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訓

張貼日期:Dec 14, 2015 1:34:8 AM

靜思心語 鍾吉家

一個容易發怒的人,情緒也最不穩定,更容易破壞了自己與他人長久以來所建立起來的人際關係。

人,不是十全十美的!只要善用你自己的才能,即使缺點,也會變成優點。

人有形形色色,事有萬千百態,地有無數生靈,物須廣博善用。

綺麗的人生,需要靠你努力去創造;溫馨的社會,更需要大家一起來諦造。

一個人唯有天天保持著樂觀的精神,才能擁有快樂的心境。

成長中的孩子,最需要父母的安慰與關懷。

當你詛咒他人,心懷恨意時,就像一團迅速蔓延的野火,最能傷害自己與他人。

源源不絕的靈感,來自對於生活中的深刻體驗,只有真正失去過什麼的人,他才能體會周遭事物點點滴滴的可貴。

「笑容」,是能夠感染人的!當你開懷大笑時,這個世界也跟著亮麗了起來。

有道是「佛怕因,人怕果」

三世因果經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種何因,得何果,這是天地間不易的真理。

在這科技發達的工商社會裡,講到因果,有人甚至會不屑一顧的說:「什麼時代,還信這個。」可是發生在我們週遭的事物,卻也一樣都離不開因果,今天我們付出了努力的「因」,將來必得到豐碩的「果」,換言之,殺了人,害了人,有形的我們受了法律的制裁,可是無形的那一大堆債,卻還也還不了。

雖然我們會說,我已受了應有的懲罰,為何還有這般乖舛的命運?有形的雖是殺了對方的肉體,無形的卻傷了他的慧命,使他無法藉肉體來修道、證果,仍然沈淪於六道的輪迴之中。試問此恨怎消呢?

今日有太多莫名的病症,卻怎麼也醫不好,既言科技醫學如此昌明,為何還有終日臥褥且醫石罔效的病人呢?其理安在?

環繞在我們四周的一大堆問題,我們不得不「冷心思理」,更不該老是抱怨沒有得到什麼,而該問問自己,已經付出了多少。當我們播下了美麗的種子,將來必開艷麗的花朵,反過來說,如果播下了惡種子,將來必結惡果。

手投足,全在吾人一念之間,自作還得自受,孟子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莫為自己往後的道路佈滿荊棘,更莫為此世的不幸遭遇而怨天尤人,當息下狂心,真心懺悔,發願行善,「天不罪悔過之人」,且「人有善願,天必從之。」願我同修努力共勉。

本會有鑑於現今道德式微,倫理頹廢,故而收集了現代的因果實錄,以期喚醒走在歧路上的同胞們,願本書的出版,有您的共嗚與回響,在此書的付梓前夕,爰作此文,以為序。

中華道德學會 週年紀念

公元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一、棄親不養罪彌天

吾乃本堂保生大帝降 妙基堂 公元一九七五、六、五

詩:

陳賢夫婦配鴛鴦 五子已失在中央

數拾寒暑未起色 加勤行善可破殃

示:今請臨時鸞駕,有關台北信士陳金O夫婦案前稟求之事,吾神特開壇指示之查陳信士為拾餘年來,所經營市場生意每日愈下,此乃與汝夫婦本身因果有關汝本命中註有五子登龍,方才吾已以詩言指明三子已失,故而影響家運老來無靠,若論汝陳家之因果,應從汝之前生言起。

前世汝夫婦本是一對姊弟,因生父早亡,汝母為扶養汝姊弟另嫁他人,汝姊弟隨由繼父照顧養大至成人,且汝繼父視汝姊弟如己所生,可謂恩情重大,俗俚言:「生者放一邊,養者大如天」。

豈知汝倆長大後,卻不知報恩盡孝,未盡反哺之恩,繼父年老無法謀生,被汝姊弟遺棄未盡扶養之孝責,始後汝繼父終極怨恨中而別世,此為汝倆前生之未盡孝道之因果冤欠。

此世汝倆結為夫妻後,前生因果業隨汝倆而開始討還,前生汝倆之繼父,今世投胎為汝之第三子。

此子生後聰明乖巧極得汝倆之寵愛,此中因果循環天機非汝倆所能知也,如照因果安排,將來此子將花盡汝家所有財產,逼使全家走頭無路方干休。

因汝倆本世積有善功,因此前後兩世因果提早安排結束,故於三子成年前別汝倆先死,否則如照因果律令安排,後果更不堪想像。

今汝三子雖已先亡,但前生債仍未清,故乃有生意奇差之事。

從今起,立即行善佈施,自能漸解前世冤業,並於地藏古佛前懺悔呈疏,發愿行善可漸化解也。

二、不孝之報

吾乃本堂中壇元帥登台 聖心堂 - 公元一九七五、七、十一

詩:

聖心法舟載緣士 共登彼岸享真如

中壇元帥鎮壇守 登鸞執乩大道扶

又詩:

午未交替萬八秋 三曹普渡緣得救

宿世冤欠今清算 因果討報纏無休

◎論許盟○之因果

詩:

許子不孝遭天遣 惡劫臨頭自報應

養育親情厚載恩 未思反哺苦慘連

示:查許君日前所發生之車禍,乃酒後自駕機車撞於路旁樹幹而手足俱折昏迷不醒,幸經路人好意代送醫院急救,奈因不孝罪孽已臨頭報應,故而災劫難逃,致右手右足成殘,此報應之事委因果原由,應從許君幼年

述起:

許君幼年喪父,因家貧難以維生,七歲之時隨母改嫁入繼郭家,因繼父未娶故視許如己所出,十二歲時,不幸其母又病故,因母未給郭家生下一男半女,為繼承郭家香火,許君乃身挑許郭兩家香煙,雖單傳但肩負兩家薪火之續延。 及長,許父正託媒為子娶媳之際,不慎在山上工作因跌倒成中風,又未及時治療成癱瘓半身不遂。

此時許君不念繼父養育之恩,無思反哺之孝,不但未延醫診治

三、大逆不道,子媳受慘報

李元帥降 喜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八、一

詩:

世人不信前後因 忤逆雙親斷後人

婦心甜口腹藏劍 弄夫惹火禍招生

鯤島聖堂林立,杏儒柳筆揮文勸世,行善志誠。上蒼恩賜處處著書,藉請神仙佛述案證,為參書內容,所謂有據也。

而今世人受虛榮蒙敝不醒,不知應善而行,修身養性,真心學道。與人禮讓,比上比下,自得知人。今世來生為善,三寶為貴,莫學忘恩不仁,不孝父親。

事在本壇鳳邑縣內,案發生三十年前,一位姓鄧名心良,娶妻張氏金紅,生育二男一女,長子清行,次子清在,女曰春梅,兄妹和氣,鄧佬夫婦為兩子娶妻,長媳淑美,次媳蘭香,一家生活幸福,繼而春梅也出嫁,鄧家每人各勤勞事業,家有財富,無其他牽掛。

俗云: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日張氏患了重病,求醫不治身亡,心良十分心煩,心望子媳能誠待,過了一生就心滿意足。

但世事不如人所知之單純也,清行兄弟自母親逝世後,常與妯娌吵鬧,變成一家不睦,致父親心良知悉,思料是為家財產業始不睦。

因此心良將為兩子分居,各自耕作,以免煩心,業產都分配後,則對兩子商量,我老人自己不煮飯,每人輪流讓我吃一個月,子媳都同意讓鄧老心良受奉待之快樂。

但因鄧老身體日趨衰弱,而精神記憶力亦漸不靈,故而引起兩媳失去慇懃奉待,且三餐亦無油甜奉敬,鄧老受奉待,每餐已難食飽滿。

有一日,不是長子清行供奉之月日,鄧老不知何故到長子家中,隨便拿碗盛飯就吃,都說好食,實在真好吃。

此時被長子清行看見,即追問父親,你為何到我家吃飯,今日未輪到我,你為人太不公平,連罵不止。

鄧老聽得大怒之際,將菜湯魚肉推落地,長子一看怒氣沖天,即將父親推倒在地,此時淑美出來一看更怒火沖天,隨即幫助丈夫,欺打翁公。

鄧老被打難受,疼痛萬分,實苦慘矣!心良全身疼痛難當,雙腳跪地,哀求子媳不要再打,饒我一命。

俗云:最毒婦人心,淑美氣怒曰:今日若無將你老頭兒打死難消我之恨。再取一根木棍走到心良後面,雙手持棍大力向頭打下,心良哀聲倒地,頭破血流滿地,一命歸陰,清行夫妻見其父氣絕,惹了大禍,緊慌收拾細軟,準備逃亡,途經鳳山西門時,因精神狂亂超速撞電柱,清行夫妻受重傷,經送醫不治身亡。

警方連絡其弟清在代收埋,清行夫妻結束陽律,魂往冥府第一殿見秦廣王跪下說,小魂清行夫妻是枉死,求大王寬赦放回陽世。

秦廣王怒曰:前幾時有一位鄧心良,控訴他被子媳活活打死,你這逆子毒婦,命差官扣押,命文武判升堂,命差官押來心良。

秦廣王問曰:你聲聲句句要控訴子媳,說你在陽世,不知何故被子媳活活打死。「我不願,真不願,請大王為我作主。」奉王命,鄧老魂暫退一邊侯審。

命二位罪魂押進案前跪下,二位罪魂,在陽世家住何處,及姓名供來,若有虛言,定不饒赦,魂說:大王我生前居鳳山,父親鄧心良,咱是鄧家大子媳,並無對不起老人,對一般人,事事安份守己並無亂說,請大王再查明此事。

