,其終止至善。上下內外,一以貫之。

而「一」者,「極」也、「中」也、「至善」也,皆指「此」也。道在是,教亦在是矣。故曰止至善,是徹上徹下,徹始徹終工夫。而詳言之,萬言不能盡也。由此一語而發《中庸》一書之端。故《中庸》為極闡至道之微,而推演中極至善之妙。聖聖薪傳舉不外是。俟論及時,再詳示之。

「止」字至為微妙,有精、粗二義。而粗者己於引詩及論略示其端。其精者,則須熟讀《中庸》之後,始能明解。蓋即純乎道功也。故有定、靜、安、慮、得各種境界。非可以外事、外物盡之也。佛家「止定」亦即此;道家「抱一」亦即此。為道體自然現象,必如是始能明道。而後儒罕知也。

儒教本出於道。此中功夫與道同重,故教義必以此為為學之歸著處。其上三者,皆以輔此而助之成者。故道家、佛家均有「外功為內功之助」之語。其理載於新教教義及各經,不及備述也。

以上所述其大概也。儒教精義盡於《大學》、《中庸》。非詳論之,不能盡其妙。而時日不易,先姑示其大者,俟他日再詳釋之。如止定次第工夫皆有實境。「極」即一也、中也,皆有實象。非深習之,不能悟得。予示參、賜「一以貫之」,即指用其極也。與「執中」之義同。蓋自習問於老子,得道之真諦,而深參止定之境,始有「知命」之慧、「耳順」之聰、「從所欲」之樂。而所得者,得「此」也;止至善者,即止「此」也。

徒「止」之工夫淺;止至善,則純乎道境也。故止後,尚有定、靜、安、慮、得諸層。非止即足也。但大道恍惚,心意茫茫。不先止,無下手處。故必示之以止,而後可從而入道。引詩三章,皆明「止」字之可貴。

而恐誤止為寂,徒廢精進。或以為事外別有止境,將騖於奇邪。乃明告止之之法,以見隨時隨事,無不可止。而所止又正在其事之分內,不必求之他途。故有止敬、止慈諸訓。學者能明乎此,則可知聖賢仙佛致力皆同,而大道亦不外乎倫常綱紀之事。內外、本末,無非是道。而學之,即無不可盡力也。

儒者為教,內聖外王,無非始於己而推於人,誠於內而致之外也。學者識之!

【宗主附注】

「無所不用其極」一語,係在「慮而後能得」下。蓋言君子莫不以止至善為歸也。極,即至善。用極,即止至善也。

瞻彼淇澳

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於戲音嗚呼。樂音洛。)

以上總結綱領

(今本)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謹按:今本列傳之三章,釋止於至善。

【宣聖講義】

以上係總述明明德、親親、新民、止至善諸義,而復結論之,以見明德至善之君子,天下後世皆不能忘;而當時之民皆樂利無盡。其於大學之道至矣!盡矣!學者可不師之耶?

此後則就格物、致知始,以迄治國、平天下終,分論其道,使學者知明明德之事,皆須見諸實行。而始於己身,終於天下,莫不由此明明德以致之。其工夫固須由內而外,其事功則初無二致。所謂用行舍藏皆可也。

大學本為學為聖賢,而聖賢必先自立其德始。德非空言,必致之於事。故自齊家以至治國、平天下,無非推其德而竟其事。由己及人,由人及物,事功既極,明德更明,而後天下後世奉其教而遵其禮。此儒教為教之極則也。

教以對人,學以持己。儒者以《大學》為教,而重言學;以《中庸》為學,而重言教。以教者必學,而學者必教。教學相須,無時或離。故《大學》皆言教人之事;《中庸》皆言學道之事也。

如本章以後,教人為明明德之種種事業,皆基於綱領中「明明德」一語。但其文似僅關乎明明德。其實親親、新民、止至善各條,無不在也。此後隨時發揮其義。如齊家,親親也;治國、平天下,新民也。修身以還,至於誠意、格物,無非為止至善也。而自格、致,以至平、治,又舉不外「止至善」三字之義。是明明德為表,止至善為裡;明明德為用,止至善為體。本末始終,一以貫之。故聖人之教,皆由於此。而學聖人者,舉不能外乎此也。

或者以綱領雖列舉四條,而分論或詳或略,疑有輕重之分。其實有內外而已。明明德至新民,外也。外則推其德也。止至善,內也。內則進乎道也。且四者相須相用,不可強分,絕無輕重之可言也。

故此後自格、致,至誠、正,皆止至善工夫。修、齊則親親工夫。治、平則新民工夫。合而言之,則皆明明德工夫。反而求之,則皆止至善工夫。一者即四,四者即一。所謂一以貫之者,即此之謂也。

【宗主附注】

此文極精要。通論大學全書之旨,使後世知聖人當日留訓教人之心,而無徒務枝節、穿鑿文字以晦真義。

宣聖所云「大學為教人者」,亦即重在深明大義。如明明德綱領四條,概括全書,固矣!即聖聖相傳儒教心法,亦皆足以此盡之。故 宣聖於此書最注意。而於此數語,尤極諄諄三致辭焉。讀者不可不知也。

【復聖講述】

此節引詩以明「明明德、親親、新民、止至善」之義,而志前聖之所成也。

淇澳一詩,以菉竹比君子之行。君子修己以敬,持身以仁,接物以恕,而備性之德者。故能中立不倚,矯然卓出,如修竹之凌霄。其虛心勁節,秀外明中,本立枝榮,乃有猗猗之美著於外。心無所擾,性澄於水,樂育其生,葆全其真,故能處安靜之境,遂天然之樂,恬然自逸,光華自足,如菉竹之在淇水,而獨領天生之趣。並以見君子之行,既能明其明德,而復止於至善也。

夫君子之能明德止至善者,非他!即其能盡其性而克明於道也。盡性在於修養;明道始於學問。故必有切磋之功,而後可以明道;必有琢磨之力,而後可以盡性。性已盡,道已明,而後見瑟僩之精神,具赫喧之儀望。有諸內,形諸外,外推其德,內致其誠。而德非徒明,善非徒止。所謂親親之誼盡,新民之澤宏,而極其明,至其止。此所以民懷物賴,不可或忘。其德蓋並天地化育之恩,其善蓋完性道生成之本。此則可謂之盛矣!至矣!

君子而有此盛德至善,而後民舉不忘。可見德善成於己,其感應徧於人。君子之為學之自修,其功豈可量哉?故明明德也、親親也、新民也、止至善也,茍不一一實踐而皆致其行,則無以明於道而盡於性矣!豈僅民之忘之已耶?觀於聖人所勗,固有深意存焉!

詩云「前王不忘」一節,亦即承上之意,更以明德之不徒明,善之不徒止,必有其實行焉!如明明德者而及於天下,則天下之人化其德而安其生矣!親親者,天下亦化而親其親;新民者,天下亦化而賢其賢矣!蓋新民即尚賢也。上尚賢而民自勵,日新其德而無已。此即賢賢之義也。君子以感而親親賢賢,為化於明德。小人亦感而樂樂利利,亦為化於明德。更可見明明德必實行,而後可以化民矣!

夫明德者,由身推而外之至於天下。故天下化其德,而吾德乃明。其不化者,德無以明。外無以明其德,則內無以止至善。故明明德為止至善也。親親、賢賢,樂樂、利利,雖明德之行,猶止善之功。人既化其德而皆沒世不忘,則吾之止於善亦可萬古不失也。故引詩以盡大學綱領之義,而明立教之本也。

【宗主疏述】

此節總括義,而明立教之本。蓋明教以學問、修養並重,而見明德、止善同功也。切磋指學,即道問學也;琢磨指修,即尊德性也。非學無以明德,非修無以止善。蓋德之明,待於事而成行,為明德也。善之止,求其真而復性,為止善也。故明德必始格致,止善必先定靜也。

如切如磋者,就物而明其理,因事而成其德也。琢磨者,抑情以養其真,克己而致其善也。故瑟僩之為恂慄,戒慎以葆其真之謂也。赫喧之為威儀,溫恭和樂以見其容之謂也。一屬於外立其德;一屬於內致其善,故曰「盛德至善」也。

君子小人,以智、愚言。猶中人以上、中人以下之謂也。非關位與德也。君子親親賢賢,智者導之也;小人樂樂利利,愚者從之也。蓋親親賢賢,天下皆尚德,而明德極矣!樂樂利利,天下皆得所而至善亦至矣!雖分君子、小人言之,究不可執!君子既親賢,豈無樂利?小人樂利,自及親賢。不過君子先親賢而後樂利。而小人則必先樂利耳。

蓋君子明道,小人重生,為治者不可不知。非聖人視不平等也。小人先樂利,即富而後教之義。此前王德教及民之效。而大學之道亦盡於是!

致知在格物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辟讀為僻。惡而之惡、敖、好,並去聲。鮮上聲。)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物不得盡其情也。此謂物格!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以上述格物致知

(今本)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謹按:今本無「所謂致知在格物者」句。「人之其所親愛」起,至「莫知其苗之之碩」止,係列傳之八章,釋修身齊家。「子曰聽訟」節,係列傳之四章,釋本末中。又「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二句,係列傳之五章,釋格物致知之義,以為有關闕文,由朱子補之。又「無情者」句,現改正為「無物不得盡其情也」。「大畏民志」句,現改正為「畏天愛民」,移前述「親親新民」節。

【宣聖講義】

此章係分論格物、致知。但文久錯亂,且遺缺。茲補之。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至「莫知其苗之碩」止,即今本所謂「齊家在修其身者」以下諸語。因錯置在彼也。可照移於此下。

「聽訟,吾猶人也」,至「使無訟乎」止,下「無情」一句,係顛倒錯誤。茲改正為「無物不得盡其情也。」下即「此謂物格,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原重一「此謂知本」,而遺「物格」句。蓋傳訛也!

格者,為明乎物而盡其情,使不害於吾之正。辟,即格也。人之有知,由於情。情生於性,非性之正。逐情徇物,乃蔽其聰;明物順性,乃充其智。故格物為致知;而物格,知乃致矣!

後人或謂格物為窮物理;或謂格物為去物欲。其實兼斯二義,且不僅此二義也。《中庸》所謂「盡物之性」,亦在此「格」字中。蓋「物」者,包舉萬事萬物而言。人之情欲,亦物也。天地之間,耳聞目見、心思身觸,皆物也。先須明之,而後可以去之。去之不足,而必盡其情以順其生。要在明乎物,而不為物所蔽;適於物,而不為物所役。斯可謂之格物!斯可以致吾之知。

若但作窮理解,是逐物而將亡其正,何有於致知?若但作去欲解,是外物而不盡其情,亦何有於致知?故不得僅以「窮」或「去」為訓也。

聖人之教,親親仁民,仁民愛物,不可去也。聖人以盡己之性,盡人之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不徒「窮」也。故必由格物而得其情,使皆樂其生,適其序,而吾乃能即物之情,以順人之情,而毋害於生,悖於序,方可以致其全知,發為上智。所謂仁則愛物,智則辨物。新教教義所重在此。即繼述此篇者也。

由精言之,《中庸》言「致曲」,言「不二」,皆格物之功也。故曰:「不誠無物。」又曰:「其為物不二,則生物不測。」

蓋人生而後,無時無地不接於物。「人」亦物也。故曰:「交物,引之而已。」以在物之間,舍物無以生,務物則為害。必明物之與人,皆生息道中,並鞠並育而本不相賊。設悖夫生生之則,而為情欲之所驅,心為耳目之役,神為形體之官,是下愚之夫,何以語於道?又或懾於禍福,強為寂寞,自絕於天地,獨儕於木石,是孤陋之士,何以宏其德?故聖人皆所否也。

此章以七情好惡譬物而蔽其明,必明物之情而後得真知。下引聽訟之喻,謂盡物之情,始能各順其生而無所爭。無非論格物以致知之義耳!

【宗主附注】

宣聖諭《大學》一書,錯簡甚多。其最甚者,莫過於格物一節誤為本末。且「聽訟,吾猶人也」之語,下數句文字顛倒,致後人莫解,而強謂「大畏民志」為使民畏。「不得盡其辭」一語,實大悖聖旨。此句應不在此,係在「其命維新」下。原文為「故君子畏天愛民」,係以新民之德,上敬天命,天命日新,民乃歸心。故君子時存畏天愛民之念。畏天,即所以祈新命;愛民,即所以新民德也。而後人誤「天」為「大」、「愛」為「志」,而復顛倒之,遂至不可解矣!

【宗主疏述】

此段聖訓尚有極深之義。蓋「格物」即「誠」,而「致知」即「明」也。誠明要貫徹看。如佛家止觀定慧亦然。

格物只是明白心身一切行止動靜、耳目視聽情狀。格之使無妄作、妄念,而止定其中也。致知,就是心身耳目,一切行止動靜,時時觀察,皆能洞明無遺,而愈見聰明智慧也。

故格物則致知,知致則物格。亦隨止隨觀,隨觀隨止也。不可過為分開。

聖人教人,言淺旨深。要須明白正心誠意工夫,全在致知格物。若如後人所釋,則完全與誠正無涉,何得視為誠正最進、最細工夫?

觀於「欲誠意先致知」,「致知在格物」二語,則可知二者之真義矣!學道者,先須於此著意,方有下手處!

所謂誠其意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之謂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誠其意。

以上述誠意

(今本)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

謹按:今本列傳之六章,釋誠意。又「此之謂自謙」句,「謙」改為「慊」,移在第二節「則何益矣」句下。二節「此謂誠於中,形於外」句,移在四節「心廣體胖」下。

【宣聖講義】

此章言誠意,以「毋自欺」一語蔽之,言人之誠意須不生妄念、不作妄想,即毋自欺是也。

人之耳目口節為情欲所寄,一役於視聽玩好聲色,而外物遂移其中。中移則心失其正,皆由於不能明知情欲之害於正、物之易蔽其聰。故誠意之先,必致知格物。物格而知致,則意可誠矣!

人溺於情,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惡之、好之,情所見也。惡臭、好色,物也。物欲蔽於前,情動於內,而其意不得而誠矣!

自欺,非徒謂欺詐也。謂挾物欲以欺侮正氣。情充而性約,妄長而真漓。欺,即妄也。

真存,則正氣弗失,而意無不誠矣!「誠」字,即《中庸》「誠明至誠」之「誠」。亦即真意盎然,充塞四體之謂。然此境界,絕非役於耳目、逐於情欲、蔽於物者可為也。

故自格物至誠意,純是一貫工夫。即由誠意以至正心修身,莫非徹始徹終,徹內徹外境界。

「如惡」二句,僅舉一例以見毋自欺。要如此做去,然後正不失,真不漓,意可誠矣!其要,在慎獨一語。慎獨又見於《中庸》,其意義同,皆為葆真存正以契於神,不愧怍於天為旨歸也。此中精義至深,須深參新教教義、人神靈真各節,而后可知慎獨之切要也。

「小人」一節,譬人之妄者而失其真。見君子則愧怍而無以自立,為其不能慎獨也。此之謂「自慊」。「慊」,不足也。自慊,言其內行有虧,而正氣不足也。內不足,而外自慚。故如見其肺肝也。人之正氣賴以存於天地,所謂至大至剛者也。非養之有素,葆之無虧,則與形俱損,不可復矣!故善道之士,先注意焉!

小人為惡,何以見君子而自揜?即由於正氣日損,外不能與正者並,而於不知不覺之間愧怍生焉!非故為之也。人之將死,輙悔其惡行,而涕泗愧悔,不克自己。皆以正氣之牿亡,不復能對神明,其理亦同。故學者為誠意工夫,必自葆其正氣始。「慎獨」句重述之,足見其重要矣!

慎獨為葆真第一件事。不愧屋漏、無慙衾影,皆慎獨也。下引曾語,申明慎獨之戒,即《中庸》「戒慎恐懼」、「莫顯、莫見」之意。《詩》所謂「相在爾室」,皆勉人慎獨者也。此節為神人感通至理,尚須詳示以明聖人教人之意。俟後再說。

「富潤」節,即言能誠意而葆真者,內自充而外亦見。故曰:「誠於中,形於外。」而末,結明本章之意,以君子必誠其意為教,不啻反復叮嚀之也。此節言能誠者之效,與上節言不誠者之效互相參看,以明誠意之要。

此章釋誠意,而申明學者下手處。為大學最重要工夫。蓋「學」,為成道也。欲明道,必自誠意始。如人之生也,受天地之中以立命,即吾身浩然之氣也。

氣為身之主、形之官,無損無晦,則百骸皆適;自充自明,則一靈不昧。以應事則為智慧,以持躬則為精神。上以接乎天神,下以應乎萬物,皆此氣為之帥也。修養者,修養此氣;練礪者,練礪此氣。簡言之,謂之真。於物驗之,屬之意。居中而不動,充體而不息。是謂道之所存,靈之所憑,而不可忽者也。

故儒家言道,必自誠意始。《中庸》一書,於誠字最詳。其所誠者,意也。道家煉氣。 氣亦意也。佛家真如三昧,皆指此也。故誠意為致道首功,而在正心之前也。

【宗聖講述】

參以 夫子命,將格致至誠意真義,再為詳講,以明大學始教,為入聖初基。參不敏,陋聞譾識,何足以彰聖旨!惟將平昔受諸 夫子者,列舉於後,資考證焉!

昔者 夫子以堯舜之道、文武之傳,纘其緒而授於弟子。以其易忘,乃命筆於書,而使諸人共肄之。參於是備聞大學之道焉!

大學始於己,終於人。為修習所規範,而授受所師承者也。明德至善,首於其心,繼於其身,終於其事。動靜作息,行藏出入,莫不該於此道,而範於此經。於此見聖教之真,儒學之本。而經中雖若次第分編,其實無殊一貫。故綱目不宜故判,章節毋庸強畫。後人未明此意,各為意斷,紛紜其語,無當於旨。

即如修身雖重,已見《中庸》九經首述,足明聖意。至此處親親為本,為明仁治,即《中庸》「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親親為大」之義也。亦即《論語》「君子務本,本立道生。孝弟也者,為仁之本」之義也。不可疑其為「修身」二字。尤不可疑其改正之後,則輕視修身也。要知修身固重,而以道論,宜後於誠正格致;以德論,宜先有孝弟、親親。故以為本者,為仁治之本也。

大學四綱領不言仁,而「仁」字含其中。明德之則、親親之誼、新民之功,皆仁之用也。止至善者,仁之體也。儒教傳自堯舜,皆已君臨天下,故言明德,必以平治為極。而平治必先親親。此親親為自天子至庶民,皆其本也。

修身,自正心誠意,至於格致,皆由外而內,溯道之體。故格物為最初工夫。「格」字意義極深。 夫子已訓之矣!以人生之初,與物俱生。物我同生息道中,而氣質各有所異。不明物則不明道;不明道則不明吾生。人以受天地之中而為性。性不明則無以返其始。故明物為明道;明道為明生;明生即明性也。

格也者,即明之也。知也者,即已明也。《禮經》曰:物至知知。亦即謂明物,循至明性。即格物致知之義也。「明則誠」,《中庸》已言之,「自明誠謂之教」,正謂格物以致知,致知以誠意。聖人述教,本於凡人,故以教言。而大學為言教者,故不及中庸自誠明之義。

夫明而後誠,《中庸》言之矣;格而後知,則在《大學》。格者必知;不知者,以未格也。故教必首格物。後人以物為性之害,而以為明性必去物。訓「格」為去,不知其義即含在「明」字中。蓋不明物,何以知物之害於性?又何以知去物之方哉?則去物亦因明物也,明物而明性。以道言、以體言,明物而明物之情,以遂其生。以德言、以用言也,故不言明而言格,以其先致至物而察之,物至而後知。故宋儒訓格為至,實不甚差,不過僅知至物之義,而不能盡悉格物之理。遂疑格物為多識鳥獸草木之名而已。使格物之學,而成博物之科。無怪乎道之不明也。故 夫子深惜之!

以格物之功,超賢哲睿智之上,豈僅如識物之理,及明物之害而已哉?況下此者,不過引為博識之談,以矜於山海奇異之名目,而謂之極格物之事者哉?故聖人為教,言簡義精,不可徒以文字釋之。必知誠正工夫,端在格致為之本。若無精要,則何以置於誠正之前也?故儒教教人,首於格致。而格致為誠正用者,不在彼而在此也。

格物之極,明慧自充,天性常流,仁德無垠,此明德也。格物之至,情欲自節,真氣湛然,塞乎天地,此明道也。物格知至而後可語於誠。誠於心而後誠於身;誠於己而後誠於物。亦有始終本末之事焉。

誠意者,誠其最初之念也。最初一念,即喜怒哀樂之初發也。故念未誠,即為情欲所蔽。所謂妄念是也。妄念既生,則浩然之氣以損。故誠意為葆其真,全其性。 夫子已示之矣!

