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壽論

張貼日期:Feb 18, 2014 2:26:33 AM

聖人體其道而不為也,賢人知其禍而不欺也,達人斷其命而不求也,信人保其信而靜守也,仁者守其仁而廉謹也,士人謹其士而謙敬也,凡人昧其理而敬非為也,愚人執其愚而不憚也,小人反其道而終日為也。

 

福者,造善之積也;禍者,造不善之積也。鬼神蓋不能為人之禍,變不能致人之禍,變不能致人之福,但人積不善之多而煞其命也。富 貴者以輊拋取為非分也,貧賤者以佞資取為非分也。神而記之,人不知也。夫神記者,明有陰籍之因。又,按『黃庭內景』雲:「夫人有萬余神,主身三屍、九蟲、 善惡,童子錄之,奏上。」況有陰冥之籍也?愚癡之人神不足,神有餘者,聖人也。變不可一二咎而奪其人命也。變有爵被人輊謗,及暴見貶黜,削其名籍,遭其橫 病者,多理輔不法所致也。理輔不正不死者,其壽餘祿未盡也;正理輔而死者,蒜盡也。貧者多壽,富者多促:貧者多壽,以貧窮自困而常不足,不可罰壽;富者多 促,而奢侈有餘,所以折其命也,乃天損有餘而補不足。亦有貧賤饑凍曝露其屍不葬者,心不吉之人也。德不足,是以貧焉;心不足,是以死焉。天雖然不煞自取其 斃也,不合居人間,承天地之覆載,戴日月之照臨,此非人者也。故有官爵之蜚分、車馬之非分、妻妾之非分(已上謂之不仁之非分也);有屋宇之非分、粟帛非 分、貨易之非分(已上謂之不儉之非分也),則神而記之,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過此;過此,神而追之,則死矣。官爵之非分者,崎嶇而居之,賄賂而得之,德薄 而執其位,躁求而竊其祿,求其躁取而必強,強而取之,非分也。即有災焉、病焉、死焉,神而記之,人不知也。

 

車馬之非分,市馬賃其價而焉欲其良?水草而不時,鞭勒而過度奔走而不節,不知驅鄧之疲,不知遠近之乏,不護險陰之路。畜不能言,天誤用力竭,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妻妾之非分者,所愛既多,費用必廣,淫義之道必在驕奢,金翠之有餘,蘭膏之有棄,惡賤其紋練,厭玉其珍羞。人為之難,爾為之易;人為之苦,爾為之樂,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童僕之非分者,以良為賤,以是為非,苦不憫之,樂不容之,寒署不念其勤勞,老病不矜其困憊,鞭撻不問其屈伏,陵辱不問其親疏,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屋宇之非分者,人不多,構其廣廈;價不厚,而罰其工人。以不義之財葺其無端之舍,功必至,飾必明,斤斧血力,木石勞神,不知環堵之貧,蓬戶之陋,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粟帛之非分者,其植也廣,其獲也勞,其農也負,其利也倍。蓄乎巨廩,動餘歲年,盜賊之羈縻,雀鼠之巢穴,及乎群農負債,利陷深冤,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衣食之非分者,紋采有餘,餘而更制箱篋之無限,貧寒之 不施,不念倮露之淩,布素之不足,以致度魚鼠口,香眼腐爛,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飲食之非分者,一食而其水陸,一飲而取其弦歌。其食也寡,其費也多。世之糠糲不充,此以膻膩有棄,縱其僕妾,委擲半塗。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