秦廣王已知鄧老為一碗飯被打死,但因辦案應程序而審問。秦廣王審問清行夫妻兩罪魂曰:膽大罪魂句句強辯,敢說在世孝敬父親,又要求回陽再享天倫之樂。

此時秦廣王又問魂清行,汝聲聲說,在世遵父命,若句句有實,隨傳鄧老魂到案前,與汝夫妻對質,清行夫妻兩魂聽說要對質之時,大驚失色,但為要解開自己身罪,將堅持應對。

秦廣王問:鄧老魂在汝身邊兩魂汝可認識乎,鄧魂說我已認出來,此男是我不肖之犬子清行,這女魂是我大媳婦淑美,兩人合打我致死無錯。

秦廣王問兩罪魂:在汝身邊者汝可知是誰?清行夫妻答:此人我不認識,他亂指我是他之子媳,我實在不識他。

秦廣王曰:豈有此理,豈有不承認生我育我之人,簡直是畜牲。清行夫妻兩魂仍然不認親。

秦廣王怒曰:汝兩小魂,視本座是何人!豈能如此囂張,命差役押出重打五十大板,兩魂受罰後,仍然不認。

秦廣王命差役再押出重打一百大板,尚未押出之時,兩魂受重罰五十大板後,腳已軟難以站立,即同聲啟口哀求大王寬赦,免於再打,事情來龍去脈我說之。

在案前人,確確實實是我父親無訛,父母在我陽世之時,已將財產均分阮兄弟,父母按期分食伙頭,有一天,非輪我侍伙食期,因我聽愛妻之稟報,父親在廚房偷食飯菜,我一時衝動不查,不分青紅皂白,即時持棍打父親。

在我夫妻倆聯手毒打下,失手致父親於氣絕,是非常不該,對犯上之錯,實罪該萬死,當初之刻,如我腦筋稍為動思,何以父親今日突然至此用餐,加以追究原因,現刻就無此大錯了。

我之弟及弟媳亦有錯,不該侍養父母食剩餘菜飯,及菜之粗淡無味,使父親用餐難飽,食無甘味,何況當日因事無暇為父親備餐,也應通知我以便代予準備。

大王聽後,責曰:汝夫妻兩魂親殺父之罪難赦,不得將原因遷移別人,汝為何歸陰說來。

當時只想能得逃亡,即趁機兩人同騎機車往鳳山進入高雄市而逃,我所記憶有計程車越過我面前時,我心急可能衝進路邊電線桿,自己哀叫一聲,就不知人事,今被押在閻王前審問,事過情形已招出,請大王寬賜我兩人罪可否! 秦廣王聽犯魂說後,命主簿官將兩人所犯何罪,內容宣示,主簿官根據鳳山及左營城隍所集據呈到,與犯魂所招情形確實。

犯魂清行所犯者,無實心孝敬父親,奉敬父親雖然未輪到月份,但為人子亦應慷慨安慰,使父親能吃得飽,此無做到,反打父親致死,不去投案,藉機逃生,此為不孝忘恩之大罪,應判重刑,取出心肝予銅蛇鐵犬食入腹,空身入冤鬼地獄受苦,永無法再轉生。

而女魂淑美為人媳,無盡婦道敬養翁公,反助夫與父衝突,又助夫害死翁公,三從四德盡棄,不守婦道,此一論罪極刑,判汝入火坑小地獄十年後,再轉入血池,自身割肉送虎食為三餐,經十年後看情形有悔過之意旨者,再轉身陽世,受男人侮辱而不能結合婚姻,內心痛苦走進娼院為妓女,受娼母束縛,日日所賺金錢被男人誘盡,則單身空囊束手無處可依靠,後為求乞渡生至終。

因淑美生前在鄧家附有惡性,對鄰人不和,今受陰律重判,若再來生必受前生所說之苦慘也,此則可赦前生罪孽也。

今勸世人,為人子媳應盡人倫,敬孝雙親公婆,理所當然,莫學清行夫婦一失足而成千古恨,而鄧老在陽世好善濟貧甚多,為人忠直,壽命未盡,不幸家庭變故,被子媳害死,暫留枉死城幾年後,再轉生陽世為富貴家之子弟,子孫滿堂。

以上余今述案,參入善書傳世,凡民閱悉,有善不可厭,惡不可從,善道盡為之,德可服人,不可不信,陰陽律法定不饒,後會有期。

(一)今世做今世報應------如種蕃茄一個月就能收成了。

(二)今世做經過幾世以後才報應------如種蘋果、葡萄要經過幾年 以後才會有收成。

古人道:「善惡終有、天道本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朋友們!記得「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話吧?」一切惡事就是芝麻小的壞事也不可以做,因為一個小小的癌細胞,可能就攖去的寶貴的生命,帶給你極端地痛苦了呀!

朋友啊!當你認識因果之定律,更覺醒到上天二十四小時對任何人都是公平!

父病,反而乘父中風無法行動之時,將繼父終身節儉所存儲之現款金飾盜取花用一空。

最不該,未經其父之同意,偽稱需籌大筆住院醫葯費,將父產抵押變賣一空,另租一間簡陋破屋置其父住該處,隨即離家花天酒地,將抵押變賣財產款項揮霍殆盡,任繼父輾轉哀號於破厝不顧,真是喪盡天良大不孝之人間慘事一椿,幸有鄰居富同情心者,每利用空閒幫其整理臥褥,清理屎尿濁臭,並將剩飯餘菜殘湯置於床旁,任其自食取用,可憐在這生不如死殘喘苟延拖命中,因病情嚴重且又時飽時餓,而引起併發症,終在含恨哀號中別世,亡時兩眼睜瞪死不瞑目,後事乃由善心人士代為安排簡埋草草了事。

此等不孝遺棄繼父養育大恩不顧,冥冥中已註下因果報應之冤,此後許君在花盡父產後,已孑然一身走頭無路為人打雜維生。

日前領薪水後,於彰化夜市路旁攤販自飲黃湯數杯,於返回台中友人途中,忽見其繼父顯靈露相,一時大驚而分神自撞路旁樹幹,手足當場斷折,面目全非重傷昏迷不醒。

雖經善心人士送醫急救,任爾華陀再世亦難治癒其殘疾,此後終身將成殘廢,一報還一報悔之已晚,此乃自陷不孝因果報應苦圈痛苦無盡期,吾神揮筆至此亦感嘆萬分,望世人能知盡孝為要。

四、誰說養兒防老,多積善德最好

本堂觀世音菩薩降 慈雨堂 公元一九七五、十一、二十

詩:

林府有兒命當該 口啞難行因果來

今生父子前世帶 今得兒蔭貴子孩

示:

有關林信士案前稟請乙案,有關令郎出生八載,迄今未能開口行動,致引林信士夫妻憂煩不已,慈心若碎。因汝父子因果乃前世帶引,事關天機,本不欲明示:但因林信士一再堅持虔稟懇禱,今特將汝父子因果闡述之。

清同治晚年間,有位名叫王福成以賣珠寶為業,娶妻張氏,夫婦年近卅,膝下猶虛,均無所出,為使後代香燈有繼,於此年領養人子取名思孝,而年後再養一子取名思聰。時間似箭,不久思孝兄弟均長大成人,因福成由壯而入老邁之紀,故對思孝兄弟亦痛愛勝己出,未久王妻張氏別世,福成更覺孤單。幸思孝兄弟均已先後成家,自此以為可享太平安享晚年,豈知福成因早年積勞過度,致引眼疾復發而失明,至此將財產均分給思孝兄弟,時清光緒廿一年,同年二月廿八日,因日軍入侵澎湖而造成人心惶恐。思孝兄弟卻變賣貴重之物,將店中所有珠寶捲走,兄弟倆攜眷雇漁船逃往福建興化,竟棄老父於不顧,罔顧人倫,枉費福成領養其兄弟扶養成人,連禽獸不如。至此兵荒馬亂之際,雖以乞討為生,但人心慌恐,人人自顧不暇,引致福成因饑疾交加,病死街頭,悲哉!