氣之純者為純陽;性之初者為純善。故浩然之氣,至大至剛。一蒙物欲,則大者小,剛者弱矣!故 夫子曰:「棖也欲,焉得剛?」即以其徇欲而損其真,逐物而長其妄。妄者為陰,陰多則陽減,惡多則善少。而全者以偏,充者以失,遂日流污下,不復返其本矣!

不誠之害如此,故經文言誠意,必先戒自欺。「自」字最要。自欺為自欺其心、自昧其知、自損其真、自毁其性,皆自侮也、自作孽也。欲毋自欺,必戒於欲。惡臭、好色,欲之見也,即自欺之所由來,而君子於此慎焉。故曰:「君子必慎其獨也。」

慎獨無非去欲,無非戒自欺也。以其「自」也,故曰「獨」。為自己一人,人不得而見焉!此最傷其真之時。如惡臭、好色,必起念於無人之時,無聞見之地。妄念所至,無所不為,而眾惡行皆成矣!溯其初也,皆緣「獨」時之一念也。以其屬於一念,故曰「獨」,謂其「微」也。誠意之道,必自此始。

由是言之,凡人之善惡,莫不由於一念。念善則行善;念惡則行惡。而念之初起,若能戒慎恐懼,如神臨質其上,鑒察其旁,則惡不生於意,而意始能誠。誠,則真氣不漓,天性不損,而為慈善之人矣!故修道人必先注意焉!

惟誠意是格致結果;格致是誠意基本。非誠意固不能葆其真性;而非格致不能致其誠敬。非不能也!不知其方也。故致誠之道,必先斯二者,即本章言誠意。而慎獨毋欺之訓,惡臭、好色之戒,皆格物以致知也。如人在平居時,存心省察,而明性情之別,物我之分,各有所生,各有其理。順之則成,逆之則殺。天不違道,道不違人,人不違物。物成則人成,人成則道成。故省察之間,物情皆得,天理同明,何患乎耳目之私,聲色之癖哉?

君子行乎天理,適乎物性。凡人物之情,人天之道,皆了然洞明,莫失其所,而後好惡可從於心,思念不悖於道。所謂明之至也,誠之極也。能如是,則上合天地,幽合鬼神,明合日月,無不一道以充其德,一德以致於道。而德不自德,道不自道,誠不自誠,斯所謂性之也者。其自道、自德、自誠,則所謂教之也者。教之為教,固不外是,而性之為性,亦不外是。故君子誠意,為成己也、成物也、成德也、成道也。由外推之,治平之功,由內反正,止定之境,何非一誠所致,又何非格致所成者哉?

故明道、明德,非二事也;格致、誠正,非二途也。茍盡在己,則天地同德;茍推及人,則好惡皆公。道無私道,故天地無私覆載,日月無私照臨,鬼神無私吉凶。以人言之,耳無私聞,目無私視,心無私念,意無私存。是則妄念已淨,一善獨存,念念同盡,善善同長,而止至善之功見矣!

執厥中,用其極,皆由此執之、用之也。故曰:誠者不慮而中,不思而得,無為而成。此道也,通各教而一者也,故學者必誠其意。

自格致至誠意,為內修功夫。若以宗教言,實教中最重教義。即新教德規及信戒律所言,無非此事。故學者欲明道、明德,必先於此用功。佛家之止觀定慧、道家之清無為,皆為誠意而言。儒家以一「誠」字,包舉各教無量教義。欲明其故,正可將各教規法引證,以明誠意之真義,道無二致,不相背也。

余昔得聞大道,明一貫之旨,而告弟子以忠恕之道,即由近易者喻之耳。忠恕不遠於道,即誠之方。忠者盡其在己,即執中、用極、止善也。恕者推己及人,即仁民愛物,盡性順生也。推而言之,誠之之義固廣,約而論之,則「忠恕」二字,亦足以入門。 夫子嘗以「一」為貫澈全體工夫。一也、極也、中也、至善也,皆誠也。

儒者習於道,其言尚簡。故每約言之,即老子清淨無為、無名無功,皆為致其抱一之道,而即與誠意同一義也。佛者尚靜定、務觀察,明心見性,以塵根為蔽,以不生滅為真,皆誠意之旨也。然非明於塵根之蔽,何以能守心性之真?非達於清淨無為之旨,何以能存抱一之道?故格物致知,在誠意先,而欲誠其意,必自格致始也。

【宗主附注】宣聖以大學重在誠意,而誠意由於格致,其義至深。後儒多有未明。特命曾子再將格物至誠意次第工夫,詳細講明,以見儒教內修所重,正與道、佛相同。

【文中子疏述】通幸隨 至聖時臨此壇,得聞至道。曾子復暢發格致誠正之旨,極精矣!

人或疑於「格」字之義,揣聖人之意。格者,近於平章,又若權度言也。權,以知輕重;度,以知長短;格,以知物之情性,其義一也。蓋物眾多矣!不得其情,則莫適其生;不明其性,則莫抉其蔽。聖人知人情易為物誘,而欲人無傷於物,不使明其然,則不能自致於誠。聖教自本立言故也。如人能明物之為物,則可毋以人役於物,亦無以人毒於物。而物自物,人自人,物成而人成,以致其並育之德,誠意之本,立於是矣!

道、佛二氏,言物之害至切,戒人去欲之律至嚴。而為常人言,不必求其理,但盡其事。故一切靜修工夫,類皆重在禁戒。儒者欲人自明之,且非徒為人言。故必求其理,而以格致為重也。然佛者所言,精深者亦嘗及其理,不止其事。而從事知之者,終亦明其理,此亦同也。如:戒殺為去貪,而殺之為罪,二氏甚詳之。其何以為罪,則非明理者不知。

儒者欲其先知而後習;二氏欲其先習而後知。似若不同,其實一也。以先後雖殊,成功一致。且為教因人而施,或詳或略,皆有其方。二氏最精之義,不以事拘其理,亦如儒教,至門弟子不能悟於理者,則亦有僅告其事。且 夫子猶以「可使由,不可使知」為歎。則民智有高下,即教義不得不有淺深也。

要知格致為誠意也,誠固三教所同重者。致其誠之如何,雖或不同;及其誠也,無不同已。故儒者為學,當深求其旨。不可徒以文字訓詁為也。 夫子曰:「予欲無言。」二氏亦有不言詮之教。則沾沾文字者,實不足以盡聖人之傳也。

【宗主疏述一】王先賢數言,足以明三教之同義。道家焚修,先須養氣潛神,而在於去欲,故重清淨。佛家安禪,先須調息,而在於絕六塵、六根之蔽。其義與儒家以格物致知為誠意之本,毋欺慎獨為誠意之方同也。

且以神道為下乘人說法亦皆同。如「其嚴」之戒、「自慊」之訓,無非以神司鑒察,不爽毫髮。《中庸》以微、顯、隱、見、戒慎、恐懼之語示人;以神之格思、誠之不可揜,皆為神道教人之本旨。

蓋人生以情欲並生而有萬物。身又有五官百體,皆易於致人不誠,而自喪其性真。非時時警惕,以盡其敬畏之懷,則善念無由生,妄念無由遏。故致誠必先敬畏,謂敬天畏神也。曾子平生得力敬畏,故有「啟手、啟足」之訓。

聖人居敬以致誠,皆為一般人言,故曰「自明誠,教之也。」聖人明於性道不因天神而自敬畏,即不因格致而自誠。故曰「性之也」。以既誠矣,則無不明也。學者以或未能明性道之真,必因天神而後能致其誠。故誠意之先,不得不以格致為教也。一至誠意,則人之道基已築,妄念日除,真體日充。外則聖賢之德,內則仙佛之功,皆始於「誠」之一字。亦如佛家以四禪為根本也。四禪已能誠矣!故由誠達於至誠,亦由四禪進於滅受想定,皆幾於太極。所謂三界之上,極樂淨土。儒者不過以「至誠」二字概之。《中庸》言誠之境界甚詳,俟他日再及。

此處以教言,由誠意而外推其德。故正心、修身、平治之事,以成德為志也。道由於德。道成,必德已成。故曰:「茍不至德,至道不凝焉。」至德即所以為至道。而《大學》之教終於成德。故《中庸》繼之以成道為教矣!

且誠者成也。儒家以誠為成人。故《中庸》有自成、成已、成仁、成物之訓。《禮經》有成身之語,皆謂誠也。非誠,則生不遂,真不葆,性不全。雖為人,而非完人;雖有身,而非全體。故以誠為成也。古文二字亦通用,如「人」、「仁」二字。「人」非「仁」不能全其為人;非「誠」不能為「成人」。故誠之可貴,而聖人視之為學道之本、作聖之基、成德之始。而全人生、順天性,以成仙成佛、為聖賢,皆於此一字卜之。能誠,則無德不成、無道不成;不誠,則人尚不得謂之全人,況有希於聖賢仙佛哉!

故於小人之不誠者,謂之「慊」。「慊」,缺也,與「歉」同,不足也,不完也。皆喻其不成人也。以其誠必由己,非人所為。故誠曰「自成」;慊曰「自慊」,皆操於己者。自慊即自欺,即自作孽。人而自作孽,尚何足道?故聖人於此再三警之也。

儒立教最古。尚無佛家因果報應等詞。然此章實含有因果之說。自欺者受自慊之訓,不誠於中,則見於外皆因果也。慎獨其嚴,皆教人慎勿念惡、慎無種因也。如念惡必受罰,如種因必受報。神固司其鑒察之權,而莫之逭也。故學者茍不自誠,豈僅不得謂之成人而已哉?真以日失,性以日漓,將永墮地獄,不可復為人矣!

甚矣!誠意之義,其重要有如此者,人可忽乎哉?

【宗主疏述二】誠意,「意」字不可視作意思、意識解。即先天之真,與生俱生之性所寄。故聖人重視之。

性以生情,故誠意須約其情。情欲皆是足以汩性,以後天恒易蔽先天之真故也。先天為真;後天為妄。順乎情,則趨於妄;反乎,性則即於真。聖人以妄釋自欺,而喻以惡惡、好好。即欲人去妄存真,抑情充性。人能抑卻一分情,減卻一分欲,即可全一分性,增一分真。故誠意只是去妄耳;去妄只是去欲耳。新教教綱去欲,即是誠意工夫,不可不知!

夫人既生有身,耳目口鼻之用,視聽言動之行,皆日與外物為緣。物欲相牽,情欲日甚,不知不覺,真日漓而妄日增。遂至墮落地獄,不能復拔。故學道者先避根塵之污,情欲之害,而後其真可葆而日充;其性可全而日復。此在道、佛各教累千萬言,戒之不盡。而聖人以「誠」字概之,復申以「毋自欺」三字。則語這已足,而意義無窮。學者可不深玩味之哉?

且「慎獨」之戒、「其嚴」之訓,皆以為「毋自欺」注腳。一若屋漏之下、衾影之間,設不慎之,必有奇禍者,實以真之可貴,性之易失。而身內外之賊防不勝防,不得不戰兢自持、戒慎自守。雖造次顛沛,不使稍有疏虞。然後可以全其至大至剛之氣,充為神、為天之體,以超於上界,躋於仙佛。

人固無殊於神,而靈時通於天。故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言人身之神已鑒察左右,不或一爽。此又儒教明言敬神之一端也。誠、敬原一事耳!《曲禮》首言毋不敬。程子以「主敬」為作聖工夫。皆以致其誠也。

蓋去欲為誠意工夫;主敬為去欲工夫。實以人惑於情欲,蔽其靈明。雖時能知誠之可貴,而苦無致其誠之方;雖時懍於自欺之可愧,而陷於無止其欺之術。故必習於戒慎、嚴於危微,而時自矜持,罔敢恣肆。此則主敬所由貴也。

敬者,敬於其心、敬於其事、敬於言語、敬於動靜。無時不敬、無地不敬。儼如對越 上帝,昭格神明,而毫末必察、巨細必思,以兢兢業業,自謹自警,斯乃敬之至者。敬於外而後誠於中。誠既至,則敬有不期然而然者。故聖人言誠於此,而禮則述之以敬。

宋儒能即此而悟主敬之功,其學力足多矣。吾教首重敬天,而戒律首戒不敬。莫非此義。亦莫非儒教之遺訓也。

所謂修身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以上述正心修身

(今本)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謹按:今本列傳之七章,釋正心修身。身有所忿懥,「身」字讀心,現讀如字。

【宣聖講義】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以下無誤。「身」字無庸改「心」。以正心在誠意後,忘誠則心不正。心主知識思想,而為一身之主。內統於性,外見於情,其所關至大。凡人之善惡,皆判於心之思。心能正,則思無邪而身正矣!故正心為修身之本。

忿懥、恐懼、好樂、憂患,七情皆生於心,而非心之正。故言身不言心,以見情與性殊。情為形所主;心為氣之帥。各不同也。人若徇情而傾其心,是逐物也,是心為形役也。情欲既生於心,而身者情之所寄,故情可役身。心為性所寄,非身所可役。使必先正其心,而後情得其正;情得其正,而後身得其正。心正身修之義,即此謂也。

凡人生時,性隱而情顯,心微而身著。一屬天,一屬人;一屬氣,一屬形;一屬道,一合於物。君子則知之:順其性,遏其情;全其天,遂其人;致其道而明於物,充其氣而約其形。故心無偏私,神全而德成,道立而性全。皆由於誠意之功也。小人則否:貴形而輕氣,逐物而悖於道;徒知情欲為生,而忘其性天之本。此所以心不得其正也,由於意之不誠也。

故此章言身有七情,而致心於不正。心不正則身與俱傾,而生生之本失矣!《中庸》言中和之道,即以發而中節為則。中節則心不為情所移,而能就正於性。故曰:「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位育之功皆由於誠正之道。故君子必自誠為學也。

夫物與人皆同生。一全、一偏,而性情以判。得性之正者,則德育及物;徇情之偏者,則物蔽其心。可不慎哉?忿懥、恐懼、好樂、憂患,皆情之偏者,而皆有生之不可免者。一不慎焉,心隨之而傾矣!心隨身傾,是身反為心之主,情反為性之帥。主奴互失,於道背甚。故徇情者,必戕其身,其心先賊也。故身安之道,先養其心,心安則身安矣!心失其宰,身為其命,小人無知,是自斃矣!

故老子曰:人之大患,在有其身。身果為患哉!心不自主而聽於情。情如水火,以焚溺其身,是以為患耳。人生不能免於情,而情不能徇,欲不可縱,使受之於心,然後身安焉!故心為君而形為役者,正道也。今人忽於此,往往以情欲之故,使心不得其正,心危矣!心危而身亦亡。故修身者,必自正心始。心正則身全。心不得其正,則身雖生,亦無所適從。

故曰:「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在」字作「存」字解。即「操則存,舍則亡」之義。不在,即亡也。心亡則形失其主。雖有耳目口舌,皆無所用之。

蓋人之所以靈者,以心靈耳!心存於性,氣充而神全,故靈。心靈則視聽聰明,智慧異常。心亡,何靈之有?視不見、聽不聞、食而不知味,所必至也。且所謂「不見」者,非不見也,見非所見也;「不聞」者,非不聞也,聞非所聞也;「不知味」者,非不知味也,所知非味也。蓋所見非心之正,則見者邪見;聞者非心之正,聞皆邪聞也;知者非心之正,知皆邪僻之味也。故不得謂之見、謂之聞、謂之知味也。心不得正,而五官百骸無不失其正用矣!如主亡而臣奴皆盡,欲生,可得乎?

夫心之正者:非禮勿視、非禮勿聞、非禮勿食。故無悖於道,而純合於仁。仁也、道也,皆心之正也。心一正則百骸五官舉隨之正矣!而奚有於邪僻之見聞也哉?

故修身之士必先正其心!余七十從心所欲,不踰矩者,以心之無邪也!無邪,則目可以視、耳可以聞、舌可以知味矣!否則,徒逐於物,鮮有不為所蔽矣!故君子必正其心。

【宗主附注】

此章聖人言之極明。而正心之道皆基於誠意。蓋意一誠,則妄念盡去,物蔽不生,智慧湛然,無障於耳目。而性之充實,德之宏大,皆於此見之。

在道、佛所習,其旨亦同。 道祖所謂上德不德、大智若愚; 佛祖所謂「智慧神通,發於禪定,如四十二章經中之得羅漢道已,乃可信汝意。即 夫子之從心所欲也。以意誠心正,毫無妄念,所意所欲,無非純乎天理,故可信從之也。

若學者意未盡誠,心未盡正,妄念猶在,人欲猶存,萬不可因此一言,自信從其意欲,而致陷於地獄,不可復拔。慎之!慎之!

【又曰】正心為修身最要工夫。凡人學為聖賢,必先盡力於此。即親親新民,皆必先從此,始能隨事措施,無不合道。大而事天敬神,小而日用動作,外而事上、使人,內而持己立身,皆以此為本。

而儒教自始至終,不乎得力於格、致、誠、正四者。而四者又以誠、正為成功之基,而括之以一誠字。格物為誠,致知亦為誠。正心者,誠之見乎身也;誠意者,誠之藏於中也;格物者,格以達其誠;致知者,致以明於誠。故一誠之功,而本末精粗備焉!用之於事而事治;施之於人而人治;接之於物而物得其所。此由形而下言之也。以之為察則明慧;致之於神則靈通;反之於本,則永葆其真,此由形而上言之也。

故誠者,聖人之事也,而教人之所志也。誠而後,心無時不存,心斯正矣!心正則念無私起,意已誠矣!故曰:「欲正心,先誠意。」又曰:「意誠則心正也。」

心,只是一心。而「一」受之先天,謂之性。「一」則稟諸後天,謂之情。其實,即為太極生兩儀也。太極即心。心與情,即陰陽二氣。然性,雖亦氣也,只是先天之真。蓋兩儀未生之時,《中庸》所謂「未發之謂中」是也。中,即所謂受天地之中,皆指先天之真,皆指性也。以受之於天,故曰「天命之謂性」。人以性而合於天,故能時存其心,養其性者,乃能與天同德也。天且同德,人物焉悖?故誠者,乃能致位育之功,明悠久之效也。皆自誠意正心立其本耳!

此後則言身修事。心既正而性不失,人乃為成人,身乃為成身。故《禮》有誠身之語。誠者,自成也。故身成於誠,即身修在心正之謂也。所謂修身在正其心,前已盡之矣!此後則自修身,推而齊家、治國、平天下,只是推此誠而已。

【亞聖講述】

天下治亂,關乎教與政。教其本也,政其用也。故聖王先以教教民而民循之,不假刑而畏,不假令而從。以其範之者,在人心也。故治世先教,亂世教先亡。

今國中人心無依,奸宄以逞,巧詐以爭。自以為智,而犯上者多;自以為勇,而好亂者眾矣!是皆教之不存,而人心無所籓也。

戰國之時邪說橫流,僻行自興,人無是非,國無典型,岌岌之勢不可終日。要皆楊、墨之徒,假聖欺世,毁教自智,以天下為壑,而人隨以陷溺。余不敏,辯而正之,使人知周孔子之教、堯舜之道。雖功不見大,而教賴以立。由今言之,較彼時為尤甚。楊、墨雖詭以行,而猶假聖人以為言。今則非聖、無法者遍天下矣!教之不作,國奚以保?民奚以生?