查王福成一生競業勤家,對雙親亦知盡孝,且生平並無大過,又知行善佈施,為何遭受如此報應?上天豈無公平待眾生乎!善豈無善報乎?如今王福成之債,現時已屆催討之日。思孝倆兄弟未知反哺報養父母恩,棄養父病死街頭,今生轉生為林建○,思孝之弟思聰亦復如是,今轉生為許美○(即林妻)。其前生養父福成,今特轉生為林建○之子即林俊○。出生後,命帶殘啞,事事均不能自顧,憂煩父母以報討前世之債。今特闡示林信士,此子命帶極貴,因其前世福蔭本身,今生尚有餘德以蔭全家,尚望能好好照顧,則以盡今生為人父母之責,再則以還前世棄養父不孝之過,此兒在世一日則福蔭全家一日,應善待之,切記!切記!吾甘冒洩天機之責, 今汝父子因果闡示已畢,尚祈悉吾之苦心,勿再憂煩於心,從此共享閤府安樂之日,吾以此為祝。有空尚能利用公餘,同至聖修,以明白性,完消前愆,林信士汝父子因果闡述已畢。

五、惡媳現世報

本堂觀世音菩薩降 慈雨堂 公元一九七五、九、十

詩:

婦德不守口業犯 拆散姻緣阻團圓

利舌損人今受過 佛前叩求罪難緩

示:

前曾至本堂請事之黃信女,稟呈上蒼欲代化解現受因果報應之苦楚,因所犯者,乃現世所行而所受之現世冤報,故因果業障之隨身。今夜特將其平生所行違背天理之事行述如下,以共勸世人行善勿造口業。

查黃信女現患者,乃偏頭痛之症,每遇黃昏,夕陽西墜之時,其痛更劇。其因乃於三十年前,嫁入張家為長媳時,因自恃娘家財大勢大而傲物,視夫家翁姑甚為不起,夫家恃量家貧而百般寵溺長媳,致黃婦猶如一家之主,夫家大小均唯唯是諾,而長期受黃婦擺佈責罵,無人敢與爭言。其二弟因服務工廠而邂逅鄰境王小姐,性善端莊,且待人親切,經雙方家長同意而迎娶入張家為次媳。因次媳入門後侍奉翁姑甚孝,待夫家長幼有序而親切,其為人與長媳黃婦有若天壤之別,故家人均樂與相處。黃婦自思若如此,將受家人輕視,隨百般刁難夫家及二媳,適翁姑前後生病臥床,黃婦藉此而生陰謀,隨串通某神乩,胡言而假借神意,言其二媳本命沖剋夫家翁姑,再買通某相命師,言剋夫及家人,硬逼夫家休二弟媳,雖二弟力爭亦無效,因黃婦娘家施壓力,若不休二媳,則百般威脅與長子離異。夫家無法,隨含淚休其孝順之二媳,活活拆散一對恩愛鴛鴦夫妻從此黃婦得逞其願。未久娘家因經商失敗而一敗塗地至不可收拾,而被離異二媳亦經媒妁之言另改嫁他人,現為商場鉅子,如今黃婦所患乃是破人姻緣、拆散夫妻之罪孽,所造口業罪惡深重,今受此報而患長期偏頭痛,怨誰耶?今雖在壇前求稟,吾佛亦無能為力,原稟呈文疏上蒼不准,特駁回述明如上......此示!

六、胎兒何辜,大娘心好狠

本堂正主席降 振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六、二十九

詩:

余女慘報前世因 春霜難留融化塵

賢者當悟債還報 慘害母子罪孽深

示:

余今宵特將北港余家春○信女因果前世討報,而萬般痛苦,度日如年,前因後果述明:

查本案經奉上疏,有關因果討報乃宿世之天機,實不便述露,恐稟請當事人有所不便,但余家兩月以來憂心如焚,急如鍋上之蟻,甚而口吐怨言。余家當知各人自有各人之因果,冤債討報皆有之,此乃陰陽一理,此天機非凡人所能知之。今姑念余家向道而修,向道程而進,故今宵特闡述之。

查余春○前後兩世,均出生於雲林轄邑之境,此乃果報因緣所使,查余春○前世住轄大槺榔東堡口,姓蘇名金玉,嫁夫吳建為妻。夫妻經商番社買賣換物之生意。因蘇金玉適夫數年,未有生育,致引其夫吳建之不滿,夫妻常為此憾而口角,未久,吳建未經其妻同意,經商伙伴介紹買一平埔番女為妾,以繼吳家香火,此事致引夫妻常常吵架。

當吳建置妾兩載後,其妾有喜,吳建更寵愛其妾,蘇金玉猶如醋湯灌喉,更無法忍受眼前其夫妾親暱,早暗思欲害其妾妹,但苦無機會。當吳妾臨盆生產之日,又適吳建往內地購買鹿皮未回,蘇婦眼看妾妹臨盆生產在床痛迷之際,不但未叫產婆來接生,反之狠毒生計,將棉被壓面悶死氣絕而亡,可憐啊!未出世之男嬰亦隨母悶死腹中未下胎,此時蘇金玉四處叫鄰居、村婦囑其幫忙接生,其意乃假意見證,而為自己脫罪。蘇婦鄰居見吳妾生產死亡,又其夫吳建不在家,鄰居代報甲保,甲保當往雲林縣衙呈報知縣,時為清光緒十三年,乃知縣陳世烈與謝壽泉正交接清冊之期,陳知縣派仟作往驗無傷,以難產死亡,草草簽報知縣結案。

吳建回家,見妾母子不明不白雙雙死亡,傷心欲絕,但又何奈?未久,吳妾冤女之亡魂往冥府閻王殿前,控告含冤受屈慘害,閻王准其討報。未幾,蘇婦受陰差勾魂失足溺水而亡。受冥府十殿閻王判刑,各種苦刑期滿,於壬辰年即民國四十一年出生為今世余家之女春○,故近年來無明病發,醫藥罔效,群醫束策此非凡病。乃是奇冤討報。

兩月前,余家父女親臨本堂,苦苦哀求上蒼慈憫能代化病劫為安。但因此等因果冤債非一時能解矣!有道是「佛怕因、人怕果」,前世之種因,今生當受果。余在揮筆之時,曾言本案本不洩述,乃因余家兩月來,哀懇虔求,故而吾神代擔洩漏天機之責而洩也。而今余家當知余、蔡夫婦及余家親人,今受累苦,亦有其牽連冤果,往後之事余不便多洩,為今之計,因現在余女冤債尚未償報還清,此等深因冤債尚有餘債,若欲求減輕或早日完清債滿,應即刻行善、立德、積功矣!始可減輕其如萬蟻行筋之痛苦,再配良醫診治,才能奏效。否則似此奇症深冤之因果公案,恐難一時而了斷。

今幸余家能聞道而知修,當知寸道功,尺魔考之驗,更應悟道而行,善功代轉病劫,並且尚望日夜於南海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案前,虔誠誥誦「高王觀世音真經」,誥誦前沐手淨身,愈久愈佳,最好能於早晚各誦五遍,切記,切記!凡有善功德,盡力而迴向之。

今宵就此闡述余春○信女之因果,希余信女及余、蔡兩家全家能有所深悟,眾善奉行是幸。

七、殺害無辜蛇魂討報

鼓林堂濟公活佛降 高邑鼓林壇

濟世度民登法舟 公勸修子真道求

活心頓悟明自性 佛降聖壇化世愁

示:

諸徒晚安,今宵見賢徒心虔意誠,平心靜氣至壇中效勞參鸞,真是善氣沖霄,又見壇中有遠途善信至本壇欲請教,老納就此開辦解惑,並順便開示人生修道之意義,即刻命請事者沈仁○至壇前。

活佛曰:沈仁○弟子你從嘉義遠程到此,是否為了你的胃病數年來均未有起色而至本壇請教是嗎?

沈君曰:是的,聽說濟公活佛很靈感,很慈悲,所以才專程到貴壇請濟公活佛慈悲指示。

活佛曰:你說錯了,非老納之靈感,佛家常言「佛度有緣人。」凡是心存向善,有過能改定能得仙佛慈悲之靈感而應化,老納看你善根深厚,就開示你胃疾之因果,未知你是否願意聽。

沈君答:謝謝活佛慈悲,弟子誠心誠意恭聽開示。

活佛曰:賢徒你結婚多久?

沈君答:民國六十九年十月結婚,快五年了。

活佛曰:你之胃疾在結婚前七年就已開始發病,時好時壞對嗎?

沈君答:對極了,對極了,弟子現年三十三歲,在讀大學時即二十一歲那年開始胃病,中西名醫均全看過,但胃病一直無法根治,真是痛苦極了,請活佛慈悲指示,替弟子治好久年之胃病,弟子永遠感激活佛大恩。

活佛曰:虧你還是受過高等教育,老納非醫生也,豈能醫好你那頑固之胃疾,你可知道你在廿歲那年,和一群年青人在野外一起露營活動之事否?

沈君答:已不大記得,請活佛再明白說明開示!

活佛曰:你真的想不起來嗎?難道你不記得你們一群小伙子在民國六十一年那年端午節一起露營玩樂之事嗎?

沈君答:想起來了,想起來了,有!有!有這回事!

活佛曰:對了想起來就好,那時你們這群小伙子不知天高地厚,在露營時由你帶頭燒死一窩剛出生不久的小蛇,還記得嗎?

沈君曰:記起來了,有這一回事,但這只不過區區芝麻小事,又發生已十幾年了,與我之胃病有何關係?

活佛曰:關係可大了,此殘害生靈,燒死小蛇之事,就是你胃病之因,懂嗎?那年露營之事,你自己仔細想想,說說看,老納再為你說明你胃疾之原因?

沈君曰:廿歲那年,我約了一些與我同系之同學,一起到阿里山附近之山野地露營,弟子擔任領隊,在那裏共呆了兩三天便返校,不過在露營之前整地時,記得有燒死一窩小蛇這回事,雖時隔這麼久,但還有點印象。

活佛曰:不是老納說你,那時你們也實在太無仁慈心了,自以為受高等文明智識之教育,卻如此不仁而殺生,燒死小蛇才造下你如此之胃痛惡因債果。

沈君曰:是的,活佛慈悲,當時我們太不應該了。

活佛曰:你當記得,在露營整地之時,首先發現山坡後有一洞穴,你卻叫你的伙伴以煙薰洞,以為內有野兔或山鼠,但久未見洞內動靜,而你卻自作聰明,以挖掘方式想捕捉洞內之生物,豈知此洞本是野鼠之洞,後被母錦蛇佔為蛇窩,母錦蛇在此生蛋後又剛孵出一堆小蛇,你等挖掘到蛇窩後不但將長達丈餘之母錦蛇當場擊斃,又將蠕蠕而動之一堆小蛇用火活活全部燒死,自以為很好玩有骨氣,豈知此後你的胃病便開始報應了。

沈君曰:怪不得十幾年來我的胃病如此難癒,原來還有這段因果牽連,難怪十餘年來群醫束手,服藥如服水,活佛慈悲,您老人家得救救弟子。

活佛曰:唉!年青人嗎?血氣方剛,好殺成性,此數十條剛出生小蛇與你何干,何苦好此殘忍,用火全部活活燒死,豈不是有違上天好生之德嗎?當你們把那條母錦蛇打死後,還把母蛇剝皮煮食大享口福,食後你之胃病已種下惡因,俗語說:「眾軍殺人,罪及主帥」,母蛇所生之小蛇被燒死,全由你施號令,因此已開始討命,你自惹冤欠病因,幸而你尚有善根,平時尚無大過,否則你之病痛非如此簡單而已。

沈君曰:活佛您慈悲,我該怎麼辦,才能使胃病康復,請指示明路。

活佛曰:解鈴者還需繫鈴人也,向老納求救,不如自救,為今上計,老納斗膽替你作主,從今起,你即刻發願行善佈施,刊印善書及其他善事迴向,如此你的胃病才會好,因你所患的乃是群蛇討冤欠之因果報,你可以做到嗎?

沈君曰:弟子遵命,今後我除了上班(在某銀行)外,其餘時間弟子將全心盡力行善,以補前愆,絕不後悔退縮。

活佛曰:心到神知、天知,今後你之胃病將日益減輕,好了,可以回去,有空得常到本壇看看老納,談談人生之道理吧!祝你病體早日痊癒,記得常行善事,不要忘記你的諾言。

沈君答:謹遵活佛聖示。

活佛曰:沈仁○之因果已指示明白,壇中諸賢徒應從此案中明白,在修道中,勿惹因,自不成果。佛曰:佛怕因,人怕果,我等修道之士,每行事之前,應自問良心自性佛是否所行,有違因果之律,在廣泛人生過程中,千萬不可逆理行事,眾善奉行,諸惡莫作,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善因結善果,惡因結惡果,凡塵云云眾生中,每人自被因果而束縛,但有者是善因,有者是惡因而已,此因果之定律,誰也無法料斷,唯自行自作而自受,今宵老納就以此示與諸賢徒自悟之,停乩止筆(退)。

八、最毒婦人一後母

本堂功過司(鳳邑城隍)降 振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五、十九

詩:

黃女癱瘓口難言 前世業障當還清

陰律判定因果債 唯善始能消冤愆

示:

今宵特為吾境黃信女因果業障闡明。

查黃信女身臥褥床拾有餘載,此非世間之凡體病,乃為前世因果之討報。

查黃信女原受路中亡魂沖犯後,另受枉死之女魂纏身。查該冤死女魂,姓蔡名绣琴,生前住嘉義縣水上鄉國姓村三界埔,於歲次甲午年十月十六日,即民國四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午刻前,被匪徒於該村效龜子頭,遭逼姦枉死慘亡,甫年十六歲迄今已二十九載。查該女魂蔡绣琴與本世黃女本無瓜葛,但今附黃女之身十有餘年,乃為討前世之報。

查黃女前世原生於清康熙年間,竹塹堡九芎林,姓李名金妃,後奉父之命嫁台灣總兵府麾下掌纛官林士明為繼室,因林士明原配妻因病早逝,單生一女名林玉英,當李氏金妃適林士明後,連生三男二女,乃視林玉英為眼中釘,凡其家務均由林女操持,且日限舂米若干,拾柴幾擔,若不順其意則不准用飯,日食李氏母子食後剩餘殘羹而已,因林士明服職公務無法回家,且懼內個性軟弱,視妻畏如虎,以致李金妃之惡行,未能有所勸阻,且林玉英至孝,更不敢向父明示,以致林玉英受後母折磨。當林玉英十八歲時,因溪邊採野菜以餵家畜,誤踩碎瓦尖粒,左足受傷流血不止,歸家後因未帶野菜回家,其後母不但未延醫療治而痛打,未久左足腫爛,又未醫治而無法行動,李氏後母不但沒有同情之心,反之工作日於加重,林玉英稍有遲延,其後母更痛打其左足,謂其裝病,真是世上焉有如此狠毒之後母,未久林玉英之足疾,日趨惡化,左足水腫,且又誤聽偏方而浸於尿桶之中,致病情每況愈下,於此情形之下,其後母不但不發絲毫慈心,甚而無時施鞭棍齊下毒打,使林玉英難再忍受此雙重之痛苦,頓感人生乏味而懸樑自盡,香消玉殞。可憐之林玉英亡後,經陰司判轉裁定,出生於嘉義縣水上鄉國姓村三界埔,名喚蔡绣琴,而李金妃即受判轉世為今世之黃信女,原林玉英之父林士明即出生本世黃信女之夫,前世夫妻,今生亦然,各領憑而轉生,以應前世業之償還。本來汝三方另有一番周折複雜之因果牽纏。但蔡绣琴不幸於二十九年前受匪徒強暴未遂被害而死,致前世之冤欠今生未能了斷,而再次伸冤控訴於冥王座前,蒙冥王賜准領憑討報附身於黃信女身上。迄今已拾有餘載,使其全身癱瘓,昏智亂神,言不由衷,以討報前債。另黃信女之夫前世因懼內,並誤信繼室之言,不加細察而致引親生女兒受不白之屈,含冤而亡,理應償還棄親生女兒債,故而今世同受累,應照顧黃信女,晝夜掛煩,心無安寧,以了前愆。希汝夫婦應共同遵守天地陰陽因果之律,絕不可怨言耶!有道是欠債當還。

有關此案本屬天機,不便闡述明於世,因念汝等持齋,叩求疏呈本堂,經本堂案轉南天,承蒙上蒼恩慈而賜准,洩露此因果而闡明,為今之計,尚望汝夫妻能知因果之愆債,欲使黃信女脫離苦楚,別無他方,唯有行善立德,以善功迴向,方能早日脫離苦海,否則,任爾大羅天仙,尚無法而敢承擔此因果冤欠之重責。從今起該蔡綉琴女魂,已由本座諭命暫緩討報,但「解鈴還須繫鈴人」,今後此案圓滿與否,以行善而視之,非靠本座之神力矣!

今宵將此冤欠因果闡述,希諸生與世人共同以為借鏡,時時省察,切勿犯之。

九、犬靈討報

本宮天上聖母降壇 仁天宮 公元一九七五、六、十五

詩:

殺生失仁冤障臨 種下惡業病隨身

群犬被害齊討報 神仙難解自孽因

◎論請事者蘇淼○之冤孽病

示:為神者乃奉上蒼旨命而駐凡間救世渡眾吾神奉旨駐駕本宮已歷八載有餘,其目的乃勸化世人知真道而修,眾善奉行,諸惡莫作,凡真心向善者,遇災逢劫,吾神自當代化解。

今在本宮壇前跪求吾神作主之蘇淼○母子信士,非吾神之不慈,乃因蘇信士之自作孽,吾神難代排解也。

十餘年來,蘇信士所捕殺之家犬野狗,已近千隻以上,群犬與爾無冤,只為了賺錢,卻如此枉殺大批生靈群犬。

世上百般生意職業均可謀生,何以以殺生為業,爾可細思,若爾等屠狗之流,未捕殺而售于狗肉店,則售狗肉者無法寄生,欲饗狗肉者自無門可進,此等社會戮殺食犬之風可解,目前此等惡風均由汝等引起。

天下萬物均秉上天之養育而生,吾人身為萬物之首靈,更應存好生之德,且犬者乃忠主之義,何忍捕殺而饗口腹,萬般生長之物均可獲食,何獨為逞一時口貪而食犬肉乎。

今爾之病,是為被爾慘殺之群犬冤靈附依討報,如今全身虛腫,足瘡難癒,消渴症之併發,此冤病已漸入膏盲,吾神亦難排解。

查爾本身之功德欠缺,從無行善而補德,如今冤孽臨頭,求神又有何用?解鈴還須繫鈴人,自作應自當,速向上蒼發大善願,即日懺悔痛改前非,百日後再稟呈上蒼,待俯准後始辦理因果之排解:此示。

處世的寶筏人生在世,有如一葉扁舟在驚濤駭浪的大海中航行,又有風、又有浪,前無岸、傍無伴、心中設無主宰,勢將驚惶失措;所以吾人應隨時求助於古今賢哲之名言,以為安身立命準繩,然後乃可在流離顛沛苦艱難中安渡過去。

十、嬰靈討報

順天壇濟公活佛登鸞 公元一九七五、六、七

詩:

濟佛醉步任消遙 公道直心透九霄

活人勿步行屍走 佛在世間緣渡超

示:

哈哈!世人笑我醉,到底是誰醉,人醉心何醉,世人醉心我醉身,醉醉醉,醉中含真理,眾人齊醉我獨醒!醉生夢死是真醉!哈哈!眾弟子找我醉濟公有何事!一一說明白!來!先由莊杳○信女進前來。

詩曰:

莊女頭暈已三秋 墜胎四次嬰靈愁

殘害生靈受報應 速行善事解冤仇

示:莊信女,妳至今已連續流產兩次,如今妳又懷孕在身,老納真為你擔心,此胎是否能順利產下一男半女?真是罪孽!