故列聖憂之,降靈說道以啟諸子,而新教幸以立。蓋教之傳也久矣!唐虞之世,契為司徒,官則司之。夏、商及周,猶率舊章。孔子繼周公而聖,不在其位,教以師授,然猶僅及門弟子也。孔子既沒,諸弟子爭述其緒,漸推於眾,而教之規乃大具。故論儒教,必以孔子為宗也。

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二帝三王之遺,備諸一人。所謂集大成者也。其述教也,首於《大學》。《大學》、《中庸》固一篇而次第之,以傳者非一人,故分為二書。讀者不可不貫通之也。

《大學》之書,首言為「道」。即《中庸》「修道」之「道」也。「修道之謂教」一語,已舉包儒教之旨。故教者教以道,而修道即以修教也。大學之以道為教者,首曰「明明德」。道之體難見,其所見者德,即道之用也。終曰「止至善」,道之用已備,而進乎體。止至善即儒教獨一無二工夫,為修道之極則也。

明明德者,以德明而自明之。其理即本道以為修,而致道於實用。其事則自格物致知,以至治國平天下,無非明德之事,而皆明德之所為也。故聖人於此言之最詳。而明明德雖由本及末,由內達外,似若別然不同,其實一以貫之。人或用之於身則身修;用之於家則家齊;用之於國與天下則治且平。不可執一而說也。故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余為之申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理一而事萬,用殊而本同。

君子不為器也。然其能致此者何也?蓋在於明乎道而習其旨也。所謂道旨者,則自格物至正心四者是也。由大學之道,以修其循道之教,皆莫不由此始。故曰為道之旨,或曰基焉。如木之本,水之源。由是而干於雲霄,放乎江海,無所慊也。

故修身以外之事,極其用;而正心以內之事,立其本也。格物以至正心,其次第若四,其工夫仍一,皆以為明道也。格物之義, 夫子已言之,即如後人所釋亦甚明。蓋格物致知,皆為誠意也。誠其意者,誠其身也。不先格物,則身不得而誠。《中庸》曰:「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格致即為明善也。何以言之?

善是性所固有。為情所牽,物欲所蔽,則動於惡矣!惡者,只知逐物,而不知惡之為害。蓋以物交物者,焉有不為惡者乎?以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也。

故誠者必先思,思則善生。誠意,為省察其念,即思也。思則得之。得明善也,如有物焉。耳目之不得知其美好也,必由心加以思之,始知其善惡也。故思以明善惡,明以去欲,去以誠意,誠以正心,心正則知性矣!性存則明道矣!故曰:「養其心者,知其性矣!」又曰:「養心莫善於寡欲。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皆謂誠正之道,在格物以致其知。

而修道之要在存心以養其性。《禮》曰:「仁人不過乎物,孝子不過乎物。皆所以誠身也。」不過者,即格之功也。格而後明物之性,察善惡之辨,以成人之性,而推及成物之性。是即「不過」之謂也。不過乎物,而後物得其情;物得其情,而人致其誠。此仁人孝子,由格物以誠身之道也。

故格物者,使人明乎物以去其欲,盡其性以順其生。此仁人孝子所以合乎道,順乎天也。誠身而後能致其誠,上合於天神,下及於人物,無不得其所也。故曰:「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位育者,即盡誠以致之也。中和者,即明道以順之也。格而後知,中而後和。故「和」者,即「不過」之謂也。中和,盡道之體用;不過,見道之本末。皆由格致以致之也。

誠意之與正心,一關省察,一關存養。只是為明性耳!明性即以明道;明道即以明天。天人之契,只在一誠。而誠能換天者,以其能明性道也。故曰:「知其性則知天也。」又曰:「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天且不遠,而況人乎?而況物乎?故誠正之道,即存養之事;存養之道,即事天之事;事天之道,即誠物之事。天人之相得,而道之用無量矣!此義與《中庸》至誠如神,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即一理也。

故聖人教人,必以格致誠正為其本。人之修道,亦必以格致誠正為其基也。此章與道、釋各教無異,而新教尤極明言之。學者不可不知!

【宗主疏述】聖人立言,含有二義:一為內,則誠正之事也;一為外,則仁民愛物之事也。而二者一以貫之,故言簡。如佛、道之教,亦含顯、密二義。顯者,可徵諸事物;密者,深會於精神。故讀聖人經,須逐語仔細深思之、明辨之,而後篤行之。如是,可無背乎聖人之旨矣!

若徒知其粗而遺其精,察其外而忘其內,是一知半解。不足以知聖人,即不足以見道也。蓋聖人之言法乎道。道有體用、有動靜、有本末、精粗,如太極含二氣也。太極,者不可偏於陰陽;道者,不可失其體用。故言一事一物必合上下內外而察之。知上則下亦明;知內則外亦明。故宜舉形上之道、形下之器,以並辨之也。後人往往不明此旨。言上則遺下,言外則失內,不得貫通之。故道終不明。

道、佛則分別言之,故易知耳!世人疑儒教不講修持、不求證道,但言人事、言治平。實不知誠意正心之真義也!

誠正之事皆修持功夫,皆事天神、明因果、成真證道工夫。茍不徒以文字習之,而按所教以求意之誠、心之正,無時不如是,無事不如是,則成真證道之期不遠矣!

茍欲以教救世,必先明道,習於修持,以為成真證果地步。則誠正工夫,可不實踐之乎?

所謂齊其家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以上述修身齊家

(今本)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

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

此謂身不修不以齊其家。

謹按:今本列傳之八章。「人之其所親愛」起,至「莫知其苗之碩」止,現移前格物致知章。本章自「堯舜帥天下」起至「未之有也」止,今本係在後傳之九章,釋齊家治國。

【宣聖講義】

此章因今本誤。係「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至「未之有也」,下接「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齊家之道,在先其身。即孟子所謂「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又:「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諸語之謂也。

蓋身者家之本。本不立則枝不榮。《中庸》順親之道、《禮經》孝子誠身,皆以先修身而後可言齊家也。一家之中有父子、昆弟、夫婦之倫;祖孫、叔姪、姊妹、妯娌之誼;尊卑之序、長幼之別;孝弟忠信禮讓慈愛之道,皆不可忽。推而及於僕役、奴婢,犬馬、賤物,皆各宜處之以禮,接之以誠,遇之以仁,待之以恕,使各得其所而自樂其樂,利其利。此則齊家之大要也。

由孝言之,敬宗尊祖,推而至於睦鄰;由弟由之,愛親敬婣,推而至於和悅戚里,亦皆齊家之事也。事無大小,人無親疏,物無愛僧,地無遠近,時無新舊,皆須制之以禮,衡之以情,而不失於正,不悖於理,則則善於齊家者也。

處常處變,或經或權,造次之頃,顛沛之際,臨難毋茍,見利毋私,皆齊家者不可不知。至以自厚其責,自薄其奉,和讓溫恭,淑慎嚴肅之度,不踰不失,皆得乎中。為長者則督,為幼者則率,上不自高,下不自侮。以謹以順,養其天和,以道為循,以德為則。而門中晏然,族戚無間,然後可以語於齊矣!

齊者,一也,整理之也,使無過不及,各得其所也。而皆在於身之修矣!故齊家之本,必先修身;孝弟之道,必先誠身。身有未修,則無以示人;身有不誠,則無以服人。不誠不修者,必遭六逆之禍,倫常以墜,道德以喪,何以語於齊哉?

堯舜之道本諸身,故能先齊其家而推及於天下。所謂老老幼幼,以運天下如反掌也。堯舜之道,不悖於仁。故瞽瞍底豫,象亦感格。此即身修家齊之驗也。身能誠矣,則人自從,不待令也,故民從之。

而桀、紂之君,反堯、舜所行,以暴虐於民,而天下亦化之,皆自身作則之效也。身仁而人從仁;身暴而人從暴。故欲齊其家者,可不先修其身乎?若反其道,則雖以刑威之,不從矣!故不能修身者,不可齊其家也。

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是修身以誠,而望人服也;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是反其身無過,而督人以從也。即恕也,亦即仁道也。善學者當知所勉焉!

又曰:齊家之道,本諸修身。前已示之矣!惟儒教自修身至治國平天下,皆本誠正工夫。推而致於實用,為完成明明德之功。其在位者,則由教而措之政;其無位者,則以行其教。二者,以地位言雖不同;以教之本旨言,一也。堯、舜、文、武,皆君天下,以教布政,功業昭炳;後之聖賢或出或處,功業雖不必同,而學業不可不造其極。平居講學論道,為措之於用也。茍得其位,自無不理;即退而司教,其明明德之旨趣,亦與在位無殊。故教之所以備也。

君子既由誠正修其身矣。身生於世,不得離世以為學業,不得避世而輕事功。內外本為一致,體用不可偏廢。如天之不息,日月之不偏照,而後成其全德也。故為誠正修身者,有所用也。將以體天之覆、地之載、日月之明,無不偏也;將以守道之體,宏道之用,以全為道之道也。將以仁民也;將以愛物也;將以盡己之性,以盡人與物之性也;將以達生化之源,明造化之本也。故措之於人則人悅,施之於物則物平。以事天地則合其德,以質鬼神則通其神。而其德乃日明,道乃曰大也。

故君子居則致其誠正,出則建其事功。而事功之始,即教化也、政令也。政教之始,即家也、國也。教而化之,政而令之,皆本夫道而成夫德者也。教政之用於家,即所謂齊家;用之於國,即所謂治國;用之於天下,即所謂平天下也。

故此處言齊也、治也、平也,皆合政教而言之也。家亦有政矣。吾於《論語》已言之,不必視「為政」為作官,而泥其義也。故齊家、治國、平天下,其道一也。其措施雖有大小、遠近之殊,其本諸身、徵諸民,而致其道、立其德,無不同也。

故此章言齊家,即實用教政之事。非教無以化之,非政無以令之。而化之、令之,使其必從、必信者,必自身為之則也。故自本章起,皆言致用之道,非徒言齊也、治也、平也。蓋在內者,己以實學致其誠正;在外者尤必以實行致其事功,然後明明德之功成矣!後人不明此義,以為空言教攻,而侈談治平。又將誠正以前工夫,看作說理而非實學,皆誤也!

要知自格致至治平,一以貫之,莫非致道以明德也,莫非成人之行也,莫非存真養性以成神,明德達道以作聖也。故學者不可不深思之也!齊家既與治平之道同,則凡為家之教之政,皆以為國、為天下,推其道而致效也。故修身者,必先以己化、以己令,而後化人無不從,令人無不服矣!若堯舜之天下,皆從堯舜之教政而化矣。桀紂之天下亦然。其效之能如斯者,亦猶置竿日中,竿正則影正,竿斜則影斜矣。

大學為學,為傳聖人之教與政也。故自修之與治人同重也。然儒者非急事功也。順道之用,全天之德也。後人不明此理,乃謂偏重事功,致治平先失其本,而霸術之說盛矣!蓋無誠正之功、修身之道,而欲民從其教、國從其令,遂不得不假智巧。以法令為本,刑罰為威,教民於偽,而世俗以偷。故霸者興而王道亡;政刑嚴而禮教廢。此世之不可復治也。

王者之治,先教而後政,先誠正而後修齊。故本固而枝榮,源遠而流長。雖若迂迴,其實為治之正者,以合乎天,順乎道,明明德者也。故二帝三王之世,民人皆熙熙以安、以生。而後此之國即或幸而治,亦力折之使屈。所謂一以德而心悅服,一以力而民強從之也。吾教以教為主,宜先申明此義。無論出處,無判家國,皆以誠正立其本,而後可言修齊治平以達其用也。

又曰:大學言明德必以及於天下,始為明德之最明者。人生而受天地之中以為性命,與物同也。物生雖受各偏,亦如人之賢愚不一,而其生無以異也。故人為盡其性之德,必推而及於人物。人物以吾之德以遂其生成,吾以性之德合天地之德,以生成人物,始謂之全德。德全而後謂之明德極。蓋與天地同也。

德因於性。德之未全,性之未全也,生之過也,是為背天,是為背道。故聖人欲成其德,必使天下人物,無不得其養而順其性。而皆得其養、順其性、遂其生者,皆吾德之所成,皆聖人法天之行,順性之道,非外也,非有所為也,非貪夫名利而為之也。故聖人與天下人物,無日不同為生;而天下人之待聖人以生,亦無時可失其所依,如天之覆、地之載也。

國積而成天下,人物雖眾,而聖人視之一人也。蓋推其性之德,則無不盡也。堯舜有天下者,治天下如是;伊周未有天下,教天下者如是。故皆聖人也,皆明明德者也。

自齊家至治平,事無二致。但推其性之德而已。故平猶治也;治猶齊也;齊猶修也。設天下之外尚有人物者,聖人平治之,仍如其修身也。故論治平之道,無他!推其修齊之功而已。修齊事簡,治平事眾。然簡與眾,非性之別,乃情之殊;非生之不同,乃養之有異。

一身亦然也:耳目之官、手足之體、臟腑之內、皮膚之外,各不同也,而其生無不同也。人能善其視聽,耳目得其養矣!量其作息,手足安其生矣!內而順臟腑之氣,外而適皮膚之真,無不獲其所矣!是一身治矣!身治,則吾生已遂,而吾神以全。

推而國也、家也、天下也,何莫非如治吾身者以治之乎?故曰平治修齊一也。茍修其身而無害者,則齊其家無害矣!茍齊其家無害者,則治國平天下無害矣!是在推其所為而已耳!

【宗主附注】凡聖人所示皆本於道。如道、佛所教正同。道、佛先成道而後度人。儒教先誠身而後治世。其理一也。若重事功而輕誠正,此後儒雜霸之學。不可不知也!

又曰:宣聖此訓,略說修齊治平大意。其義極精,而其要則在「推」之一字。自來孟子最能繼述夫子之教。故其言曰:「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推其所為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云云。雖係箴齊王之失,實足為大學修齊治平各章注腳。

蓋聖人之於人類也,其能使人物皆被其德、感其化,而懷其仁者,並非如戰國策士之巿義也。皆由本其天性之德而推之,以為人物謀福利耳!故其功不自居,名不自大,而德彌天下,功並覆載也。

聖人言平天下必先治國,言治國必先齊家,言齊家必先修身。以身為其本也。修身為齊家之本,亦即治平之本。推其所以修身之道,於家則齊,國則治,天下則平。道只一耳!故言治必先推本修身,政也,教也。身不正則政令不行,教化不從。身正而後政舉教行也。故本章言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皆必以身為則,始可言教與政。今人昧於此義,輒以政之不行,教之不從為人之過。而不知本之不立,何以使枝葉之榮哉?故聖人特欲人之注意於修身也。

茍能修其身矣,則將不教而化,不政而令。無形之德,勝於有形之文言也。況更教之切而令之嚴者乎?此聖人為治,有異於常,而其效非後世可及矣!

夫修身之道,先在正心、誠意。心正、意誠,所思所為純乎天性,乃能使人悅服敬信而毋違。由于所令無非人情之平,天道之公。公且平,則無不安其生,樂其業。所謂各得其所是也。人人各得其所,天下安有不治平者乎?故聖人重在先修其身,而後就其性之德、天之理,以推及於天下。由近而遠,由親而疏,推之無垠,而德之大無量。此即明明德之功也。

推,只在將一「恕」字做到。恕者,以己度人之謂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則人之所欲,勿奪之為己。此恕道也。故曰: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不恕者,謂不能推己之好惡也。藏乎身者,指己之好惡,即心之所存,生之德、性之理皆是也。不能恕者,是不能盡人之性,得人之情。不盡人之性、得人之情,而欲人之喻我之性、之情,得乎?故聖人為教為政,皆先恕道。恕,即推也!

【宗聖講述】儒教大學言教,要分別學與教。學,就學者立說;教,就治事立說。學,為學成致用,故先求己。教,為立已達人,故先身而家、而國、而天下。學,本於誠正格致;教,本於身。教雖推乃天下,必自身始。故曰:齊家之道,先修其身。學為致身於誠正,而推本於格致。故曰:正心誠意,先在格致。

蓋由身而內,為學之次第。由身而外,為教之遠近。非近毋以致遠也。如身者,一家之本,為至近切者;家者,一國之本,為身之至近切者。國為天下之本,亦如家之與國、身之與家也。為教必先其本而重所近。本立則枝茂,近服則遠從。非如是教之,功不廣也。故治平必先修齊,而修身以內之事則略異。

蓋身之修在心正,言修身之道也;心正在意誠,言正心之道也;意誠在格致,言誠意之道。皆為學之次第也。不可謂之物為知本、知為意先、意為心本也。蓋此所重在學,學求其方。彼所重在教,教論其事。而不可視為一事也。

但聖人為教。學,即以為教也。非學無以為教,非教無以成學。亦可以一貫之。如格物至修身,雖述為學工夫,即將以此學得工夫,致於齊家治國平天下之用。而齊治平之道,無非由於格致誠正而來,故人不可歧視也。要之學也、教也,皆所以為道也。所以治聖人相傳之道也,重在格致誠正修齊治平八字。

蓋此八字見其工夫各有先後,各有大小。如誠字,包舉學者一生應用工夫。其致誠之方、立誠之道,誠己也、誠物也。雖歷數之不盡,而為誠者必先格致,其他亦然。修身至平天下,可有其教,不必盡其事。而修身以至格物,則不可不全致之實行。此亦不可不知者也。

蓋為學僅盡在己,而不待於人;為教,則人己相須以成者也。故言大學,必先明此理。否則以誠正視治平,則將畏難而無所成;以治平視誠正,則將逐名而忘其實。教以宏道,學以明道。宏道者其功大,明道者其功實。要不可誤釋之也。

為學者,當知身以內不可不成,身以外不可不備。如聖人不必皆為天子。即為教,亦不必一時即傳於天下。而其誠正格致功夫,則無須臾失之矣!聖人言教,兼及於政。上已言之矣!如齊家,一家之教之政,皆在齊字中。治平亦然。即後各節目中所述,均並舉政教。且治平尤以言政為多。蓋教亦政,政即教。在聖人視為一致,無他道也!教者,使之覺;政者,令之從。而以化行民服為重。故不可視政教為二道也。

又此篇係述聖人教人為學之書。修身也、齊家也、治國平天下也,皆教以致其用,學以廣其教也。如治國平天下,不必有國與天下也,不必在其位也。而治平之道,則不可不知,不可不習。且在位言政,教在政中;在野言教,政在教中。觀夫子與二三子論政諸問答語,可知聖人之教矣!或者但謂聖人不在位則不及政者,以當時之官令言也,故有思不出位之訓。蓋非指學也。

如在下位而僭論上之政令,或干犯君上,而自以政令強人以從,則犯上作亂者矣。得謂之知政乎?故聖人但論為政之道,與夫治平之方而已,非謂干政也。《論語》謀政者干政也。不可不知!古者聖主詢于芻蕘,國之賢者,皆得以其所學貢之君上。何有不論政之語?

即夫子謂仲弓可使南面,亦以其才學,明於治不之道矣!設後世儒者,將謂之為犯忌甚矣,而不知夫子雖為此言,原為大公無私。初非使弟子覬覦神器也。故坐而論政,為平居之教學,使出而執政,則致治平反掌耳!若所學不逮,一旦從政,未能操刀而使之割之喻也。焉有不敗者乎?

故聖人為教也,至廣大而盡精微,立高明而道中庸。精粗本末,無不備具。此所以成聖人之教之大,而見道之用之廣也。

【亞聖講述】夫子講齊家在修身一章,以家齊由於一家之人,各能自修其身,則各安其居,各得其所,而無不和不睦之事矣!

惟齊家者,不只為一家也。家者,身之所託;國者,家之所寄。故齊家必及治國也。治國與齊家原本連貫而言。故本章先以堯舜之仁,能使人從以仁;桀紂之暴,亦能使人從以暴。可見一身之所繫大矣!

身之修者,天下尚從其化,而況一家之親者近者乎!故本章言齊家,全重在修身。亦如前章言修身,全重在正心誠意也。能誠正者,上可格於天神;下可化於萬物,而況身之五官百體,不能使之夷然自得而無所損乎?故身以誠正而後修;家以身修而後齊;國以家齊而後治。其道一也。

堯舜之仁,由於誠正;桀紂之暴,由於反誠正。而一身之故,遂致天下皆從而化之。則身之關於家國可知已!身若不能自修,而責家人之能從,是反其所好而令之也。反而令之,惡且不從,況善耶?以見君子齊家,必自修身始。且家雖非國與天下比,然已非一身也。上而父祖,中而昆弟,下而子孫,以至於夫婦、姊妹之儔、僕婢之類,其繁者,同族長幼姻戚男女,或眾或寡,決非一人可比。要皆使之無間,心悅誠服,以安以和,則必有道以致之矣。

所謂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皆重在自修其身以化之耳。本經自此後皆言教化。故教化必自家始。由近及遠,由親及疏,教之道也。所謂令及喻,皆指教也。人多不知此處為教言,而錯列前格物一段,遂使聖人重在以身作則,推其教化,由家而國而天下,以成其明明德之功、之旨,不可復明。斯可惜矣!

【宗主疏述】曾子講述之文,以聖人述教。自格致至治平,本係聯貫說去。為學者自初學至成功,明德明道本末功夫,皆盡於八條目。後人遂以為聖人教人,人人皆須治國平天下,豈非以官吏為志、帝王自居者乎?而不知聖人言教與學,皆以道為本,以天為則。

天無不覆,道無不生。故聖人於人、於物,無不欲成之。而治國平天下,皆所以成人成物,使各得其所,各遂其生也。《書》曰:「一夫不獲,時予之辜。天下飢,己飢之;天下溺,猶己溺之。」此皆聖人之所志,皆法乎天,本乎道之所為也。不必有國,而不能不為治國之學;不必有天下,而不能不求平天下之方。伊尹、周公之心,與湯、武一;益、稷之志,與堯、舜同。雖其位不同,其所學一也。故孟子有「禹、稷、堯、舜,易地皆然」之言也。於此可見聖人所學之廣,亦可知所成之大。而所學、所成者,非聖人私之一人。聖人望人無不聖,故其為教,亦必與己所學、所成者同。此乃明明德之極則也。

夫聖人自修身而後齊家治國平天下,雖若有先後。其實言其方耳!致治之道耳!非若修身之於誠正格致也。蓋齊家而後國治,治國而後天下平。係指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非身已修則家無由齊;非國己治則天下無由平。此就本末言,而以事理衡之也。但為學者則不得以此為次第也。如既修其身,則須學齊家之道;既齊家矣,則可以學治平之道。然不得謂家尚未齊,不得學治國;國尚未治,不得學平天下也。

蓋能知修身之道,則齊家易矣!能知齊家之道,則治國易矣!能知治國之道,則平天下易矣!其本既立故也。若曰吾未嘗治國,不可語於治天下也,遂不復志而學之,則背聖人之教也。故曾子有分學與教之論也。蓋修身以內,但就為學言;修身以外,則就為教言。故其先後雖分,究不可不明聖人設教初旨也。

修身以內,正心必先誠意,誠意必先致知,致知必先格物。先後不可差也。修身以外,能齊家者即能治國,即能平天下。以事之本末言,則不可舍本逐末;以為學言,則齊家治國平天下,皆一以致之。不必待先成於此,而後學於彼。如以此先後為學,則不在位者,不必為治平之學,而平居者不得論家國之政,豈有是哉?故曰以言教也。教者舉政而言,故為教者必由家而國,不可躐也。亦如誠正必自格致始也。

再由學言之!至誠正身修,其大本己立。如是以之治事,事無不理。故齊家則家齊;治國則國治;平天下則天下平。蓋為宏其用而已,不限於其事也。故君子在位則為堯、舜;在野則為伊、孔,不必事功同也。其能致治平之效,亦不必以政令也。教行而天下化,是即平天下之功。故聖人無不有明德之全,無不合天地、齊日月者也。皆因其有誠正工夫,身修無虧,道全、德全,而足以致之也。

即如道、佛二宗之教,亦以成道之後,而普度世人,欲人成仙佛,共登極樂者。其旨亦同。蓋己即成道,則遇事皆隨措而無不宜。其成功至易,以其本立故也。為學者,無論志為仙佛、為聖賢,必先立己之本,而致身成道。然後用世可以致治平;為教可以化草木,無所往而不見其德。此所謂明明德之極則也。故曰皆自明也。非自明德,何以明於天下?非自成道,何以使道行於天下?故各教皆以修持成道為急務。而儒教必以誠正修身為本基也。

自齊家以後,皆須措其用於事。故述之較詳。非如修身以內,為事之簡也。修身以內事,自秦、漢以來,儒者多不能習之,使道、佛潛修之說勝。而修身以外事,道、佛二家之徒多不講求。遂指為儒者所習。皆失之也!

蓋道無不包舉內外。內功、外行,缺一,不得為道之全。如天之春冬、日之晝夜,皆相須而成者。為教而僅用其一,是偏其德也。皆後人誤解聖人之旨也。新教力矯此弊,內外俱重。尤以誠正為本,此義直貫天地古今。為至道、為極德。雖有聖人再起,亦不得廢之矣。

再,曾子雖言分教與學,然仍是一貫。不可誤為兩截。要知皆教也,皆學也。不過一以學言,一以教言。其先後次第始易明也。

所謂治國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后嫁者也。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利,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

詩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國人。詩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國人。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以上述齊家治國

(今本)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

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后嫁者也。

一家興,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

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后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

故治國在齊其家。

詩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國人。

詩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國人。

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

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謹按:今本列傳之九章。釋齊家治國。自「堯舜帥天下」起,至「未之有也」止,現移前修身齊家章。又詩云上「故治國在齊其家」句,現刪。一家節「戾」改「利」,理由見後。

【宣聖講義】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一節,仍舊!中一節已改正,移於前章。「故治國在齊其家」,係重出。可刪!下即引詩三,仍原本。至「此謂治國在齊其家」止,為一章。

此章係述治國之要。欲治其國,先齊其家。家齊而后可以治國;家不齊,則不可治國。其理,以國之本在家。本立而道生也。故本章先言齊家之效及於國者。國與家比,國大家小。然積家而成國。家皆齊矣,國焉有不治者乎?且此處非僅言治法。蓋重在教!教固,並及於政。然必先理而後事。

以理言之,教之能行於其家,方可化於其國。若家猶未服,奚以使國人從耶?故治國必先齊家。即以事言之,家為國本,家之為教也易,其政也簡,其人親,其物近,情易通也,性易盡也。故必先之。先家而齊矣,而後推之於國,亦如推修身之道以齊家者然。先近而遠,由易而難,事半而功倍也。況家齊而人皆法之,取譬於家,人皆有其家,人皆以自齊其家,國無不齊家矣!舉國皆能齊其家,則國何有於治平乎?

然國雖如家,而猶有異者焉!故齊家者,猶未可謂之治國也。必也推其齊家之道,以治國耳。此君子必推其所為焉!本章首稱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即所謂立本者也。次言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即所謂以家為人效法者也。下言孝者三語,即所謂推齊家之道以治國者也。康誥諸語,皆述齊家之效足以治國之理也。

蓋齊家之道,必先以一身為則。身正則人自誠服,以盡己而修其身,以推己而及於人。忠恕之道已備,家自隨而齊。盡己以齊其家,推己以治其國,亦忠恕之行,而國焉有不治者乎?知此義,則知人心正如我心,人情可得,人性可盡,而教之必行,令之必從。不待先有其國,或先有其位,而後言治者也。

故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赤子者,盡己推己之謂也。不遠者,教必行,令必從之謂也。茍能如此,豈必有國有位,而後能言治乎哉?故曰:「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

「一家仁,一國興仁」,此言家為國人表式。「一人貪利,一國作亂」,此謂由己不謹,而國人相率為亂也。雖言齊家,仍不離修身。身可以為人法,則其家亦可以為國式也。再細求之,不獨一家也、一身也。即一言之微,猶可僨事,而一人之德即可定國。其相應有如此。故君子欲國之治,可不自修其身,齊其家乎?

身之於家、於國、於天下,皆以忠恕行之。則欲仁而仁,欲讓而讓。仁、讓由己,而國人從之俱化。此為善之效,有不期然而然者;反之,則以己之貪利,小人相效,而爭奪以起,一言害德,而人相率而背畔,為惡之效亦不期然而然矣!

故聖人為己,時自警惕,恐或動於惡而召覆亡。此堯舜之所以治也。小人不知天命,不能敬畏,逐物徇欲,妄作妄言,而致眾畔親離,家亡國滅。此桀紂之所以亂也。故治、亂之機,在己而不在人;在自立其德,而不在貪其利;在先示以仁讓,而不可妄言以惑眾也。

夫一人定國者,聖人而王者也。言足以為民法,行足以為民則,重仁讓、先禮教,利當前而不貪,欲在物而不蔽,兢兢自持,惟勤惟謹,而后人懷其德、化其教,政行而民安。雖與之天下,無不平矣,況一國乎?故君子為治,知高位之不易居,大權之不易握,身在民上,必自待以下,德為民望,必謹慎以審言察行,思治日亟,則不敢圖功;居位日久,則不敢貪利;明天之道也,順性命之正也。天無為而能恒久,不息之道也;性無物而自光明,不染之道也。惟能無為,始合天道;惟能光明,始順性命,皆自修身致其功也。

故君子以道為治,以天道為政,以性命為教。天從而民不違,性正而物皆順。此聖王之治也。不教而民勸,不令而服,況教之、令之者乎?故君子處萬事而無所容其心,平天下而無所用其智,垂供而治,不慮不思而無所遺,不貪利而得天下,不圖功而治其國。蓋能本乎天道,適乎人情之至者也。堯舜之謂也。故儒者為教亦同,勵己而化行,修身而教施,天下無不從其言,感其德。一言而為後世法,一行而為後世則。凡日月所照、霜露所墜,莫不尊親。不必有其土地,不必居其權位,而民奉之如神,敬之如天。蓋其德所致也,非竊名貪功者可語也。

故聖人為教,不強人以從,不嚴法以迫人,不夸以示人,不以外而忽內、末而忘本。皆順性之正,率天之道也。故其成功也,無功而功莫與大;無名而名無與齊;無利而天下皆利之;無為而無不為;無德而德自大;無道而無不適於道。教之極,化之至,無世界方域之殊,人民風俗之異,皆將崇而奉之,信而行之矣!

【又曰】自一家以推及一國,固如一身推及一家。惟國中政教極多,須使人人均能率從,故非以身作則不可。言之為效,不若行也。為國者必事事慎戒,處處謹循,以為眾法。蓋一人之邪,足以為國之亂;一人之正,足以致國之治。其影響至大,又非僅一人之得失、一家之禍福也。

故堯授舜位,而告之以天之曆數,在之躬,四海果窮,天祿永終。舜、禹皆亦然。皆誓於天以明其志,不敢少違其訓。其重天命,即重民命也。故克享天命,而四海永甯。聖人為君,未嘗敢肆其心,兢兢業業以持其躬,匪伊朝夕,靡有自逸,其治乃大,其明治平之道也。

蓋道者無不平,在上者必下其心,道乃不危。茍自以為君而虐其民,自失其德,而示民無德。是亂也。故治國之要,在以一人為天下責,不可以天下為一人責。堯舜之戒慎,非有所迫也,非為名也。以其道耳!合道則聖,背道則昏。桀紂之昏,以天下惟吾獨尊,惟所欲而莫予違,遂敢為暴虐,荼毒其民,而民欲與俱亡。故身殘國敗,而天命莫續也。

故君子為國,必自戒慎恐懼,有德以式於民,以契於天。即不在位,亦如是以為教。使遠近咸服,莫不隨化。故身在家而教成於國也。身在家而教成於國者,無他!以其善推所為耳!人之性同秉於天,其德同。以吾德感,無有不同化者也。《書》曰:「如保赤子。」正以赤子全其性,德皆同也。人不失其赤子之心,即仁也。仁,性德之大者。推其仁,則國皆化而仁;推其恕,則國皆化而恕。茍推之無盡,化亦無盡矣!

故君子求諸己之所得,施於人無不應。故曰:雖不中,不遠矣!夫同化之效如此。君子不患無其位也。茍修其身以及其家,雖不出家而教日以遠,不必先求之人也。女子雖在家,而夙夜承父母之訓,其嫁也,自能善其生育也,亦以其教之化同。其所化者應也。君子雖不在位,教且行於全國;其仕也,自能善其政令也。豈必先政令而後可仕哉?

故君子為政,只在教中;而為教,只在推性之德耳!故治國在齊家;齊家在修身也。茍明此道,則修其身者,即為齊家治國者也。齊其家者,即為治國平天下者也。只在本吾性德,推吾仁恕。在家則教行,在位則治成,無往而不化,無往而不從。此君子之學本於己者也。

詩所云:宜其家人。宜其家人,已齊其家矣!故可教國人也。如桃之葉蓁蓁者,由於其花之灼灼。其華之灼灼者,由於其樹之夭夭。而樹夭、華灼、葉蓁者,其實未有不蕡者也。正謂人之能立其德者,其家人無不宜。家人宜者,其教自可及國人也。下之「宜兄宜弟」,及「其儀不忒,正是四國」諸語,皆此義也。

人既宜兄宜弟,是家人無不宜矣!其可以教於國人者,即在此。其儀之不忒者,其教之可化於國,亦可知矣!蓋其家人如父子、兄弟,皆足以為法。而民亦從而法之矣!此即教之化及於國,而莫非由於身之德及於家人也。宜兄,謂善友;宜弟,謂善恭。父子、兄弟足法者,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無不可法也。此齊家之至,而即治國之所自也。

夭夭,指樹。此詩以桃之夭夭,比人之善修其身、立其德,而足以齊家以教國人。莫不由於本之先立耳!本立者,其枝榮、其華灼、其實蕡,其應必矣!人而能立其德,修其身,齊其家,教自化於國。其應亦如之。故曰治國在齊家。

【宗主附注】本章「貪利」,原誤為「貪戾」。 宣聖以治平不能不謀人民福利,故後有生財大道,及以義為利之訓。然恐在上者,因爭貪一人之利,而忘大眾之福利,是必啟爭奪之禍而亂作矣。

故孟子以梁王尚利而告以其害。王好利,則以下者無不隨之利己而圖。而利有盡,欲無窮。此所以爭奪也。故曰:不奪不饜。既相奪矣,欲不為亂,得乎?此 夫子所謂一人貪利,一國作亂者也。觀於今世,此語尤信。茍望無亂,必在上者不貪!

所謂平天下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詩云:節彼南山,維石巖巖。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有國者不可以不慎。辟,則為天下僇矣。詩云: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於殷,峻命不易。道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康誥曰:惟命不於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秦誓曰:若有一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己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惟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見賢而不能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好人之所惡,惡之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謂民之父母。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歛之。與其有聚歛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菑害竝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以上述治國平天下

(今本)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

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謂民之父母。

詩云:節彼南山,維石巖巖。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有國者不可以不慎。辟,則為天下僇矣。

詩云: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於殷,峻命不易。道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

德者,本也;財者,末也。

外本內末,爭民施奪。

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康誥曰:惟命不於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

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

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

秦誓曰:若有一: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己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

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惟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

見賢而不能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

好人之所惡,惡之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

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

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歛之。與其有聚歛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菑害竝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謹按:今本列傳之十章。釋治國平天下。中多錯簡,改正之處見宗聖注釋。

【宗聖注釋】夫子以今本大學治平一章,頗有錯簡。命先證正,可逐節審讀之。

讀首、次節至「詩云樂只君子」節。此節應在後「菑必逮夫身」下。

讀「詩云節彼南山」節至「殷之未喪師」節。此節下應接「是故君子必忠信以得之」一節。其下接「康誥」、「楚書」、「舅犯」各節。蓋論為政之本,而明得失之源也。至今本「先慎乎德」以下五節,應在「詩云樂只」節下,「生財有大道」節前。

讀「秦誓」節、「唯仁人」節、「見賢」節、「好人之所惡」節。「秦誓」節「不啻若自其口出」,「口」字係「己」字。

「見賢」節「命」字不錯。讀原音。蓋謂「命」為能好賢者。如《禮經》:「今眾人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詬病,以自名為儒,其實妄也,故人以儒相詬病。」本節既能見賢,非不知賢否也。見賢而不能舉,非不能親賢也。但既知其賢,又從而舉之,而獨不能先於眾人,使之在上。是徒有好賢之名,而無用賢之實。所謂自命為能好賢者也,故曰「命也」,意猶「名」也。若後人讀為「慢」,其義甚強。且既舉矣,亦非盡慢賢者。

又有謂應作「先命也」讀。其義固通,然如「遠過也」句,則不可。蓋「過」,只是過失。以既見不善,是已能辨善、不善矣。見其不善而能退之,是已知不善之害矣。惟退之不能遠,猶不免於過失,必終有復進之虞也。故皆不當也。且此節與上下三節,皆言好惡之義而重在以好惡為公。而收親賢、遠佞、善善、惡惡之效也。

此節即接前引詩云樂只君子節,以結論為政好惡之道。此下,即接前「是故君子先慎乎德」節,及「德者本也」、「外本內末」、「是故財散則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各節,均在「生財有大道」節上。

自「生財有大道」節起,以迄終節,今本無誤。

【宗主附注】宣聖命曾子將本章各節文義加以校證。因有數處錯誤,而後人勉強解釋,有乖原意也。

【宣聖講義】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一節,言天下之本在國。國治而以平天下,亦猶家齊而可以治國也。其本立故也。

天下雖非一國,而人民同也。人同其生,同其性,則以吾性所適者,施之人皆適矣!以吾國所宜者,施之天下皆宜矣!雖習俗或殊,風土或異,教政或不一,而其欲以安其生、順其性,以使各得其所而無害,各厚其生、樂其利而無所患,則皆同矣!

是同者其本,異者其末。推其道以立其本,廣其用以齊其末。則雖蠻貊之邦、夷狄之國皆可教之化、令之從,而況文明之族、智慧之民者乎?

故平天下之道,非有異於治國也。且一國治矣,與國化之,一國安矣。與國順之,各治其國,各理其民,其政行而其教遠。不治者亦來服,其德隆而其惠廣;不化者亦來從,天下安有不治之國哉?天下無不治之國,是天下既平矣!豈必待武力之征服、智巧之攘取乎?

故為道德者無以天下為私。而天下之民皆可教而化之、政而令之。而治國有餘者,即足以平天下。天下之平,正在國之治也。故王道不以天下異其國,不以平天下異其治國也。茍能推其治國之道以平天下,則天下之民必皆被其教而從其令。其所感之者,在德,不在力也。

故我老老而民孝,我長長而民弟。孝弟本乎天性,有啟之者,其應必矣!「不倍」,謂不背其上,不二其心之謂忠。上能恤及孤獨,非孤獨者自蒙深澤,是上以德感,下以德化,而民無離心矣!故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慎終追遠,我盡在己,而其效則及於民。故君子平天下,不外推其德以化之。老老、長長、恤孤,皆己之德。孝弟、不倍,皆德之化於民。能如是,天下有不平者乎?故《禮》曰:「民入孝弟,入尊長、養老,而國可安矣!」又曰:「彼國安,天下皆安。」此之謂也。

君子但盡其性之德,推而及民。在國則國治,在天下則天下平。此所謂絜矩之道也。絜矩者,至德為則而民化之。如懸令國中,示其信也。人同化其德,如服其令而無不從。故王者致其德;霸者致其力。其感民不同,其欲民從一也。君子先忠恕,必自立其德,而不徒責人以從。故絜矩之道,但盡在己。與尚法立信者,其義殊。故君子不為天下而天下平,不嚴而畏,不令而服。以不教教之,故其效過於教;不令令之,其功大於令矣。

故君子之絜矩也,一本忠恕。忠恕不違乎道。故君子治平,皆以道也。所惡於上一節,即明忠恕之義。既盡其在己,而後推以及人。故絜矩之道即足以平天下也。惟其先忠恕,故必自立其德。

在上位者,必戒慎恐懼以持其身,使無失德,而後民皆服之。茍有不檢,失德昭彰,則民侮之。其暴虐者,民皆怨之。桀、紂、幽、厲,身亡國滅,先失德也。故引《南山詩》為喻,言天下之民皆瞻其所為。茍有邪僻之行,必為天下之戮。此可見君子絜矩之道,必先戒慎恐懼以立其德,而後可以平治天下國家矣!

即如商紂之失德而亡殷社,正為國者之鑒也。彼失德而亡,則欲不亡者,胡不立其德耶?且天下國家非一人也。人有不悅,則天命不復。故得國者先得眾;失國者先失眾。茍自失其德,眾將離心,眾叛親離,國欲不亡,誰與守之?此商紂之可鑒也!

觀其詩意,可知周王之戒慎恐懼,以自立其德。故其奄有天下,克膺天命者,有自來也。得者,先忠信;失者,先驕泰。此千古之易之理也。蓋天下、國家、眾民所依者,其在德矣!德立,則民皆得其所;德失,則民不得其生,有如影、響。

君子知此,故必以忠信為主。忠則己無不盡;信則人無不從,民從而歸焉,天亦眷之。故得民者得國、天下矣!其非然者,則以為在民之上,威足以畏之,權足以迫之。咨其所欲而為驕泰,失德甚矣。驕則民受其虐,泰則民怨其暴,而眾心離。民離而天亦棄之。此其所以失國、天下也。故得失在己,不在民。安有君之不德而久保其國者?此君子有大道以致其治平矣!