為何以前妳如此隨便!妳想想!頭痛常暈已連續三年,吃遍中西名藥,但是頭痛依舊,此症不是普通凡人之病,是遭妳墮胎未出世嬰靈憑附討命之病。

老納也不便多說,妳在剛踏入社會時,因交友不慎未經雙親之同意,暗中與男友同居,雖然事隔十多年,可是被妳在懷中慘殺之四名嬰靈,也就是妳殘忍墮胎四次,在未見天日時被化作血塊一團嬰靈其怨難消,恨母殘忍,所以妳雖然與唆使墜胎主謀者男友結婚。

可是,妳倆夫婦均是間接殘害胎嬰劊子手,妳之流產亦是嬰靈憑依作崇,妳夫之包工業在極賺錢順利之下,一下子跌到谷底負債累累,更是妳倆未見面之四名親生骨肉嬰靈在索命,老納言到此,莊信女妳有何言:說說看!

莊信女答:濟公師父,我知道錯了,請代弟子排解,救救弟子,我會再來感謝濟公師父,只要我的病會好,及丈夫事業成功,順利生下孩子,什麼條件我都會答應的。

濟公活佛曰:真的嗎?什麼條件都會答應嗎?假如老納叫妳馬上持齋清口,行功立德發三施,遇善則行,見道勇進妳能切實作到嗎?不要欺騙自己良心說說看!

莊信女答:只要能使我倆夫妻能平平安安過著日子,有兒有女共享家庭倫理快樂生活濟公師父所說條件,我都可以說到做到。

濟公活佛曰:好,好,信女志氣可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誰無過錯,能改者善莫大焉!」只要妳發愿立下道志,冤愆可化解,回去後馬上刊印善書指名迴向嬰靈,早日出生或超出苦海,另立刻發愿清口茹素,夫婦同修積善功,其餘之事由老納替妳作主擔待吧!

來。替我倒杯酒,讓我聞聞酒香,哈哈!我愈醉愈醒,凡人是愈醉愈糊塗。

有道是齋心勝齋口,凡間人常以為,老納醉濟顛,本是常吃狗肉葷食,為何剛才勸莊信女持齋清口,哈哈!錯了,到底誰看到我真的吃狗肉,為了渡世人之開悟,讓世人悟出吾人修道,應不可著相,喻真心之修勝有形之修,哈哈!醉言酒語,來!該由涂弟子晚○發問了。

十一、小雞小鴨復仇記

本堂中壇元帥登台 聖心堂 公元一九七五、十一、五

詩:

天存好生萬物養 殘殺不仁失天良

因果慘報自作受 半身癱瘓受災殃

示:

論吳清○之因果

查吳君因閱天音雜誌而知悉本堂開示因果,特懇求本堂代闡其因果,為何數年來,均癱瘓在床,猶如半身不遂,雙足乏力,無法行動,經中西名醫治療,均未見起色,今宵特釋明其因果如下:

吳君原為南部專供經營生蛋用雛雞鴨之中盤商,每次孵出雛雞鴨時,經鑑定凡非母雛雞鴨,全部殘忍丟棄河川或賤價售賣為餵豬活飼料,或者整枇活埋,真是殘忍至極,有違上天好生之道。從吳君歷年來經手所殘殺過剛孵出公雛雞鴨,可堆如山高,此等千萬隻剛出生即慘被殺害雞鴨之靈,其冤伸無處,數以萬計冤死之雞鴨冤靈成群不散,日夜跟隨吳君,伺機報復。

六年前中秋節,因至北港收帳並訪友,是日與商伙同聚午餐,吳君原本嗜飲杯中物,當開懷暢飲喝足黃湯飽食之後,親駕車欲往新營順便收帳。

當至新營縱貫公路時,一時酒氣攻心,昏昏欲睡,此時群靈報冤之因果報應剎那間已臨頭,吳君因殺戮過多,造下無邊殺業,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一時眾冤齊討,致心神昏迷,所駕轎車自撞路旁樹幹障礙而翻車,當時被撞扁之駕駛台夾緊,雙足撞成骨折,半身以下全部無法動彈,昏死當場。

幸經路人報警,因被車身卡夾過久,雖經請鐵工以瓦斯火槍割開後送醫,但腰身脊椎骨已破碎,神經系統已失效,經連轉數次著名專攻神經醫院診治均未見效。

此等因果冤報之病狀,任華陀再世亦束手無策,現雖改以中醫物理治療,但亦未見奏功,非仙真聖神均袖手不慈而不佑,實因自身所造殺業過重。

應速向上天呈表懺悔,即刻立志向道發願持齋清口,行善積德,如此方能解此冤孽,再覓醫診治方能見效,望悟之,此示!

十二、陰毒奸夫泯滅天良

本堂司禮神降 喜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十一、十五

示:

今宵冥府第一殿秦廣王假本堂開審林生因果案,諸生禮儀謹守,勿失禮儀為要,審案中,陰陽對案,冥王審案方法,應仿照陽世公堂,片刻暫停之時即時將扶鸞案桌移前侯扶此示。(暫停片刻)

冥府第一殿牛馬將軍同降:

詩:

牛將守殿敬善良 馬護冥王臨凡陽

將隨主公喜善登 軍登聖堂祈世祥

冥王第一殿文武判同降

詩:

文筆揮鸞登喜善 武駕伴王聖堂登

判審陰律持公正 降壇為審因果愆

冥王第一殿秦廣王降:

詩:

秦掌首殿稱閻君 廣嚴竣厲懲惡魂

王率執事審公案 降乩鸞台登聖門

示:

眾執事差官聽令,今宵特為凡間林○雄因果冤愆,排駕堂中,設公案而開審,命隨案武判代執鸞筆,即刻升堂開審。

文判曰:稟主公排班升堂已畢,請主公升堂。

王曰:命陽世人林○雄進案前,本座問爾,不用恐慌,林生汝為何請喜善堂王主席柳星君專案稟呈上蒼及行文冥府為汝申因果之冤?

林○雄答:因腳痛很久約七八年,時好時壞痛苦萬分。

王曰:汝知汝之病因是何原因?

林○雄答:不知道,可能是因果病吧。

王曰:汝之病乃因果冤欠,若非汝在聖堂效勞,有功而蔭之,恐前世之討報,非如此而已,今因喜善堂柳主席案呈上蒼,旨命本座案開重審,以證因果非虛,汝暫退一邊命牛將軍隨案扣押之女亡魂蘇月春,帶進案前侯問。

牛將軍答:稟主公,女魂蘇月春帶到請定奪。

王曰:案下蘇女魂聽著,今本王奉牒文特排駕喜善堂特為汝雙方公斷此因果冤欠討報之案,命汝將在生身世詳細報稟,死亡已有多久?

蘇女魂答:小女魂生前住雲林縣林內鄉坪頂村,在世父親名叫蘇長庚,阮姓名叫蘇月春是也,阮是在民國五十三年十一月中旬被姦殺,至今已有二十餘年,阮是被害而亡。

王曰:汝死亡後此段期間在何處?

蘇女魂答:阮是冤枉而亡,因此死後陰司貴殿亦無為難於阮,讓阮自在於陰司平民區而自由生活,待殺害阮凶徒死亡後,再到陰司對證。

王曰:汝為何附林○雄身上,林生到底與汝有何冤欠,說來。

蘇女魂答:閻王請作主,本世無瓜葛,前世有血海深仇至今未完全還清。

王曰:准汝詳細答來,不用恐惶。

蘇女魂答:前世阮與林○雄乃山東桓台縣人氏,阮乃是秦家千金小姐,雖身患軟骨症,但面貌亦稱美艷,雖行動不便能坐不能立,每日由女婢背扶阮活動,亦過著如意幸福之生活,未久長大我父欲替我招贅,因我家富有,媒人亦多方介紹樸實青年子弟入贅我家,但因阮乃單生女,欲傳祖先香火,必須找尋可靠青年子弟較為適當,後來,適同縣林○雄前生乃貧寒子弟,因兄弟甚多,自小就在文昌祠私塾,當值事人員,經媒人介紹後,我父見其一表人材,且略通文墨,而且斯文有禮,終於成為阮前生之入幕之賓,成婚之初,對阮百依百順,宛如我之侍佣下人,使我全家對其好感無比,豈知我夫乃笑面而藏狠毒之心,外善而內惡,因我夫略通藥理,每日假裝好意,亦親配補藥進奉家父母,暗放慢性相剋之藥,久而久之,使家父母不知不覺而犯病中毒,終於在其入我家六年內家父母先後別世,從此其以姑爺身份而掌萬貫家財,雙親死後,兩三年來其心還不敢過份露出狠毒殘忍之性,慢慢另雇請一批佣人奴婢,代替我家前所請用長期之老家人,並將老管家、舊家人全部辭掉,所代替者,全其心腹之人,此時其殘酷之性已露,將我另禁在後花園綉樓閨閣上,因我不能行動無法下樓,另派下人男奴女婢日夜明為奉侍暗為監視,過如犯人之生活,如遇有慶典故意讓我坐八台大轎,遊街玩賞,使外人錯覺,認為阮所嫁者乃是天下最標準優秀之丈夫,最可恨者用針灸將我針成啞吧,使我無法言語,如此後我夫明目張膽,千金萬銀買數位嬌妻美妾,將我原來家產,如水流般亂用,因阮本來就未能生育,就如此眼睜睜看其花天酒地亂花用財產,我出口無聲,呼天誰應,叫地何知,終在結婚十二年後自咬斷舌而含恨歸陰,我死後,我夫假好意,以大排場熱鬧場面,請道士演經作懺,以瞞世人,此等狠心狗肺之人害得我前生何苦啊!我恨!我恨我恨啦!