夫君子之為忠信,而戒驕泰,非必存得失之心。蓋所本者道也。道先德,德立則得之,德失則失之。道在善,善則得眾而得國;不善則失眾而失國。道先忠信而戒驕泰,忠信則得國,驕泰則失國。一本於道而已,非為得失而為之也。

故三節皆言道之用也。道得眾者,有道以得民也。有大道者,尚忠信、戒驕泰之道也。道善者,本道而能善也。故三節皆有「道」字,後人釋為「言云」者,誤也。

下引「楚書」一節,亦如「康誥」之義;「舅犯」一節,亦如「楚書」之義。皆明治國之道,必以道為本,而重在立德。主忠信、尚善、親仁,數者皆道之用也。君子時時不違於道,故能治其國而平天下也。

自首節起至「舅犯」節止,為一大節。係言治國之本,在明道以立德,而本道之用以盡其己之德,推而及於人。而以得失二者相衡,以見治國之道之切不可忽也。

自「秦誓」節至「詩云樂只」節,為一大節,係述好惡之道。言為國者,其好惡必公。以民為心,始能得民也。秦誓所云,即謂人如能為民進賢、退不肖,而以天下為公,不私其才,不忘人之才,庶能得民之心而保其國。若不能公其好惡,進小人而退君子,疾人之才而貪其位,是自利一人者也。自利者,民不得其惠,反受其害。民且離心,而國且不保。此在位者必慎之也。休休有容,虛懷若谷,乃能真用賢者。以敬人之德,服人之才,而有德有才者皆歸焉!此其可以保民利國矣!

若媢嫉為懷,傾軋為事,妬人之才,害人之德。才德者拒之千里,讒謟者呼類而登,民危而國殆矣!可不慎哉?故仁人之於國也,必為民謀其所以安,而先在遠小人。小人遠、君子進,而後可以保其民矣!故曰:「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言其遠之之亟,即所以保民之深也。

夫君子以進賢為志;小人以進不肖為志。其進退之跡固同,其所進退之心不同也。故仁者始能為愛惡也。不仁者之好惡,非真能好惡也。以君子之好,民好之也;所惡,民惡之也。小人所好,己好也;所惡,己惡也,與民無與也。故曰:「唯仁人能愛人,能惡人。」

然仁人以民之好惡為好惡,而必以進賢退不肖為事矣。茍有人焉,亦知進賢退不肖,為仁人之所事,而猶見其賢不能進之,或進也而不能先之,是徒慕仁人之名而失其實矣!固知退不善矣,而見其不善不能退,或退也而不能遠,是徒受其過而不得其效也。

蓋賢者不易進。非誠以進之,而加之眾人之上,賢者不樂其舉也。小人不易退。非力以絕之,屏諸四夷之外,小人不得而退也。蓋小人志進,君子則否。而小人善傾君子,君子不屑也。故小人不退,退不以遠,無望君子之得用也。故所用者終係小人矣!雖暫退之而終進之,雖此退之而彼進之。此所以必受其過也。以其非真仁人,故所進退皆不得其道。雖見賢、見不善,亦何益於好惡哉?

又有人焉,不察民之好惡,而以一己之私為便,且反民之心而為愛憎。如民之好賢也,則反退之;民之惡不肖也,則反進之。逆大眾之情,逞一己之智,則將以府其怨而招其尤也。民怨眾尤,欲與偕亡,而其身且不保,奚以治其國耶?是謂「拂民之性,菑必逮夫身」。此在上者更不可不慎矣!

故君子知好惡之所關,進退之所繫,舉必以民為準。民所好者好而進之;民所惡者惡而退之。而進之必以誠,使致力於保民利國;退之必以力,使絕其禍於病國害民。然後民乃懷其德,感其惠,如子之於父母矣。故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蓋能以民之心為心,始不愧為民之父母也。夫為民之父母,則其得民之愛戴深矣!民既愛之,則國焉得不保哉?此君子欲保其民、利其國者,必自慎其好惡而明於用人也。

自是「故君子先慎乎德」節下至末節,為一大節。皆為人民生計,國家財政之道,以生財重在民生。而在上者,不可與民爭利,故必以德為本。先慎乎德,德立則人歸之;人眾則國疆廣;疆廣則財利興;利興則國用足。故欲用足,必先興利;興利必先闢其疆土,而發其物產;廣土,必先得人;聚人,必先立德。故曰:「德者,本也;財者,末也。」《易》稱「聚人曰財」諸語,與此節義相表裡。

蓋人生必有利用厚生之道。而利用厚生,非可以強奪以巧竊也。必先立其德焉。無其德而有其土,人之資也;無其德而有其財,人之用也。蓋失德則失民。民離則土誰與守?財誰與生?雖有膏壤,民將蕪之;雖有豐產,民將棄之。是土皆廢土,財皆棄財也。故《禮》曰:「資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此即言土與財,天下之公物。惟有德者能有之也。茍亡其德,而求土與財,舍本逐末。

是以利教民也,利以示民,民起為爭。上爭其利,而澤施以竭,民無以懷其德,而相率以爭奪,國之亂也。故曰:「外本內末,爭民施奪。」言上示之以爭奪,而民亦化之。民皆以爭奪為志,欲國不亂,得乎?即前「一人貪利,一國作亂」之謂也。

仁者知此,故重身之德,而輕身外之財。蓋散財與民,而身立其德也。不仁者反之,棄其身之德,以求身外之財,而財聚於己,德失於身。故曰:「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言其內本外末,謂之仁;外本內末,謂之不仁也。以身云者,謂以身而求財。發者,謂發展之。如棄其德而拚此身以發展求財,豈非不仁者乎?此義須將上下各節參之也。

蓋以財為重者,必至悖而入之,必苛征暴歛,巧取強奪以致之。此所以不仁也。反而行之,斯為仁矣。其悖而入者,終亦悖而出。則其所取者,何益乎己?且也,因苛暴而府怨,因爭奪而致亂,卒至身亡國滅。是不獨於人不仁,抑於其身亦不仁矣。

「生財有大道」下,皆為民生利之道,非為己也。「孟獻子」節下,皆言民上不宜爭利,而戒縻用以惜民力,以明君子理財重在利民,治國重在以義為利也。

【亞聖講述】長國家而務財用一節,係承上文聚歛之臣而言。小人者,即善聚歛者。故曰:「彼為善之。」「之」字,指聚歛言。小人最善於聚歛,故以財為務。茍不善聚歛,則不敢務於財用。故曰:「必自小人矣。」言以財為務者,必自小人為始,為彼善於聚歛耳。但小人得志,國且大亂。

蓋既務財用,必多聚歛以無其用,而貪利相尚矣。上既貪利,下有甚焉。而爭奪以起,國遂亂矣。況善於聚歛者,必虐其民、苛其稅、重其征,民不得以生,而弱者轉乎溝壑、壯者散之四方,或迫而為盜,而相率以亂國矣。

且天道忌滿。財聚則民散,天人怨毒,感為戾氣,天天灾作矣!天灾人禍皆由小人之得用。故曰:「小人之使為國家,菑害並至也。」小人為國,足以致菑害者,不只一端,而以此為最著。

且此節前後,皆言財用事,故尤重在聚歛也。夫小人得用而召灾害,民亡而國莫保。雖有善於聚歛之才,以充其府庫、滿其貪欲,亦何益乎?桀紂身且不保,則象箸玉杯、酒池肉林,雖極一時之欲,窮天下之奢者,徒為身與國之灾害耳。其所善為之聚歛者,果何益於彼哉?故曰:「雖有善者,亦如之何也?」言灾害既至,身亡國滅,雖有善於聚歛之臣,亦無以救其覆亡。而謂財用可供己欲哉?

故夫子於此,深有慨焉!凡長國家者,必先進君子。君子生財以道,以義為利,又能保我子孫黎民,致國太平者。若進小人而務財用,貪其利欲而重其善於聚歛,貨悖以入,亦悖以出。天忌民怨,而灾害立至,以致身亡國滅者。此皆不明治平之道者也。故君子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此節後人多不明原義,以為文有脫略。「彼為善之」竟謂「彼為君」,「善之」為欲善於其政。是一誤也!後之「雖有善者」,竟謂雖有欲為善政之心而亦無能救其用小人之失。是二誤也。

蓋原義重在「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之利害。而深切言之,使人知財用之不可務、小人之不可用。聚歛之足以致灾害而亡國家,慎毋因小人之善於聚歛,而用之以亡其國。而明義利之辨、國與民之關係。猶是前「一人貪利,一國作亂」,及「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及「貨悖而入,亦悖而出」之義也。

但國家不可不理財,人民不可不謀福利。庶之後必以富,有其民必厚其生,而禮義之治,必待事畜已足,教之施必待既富。則為國之道, 得後生計也。故有生財大道之語。以見君子非忘民生也。不過聖人之治重在為民生利,而不為己。故百姓足則君足。下民得其生息,則國以安。而不患寡,患不均;不患貧,患不安。皆君子為民理財之道也。

諸經於利用厚生之教,通商惠工之政,教人樹藝五穀,勸其農時,皆所以阜民也。民富則國用裕,而用之猶必有制。故先節用,而不敢以財用為務。取之於民,必輕必公,不敢苛其征稅,使民無餘。故九年耕,必有三年之儲;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民有餘粟,女有餘布,含哺鼓腹而各安其業。視日作息而無所苦,雖天灾不害,而國家以治。此王道之效也。

故君子為國,未有患己之貧,而憂國之匱者。惟在為民生計而憂之也。故民無怨其上,而國無爭。

【宗主附注】此節因後人過於誤會,致經旨不明。故亞聖反復言之,使人明了聖人之意。

聖人不諱言利,但以義為利。義者,以民生為重,以節用為制,以聚歛為戒。而於民生則重在生聚以開其源,食寡用舒以節其流。使民財盈而力有餘。則雖凶年不為害,而後可以教之以禮義。夫為君而愛其民,則民親其君皆若父子家人。子之富者,父豈患貧?故不待聚歛,而財用自足。

此章重在用人理財,而皆本於道。非合於道,無以成其德也。此王道之大端也!

長國家而務財用,謂汲汲理財以供其用也,民之力不顧也。故聖人目為小人。小人無經國之圖,無愛民之心。其所長,則工於心計,善為聚歛。故夫子有「小人喻於利」之語也。惟小人能明於生利之方,而無仁德以濟之,勢必至苛征繁稅,剝削其民,而民苦矣。為人君者,輙以其善於生利,足供其用,引而進之,以為肥己之圖。夫肥己者必奪人;利君者必損民。下無衣食,而上美宮室、華車馬;下不得事畜,而上肆為豪奢以快其欲,民怨日積而國亂作矣。

故堯舜茅茨土階、禹王惡衣菲食,而民則含哺鼓腹,熙往攘來,各安其業。此盛治之世也。桀紂以天子之尊,聚全國之財,窮奢極欲,以招民怨,卒至身亡國滅。此亂離之世也。蓋堯、舜能進禹、稷之賢,只為民求生利;而桀、紂則聽用讒佞,飛廉惡來之徒,日事苛征重稅以聚歛之,此其所以異也。

故夫子以小人為國,灾害並至為戒。而身亡國滅之桀紂,雖窮天下之財以積於己,亦何益哉?故雖有善於聚歛之臣,徒促其覆亡而已。其如所積之財何?觀於商紂國滅身焚之日,豈不尚存有鹿臺之財、鉅橋之粟乎?不過徒供武王之發散而已。故曰:「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也。」

夫商紂以聚歛而亡;周武以發散而王。即可見財聚民散、財散民聚之旨矣!又如商紂以善於聚歛而積之財粟,終歸周武代為發散,豈非悖而入、悖而出乎?故君上不可與民爭利,不可以一國之財無一人之用。其義實至深,其為教亦至切也。且天下之財,不聚於上,則足於下;不貪於己,則裕於國。聖人非不求財,非不言利。而所求者國用,所為者民生。於己無與焉!故天下歸心,而人民以安。

吾國以農為本。農民所獲利各有限,非可以商工衡之也。惟其利薄而收入少,則必限其用度,必使稍有餘蓄以備不虞。「生財大道」數語,實為民人理財之則。民既生息不匱,則國自安,而用亦足。故聖人先民而後國,先節民力而後制國用。參讀《禮記‧王制篇》可知之矣!誠以財之所出,必由於民。民之所取,必視其力。民力十而取一,則無害;五而取一,則民匱矣。今也,民力不足一,而反取其二,是不徒奪民之食,直欲驅民於死亡。焉得而治平哉?

聖人理財,必量民力。即民之生活,亦必自量其力。年獲十者,則用其七,餘其三;獲不及十,則須先謀補之;補之不足,則惟減其所用,以使無負;若所獲過差,不得為減,又不得以其先餘補之,則在上者必輕免其征,猶不足也,則從而劑之,以長補短,以肥益瘠,使其生無乏,而能安其所。此則聖人之治也。

今也,所入十者用且二十,終年無蓄,而負債以生。在上者又從而苛取之,遑問為之調劑焉。則民安得不貧?國安得不亂哉?夫外人之富,其力足也,非強之也。力足則多費不害,不足則少費猶艱。以不足者而強效彼之足,是猶責嬰孩與勇士較力,何往而不敗哉?故為國者必明民之情、國之習。農不可與商較利,貧不可與富較財。此萬古不易之理,為國者固當知之,為民者亦不可不審也。

【宗主疏述】宣聖於大學各章,有未詳講者,恐人或未盡解。故命再加論述,暢發經義,不以繁複之嫌也。吾於經旨,幸親聆聖訓,故較後人頗得精詳。而 宣聖再三致意者,即在以經義施之實用。如人不能先明經旨,則所措必乖。故此時不敢省略其詞,務使世之習經者,洞徹聖人為教之心,而可大裨實用,不徒以文章視之也。

《大學》一書為吾人立身行道始終工夫,前已言之矣。而其要旨,則在致身聖賢,致世治平。無論行藏如何,必皆能通達其用,以備為世取法,為人所則。故以能致誠正為修身之本,能致治平為明德之用。不言致功而言明德,即可見聖人之教,為行道也,為竟道之體用也。其言治平,亦即分內之事,非貪祿位及功名也。

故治平之本,本於修身;而修身之功,即可推為治平之德。內外一也。故功成者無所加,不過自成其德而已;功不成無所減,以其德猶足以成也。故曰「無為」,言無所為也。譬如有為名者,則其致治平,皆名之所驅,不足言其德也。有為者,則其致治平,皆利之所使,亦不足言成德也。

惟聖人不為名利,而乃必致世治平者,為成德耳。成德者,為成道也。故聖人之心,與天地同;聖人之德,與覆載同。茍聖人不欲致世治平,而徒善其一身,是自減其德也。如天之覆,地之載,不得有所私也。若有所私,則非天地也。天之覆也,非擇物而覆之。其不得覆者,物自外也。地之載也,非擇方而載之。其不得載者,方自異也。

故聖人之欲治平天下也,不以其地而異視,不以其時而異施。其不得治平者,人自棄之也,非聖人不為一視而同仁也。故聖人之為治平不必以政,不必以位。在位則言政,在野則言教。其以之致世治平,用有殊而本無二也。且天之覆,非有為也;地之載,亦非有為也。順其道而然,全其德而已。聖人之致世治平,又何不然?故言治平之功,常人視之若極難,聖人不過行所無事耳;常人視之若為人,聖人不過自成其德耳。故大學之以治平為明明德之極則,而皆本於誠正也。以此!

此章言平天下仍本於治國。所述亦就治國而言。蓋國治而天下平,只是推治國之道以平天下而已。古時國界狹小天下之內,為國或數千、或數百、或數十,或至數國。而合為一,以時異也。堯舜以前,姑不論。禹會塗山,執玉帛者萬國。此時國度最小而最多。其後漸漸合併,日以減少。孟津之會,猶集八百。而至春秋時,則僅百十;至戰國則僅存七雄,而皆併於秦。此但就中國言之也。

此處言國,不必執春秋諸侯國;言天下,不必執舊解以中國為天下。蓋國及天下,雖有廣狹之異、今昔之殊。而所以治平之道一也。決不可謂大學所言國,與今之國異;天下與今之全球殊也。

現時人不明經義,不解聖人之旨。往往以為孔子不知天下之有全球;治平之道不宜於今日。此其大謬者也。又有謂中國儒者但知諸侯之國,不知現在列強並立之國。其治國之道,只宜於封建時,而并謂中國無治國之學。此其尤謬者也。

夫國之與國,無論中外,其疆域大小隨時不同,而天下之有諸國,亦無論何時,其存亡興廢之道,不二也。故可以治古之國者,施之今之國,其政教異,可也;其致治之道,不可異也。古之平天下之道,施之今日全球也亦然。

聖人之言教也,為萬世也。非但為一時,為全世界人民也。非但為一方,故曰:「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降,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此聖人言教之效。及其志也,豈僅一方、一時為哉?夫世無古今,地無遠近。茍為圓顱方趾之類,含生之倫,其性同也,其心之所欲同也。聖人乃能順其性,使得其所欲,故雖蠻夷亦化,況非蠻夷者乎?雖草木、禽獸亦從,況非草木、禽獸者乎?

故聖人言治國也,治古時封建之國,可;治今日列?並競之國亦可。其平天下也,平昔日中國,可;即平今日各族互雄之全球亦可。其道無二,其致用亦一也。近而治國,遠而天下,聖人只是一以致之。如周之文、武,以先治其國,而後乃代商而王天下。若桀紂之君,不能平天下,即與之國亦不能治矣。故聖王治天下與治國無二道也。

且此章言政而重在教。教者,對民而言更無分國之民與天下之民。凡能順其性而使得所,安其生而使無怨,則皆心悅誠服。在國則國已治,在天下則天下已平。此聖人為教之本旨也。

故此章言平天下,多治國之道也。「上老老」各語皆言治國者須以身示民,己行孝則民興孝;己行弟則民興弟;己行仁則民興仁;己行忠信則民忠信。以己之德而化民皆立其德,此則絜矩之道也。第二節再申明絜矩之義,使知絜矩者,懸則以民,而其則非由外至,即本己之性而推其德。是曰恕。

恕者,厚責於己。其不化者,己不足也。己在民上,為大眾所瞻。茍其德不足以示民,民將何瞻?桀紂之君以戮其身,行之僻也。行辟則民背之。雖無湯武之伐,而天命已絕,亦將自斃。此引詩之旨也。

故得國有道,得民則得國,失民則失國也。而得民有道,行忠信,則得民;行驕泰,則失民。民之所歸,天亦與之;民之所背,天亦棄之。得民者得天命;失民者失天命。天命無常,能著其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所謂善者,即忠信也,得民之道也;不善者,即驕泰也,失民之道也。故有國者不可不慎,而必時時戒懼以彰其德,事事謹慎以善其道。故必親仁以遠佞,寶善以去惡,而後可行於道德、志於仁義,不敢存驕泰之心,而篤其忠信之念。此聖人教人之旨,而明國之得失之本也。

自首節至「舅犯」節,皆極言有國者治國之本,在於重忠信,去驕泰,親賢、遠佞,向善、去惡,戒慎、恐懼,自立其德以懷其民,庶得民心而膺天命也。泰誓以下各節,至「詩云樂只君子」節,即承上文寶善、親仁、進賢、退不肖之旨,而申明為國必須擇人而用之。擇人必須視民之好惡。民之所好者進之;所惡者屏之,以公用人,以仁愛民,乃得民心而國以安。此治國之要道也。

如秦誓所謂國之賢臣,不妬人之能,不忌人之才,虛懷若谷,從善如流。此方可以與之治國,而民賴以安,國得其利。反之則為小人,以嫉妬為事,以讒諂為能,民不得以為保,國且因之而殆。則宜速屏之,不得使在國中,而肇亂召亡。

蓋雖聖君,必賴賢相。堯以舜、禹、皐陶而治;舜以禹、益而治;湯以伊尹,武以周、召、太公而治。則良臣之功大矣。即其亂也,雖有暴君,亦必有奸佞之臣。桀紂之亡,皆由左右佞臣逢君之惡。此其臣之不肖甚矣。

故治國者必先須自立其德,而又進其賢才以為之輔,然後可以保民安而國治。否則雖己德已立,而無賢才以輔之,猶不足有為,況己德未立者乎?故聖人於進賢之事,再三致意焉!夫賢者之心,雖不在位,而其視民如己身,亦猶君之也。故伊尹、禹、稷,皆以愛民稱。其初尚無位也,蓋其志在成德以成道,不以君臣異也。

故賢臣為國必以民為先,而求所以去民之害以保之,遂民之生以安之,無時不在念也。故小人之害民也,賢者乃放之四夷。除暴所以安良,此仁人之所為。故「唯仁人能愛人,能惡人。仁人以天地之德為德,乃能以民之心為心。雷霆雨露,皆天之德;去暴安良,皆仁者之德。且茍非仁人,則所愛者,未必人民之所愛;所惡者,未必人民之所惡。心念稍涉於私,則不足語於愛惡。唯仁人心無私念,一以大公,為民求福利,故所愛惡,心民之愛惡。而其愛固仁,其惡亦莫非仁。此其所以見稱為仁人也。

若夫見賢不舉,舉不先,徒以進賢為名,是貌仁而實不仁。君子所惡也!又若見不善不退,退不遠,徒自謂能知善惡,而實將受其過。是假智而實不智,亦君子所不取也。故聖人既以進賢、退不善勉人,而又以好名之仁,及自用之智為戒也。至其於民情悍然不顧,徒以愛惡徇一人之私,則讒諂得逞,賢善遠遁。民之所好,乃反惡之;民之所惡,乃反好之,是拂人之性,背道逆天之甚,灾之及身必矣!尚何望於治其國哉?