王曰:此事陰司已有詳記,因冥府陰律照汝雙方前生所判,本世本有一番交纏,此段公案,准汝洩言明示。

蘇女魂答:本世本應各照陰律所判之因果,我本世應嫁夫至林○雄附近,與其相識而發生姦情,再被我夫窺破此姦情之事,林○雄被我夫用木棍打斷腳足,而殘廢過一生,而遵照因果安排,本世我所嫁之夫即是前世看守監視我之佣人是也,本世應聚我後,隨處流浪與林○雄而相識而打斷林○雄腳足而被陽世判刑被禁,以償因果之討報,豈知我在二十餘年前被姦殺而無法應此因果而履行是也。

王曰:汝本世死後附林○雄情形如何?

蘇女魂答:我此世死後,憑前世欠我因果未償還,故領有令,而於八年前(六十六)附其身使其腳足酸痛萬分,有時不良於行,甚至無法站立,服藥無效痛苦莫名,四處尋醫罔效,貴人難遇,本來林○雄應加數十倍之痛苦至死方休,但天不從阮之願,因林○雄學聖修道,所修亦有功,並參著印數種善書,領有功德,因此現時之討報乃約數十分之一而已,因其功德有自蔭之,否則現在將非如此簡單也。

王曰:汝暫退一旁,命林生○雄,方才蘇女魂之言,汝有何感想說來。

林生答:我知我前生實在太不應該了,求她原諒我,我會作功德給她,請她不要再害我。

王曰:因果討報天經地義,汝前生所欠之冤債,汝打算如何還之?

林生答:只要我的雙腳會好,我想多作一些善事給她。

王曰:本座不便硬行裁決,汝暫退,蘇女魂汝意如何答來。

蘇女魂答:我前生萬貫家財,高樓連街,店舖成市,金銀滿庫,加上雙親之命與我千金之體,才值得如此還債乎!我認為太不公平,請閻王公斷。

王曰:汝雖討報有憑,但冤可解不可結,汝意不可過於刁難,今在喜善堂公堂之上,看柳星君主席聖神面上,汝不應太得理不饒人,本座今特為汝雙方排解,蘇女魂汝到底有何意見?

蘇女魂答:請閻王勿見怒,我意要林生從今起參著助印十科善書功德迴向,如此可抵前世欠我之債也。

王曰:林賢生○雄,汝意如何?

鄭新助代答:稟閻王,弟子可否代言稟一下,林同修現已四十多歲,而且鸞堂著書可遇不可求,現在行動不便如何去參加友堂著書十科,恐怕再三十年也無辦法完成,這是刁人所難也。

王曰:生言之有理,汝雙方不用爭執,本座就如此宣判,雙方聽令判示如下:原陽世稟疏人林○雄,因犯前生謀財害命霸佔家產,遺棄結髮之罪,本世本應受重愆報應,念林生聖堂效勞有功,參鸞之功,功記南天特准緩寄報應,從今起應實心學道虔心向善,再立功積德迴向蘇女魂月春,以償前債,其病體暫緩寄待功德有進,其病自輕,蘇女魂亦不准再加強討報,否則以違令嚴辦,若林生○雄未能照判令而遵,其病體自負之,待五年後,見其功如何再予定奪,命蘇女魂月春,即時不可附其身,此令,今宵判斷至此,謝賢生參鸞效勞,請執事排班回殿,不准驚動凡世俗人,退堂。

本堂司禮神再降

示:恭送秦廣王諸長官回駕,送駕!

十三、狠毒後母之慘報

振善堂副主席李府千歲降 公元一九七五、十、十六

詩:悟覺自性明智慧 靈台清淨耀光輝

若能識透拈花意 平步登天聖域歸

再詩:五倫常守德修持 慈仁待物種仙基

為人失慈遭惡報 前作今受帶狂痴

論陳金○因果:

示:人秉天地陰陽二而立三才,生靈萬物雖均具有靈性,但人之靈性乃較具有佛性,故修道較易成,證仙成佛虔修可得,惜因世人一入凡境便被私慾所蒙蔽,而失自吾之靈智,往往為私慾不擇手段而所行者,均未依天理良心而行。如今宵余所開示,前曾呈疏叩求開辦因果案前請事者,信女陳金○為何患此拾餘載之精神狂癲症,此即為前生失仁慈今世受慘報之因果報應,若論陳信女為何帶如此因果精神發狂重症?時赤身露體而不自知,查信女前世亦為女身,姓莊而嫁劉姓商人為續房,原劉元配妻因難產而死且留下一男一女,莊婦自入劉家而身為繼母後,在未生下親生兒女之前,對前妻之子照顧尚安份,未久親子出生後,即視夫之前子如眼中釘而百般刁難責罵。不幸劉因患急病而亡,從此後,可憐劉姓兄妹失父之憑靠,更受後母欺凌。夫亡後,莊婦更開始轉變為殘忍心態虐待前子更是毫無忌憚,每日讓其兄妹食不足飽,衣不蔽體且常鞭打百般折磨,莊婦所生親子亦仗母之溺愛,常無中生言挑撥搬弄是非,更使莊婦以打罵其兄妹為樂,為思奪亡夫遺產,更狠毒想出謀殺其兄妹毒計,有日乘廟會之期,村人均群往參加難得之迎神賽會,莊婦乘機將其兄妹勒死並埋葬自宅院中,且堆以大型草堆遮蓋,然後再向村人偽稱其兄妹捲走大批銀兩而逃往他鄉,並故意僱人四出找尋以掩村人耳目,可憐劉姓兄妹就如此被殘忍狠毒之後母害死,真是冤如深海無處伸,含恨地下無人知,待莊婦報應臨頭被陰叉奪命後,被冥王判押禁地獄共一甲子,再轉生為今世案前請事者陳金○是也,十餘年來,瘋言嘻語,狂癲失態精神異常,乃前世之害死劉家兄妹之報,原前世莊婦親生子,今世相反轉生為陳金○之母黃媽○,而倒轉輩份,前世因幫母逞惡欺凌異母兄妹,今世受累轉生為母受子之累以證因果之爽,幸平時黃媽○常發願行功,知道而修。但功德不足應更履行行善,方能感動上蒼而了結前世因果也。今宵吾神特述明陳金○因果至此,特賜符三道每日化飲,以助其早日復安。

十四、昧心貪財致人死,精神異常遭果報

東嶽殿駕前陰陽巡察使降 振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六、三

詩:

陰陽同理善必興 巡察世間擒惡靈

使伴生駕鸞台降 振善堂中查果愆

東嶽殿主簿、文案齊降

詩:

炎暑夏夜晚風吹 萬家燈火齊亮隨

摘笠輕搖家門進 村夫無憂牽牛歸

東嶽殿鎮殿將軍降

詩:

百歲人翁世人稀 眨眼黃泉嘆微唏

爭權奪利牛角鼠 到頭成夢空手離

示:聖帝將登座,各部執事依職排班待命,命被告王魂堂外侯傳,原告陽世李連○家屬進堂侯問,聖帝已登座,余退。

東嶽大帝降

詩:

東漸效顰失古風 嶽牢日漸罪無枉

大道無私虔修得 帝嘆世人是迷郎

示:各部執事排班就位,主簿對案,文案司錄。今為台南轄下關廟鄉南○村人氏,李連○身患重病,稟呈振善堂誠虔叩求,念李府誠虔,特藉振善堂明審查明因果,經本座牒查,乃被亡魂纏身,即刻開辦,命帶堂外男魂進堂侯審。

將軍曰:稟大帝,王男魂已帶進,請定奪。

帝曰:案下王魂聽著,今有陽世李連○稟訴,呈本座查明乃汝之作弄,汝生前住何處叫何名?何時死亡?明言答來。

魂曰:大帝開恩,日前魂不知何故,被貴殿巡察使拘押至今,使魂驚慌,心驚寒,論魂姓王名幸雄,住於屏東轄下滿州鄉滿州村九鄰十號之一,於辛丑年,即民國五十年,農曆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四十分死亡,迄今已近二十二年又七、八月,以上言畢。

帝曰:汝死亡時幾歲?為何死亡?

魂曰:魂死亡時,正年輕力壯之紀卅二歲,乃被魂妻用剃刀割喉橫死枉亡。

帝曰:汝妻為何不念結髮之情,將汝害死,汝妻何名?是否有子女?明言答來。

魂答:妻名叫鍾祥妹,三十三歲,時生下子女五名,因魂在世嗜酒如命,魂婦一再誡罵,魂當如馬耳東風,是日,魂在外與友人酒飲酩酊大醉歸,魂婦一時大怒,意欲同歸如盡,將魂按倒用剃刀割斷咽喉,並將一歲么女王素貞,亦同時灌藥割喉慘死,魂婦亦自飲烈性農藥橫刀自割,並將在家之六歲二女王素娥、四歲三女王素梅同灌農藥,辛者,魂長子王乾祥十歲,長女王素櫻八歲,尚在學校上學未回,故未遭受魂妻之毒手,事後幸經鄰人將魂二女,三女等送醫急救,此為人間鮮見之一大家庭悲劇大事。憶,二十二年前歷歷如目,似在眼前,今又不明不白被貴殿押禁,更使魂怨天地陰陽不公平。

帝曰:胡說,汝在世無日不醉,正事荒廢而招因,致累汝父女同受害之慘果,固然汝妻之行為大為不該,但自有陰陽刑律之法則定奪,且今宵本座非承辦此案,另本座再問汝,汝死後魂歸何處?答來。

王魂曰:魂死後,因念魂在世尚無大惡,且飲酒之逆行其罪尚不致死,故而魂之死,乃屬枉亡,魂妻之害魂父女之因果,另有所負。因魂在世尚有兒女,魂放心不下孤兒之生活,是故,魂特稟明陰司閻殿獲准,魂於陽世庇佑魂之遺孤。魂死後約五年左右,大約距今十七年前,因關廟鄉南○村之李連○,前生欠魂之債,今世當還,故而魂附李連○之身擾亂其靈,此亦冥律之所准許,未悉貴殿抓魂何因?難道在世無犯法,又枉遭家破人亡,仇未報,今反受押,魂到底罪犯何處?

帝曰:王魂,本座問汝之理由,汝照答便可,其餘不必多言,方才本座已諭明汝夫妻全家之因果,另案所轄,今所押汝者,乃汝與李連○之前世牽纏糾葛乙案,陰陽同律,汝豈可亂言,本座再問汝,李連○前生與汝之債欠詳細稟來,命文案對照是否符合?

王魂答:前世魂為幫人之長工,李連○之前世,乃魂長期東家顧主,魂前生單傳,無兄弟姊,家貧未娶,且又雙親早亡,只好四處幫工維生,因單身之故,生活費用極省,且魂前生節儉自勉,日積月存,年復一年,本欲成家,以繼香火,奈人人嫌魂貌醜家貧,無女願嫁,終而年過四十,結婚無望,只好將終生之積蓄,寄存東家,(即李連○之前世)以保安全,未久魂前生因積勞成疾,而身患浮水腫之怪症,無法幫工,終而無法行動,奄奄待斃,此時東家昧良心,侵吞魂終生之積蓄;富家人之言,人人皆信之,貧病之人其言無人肯信,終因飢病無錢醫治,前生就此而亡,其吞佔之金錢,前生亦未討還。魂之東家於五十六年前出生,即李連○,兩年後魂亦出生本世名叫王辛雄,又被惡妻慘殺。因果有先後之分,前生之債,應先索討,故附其身已歷十七年,亦隨魂之心情好壞,使李連○之精神異常,病症亦時好時壞,目前李連○,魂均附身扛挑巨石,日以繼夜,搬石為樂,磨其身心,此為前世討報之一部份,依魂討報之憑證,附至李連○亡命為止。

帝曰:文案對照是否有異,王魂暫退一邊。

文案答:稟大帝,王魂所言俱實。

帝曰:命李連○家屬至案前,(此時李連○家屬四兄弟由堂外進入案前)本座問汝,王魂所言,附身十七年及症狀是否符合?

李家答:全部符合。

帝曰:李連○家屬聽之,查李連○受磨之苦,乃前生因果之討報,陰律無私,三曹同理,上蒼本不准此案之審,因振善堂池主席之稟呈南天,且本案兩年前李家曾有所請,亦未受 上蒼裁准,今念李家全家虔誠,今特為汝等雙方裁斷,現李家有何言?准汝訴明。

李家答:弟子稟大帝,弟子之父,前生因一時智昏貪財,致有王魂之所報,而今致精神異常已十七年,弟子認為王魂以此方式討報,未免過重,是否可由弟子行善迴向王魂,希望王魂能停止討報。

帝曰:有因必有果,有欠須當還,現時汝李家受此困擾難以計量,實值得神人同情憐憫。但是王魂之前生,比汝李家更值得同情,其臥病床褥,飢病煎熬哀號慘叫中而亡,又有誰能了解其因?依本座之意,今特為汝等雙方提早裁決此項因果,汝雙方意下為何?

李家答:希請王魂終止對家父之討報,由吾李家行善將功德迴向與汝,是否可行?近二年來我們兄弟曾多次助印善書,如台中聖賢雜誌等。

帝曰:命王魂先講。

王魂答:因魂討報因果,困擾李連○身心,依魂因果清算,依冥律所領憑照,附至李連○死亡為止,如大帝未依陰律判裁,硬要命魂放棄討報,恐影響陽世人之欺善,且冤有頭債有主,有冤必伸,有債當還,請大帝為魂作主。

帝曰:原告李連○家屬等,有何意見,准再申訴。

李家答:弟子乃為李家三子,李家極誠心誠意,願意化解此事,何況今值三期末劫,人身難得,人鬼同修,勿再冤冤相報。而弟子長兄亦常助印善書迴向,希能和解此段因果討報。

帝曰:爾李家二載以來,連續懇求 上蒼慈悲為化解此因果,因事關天機,故而一直延至今日,始將此冤情深因顯示明露,此乃李家虔誠而感上蒼是也!原、被告汝等雙方,亦不必辯言強論,應知天時,現值三期末法,三曹大開應運,儒門顯化而渡眾生,各界仙佛聖真,均倒裝搭幫助道,共渡原靈,上蒼亦有旨諭,恩准予於此末劫中,有三世因果冤欠者,均准予提早討報,此為上蒼不忍坐視玉石俱焚之大慈也。今萬教齊發,道魔盡出,善者可抵前生因之償。惡者自消宿世之福果。今汝等雙方當明白此之真理,勿固執己之偏見,此案自能化解而皆大歡喜。王魂汝雖領有憑證可討報,但冤宜解不宜結,倘若王魂汝能就此停止討報,使其李連○提早恢復身心如常,勿再附其身,亦算陰功一大件,李家全家亦必感汝之寬宏大恩而盡力行善,如此者,不但有益於陰陽兩界,亦有助於社稷之安和耶!況且王魂汝前生慘苦過了一生,今世又遭橫亡,亦須自行檢討,得饒人處且饒人,若汝能再積陰功,勤於靈修,必能入神聖之道,因三曹之大開普渡,無分仙、人、鬼,均可聞道而更進道功,否則似此之一直討報不休,到頭來不過消一番怨氣而已,別無他益。依本座之意,汝等雙方,應再開悟而達和解,特准暫停一刻,由汝雙方自行協調三思考慮,是否願和解之。(此時休息十五分鍾後再扶)

帝曰:原告李家等再有何意見?

李家答:李家商量結果,七、八年來弟子等為父親所助印聖賢雜誌、地獄遊記等善書,雖然不多,但也為數不少,全部迴向王魂,振善堂印行之現世因果錄願助印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迴向給王魂。

帝曰:此雖可,但本座亦不便勉強裁決,不知被告王魂汝意下如何?

王魂答:方才李連○家屬之所言,是否切實履行,無人敢保證,若李連○誠心和解,自即日起半年內,魂附李身或駐李家觀察,若確實能循善道而進,魂自退,絕無虛言。若其口是心非,此債乃因果定律,債未還完,魂當可自主之,請大帝明察。

李家答:關於這點,請王魂放心,弟子兄弟等七、八年來在聖賢堂所助印之善書,在南天都有案可查,並非是弟子在此隨便講講,又助印振善堂所印行之因果錄一萬五千元在五日內絕對交振善堂。

帝曰:王魂所言,亦是合情合理,李家應可行之。因李連○既然十七年來,均能忍受其痛苦,半載之期間應可忍耐之,且此段期間,乃是李家行善之誠心而定,行善進道,病體自有助減輕,否則言行不一,其病情如故矣!此案今宵就此裁決,希李家今後能行功不退,立善向道,乃唯一自救之道也。王魂亦須遵守汝之諾言,勿違律亂行,若有違諾言,本座亦當執行定奪,希爾等雙方各守諾言行之,切記。文案、主簿詳細錄記,今宵就此審畢,退堂。

東嶽殿鎮殿將軍再降

示:大帝有諭,各部執事差役輕行,勿驚動陽世之人。另再希李家閤家,能於振善堂案前焚香答謝諸聖及諸賢生效勞之辛苦,此示。

   

十五、亂丟垃圾,也丟出個因果來

濟公活佛降 鼓林堂 公元一九七五、三、十九

詩:

世人好名何時休 原靈為利日夜求

何不學我看得破 快樂如仙不用愁

濟公曰:哈哈!鄭賢徒你又來了,你不是很忙嗎?怎麼有空來這裡?

鄭新助答:好久沒來堂中向活佛參拜,今天約友人來堂中向您老人家問安。

濟公曰:賢徒,你不要說的好聽,你一定又有困難世事,要老衲為你們排解對不對!唉!有事才想來找我?平常很少來堂中找為師談談,哈哈,賢徒真是無事不拜佛有事抱佛腳。

鄭新助答:活佛慈悲,弟子實在太忙了,因本身擔任十數處鸞堂佛堂宣講生之職務,所以分不開身,未能常來堂中效勞,請活佛不要生氣,原諒徒兒失禮。

濟公曰:哈哈!我向你說著玩的,我知道你是大忙人,來來,把你的朋友林華勝夫妻叫到案前,你為何愁眉不展?唉!七少年八少年(台語青年人之意)就少年走老運,你是否為你兒子不在人間而難過?唉!兒孫自有兒孫福,有何可傷心的?

林華勝答:活佛你老人家不知道,自我結婚三年後,才生我兒家寶,夫妻疼愛如心肝寶貝,我林家向來不作虧心事,為何遭受此報老天有眼嗎?

活佛曰:你別傷心,你倆夫妻不用哭,這是因果之命運,徒兒,你不能怨上天之不公,家寶出生在你家,長的又胖又可愛、活潑天真、乖巧討人喜歡,智慧又高,最難得是很少生病,可是忽然在七歲時急病而死,當然徒兒夫妻心不甘情不願,但是你倆願知道此段因果嗎?本來這是屬於因果天機,老衲亦不敢洩漏,現在你兒家寶既然因果債已討完,離世赴陰,老衲就讓你明白此段父子之因果吧!