故樂只君子為民父母者,以能體民情、順民性也。其所好惡,必以民心為心,而不敢稍存私念。此庶乎稱為民父母矣!蓋父慈、子孝。為民上者不仁慈,自己失其為父母,惡在其為民上哉?父母之不慈,則子之不得使之而孝。此民其上者,皆上之過也。可不慎哉?是故治平之道,在己先立德,而進賢、退不善,以與共治其國,民安而歸之,則天命亦屬之。其大端分為立己、待人、知人、善任、忠信、仁善諸義,皆治平之本也。

以下各節,承上文申明安民裕用之道。蓋民歸之後,必有以安之。而民之所安,必先生計。故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未有無食之民,而其國之不亂者;亦未有善治之國,而其民不得生養者。孟子曰:「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又曰:「使有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故聖人之教,以富繼庶。而此章言用人之後,即首重理財者也。

但聖人之治國也,本於王道,合於天地之德,順乎自然之道。不以術取,不以力爭。故雖言治,不廢理財;而其裕財,必先慎德。此其所以為王道之治,不以霸者之以詐而成也。德者,為道之所生,性之所見。如木之本,水之源。有本則枝榮;有源則流遠。是故聖人必先慎其德也。德無不具,人皆歸之。

德積益彰,民歸附曰眾,則國土不闢自廣,不爭自增。民眾國大,物產益饒,中土藏貨,地上種植,物無盡矣。製造以習其工,貿遷以為之商,民力盡舉,物力日加,財無盡矣!財生於物而富於民,民有其富,國裕其用,此皆理財裕用之本,非僅空談也。

蓋用者必先有其財,而財者必須取諸物。就地利以生物,農也。即生物以成器,工也。貿遷有無以增其利,商賈也。開發山澤以盡其藏,礦也、林也、漁也。因利而利,便民通物,以啟無窮之財,裕無盡之用者,各種實業也。而皆賴人以成之。此有土有民,然後生財之道備;有財有利,而後民生之道宏。

民為供國之用,國為計民之用,民富國足,則用自裕。其相須至切,相助至多。無論何時,其道不二。故治國者,不可不先立其本也。君子以德來民,以德緩遠。民眾既至,而患財用之匱者,鮮矣!

故君子惟慎己之德,而不求財用之聚。今或有疑者曰:信如斯言,則民多國必富。今中國民眾而日貧,何也?曰:此即未能依聖人治國之道也。聖人理財,為民而外己,先計民生而後計國用。故用裕而民無貧乏。今也但計上用之侈,不問民力;但求己財之富,不顧民生。民固窮困,而國用亦蹶。故在位者極富,而在下者至貧。此正戾聖人之教,何反疑其言乎?

聖人言曰:不患寡而患不均。又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即此章德者本也、財聚民散,各節之義。皆為國理財至當不易之道也。可不審諸?有德此有人,此即斯也。言有德斯人至矣。以其教之捷,有如影、響也。下亦同。故有德者,未有不得人者。即不得位、不得國,而人心懷之不忘。故曰:盛德至善,民不能忘也。

昔太王去邠之岐,民從之如歸巿。可見德之得人之驗也。舜禹之得天下也亦然。蓋人同此性,吾盡性之德以及民,無不應者。孟子所謂以德服人,中心悅而誠服者也。雖拒之尚不可,況欲招之者乎?

下節「爭民施奪」句,謂失德者不能立其本,而徒重其末。為一己之財富而苛暴其民,民亦從而效之,各私其利。君爭於民,民亦爭於君。上下相爭,怨日積,亂日甚,施有不奪者乎?「施」謂德澤及於民。今無德以撫民,而爭民之利。民非至愚,而尚能懷之耶?故施奪者,國必亡。桀紂之君,皆其例也。民無以望其德,且怨其暴,欲與偕亡,尚足語於治國哉?

故下節即言「財聚民散,財散民聚」,又以言悖出者悖入、貨悖入者侼出,再三申明其義,而戒天下之治國者。其意至深切矣!此數節皆有因果之義,以既種悖入之因,必得悖出之果。而前者有立德之因,得人歸之果。後者以重末聚財之因,得肇爭散民之果。皆如影隨形,不爽毫末。以示世之為國者,明乎人財聚散之道,而知本末內外之方。茍乖此旨,必受其禍。此聖人暗述因果之教,與各教正同。不可不知!

其後則更說明為民生財之道,為國慎用之方。引孟獻子之言,以證聖人裕民薄己之義。而其中含最要之旨,即明辨利害之本。要知以義為利,則終利;以利為利,則終害。其言尤為詳盡。而孟子對梁王之問,即原於此節也。「發身」、「發財」二語,亦有深義,再論之如後:

仁者,以全其性德為先,故貴身而賤財;不仁者,以便其情欲為志,故先財而輕身。此「身」字,指人生之道,即生也。生而悖其所生之道,是不仁也。故惟仁者能全其生,而散財以成其德。德成而生全也。不仁者,不知性之德。以情欲為生,以徇情適欲為全生。而不得不務於財,是謂戕生以聚財。

發者,發達之、養蓄之、充足之之謂也。如仁者,為重德以全生,故散財以達其德,以充其性,以養其天,是謂以財發身。不仁者則但求耳目之好,聲色之娛,忘其天性,逆其生生之道,而惟以聚歛為事。巧取強奪,財日集而德日亡;欲日多而生日蹙。是謂以身發財也。

且如有國者能散財以為德,民懷其德而歸之。則其生固全,其身亦榮。若不仁者,徒爭民之利,快己之私,召怨於民,肇禍於己。其生固不得全,其身亦不免於辱。故君子不寶財利,而惟重仁德也。上如好仁,下必效之;上如好義,下亦從之。上以讓示民,民亦不爭;上以財散民,民亦無其用,此理之固然也。夫民不與上爭利,而樂供其用,則民之財即國之財;國之財即君之財。如府庫所存,亦猶挾之身。何必盡藏於己而後得其用哉?

故爭財而聚歛,不獨不仁,亦不智也。夫子於此釋「仁」字,謂悖天逆生,即為不仁。不必以其害人也。悖天者遭罰;逆生者必死,亦不智也。蓋不仁,指性言;不智,指事言。如不仁者之聚財,為欲養其身而適戕其生也。蓋內則逆其天性;外則府民怨毒。是養之反以戕之,豈非不智之甚者乎?

聖人恐人之見利忘義,輕身重財,反覆言之以明其利害,尤不可不三思之也!夫財利之於人,固不可少。以後天之身,日用衣食所資,耳目口舌所欲也,常人以其不可少,遂欲多得之。不惜棄德以爭之,逆生悖天以圖之,害人損眾以聚之,則其過大矣!

君子知其易犯,故必先立其德,以為制其情欲。先定其制,以為明其得失。務使人人不以情害性,因利害義,而後國家可治,天下可平;己亦成其德而進於道矣!故孟獻子所言,皆制上下取財之法,意謂一國之財不可私於一人;天下之利不可爭為一己。雖國用必有出,而取之毋過;雖民力可供億,而用之必儉也。若不知此,而徒逞己欲,不量民力,徒以聚歛而恣用費,此誠不仁之小人矣!小人為國,雖工於聚歛,善為揮霍,不過速國之亡而已。果何能快其欲,便其私哉?此言猶為叮嚀,以示世之為國者,理財用人與立德,均須至慎也。即末節之義,言理財仍必用君子,退小人,猶重申用人之義耳!

此章文義詳密,而因次序錯誤,致世人不得其深意。自今改正後,可以分解了然。於聖人立教之旨亦極明,實後人之幸也。章中以立己之德、從民之好,言之最切。以國家天下無論何時,非如此不能治平之也。雖治平之事尚有未盡,但大本已立,均可觸類旁通,不必一一數之也。

且聖人立意,於德,則重責於己;於權利,則不敢私於身,乃可公天下於民,而孚大同之治。故治平之本,必在誠正,必先明道德之要,了解性命因果之真。然後可以見權位而不貪,置利欲而無動,以成其明德而致天下於治平也。夫己有其德,又能輔以賢者,時時以民為念,而不存私利之心,則天下尚有難治者乎?

故聖人之教,亘萬古而不易者也。人能於此,大傳其旨,庶乎王道之化不遠矣!

講述全書大旨

【復聖講述一】

夫子命將儒教精義,及大學全書要旨,與實用之道,再為論述,以明先聖立教之意。

溯自二帝三王,以迄有周之季。其間賢聖輩出,垂法立義。無非表章堯舜之治,而禮教文物增損不與焉。蓋教者,立其本以示人。本者,道也。道之所立,天地不違,而況人乎?故其教,亘萬世不可易。雖有聖賢,不得失也。以為教之如是之大,而述之如是之遠,故賢者窮其思不足以盡之。以其本於道而傳於道,故愚者率行之而有餘。聖人之教,為以人類之安全生息而無失於道,無害於性。故教以示其則,使遵之而適然無惑,故不以奇異立教也。

大學之首,即示人以明明德,而其終告以止至善。可知德與善,為聖人本道所立之則。而明德、止善,即教人所率循之事也。由此則能安其生,全其天,毋悖於道,毋害於性。反是則不得也。

人之明明德者,必繼以親親仁民;而止至善者,必先以親親仁民。外而立德,內而成道,無二致也。故明德而無以親親新民,則其德不全;止善而無以親親新民,則其善不實。而明德不能止善,與止善不能明德,皆道之不充,性之不足,不可謂之明德與止善也。

故有其內,必求其外;有其外,必得其內。如心與官體,皆吾生所不可忘者。忘其一,則失其生矣!忘其一尚不可,況兩者皆忘者乎?故明德為始,止善為終,不可或失也。而言之雖有始終,行之則無始終也。如以心為始,手足為終,此舉物而數之也,則可。若謂先育其心,而後養其手足,則手足之生不全,心能獨生乎?故明德、止善,不可以始末視之也。

由止至善言之,則道在身中;由明明德言之,則道包天地。皆道也!皆性也!人生既俱此性,即有此德與善。惟有之而不加以育之、充之,則無以成之也。故德貴明,善貴止。明之、止之,然後合道全性。以其本所固有,故不曰求之、覓之,而但以明、止為教也。明者,明其未明;止者,止其未止。皆盡在己而非待於外也。故明、止工夫,始終一貫。

止而有定一節,為書中至精至微之旨。蓋所以教人止至善也。至善,為道之本體。性之先天不可以善、惡名,而曰「至善」者,蓋已泯善惡之德,而但見至真之真。即如佛教所謂真如也。止於至善,如如不動也。即道教先天之真,寂然不動之境也。故止至善,為儒教至境。而其止之之道,及其所歷之途,則定靜安慮諸義是也。其義與道、佛同。

但道、佛傳者述之極詳,而分別演為次第,著為宗派。故人知其靜功、禪理。儒者不得傳述,後人不得知之,遂使定靜安慮各次第工夫,及其境界,皆茫然不明。俗儒附會文字,不知真義,而聖人止善之教,千古不得復明。此非教之過也,傳者過耳!故定靜安慮諸義不明,則儒教為之不全。 夫子深慨焉!而命詳為演之,以使天下後世皆明止至善之工夫及其境界,而與明明德之義,內外並重,庶教之大明,即人類之大幸也。

知止,「止」字係指止其心,而非謂即止至善也。係言人先知其止,而後可漸止於至善。人每以「止」即止至善,是忘其次第工夫。而止至善之境,遂不得明。要知「知止」係最初下手處。能止而後心不妄動。不妄動而後手足有措、耳目有司,其容止言語,不至凌亂無序。故曰有定也。不曰能定者,以知止即有所定耳。亦如致知在格物,不曰先格其物也。

夫知止而有定,是定其外也。如佛教初習禪定,先定其身,次定其心。心身皆定,而後可求真靜。故定而后能靜。靜者靜其神,定其氣也。蓋既定而後心身不浮,思念俱沈,氣息隨之而定,神意隨之而靜。此即佛家入定時也。

靜而后能安者,靜其神意,息其氣息。如止水,如明月。一波不興,一塵不染而無所怯惑,無所思疑,神意湛然,氣息悠然之候也。蓋其既定而靜,往往不能持之以久。雖靜復動,雖止復起,神意以之怯惑,氣息以之浮漾。則其靜之不能終靜,仍將為曰物所移。故能安為貴。

安而后能慮者,既安於靜,澄然晶然,光明自生,智慧自足,神氣盎然,氣息隨化,靜中真機以見,生意以出,而純乎至善之境即在眼前矣!故佛家禪定,以止觀互用。而儒教止善,以安慮相接。既安而能慮,則所安愈堅,所進愈真。若不能慮,則所安者不能久安,而恐或退。且光明既發,智慧已生,若不求其更進,必為邪思所誘。故佛、道二家,有於定中逢魔,遽傾其功者,即不知慮也。

《禮》曰:「安安而能遷。」遷者,即指慮也。但此慮字,純以真慧觀察,性光所照,毫無私念塵思擾雜於中。故一幾而進於至善,是即所謂得也。得者,得至善之境而常止之也,故曰「得」。蓋由定靜安慮次第工夫,愈止愈靜,愈靜愈明,愈明愈真,純乎真境。至真至誠,不退不出,久於其所,斯可謂之得已。

故儒教至善之境,即道之先天、佛之淨土。止至善者,即道之成真、佛之證果,毫無異也。而其致之之道,必先自知止始。蓋人生之後,心有情欲,身有物好,常動不靜,常濁不淨,而意不得誠,心不得正,性不得全,道不得明。所生既毁,何以為人?

故聖人為教,必以止至善為歸。以止為去欲抑情、正心誠意之方。使動者可靜,濁者可淨,而後性全道明,純乎至善。而教之為教,學之為學,皆以此為終始。故聖人最注意焉。

至於說明道之本末,性道之所關,及修道為教之旨,詳於中庸。他日再及之可也。

【宗主附注】顏子所論,係拈經中要義,後人不明者加以解釋,其意在使人實行做去,而見聖人為教之旨至為平易。且各教及各賢所有學說,舉不能外此宗旨,而為教為治也。故文雖附於經,其義即以發明經旨,仍可以聖經視之。

【宗聖講述二】

 聖人為教,無一不重實行。或為明德,或為止善。而必實有其德,實致其善。而人生於道。道者,以德為行,其立德致善,皆本於道。道之外,無所謂德與善也。

道見乎性,性之外無所謂德與善也。人性既受於天,天之所生萬物皆吾同性,吾必皆盡其性,以全其生。而盡之、全之之功,謂之仁;擇其所宜而定全之、盡之之方,謂之義。皆性之德自內者也。

故聖人為教,必以道德仁義為綱者,自全其性也。物類萬殊,至不齊也。而聖人依仁、據義以待之,使各得其所。而聖人之德乃明。萬物並生,各有其情,至不一也。聖人推仁施義以平之,使各安其生,而天下之物皆育矣。故聖人立德致善不為奇異。必於耳目口鼻之間、尋常作息之事,一一施之以道德,遇之以仁義。而毫末之微,不異至大;萬里之遠,不殊目前。舉一物然,推而千百亦然。是聖人明德之則,止善之基也。

故於身,則非禮勿聽、非禮勿視,戒慎恐懼、齋莊中正而立其德,致其善也。於家則孝弟恭友、和睦仁慈、教行親族、化行姻戚,而立其德,致其善也。於國則愛民忠上、善事後食、愷悌慈祥,待人接物,以立其德,致其善也。故於己然、於人然、於眾然,於物亦然。皆有以立其德,致其善,而後德明而善至,性全而道成。此聖人自修如是,其教人亦如是。

故大學綱領所述四條,勉人皆學,以為立教之本。其後各章,無非依此而詳言之,舉事例以明之。雖所言不盡,總不外乎明明德、止至善之義而已。故知此義,則知聖人立教之车。而學者或志於內,或志於外,要當本此以立其基,而後可以幾於聖人也。

聖人以明德、止善,皆自至性中之事。故所為非有所為,而尤在先修其身。故齊家治國平天下之事,必在身修之後;而於格致誠正之事,則必先致力實行之。故聖人於齊治之時,其德早立,其教易行,其令易從。蓋有身以為之則,固不教與政也。故聖人於其修身之道,如格物、如致知、如誠意正心,諸次第工夫絲毫不可放過。若非一層層均實行做到,則其身不能修。身尚不修,何可語於齊家治平之大者、遠者!此為聖人最要之旨。切不可視內外為兩截,不先修身而高談治平也。後世小人當國,禍國病民,皆由其無誠正工夫以立其本。無本而欲枝榮,此理之所無。故其敗宜也。

人於誠正工夫做到極好,即可內止至善,外明明德。而明明德雖以治平為志,究亦如其誠正之時,而行所無事也。蓋誠正為百行之本。人能誠正,則持躬接物待人,無非誠正之時;居家、出仕、治平,無非推誠正之事。蓋無時不誠正,無事不誠正,而人之化之也,亦皆以誠正相感應。故聖人致其誠正,則孝子、弟弟、忠臣、良相、賢吏,隨所事而得。而治國平天下,更無難矣。故聖人教人,先以誠正立其本,而後推之於身家天下,無不宜者。

即由止至善言之,止於心者,已有定靜安慮次第工夫。而止於事者,則所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仁、臣義、友信,諸德是也。故修身齊家治平之事,亦皆有所止者。而知所止,不悖於德,則非於誠正不可。蓋無誠正,則孝非孝、弟非弟、仁非仁、義非義、齊非齊、治非治。以其本不立,雖有其德,偽也!況偽亦不可得者乎!

故明德之事,非誠正不可;止善之事,亦非誠正不可也。且止至善者,非徒止之也。道非徒體,必兼用,則至善必有明德。前已言之矣!而止至善功夫,雖盡於定靜安慮,而其用仍必以明明德諸項以成之。故格物致知以至治平,雖曰明明德之事,亦即止至善之事。且格致誠正,尤為止至善之功。如非格致則不得止定;非誠正則不得靜安慮也。

蓋人之生,耳目手足皆為物也、情欲皆物也。非格物,則將為物所蔽,而心失其主,而何以自止乎?故知止之「知」,即致知之「知」。格物而後知,即格物而後知止也。知止而後意誠,即知止而後定靜也。意誠而後心正,即靜而後安慮也。故《中庸》以「誠」字言;《大學》以「止善」言。《大學》止至善,即《中庸》至誠也。故誠正功夫,全係止善工夫,不可不知!

後人不明止善之境,又茫然於誠正之功。使聖人教人之本全失。一旦用世,遂至禍國病民,使天下以儒為詬病,豈聖人所及料哉?故欲為儒,先須習大學之教;欲明大學,先須從事誠正功夫。此最要者也!

以教言,則教本於道;以學言,則學為明道。大學雖未言道,而其綱目皆道也,皆道之所生也。道為體,德為用,至善為歸。而親親、仁民、愛物之事,則又由明德以推及之。以能於大學所教,一一學之而成,則所成者,道矣!不言道而道無不在;不言成道,而道無不成,斯即聖人教人之意。

蓋教以常人為則。但就其切近者使之習焉。由近而遠,自能達其極。故不必以道言,而自用言。如明明德各條所述,何莫非道之用?而止至善各層之功,亦何莫非為道之功?而恐後人未之察焉,以為儒教略道,故又為《中庸》一書,以見道之體及為道之方。

故大學首言道,而後皆教學之事;中庸雖言教,而後皆明道之事。其首引一字以見其本源;其後則各有所論也。大學言教學而首引「道」字,見教之本於道也;中庸明道,首言「教」字,見明道仍以為教也。故初學必致力大學,先習其教以知其方;次致力中庸,再明其道而知其體。庶體用並明,而本末皆立。為人之道已盡,天地之道亦通。則儒者能事畢矣!

故聖人於大學所教,皆關身心力行,及家國人物生息必要之道。雖中述止至善、誠正之事,以明道之所成,德之所明,而皆為教言。故於定靜及誠正,僅舉其大體。其細節盡在《中庸》中也。後人不察,遂不知止善何境?誠正何功?且以為靜修禪定,祇道佛家有之,儒教不及,豈非大謬者乎?俟講中庸時,再將儒教靜修之事詳為指明,以見道體之真,修道之妙,與二教所說固無異同也。

至大學言修身以後治平諸端,皆係為明己德而宏性道,不為功利而言。故所言皆處處以德、善、仁為重。若失此三者,則其立己工夫已又不足,又何足語於治平乎?故儒教雖言治平,之道佛之度世利他之旨,並非蔑己修而重治人,忘己德而先平天下也。蓋人之明明德,為止至善也。至善雖無善可明,必先成就極大善德,而後可達至善。其理即係由下而上,非越崇高峻極,不得謂之無上也。

德之可大者,必為之;善之可極者,必致之。治平為至德,故能治平始能成其至德而達至善。至德、至善,即所以成至道也。中庸茍不至德一語,已明之矣。夫治平為至德至之事,則於己之德有未立,善有未純者,何以望其至耶?故修身必為治平之本,而誠正必為修身之基也。

【述聖講述三】

儒教自唐、虞以來,迄周之季,教義大備。而歷代聖人,或君、或相,其德行載在史冊,皆有實紀,非空言也。其功業及民生,見諸政令,非徒學也。可見儒教所重,皆在實用,內而修己,外而治人,無不咸宜。而為君則仁政昭垂,為相則良治昭著。雖處境或殊,致功或異,而其立德成道之行,仁民愛物之功皆同。

故堯、舜、禹、湯、文、武,稷、契、皐陶、伊尹、周、召,雖君相之位殊,其為聖一也。蓋秉儒教之教,克習之於平居,養之於夙夜,然後處足以善其身,出足以善天下也。故儒教之效,必有實行;儒者之行,必先實踐。夫而後以誠正之行,致治平之功,以明明德之功,達止至善之境也。

觀大學一書,自綱領至各章所言,皆待一一實行之者。如言治天下國家,必先修身;修身必先格致誠正,即可見一層層皆須實行做過,而後可收最後之功。又如知止而後定靜,安慮而後能得,亦可見一層層皆須做到。而後可以致最終之果者。粗者未達,決不足語精;近者未善,決不足語遠。故不得格致之力,則誠正之功不見;不極修身之事,則治平之功不成。亦如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也。未有躐等而能進者,未有舍本而能立者。故學者於所示之方,決不能舍本逐末,希遠忘近。而其要即在按部就班,一一求實踐耳!

故大學之教,均自下而上,自精而粗,自近而遠,雖明明德以治平為極,而必始于格致。雖成道以至善為得,而必首于止定。而聖人猶恐人之忽之也,故於各章之中,均歷述其功行及其事物,俾知非空言可致、夸語可幾。其旨至深切矣。

學者於讀此經之時,須先立志於知行合一。知者即行,既行之熟,再求知之進,然後所知皆能行,所學皆能用。如知明明德之道,必求成明明德之功,而實行自格致至治平工夫;知止至善之道,必求達至善之境,而實行定靜安慮工夫。其於親親新民也亦然。夫然後可以見儒教之效,成大學之功也。此實用首在自己之實行者也。

聖人立教本諸道,明德止善本諸性。無古今,一也;無中外,同也。故其為教無時不宜,無地不宜,其人性無殊故也。而其殊者容或有之,則教之制度儀節,或因習俗,或因政令,則亦可從宜而宜之。此蓋非教之本旨也。若教之本旨,亘萬古不可易,遠萬里不可改者也。

故大學所教,其義無可變通,其所謂明明德、止至善各條各目,皆至精至當,至正至中。由之則成,反之則敗,於己然、於人然,於國家天下皆然,其言格致誠正為修身之道,固無論已。即其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亦皆一定不移之理。非如是,不足以言齊、言治、言平也。故學者欲明儒教之用,成治平之功,非實行之不可。

或有謂古之異宜!大學之言,為君王時代,為封建時代,為上古未開化時代。其所宜者,非今日所宜也。此言至謬!夫天下廣狹,人民眾寡,政體或君主、或民主,人民或智、或愚。雖有不同,而其欲出於情,生有其性,無不同。此民人無古今殊也。政體以求治為主;國家以得安為先。此無論君主、民主皆同也。國以民成,天下以國成,無論域之廣狹皆同也。大學之言治道本於愛民,言為政本於立德,言用人本於大公,言理財本於求均。其先則修身齊家,其本則正心誠意,雖古今中外,用之無不宜也。況唐虞以前,非君主也,非封建也;三代之間,非野蠻也。其所取法皆本諸列聖之傳,已用之而效。今豈不宜乎哉?故為此言者,不知儒教者也,不明治道者也,不解性道者也。故其言不可信也。

又有謂大學之言治,知重私德而忘公德;知有親親而忘社會;知平天下而忘民族。此言尤謬!私德即公德也!如:仁慈、忠恕皆為待人待群者也。而曰古聖忘之乎?道之所成,由親及疏,由近及遠,此順乎性,全乎天也。仁民愛物,繼親親而重,豈非愛社會乎?而謂古聖忘之乎?家國天下,亦近及遠,親及疏也。能治其國,必保其民。國富民強,而後始及天下,非重民族而何?而謂古聖忘之乎?

且聖人之心與天地同德,日月同明。先立其德而以化人,先親其親而以仁民,先治其國而以平天下。皆先己以 盡,而後推以及於外。其德之大、道之廣,豈後人所能識?而其致其大且遠者,皆本於道與性也。故所成無有與比。若以聖人之教,施諸今日,則全球同化,無問何國;全世同治,無問何族。而自狹者徒兢兢於一國一族,而終不得致之治安,此豈仁智之士耶?

故私德不立者,不足言公德;親者不親,不足言愛群;己之國家不治,不足以言平天下。此理之至當者!吾願世人當求實行大學之教,以明聖人之功。不宜以文字視此經,而忘治學之大者也。

聖人之心,以廣天地之仁,宏性道之德,為其所立教之旨。故其教之入人也深,其功不言而大,其名不居而章,其利不謀而溥,此萬世以後猶當尊親之也。夫斯世之治亂,恒係乎教之興衰。智者固知之矣!而教之傳否,猶有待乎智者。此亦常人所知。今世亂亟矣!其有志者,乃不興教是圖,而欲望世之治,得乎?聖人教人心法,載在經書,人多讀之矣!而孰能以之致用者乎?皆由未能實行耳!

實行云者,不在臨事之時,要先習於平昔;不在謀國之際,要先練於身心。故修身為本,孝弟忠信,親親長長,皆其事也!仁慈忠正,體物不遺,皆其事也。即閒居獨處,戒慎恐懼,持之以敬而立其誠,日用尋常,靜默安息,操之不失,而養其真,皆所以為學,即所以致用也。

行之有餘,博及群藝以盡其能,以發其知。溫故知新,先博後約,明乎物理,察於事故,亦皆學也,皆所以備用也。故為學者,要先立志聖賢,要先力求知行合一,而無求於外,毋貪於名,毋惑於利。既定於內,既立其本,既厚其德,則出固聖君賢相,功德及於生民;居亦聖師賢友,教化行於天下矣。實用之效豈不大哉?

再者,大學一書,論學為重,而言學皆就易者始,必先立基。故初學者,於其易者未能之時,不可語其難者。蓋基不立,不足善其後也。如言明明德及於治平也。他經多有之,此則僅其大者。如止至善亦然。故《禮記》、《春秋》、《詩》、《書》皆言治平者也。欲明明德者,讀大學後必須及之。如《中庸》、《周易》、《連山》、《歸藏》皆言誠、言性道者也。欲止至善者,讀大學後必須及之。其餘如《論》、《孟》、《孝經》、《家語》等,則又各經之輔,亦不可不習之也。

故為學者於讀此經之時,當求此經之用;既讀之後,更當求廣其用。庶乎用之不盡,而不負此經;不負此經,即不負聖人之教也。世人其勉哉!

【宗主附注】宣聖以聖教重在實效,讀經重在致用。特再三申明此旨,使人注意。且 宣聖之意,以為作聖賢,本人應有之志。而於治平功業,則不勉人皆做到。故讀經之時,先要以實學聖賢存心,不可徒務一時事功。

要知事功易為而難成,聖賢難為而易成。一求在己,一待諸事,自不同也。故習經為平時用功之事,非謂出仕而備也。今人每忘其本,先求名利,遂致所學不精,基本不固。要知聖人教崇實用,非為以用為志。若以用為志,則不得其位者豈竟不學耶?故聖人之謂實用,以先自己身始,而使志於聖賢,能為聖賢,則出處皆宜。其功效隨時隨事皆可見,此則真實用也。

宣聖恐人誤會實用「用」字,而先忘其本。致心逐名利,謂為實行平治。一旦得用,有如揚子、雲王、荊公輩,徒以經文飾自己之失,為天下詬病。是自失其本而誤其志,非聖人崇實用之旨也。

【亞聖講述四】

夫子以儒教實今日救世之良教。非有人將本教真實教理宣傳大眾,仍不得收其功。

蓋自秦後,儒者久不明本教真義。相率為章句之學,而置實用於不顧,使世不被儒教之利。此為先聖所不及料者。故命軻於此再申論大學之道。於久亡之義,特指出之,使人皆知而行之,以開世界大同,以進人類樂利。故軻不敢辭,請論之。

夫教自上古傳述,中歷至人、真人、聖人之學而後成者。故堯舜諸聖,仁治垂於千年,道行成於諸世。蓋教之所養,學之所造,非盡天縱也。《大學》、《中庸》,及《易》、《禮》,六經已載其言行已。其散見語錄緯書者,雖多後人輯成,皆出自古聖也。又如醫卜諸書,亦嘗論其事,不可誣也。而皆儒教所有之義,非外焉!

周以前諸修真之士,每不著述。如巢由、老彭之類,不勝枚舉。周時始有太公、老子、莊、列諸書載其大義,亦皆與儒同其學,或同其教也。蓋道、儒二者,古無所別。儒教又與道無異。 夫子訪於老氏,可見其派之無分矣。故儒教謂道教亦可,謂出自道教亦可。

上古高士與唐、虞、三代君相,莫非同道。惟或出或處異耳!出,則成治平之功;處,則全修養之事。並非二道也。故巢由自逸;堯、舜獨勤;太公相周;夷、齊採蕨;孔子遊於列國;老、莊守其所居,其道一也。豈必日出則為儒,居則為道乎?故儒教自有出、居之功,為教、養之事。 夫子則兼之:其用魯而相、走天下而說諸侯,此出也;退而授徒,刪詩書而訂禮樂,此居也。而出有所事,居有所為;出有其功,居有其教;出有其德,居有其道,故為時之聖,而異乎楚狂、衛蕢之執也。

夫聖人能出、能居,且教、且養,其於道與德,皆致中極。則其所以教人者亦同然矣!故大學一書,言明明德、言止至善。言修身以外至治平;言修身以內溯格致。教之完美周備,無以加矣!故為儒者能知明德之必明,亦必知至善之當止;能求修齊治平之功,必先立格致誠正之本。庶乎無負於聖人之教,而不傀為儒者。

考儒教至秦後,其所傳已非聖人之全旨。如止至善用極,及格致誠正諸義,均無實行之功,學者僅為文字解說。故其所成先失其本,而病弊百出,世常以為詬病。此傳之者過也。軻不敏。未得為 夫子徒,而私淑其門。幸聞真義,而獲有成。非夸也!乃實踐之事,嘗聞之 夫子,以是義授子曾子;子曾子授諸子思子。軻得授於子思子之門。

蓋 夫子之授弟子者多矣!而子曾子最為高足,其餘有成著均遜之。子曾子所授亦如 夫子,而惟子思子最為高足,其餘亦少聞者。故《大學》傳於子曾子;《中庸》傳於子思子。其二子之得而有成也,不忍以 夫子所授秘之。乃為筆之書,紀其綱目焉!此《大學》、《中庸》所由作也。

自子思子傳之門人後,軻幸而有得,而能成者,亦命載之書。即見七篇中者。七篇雖非盡傳道之訓,而莫非孔氏之教也。昔子曾子聞一貫之道也,門弟子尚有疑焉!而後人固無論也,而不知精義之精,即在此乎!

《大學》全書不出此,《中庸》全書亦不出此。所謂「此」者,即「一」也! 夫子曰:「吾道一以貫之。」此「一」字,金鍼之度,可以盡尚書十六字之薪傳。蓋「一貫」,即執中也、止至善也、用極也、致中和也、誠也、至誠也,皆指此道也。其為義,言之不可盡也;其為功,行之不可窮也。而 夫子「一」字以授子曾子;子曾子復以授之子思子,而軻猶獲聞焉!

則可知儒教之精,有非他教可及;而其所至,有極天地括萬物而莫外。此非存養之功,涵濡之力,曷以悟此?故後人之不達者,宜也。非親炙於師,面受其教,固不能想像而得之也。是故子曾子曰:「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而軻以其合於一之道為言,蓋即可以知欲修此一者,必有所「志」矣!

夫獨處不忘存養,閒居不起妄念,而後能守此一,而後能致此一也。巢由老莊知此不易,故輕天下而葆一身,棄名位而棲山谷。蓋無堯舜之德,不能於萬乘之尊以持此一;無孔子之聖,不能於交遊之際以存此一。

此「志」,處者之意也。子曾子此言,亦猶重處而輕出耳。而可知聖人不以出、處而移。雖位至君相,足徧天下,其持之、存之,無一時失其所修,所成無異於處士。此則儒教之正,而聖人之所能也。言儒教修養之道,以誠意正心為主。或曰存心養性,或曰克己復禮,或曰居易俟命,皆其方也。

故儒者為學,必先立志。志者,心所思也。立志,即尚志。謂志於道也。道不可言,而代以仁義。故曰仁義之事也。非仁無以體性道之真;非義無以制情欲之念。皆出於此心也。心思乎仁義,則情欲以淨,而惡念不生。克己,義也;復禮,仁也。存心,義也;養性,仁也。

古者以禮為理,即天理也,道也。見於人者謂之性,或曰命焉;見於事者謂之理,或曰道焉。而皆同出於道者也。故修養之事,必先制其情而節其欲;去其物而存其真。而惟心主之,惟心能之。故曰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矣!得者,得仁義之見於心中,而物欲不復入也。所謂存也、復也、養也、俟也、見也、得也,皆指此也。以我所固有,非外鑠者,故曰存、日復、曰養、曰俟、曰見、曰得也。

而人之生也,與物俱生。身具五官百體,外與萬事萬物相交,皆相引也。故曰物交物,則引之而已。以五官百體之物,純乎生後之身、情欲之界,不得思則蔽於外物,而莫之脫也,而克尚焉。克者,制之。書曰:節性惟曰其邁。克亦節也。以何克之?以心克之!心合於道,則不克而自去矣。故曰「復」。復者,返之。易曰:一陽來復。復其始也。何以復之?心存於性,不復而自在矣!

故以正心為本,心無邪思,其志已定;思而不亂,而不為欲累,而能不動於物,其念乃一,是曰誠意。誠之事至深!誠意其初也。人以志而帥氣,志定則氣靜。故曰持其志,毋暴其氣。氣暴則神躁;志紛則神擾。故修養之道,必先持志而定神,約氣而存心,誠意而復性也。約言之,主「一」而已。是故聖人以一貫之義親授道旨,子曾子當日答應之後,復以「忠恕」二字演其義以告門人。

蓋忠者,盡己之性返於初,仁之體也;恕者,推己之性以及人,仁之用也。而能忠恕不違者,其不復蔽於情欲已可知矣!故忠字從心、從中;恕字從心、從如,皆主於心,皆性之德,皆道也。

中,即一也、極也、至善也。如,即自在也、存也、不動也。而佛經以性為真如,如如不動之語,尤可證明。如,即性道之真,非外物也。仁義由己,故仁從人,義從我。忠恕由心,故皆從心。而「仁」與「人」本一字,見人生之本即仁也。人生之無不仁者。仁德即性之德,亦猶忠恕皆性之德也。性合於道而生心,故從心、從生。心為身之主,而內秉於性,外形於情。書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人心即形於情者;道心即秉於性者。此關須認明!然後可以修養。

蓋所謂存者、養者、復者、見者,皆指道心也,皆仁也、忠恕也。一也、忠也、道也、性也,皆同也。所謂克者、節者、去者、約者,皆指人心也、情也、欲也、念也、物也,皆同也。故知心之本、性之真、道之體者,而後可以語於修養,致其誠正也。

軻聞修養之道,而後力行之,以持其志、約其氣,而使聽於道心。行之以恒,守之以定,而漸能止、能定、能靜、能安慮而得矣!其功固非一朝一夕也。四十而後不動心,謂不動於人心也。蓋情不害性,物不蔽思,而能執中用極,以止於至善矣!斯即七篇中所云養氣之道,及盡心知性諸語也。

孔子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順,七十從心所欲。其道至深!後人多不知之。蓋不外修養之義也。盡心而後知性。 夫子之立,即不動於物也;不惑者,即誠則明也;知命者,即知性以知天也;耳順者,即至誠如神也;從心所欲不踰矩者,即止善而達極也。

知天命以下各事,以佛經證之,即神通智慧,超出人天之義也。聖人於此不以言文傳人,故記者略之。子貢所謂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者也。然以其略也,後世又無傳焉,遂使儒教不得全傳於世。徒為文字之訓詰,實可慨也!

故修養之道,非空言也,必加力行;非理論也,必有實踐。其方不一,其致之一也;其受不同,其得之同也。而其旨不外明德以復性,存仁以養真也。其言如《大學》、《中庸》、《易》、《禮》諸篇,皆可考也。而最要之方,非文言可喻,必身體力行,至時自悟,自悟者自求之而自得之。故曰:欲其自得之也。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源。

此安字,即《大學》之靜而后安,與《曲禮》之安安能遷之義同,皆指修養之境。故修養者必自盡力以求之,而後可以自得之。如養氣、持志,修養事也。而氣有疾、徐;志有大、小,各以稟賦而殊,非可一例論也。

人之所志,有好仁者、有好智者、有好勇者,故有樂靜者、有樂動者、有喜遊者、有喜居者;有以隱逸為志者,有以教化為志者,有以功德及民為志者,有以學問自足為志者。其志既殊,其修養也異趣。故聖人但示其旨,不言其趣;但述其義,不詳其方。惟以人之須修養也,不可外修養以為學,不可後修養以言道,不可無修養以治生。故其教必重申明之,使人知所重焉。

大學綱領,首言止至善。修身之本,本於誠正者,皆此義也。夫人以性為生,性之屬於道也,身之屬於器也。一形而上,一形而下。日上則返所始,日下則流於九淵。故君子上達,小人下達。又曰君子之道闇然曰章,小人之道的然曰亡。皆言修養之要,而明修養為致力形上之事,以成其上達之功也。佛、道諸教天堂、地獄之說亦此義也。人生既含上、下之道器,而有形、無形者皆包吾身中。茍不修養,則無形者曰消,有形者曰盈。下者愈下,上者不復得上矣!

故君子以修養,而無形者以日章而上達矣!小人不知修養,徒為有形之供奉,故有形者的然,而無形者曰亡,而日以下達矣!此修養之不可忽也。修養之為存吾心、養吾性也。故其致力,必先以善惡之行,嚴為辨之。善合於心性固有之德,宜日充之;惡則背之,宜日去焉。故立德為修養第一義。外立其德,內存其真;內充其體,外致其用,然後可以語於修養之功。

故聖人教人以明明德為首,而以止至善為終也。人之生也,無形者道之所存,有形者道之所成。此本末內外也。而無形者氣之始,一之初也;有形者質之見,萬之具也。修養之道,由萬返一,由質溯氣。故必先養吾浩然之氣,而一吾心。

浩然者,即天地之元氣也。充之則包乎天地而無盡;約之則退藏於密而有餘。故修養之至,可以位天地,育萬物,通神明而莫與爭,贊化育而莫與並。故 夫子之立也、不惑也、知命也、耳順也、從心所欲不踰矩也,皆修養之功致之也。《中庸》所言誠明如神諸語,亦皆修養之功致之也。故儒教首重修養,而明德明道,無非由此以致之耳。

【宗主附注】孟夫子此文所以明儒教之真,後世失傳之緒。謂《大學》、《中庸》本為儒教最精教義。如止善、用極、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及《中庸》天命、率性、修道、誠明、中和等等,皆關教中至精之義,至要之學。

迄秦即無傳人;漢時各經博士,及治經各家皆僅就文演義,呻吟訓詁之中。儒教真義已晦。歷晉魏六朝至唐,其間雖有中儒,有疑聖教之不傳者,而皆不得真諦。比時道、佛並興,門戶各立。儒者欲別於二氏,更諱言靜止誠明諸道。宋儒繼五代之遺,初亦無所得。迨道、佛之徒與文士交接,其聰睿者默會其說,知性道本來之理。

如周、邵、張、朱諸賢,已知漢儒之固陋、晉唐諸家之駁雜,有違聖教之旨。相與推闡性命之學,而兼及理數之談。其見識有足多者!無如囿于宗派、習於虛浮,尚文而忘質,能知而難行。故於性道之言,雖汗牛充棟,而皆徒具文章之美、辯論之新。其於實得,尚未有也。聖人之教,遂終無全傳於世之日。此孔、孟在天之靈所最引為盡憂也。

要知儒教之承二帝三王之遺,得上古天真之傳,源於道宗,已非一日。孔子又親炙老子,加以問學,而後教授諸賢、筆之書冊。其教之全然無偏,包舉各教,已無遺矣!然其中途不傳者,蓋有二因:

性道之微,非盡人皆能習之,其優秀者多得之口授。遞傳至戰國後,諸子百家並以其學爭,而儒者輒為所侵,不自堅其所授,故急功利者多,深修養者少,其義失傳。一也。

性道之學既為微妙,諸子敘列語錄,不敢盡筆之書,而書冊所載皆其名,而其方則闕也。即有書矣,而秦皇之火、楚漢之兵,其書已多遺佚。間有存者,後人以其不習,視為無用,任意刪纂,真意失傳。二也。

以此二因,故儒教傳者,僅今日諸經。而又誤於後人之解釋,其不得復明,亦無怪矣。故 宣聖於此聖壇,必命將其全義,重申明之,使後人知其教之大,而可以帥諸宗也。

又曰,漢儒有云: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亡而大義乖。漢近於古,為此言者固可信矣!故儒教自秦後,已不得其傳焉!今幸以誠接神,復得使世人親聞微言大義,其所關詎淺鮮哉!

夫孔子之教,載諸經者固可數矣。其精晦而不明久矣!如《大學》、《中庸》所言皆至德要道,後人竟莫得真詮。又何況於經外之微言、口授之大義耶?故孟子慨乎言之,猶是表章經文,引申真義。其口傳之旨,仍難卒告者,實以性道之微、中極之境,非實際體會,終莫能明。故必先就經文悉心討究,身體力行,以期先成其德。由德入道,由事悟理,由器繹道。庶知行日進,學業日精,而後溯源達本,登峰造極,自易易耳!

微言大義雖不即聞,而已示其端;雖不盡知,而已得其徑。蓋 宣聖所講、諸賢所論,皆再三聲明道之本來、性之真體,而勖人於格致誠正之功、定靜安慮之境。且以止至善用極一貫為歸,以明儒教修養工夫,初無異於道、佛,即此足見其端,足尋其徑矣!蓋吾所謂端與徑者,即道與佛也。既由 宣聖諸賢明示修養工夫無異於道、佛,則就道、佛之教,以證儒者之旨,固可得其捷徑矣。

夫道固無二也,世人昧之。以未聞微言大義,遂謂儒教不談虛玄,不講寂靜,而力道、佛,自命為衛道,而不知實為背道也。其所以然者,誠由微言之絕、大義之乖,無為證之,無為明之耳!故後人日讀大學、中庸,而不解止至善之義;日習詩、書、易、禮,而不知執厥中之方。

一錯百錯,一盲盡盲。遂將經中僅有道要之文,皆附會穿鑿以失其真義。天道固莫能明,人道亦不可知;神鬼固莫能測,人物亦不可識。而所謂存養、克復者,已不知何事;位育如神者,更不知何義也。此豈為教者之責耶?

故聖壇所示,概為糾正此失,而欲彰明儒教之真,以使微言大義之得復聞於世也。其餘解正訓詁諸事,又其次焉者。

【復聖講述五】

道也者,天地所自成,人物所自生,而為形神之始、理氣之微、命數之本、道德之源。故在天為神,在人為性,在物為氣,在事為理,在行為德。而人之生也,秉是以生。具天地之靈、備萬物之情。靈即神也,情即氣也。故人之靈與天地通,人之情與萬物通。

聖哲之士明於本來,察乎形神,而知生死、別性情。知性之有德,全德則生;情之近物,逐物則恐。其修真之士、養性之聖,懷抱道德,不失不惑,固無待於教也。而中人以下知形遺神、知情忘性,逐物不返,傷生不復。以天命之靈,淪於地下;全德之真,喪於物欲。此為上智所憂,乃為教以教之。

故教者,教人明道者也。夫道,至無形也、無物也、不可見也、不可名也,何以明之哉?曰:徵於德而已矣!德者,生於道。道不可知,而德著焉;道不可究,而德章焉。故君子以成德為務,成德即成道也。《禮》曰:「至德為道本。」可知德之至者,即至道矣!

《大學》、《中庸》,一言教,一言道。而皆以明德為明道者也。故大學以明明德為學,而其終則止至善;中庸以修道為教,而其中皆論成德之事。故德即道!欲明道,不可不明德!此教之勉人修身,而必以仁義禮智種種德目以勵其行也。《禮》曰:「修身踐言,謂之善行;行修言道,禮之實也。」《易》曰:「顯道神德行。」其言人之重德行也如此。

故儒者欲全其生,復其性,持其真面不失,明於神而不惑,不徒修養之功也,必先立其德焉!聖人之教,與其自為學異。 夫子告子貢曰:予一以貫之。蓋以天縱之聖,不待格物而知至;不待致知而意誠。故德無不全,仁無或違,而後以一駁萬而無不得,以道統物而無不盡。此蓋先至道者也。中智以降則不能。如回也三月不違仁,所差尚多!其日月至者,更可知矣!故無恒產則無恒心。人不能自持其心,則終日不知所亡。此修養之功尚矣!故聖人之教人,必時時存省,時時克復,後日積月累以成其德。德積而至,道亦至焉!此存養之所係,而工夫之必以漸也。

夫性與天道,人人同具。何聖哲則存之?其次則或近焉、或遠焉?其下則亡之?此蓋智之不逮也。故學者以致知為務。知其然而後力行之而不間,則庶幾矣!故君子以修養存其心,而後不奪於物。五官、百體,皆人所同具也;六欲、七情,皆人情所同有也。而智者不為所蔽;愚者則曰徇焉而不足。何也?抑智之未逮也?

聖人明人之生,知我之主惟性,即道心也。餘皆其役也。以主馭役,自得全其生;以役陵主,則生之本失,雖暫存亦辱。故聖哲不以性役於情,不以我聽命於物。故聲色不動其耳目;喜怒不牽其思慮,其氣乃靜,其神乃完。而愚者忽之。主反為奴、物反為我,自亡其生,胡可瘳也?

故修養之教,為以救其失也、治其病也。夫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皆為制其情欲,而以葆其生;去其物,而以充其性也。故曰「克己復禮為仁」。仁即性之德,而生之本;禮即道之見也。故復禮者必克己;求仁者必復禮。禮即理也;仁即人也。前已言之矣!

茍不役於情,不奪於物,則心所存者,天理也、仁也、道也,是即修養之所志矣!人而不忘修養,則成道之基也。性道本與天通,故修養之至,能通神明,蓋同出也。人生而秉二氣,動靜之間,形神之分,道器之別,氣之始也,合而分。故神者氣之至淨、至凝者。修養之至,形無所縈,神乃益全,性之真也。故至誠如神,聖不可知之謂神、聰明正直而一之謂神、陰陽不測之謂神。皆修養可致,聖哲所成。非有異也。故聖人以養性全真為至人、真人,而皆明德成道者也。人之與天地並稱也,即此故也。人而全真,則高明配天,博厚配地,悠久無疆。故可壽享遐年而不衰,以其神全也。修真之士,上古逸民,彭籛之倫,非誣也,非異術也。

夫子不言者,為眾人不易企也。然夫子知之,夫子能之。故能不惑、知命,通神達物,而並天地、稱至德矣!而其教人也,雖不以隱居潛修為志,而必以至德為期、修道為教,定靜安慮以止至善,誠意正心以修身。而勉人致中和、至誠明,以盡其性,明於其生。而以修已持心,克己、復禮、依仁、據德、志道,以立其方。蓋無非教人善修養也。

其不言天神之道,正其重之也。故贊易經、述命數。論語所錄、緯書所記、諸弟子所傳,固亦不勝數矣!為恐人驚其奇而忘其常,好其高而忽其易。於德未立,於身未修,而徒言天神之道,是忘本也。如此者,未見其有成。故必先求諸己,而立其德;先戒於行,而去其惡。使孝弟忠信之德不失,而情欲不傷其真。仁義禮智之德俱備,而外物不移其內,然後德至道至,不求自獲。此則為教之本旨也。非謂不以性道為重,不以神天之道為教也。

昔子路問鬼神與死。夫子先以先知人與生。其意義深矣!神之與人、生之與死,二也!一也!如木之本末、水之源流。知其一,則二者亦明。故知人者,知神;知生者,知死。知而不知,是非真知之也。讀易經可明其故矣!

故大學言止至善,雖有定靜安慮工夫,而夫子則先言止仁、止敬、止慈、止孝、止信,以先盡人事,而後可進於道。若人事不能善,安望道之成?未有不能仁敬慈孝信者,而能定靜安慮得也。亦未有已能定靜安慮得,而忘仁敬慈孝信者也。故 夫子之教,必先立本。本者,德也。德為道本。德之至者,道亦至焉!

【宗主疏述一】儒教言道極簡。不若佛、道之詳。但雖言之簡而指之明。後人誤以儒教不言,而相率不盡力修養。甚至謂靜坐之事,為二氏之學。此大謬也。

文中子言,或坐而得之,或坐而不得之。儒者固知坐矣!大學、中庸雖未及坐,而止定靜安慮,皆坐功也。中庸言道不可須臾離,及致曲、凝道、至誠諸語,皆坐功,皆儒教修養之事也。亞聖極論修養之要,其言至為明切。惟以教言,非以道言。蓋教者為凡人言,皆應如是習之。故重在存養、操持、克復諸事。若以道言,則盈天地間皆道也。

聖人生而勿失,故有不待存養、操持、克復者,而至德已明,至道已凝。故中庸曰: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一則為性道之真,不假修養;一則為教之設,必重修持。此即聖愚之分、頓漸之異。而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中人以下,不可語上。故聖人言教,必先修養。

而明道則又須指出至境也。今顏子申明性道之真,與至德要道之義,使知儒教之全,而為新教之模楷者。實有益於斯世也。

前文論修道要旨,而明儒教之義。蓋人非道無以生,非德無以全其生。此聖人察性命之本,天理之當然。故為教以教之設也。設人而不知克欲全德,則與物無異。物之不能全其性以復其初者,無德以致之耳!亦由無教以告之耳!故人與天地稱三才,而物不與焉!人之不能克己復禮,則人欲橫流,自相殘害,而無可安其生,況語於成真耶?

故去欲遏情,存心養性,不獨為成已成人而已,亦為安群也;不獨安一時一隅之人而已,亦為保人類於不滅也。蓋人之情欲,至無窮也。茍縱而徇之,不可極也。日以相爭而殘殺不止,人類幾何而能相維乎?故惟有以遏之制之,使欲不逞、情不縱。而知我之所生者,不在彼而在此。

我全我真,不害於人;我節我欲,不役於物。天道也,亦人道也,仁也,亦智也。故聖人之教,於己則篤修養,於人則敦仁恕,於天下則志治平,致力一而受用無盡。鉅細本末,人己內外,皆此道也,皆此教也,故曰「聖教」。至於論道之精義,成德之詳旨,須於講中庸時及之。

跋一

熹不敏!隨 宣聖之靈,與臨斯壇,時聞講述,頓開心識。誠人天未有之盛,今古獨見之事。聞聲者猶當仰慕,親炙者曷勝奮起。熹生前略習經書,參求師說。嘗於古訓有疑,不得其義。蚤夜紬繹,莫解聖人之旨。窮年累月,至於皓首,猶有所慊,不得於中。

今際逢盛會,飫受陶鎔,乃知聖意自明,經義至當。以時世遷變,兵燹流亡,殘佚所由,不可勝紀。昭者以晦,通者以澀,強為詁解,遂失真意。由今思昔,內疚良深!然儒者自秦漢以降,不重親授。雖有經師概為著述,而傳授之際皆賴於書。世既失於師傳,學惟藉夫簡冊,研求之本,即此斷殘之編。縱間有通儒,別聞古義,或視為秘藝,不易授人,或視為奇說,不易傳眾。蓋積習難改,時尚莫違。書本所無,師莫敢以為教,學者莫肯相從。背經非聖之尤,賢者不肯戾其律。不肖者言之徒為世唾棄耳。此數千年承襲以來,無有辨其疑似者也。

經既不可妄疑,而其殘缺者,祇好強為意釋,其不可通者,則竟置之。是以義之晦者無由而昭,文之澀者無由而通。雖重出衍見或者注明,而大義微言,誰復擬斷?固亦學者所同病,不獨熹一人也。熹於經書備習其辭,有志考訂,以待來者。故其注釋編次往往冒昧為之。自知未能得聖人之旨於萬一,然其說猶是本諸經傳,及漢、唐先賢所傳。其間參以河南程氏之說,更擇取而節存之,未敢以私見混之也。第漢宋二代,時移世易,學說趨向,已相逕庭。其合於漢者,未盡宜於宋;證於今者,未盡符於古。故人有疑其偏而責其濫。此亦熹所不敢辭罪者也。

經義自歷代諸儒爭相詁釋,其說紛陳。而河南程氏精研性理之學,實為宋代儒學宗師。其所釋義,非尋常所望。蓋深得聖人微言之旨。而所差者,亦猶升堂,未入於室之喻也。聖人傳授,以大學、中庸二篇為最精。幾儒教獨有之經,非他書可儗。言簡意賅,文近旨遠。堯舜三代之政,諸聖人之道,盡備於四書。前賢以列禮記,多未經意。而程氏獨挈之以明孔門之傳,其得聖人之旨。蓋可見其概矣!熹師其意,而考證其文,編次其章句,無非欲後世尊重此書,珍視其義,而習熟玩味,以探聖人之心,以明儒教之本,庶不與禮記他篇等齊觀,致使孔門傳授之迹晦而不顯,曾孟研習之途,茫而無考。此則熹之本於程氏之教,特為之也。

大學一書,自禮記本外,尚有先儒印訂者。而皆就原本次第,莫能正其脫簡。熹初為章句,覺其文義時有疑,而字句章節,時有未當。乃分有經,易其前後,以圖易明,故有十章之分。及移易之事,當時於程氏外,無他人可資引證。且以熹之學識謭陋,見聞狹隘,故所擬之未盡愜,亦深知之。而不肯即已者,則欲以重孔門傳授,啟後人研求,或有萬一之裨耳!

今也幸聞 宣聖之講義、諸賢之演述,始知蠡測不足以盡海,管窺不足以言天。慚恧之情未能自已。幸 夫子不罪,以為其意可許,且當時困於殘缺之書,限於時世之習,遂乃恕其愚妄而更勉其餘,益可見聖人為教之寬大也。

今大學已經 宣聖親證釋之矣。文義已大明,字句已大順,更無一語之晦,一義之澀。後之讀者,於此以求聖人之旨,習儒者之學,固非如前之艱難,其功倍事半之謂也。雖然,書經如此證釋,良為盡善盡美。天下儒士,固當悅服稱贊之無已。而或有一二泥古之士,尚有微詞焉!謂聖經不可改,而古義不可易,寧讀其澀者、晦者、殘者、缺者,而不樂其昭者、通者、全者、完者;寧隨漢、唐諸儒,咿唔呫嗶於文字訓詁之間,不樂聞聖人親授之微言大義;寧為老死牖下,不能通一義之儒,而不樂理解天人之道,以成德成道;寧為古人墨瀋口沬之役,以鳴其家法宗派,固執不明,而不樂於登峰矚遠,滙合眾流,以成其大者、遠者;寧為習於雕蟲之技,諳於酬對之才、口給而辯、思偏而邪,以惑世罔眾,而不樂於致知格物,立已立人,涵煦萬物,位育天地,以造於高者、精者;寧為剽竊外人牙慧、竄襲科學皮毛、逐物而忘其本、徇未而失其方,號為智能、夸其強力,以貽誤天下後世,且禍不免於其身家,而不樂含道蓄德、誠意正心,明物之情而順其生、知人之生而盡其性,用足以治平天下,功足以成真天上,以為萬世師表,以作諸教宗主者。是則未可與之言此書,尤未可與之言此證釋也。

蓋天下事無真偽,理以衡之;道無是非,理以判之。信理足矣!若棄理而辨真偽,真宗亦偽矣!外理而言是非,是亦非矣!聖人之先有何教哉?有何經哉?自聖人作之,而後世人從之。此由其理之所合,而感之、化之也。茍不衷於理,則孔與跖奚辨?堯與桀奚分?而其勢同、其地同、其時同,其不同者,所為也!所為不同者,不合理與合理之異耳!故聖人之教,足以折群言;聖人之道,足以服眾見。非他!其教孚於理,其道本於理也。

今也,大學之證,為聖人之靈所成。世人不能見聖人,以其生晚也;不能見聖人之靈,以其形隔也。然聖人之心,萬世可知;聖人之學,萬世猶傳。豈非有其恒在精神,常亘於天地間乎!豈非有其經書,以庽其精神乎!世人讀其書者,接其精神,則聖人之靈,自見於心,聖人之心,自證於身。豈必皆見其形,而後信其教、尊其道耶?

蓋經之言,微於聖人,固非常人可儗也。經義合於理,固非聖人不能也。由此證之,則經之真、是非,不容更疑。而證釋之真偽、是非,亦不容更誣也!熹也躬以其靈,時侍於側,請述其事,以為是書證釋既竟之跋云耳!

宋 新安 朱熹 謹跋

跋二

宣聖論證各義極為精詳。為恐世人未察,以為儒教不講修持,及敬神、事天、人神感應、善惡、因果諸事,而與佛道有殊。新教類列而論,似非儒教本旨。以此故,不得不將聖經中關於誠感、敬信、禍福、因果,及修持明道之教,一一指明,以釋眾惑而正經文。

經文言簡意賅,若不詳論之,則世人猶難盡明。乃說者以為聖人素不好辯,經中明有「予欲無言」之文。今不憚煩,反覆辯論,遂疑壇論有他。特命將此意釋明,以免惑者有所藉口。

聖人立言,原不求多。經文類皆舉一概百。即當時答門弟子,亦皆以舉一反三為例。以其時風習不同,人易見道,而言語尚簡,不須辭費。諸弟子習於禮教,皆有深根。略加指導,無不明瞭。故言之不多,而問者無復疑。

世人以降,人心習於詐偽,相尚以言,不求實踐。而邪說盡起,左道惑世之徒,逞為奇辯。為教者以其導引之難,而不得不假言語以為啟迪之道。於是言語皆趨於繁複,實由世道人心所致也。故孟子已有好辯之名,而公孫龍諸人,更創為堅白異同之說。教與學均習於口給,言之正者,則聽者悅從;言不得其道者,則世非笑之。

蓋自春秋至於戰國,其時尚風習已大變矣!自斯以降,去古日遠,聞道愈難。智者騖於奇袤,譎者爭為巧辯。而世人僅以耳為目,以文為道。舍本逐末,莫知其非。有志之士,雖欲正之,亦舍言無以為功。於是論議之書,汗牛充棟;著作之輩,層見叠出。蓋皆以華聲為事,以酬對為能。而言之不得簡約,亦時勢為之已。

處今日之世,教失道亡,是非久羼。有心者欲以挽之。尤非有言,不足以使人聳聽;而言之不詳者,且忽之;不切者,且易之。欲如前日之簡約,得乎?聖人悲人智之日下,世道之日亡。思所以牖民而覺世者,日夕未遑。言之、重言之、再三言之,只求人之能從,世道人心之能挽,禮教道德之能振起以復於古。則雖焦其唇、敝其舌,亦樂為之而不辭。此則言之不覺繁而多也。

吾願世人聆其言而味之,從而習之,而施之於行,以救乎世道人心之顛危,國家天下因之而治。斯不負聖人之心矣!多言云乎哉!

救世新教宗主 純陽子呂嵓 謹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