林華勝答:謝謝活佛慈悲開示因果!

活佛曰:此事說來話長,老衲也知道你倆結婚快十一年了,並且非常恩愛,對嗎?

林華勝答:是的已十年多了,我倆夫妻互相很是尊重,很少口角。

活佛曰:你倆是相識了六年多才結婚吧。

林妻答:我們是讀夜校時才開始交往。

活佛曰:結婚前五年也是民國五十九年五月三日,那天是星期日也是陰曆三月廿八日,你倆共騎機車去基隆海邊遊玩之事。

林華勝答:我們認識二三年後才去當兵,服役前我倆常常利用假日去遊玩,基隆港還有基隆地區海邊我們更常去,好像有點印象,可是日期想不起來。

活佛曰:當年你廿一歲還在外銷公司工作,真的想不起來嗎?那天利用假日去基隆海邊及其他風景區玩到下午五點多才回來,你倆還買了一些魚乾說要送給你的準岳母,想想看。

林妻答:有了想起來,活佛你真是斷事如神?

活佛曰:本來老衲就是神是佛,不然你們為什麼稱我是活佛。

鄭新助問:濟公活佛慈悲,他們未結婚前去遊玩,和林先生死去的小孩有何關係?

活佛曰:此關係可大,記得當天下午你倆共騎機車回家時,在南港往台北路旁買了一罐鳳梨汁罐頭,你倆邊騎邊吃,喝完後不遵守道德隨手往馬路一丟,這樣一丟,就丟出因果來了。

林華勝問:這話怎麼講。

活佛曰:當你把空罐丟出去後不久,剛好有位七歲小朋友(姑隱其名)學騎腳踏車,前輪壓到空罐時,腳踏車被滑倒,小孩頭部碰到馬路旁橋杆,血流如注昏迷不醒,其父母不知其因,以為該童不小心自行跌倒,送醫急救,因頭碰到石橋杆而傷腦,終於在住院一個多月後,花盡其雙親積蓄,而傷口發炎轉危,回天乏術而死亡,唉!實在太可憐了,這小孩雙親尤如你倆失子之痛哭得死去活來,可以說,此小孩之死,全由你倆失德而造成的,你想,對不對?

林妻答:可是,當時我真的不知道,也不知道丟了一個空罐惹出一條人命真是悔不當初。

林華勝答:這個小孩是我倆一時不注意而間接使他死亡,我倆夫妻也很過意不去,可是,他之死,和我兒家寶有干係嗎?

活佛曰:前因連後果,俗語說的好,佛怕因,人怕果,為了你倆一時不小心,而間接害死小孩童種下了因果之報應,此小孩童之靈在你倆結婚三年後,你卅歲時投胎轉生為家寶,你倆惜子如寶,疼愛異常,在七歲時忽生急症,病情惡化,結束此段父子之情了斷因果,你倆喪子之痛是有原因的,不要再恨命怨天了,是因果!是因果!不要再傷心了。

林妻答:早知如此,當時就不亂丟空罐,唉!我們夫妻怎麼曉得還有如此曲折之因果,那麼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活佛曰:因因果果因因果,果果因因果果因,此段塵緣已了,為了讓你家寶,安心於陰界,並且往後你們還有其他因緣,老衲不再多言了,此段父子因緣,希望你倆能化悲哀為仁慈,有空多做有益社會之事,修道行善、立功立德,往後日子是幸福的,好了,不再說了,望鄭賢徒,常來本堂走走,不要有事才進三寶殿,再見(退)

知足歌 無塵

人生盡有福 人若不知足

思量事累苦 閒靜便是福

思量患難苦 平安便是福

思量疾病苦 健康便是福

思量死亡苦 存在便是福

思量饑寒苦 飽暖便是福

思量挑擔苦 步行便是福

思量孤獨苦 有妻便是福

思量奔馳苦 居家便是福

思量罪人苦 無犯便是福

思量下愚苦 明理便是福

思量露宿苦 有屋便是福

思量日曬苦 蔭涼便是福

思量失業苦 薄薪便是福

莫謂我身不如人;不如我者尚多極;

退步思量海樣寬。眼前便是許多福;

他人風車我步行;回頭便見推車漢,

比上不足下有餘,知足常足永不辱。

十六、監守自盜 ----- 賊奴才

本堂正主席降 振善堂 公元一九七六、四、六

示:

今宵台南府城隍親臨本堂,開辦台南縣大內鄉張任○信士因果奇案,片刻將案桌移前向外而審,余暫退。

台南府城隍駕前謝范將軍率領差役齊降

詩:

伴主初臨振善行 因果會辦冤果愆

育英道氣九霄透 行功立德仙修成

台南府城隍駕前陰陽司降

詩:

因因果果何時了 冤冤欠欠難拔超

生生死死輪迴轉 年年月月苦難擾

台南府城隍駕前主簿官降

詩:

素聞振善闡真理 道聲金箴渡迷癡

原靈共渡慈心喚 寶筏登載末劫時

台南府城隍降

詩:

登堂揮拳斷公案 陰陽會辦愆果難

張府信士焚疏稟 振善鸞台審明堪

示:

命文案主簿代執桃筆,陰陽司整理記錄,各執事堂中排班,命振善堂鄭賢生新助代唱錄一切口令,命陽世主稟人張任○進案前右旁侯問。(這時主稟人張任○及其家人從堂外進入案前右旁)

城隍曰:案前疏稟當事人,爾疏稟振善堂為汝排解他靈附身,致心神難寧,身體坎坷。此案乃屬余轄邑,念爾全家持齋誠虔感人,故特為爾排解兩魂附爾身一事,傳諭附張任○兩魂進案前左旁侯問。

謝將軍曰:已將兩魂帶進案前,請城隍爺問話。

城隍曰:案前兩魂聽著,本座接南邑大內鄉石○村張任○疏稟控訴,本座傳汝問話,汝何姓何名?生前住何處?從實答來,若與本座案卷記載不符,本座就不容情,速回答。

魂答:魂姓潘名清爐,他是魂生前之弟名清煙,陽世住高雄縣杉林鄉集來村通仙巷廿四號之二,今受張任○控訴,不知魂身犯何陰律,請城隍爺明示之。

城隍曰:余問汝之事,不許胡言。余再問汝,汝兄弟生前何時別世死亡?為何因?具實稟來,另外陰陽司詳對本案案卷,對照是否符合。

潘魂清爐答:魂倆兄弟同在民國五十年三月十八曰五時,被魂父帶到附近會社造林山上擊死,魂父名潘福元,魂死時十歲,魂弟時五歲,至今廿二載。故魂現年三十二歲,魂弟二十七歲,生前兄妹共六人,魂母於魂亡前數日離家出走,因此魂父受精神刺激,將魂倆兄弟擊死。以上所言屬實,請城隍爺裁示。

陰陽司曰:稟城隍爺,潘魂清爐所供答與案卷記載無異。

城隍曰:此事汝兄弟既被汝家父擊死,此乃汝父子之因果,為何汝兄弟一再寄身於張任○?使其精神異常,常身心失措,無法正常,以致疏稟本座案前,控汝等擾亂其精神,此為何因?稟明回答。

潘魂清爐答:稟城隍爺,魂倆兄弟寄身於張任○,非討此生因果仇冤,請城隍爺明察便明此因,魂生前前世,乃是經營雜貨之中盤,魂弟清煙前世是魂共營合夥之好友,時清朝同治年間,經商於門內地之間。本世張任○之前世,乃是為魂倆雇請之伙計。有日乘魂倆往外經商務不在之際,運走店中一切貴重之物,並將帳櫃銀錢捲攜一空,時魂一時想不開自殺而亡,此為張任○欠魂倆因果債之由來,請城隍爺作主。

城隍曰:汝前世亡後,是否向陰司冥府控告?

潘魂清爐答:經冥王准訴,陰律裁決,今生陽世再受報應。因此吾三位前後領憑,先後各出生。現時稟疏城隍控告魂者,即是捲走錢財之伙計,時魂倆生後,出生同為親兄弟,依冥王陰律裁決,前世因果;今生當受報應。豈知魂倆兄弟於二十二年前被魂父無故擊死,故而無法照陰律安排,雙方面同在陽世討報,因而只好擾亂張任○之身心,受精神折磨痛苦莫名,以上所答俱實,請城隍爺明察。

城隍曰:命潘魂清爐、清煙兄弟暫退一旁候審,案前張任○本座問汝,方才潘魂已將向汝討報前世因果原委說明詳細,經本座查卷對照無異,汝即呈疏上告人,汝有何意見?答來。

張任○之父代答:方才聽潘清爐「好兄弟」說完,實令人萬分同情,我子任○前生實在太過份,我在此向「潘好兄弟」鄭重道歉,請原諒。並請念自二十餘年來,我子任○在家時被附身,時而吵鬧,時而把金錢大批往外亂用,請予高抬貴手,況且我子任○已結婚生子,是否能就此結束冤報,請城隍爺作主,拜託潘好兄弟不要再追究............。

城隍曰:因果之律乃三曹共遵之無私正律,本來汝之呈疏,因事關因果之討報,本座亦當同遵,本應不予照准,念汝張家全家虔誠持齋及振善堂諸神聖之代爾說情,陰陽同律,欠債當還。故今宵由本座承辦此案,前世之債爾要如何還之,命爾再申訴。

堂生鄭新助答:稟城隍爺,聽說陰間用的是銀紙錢,是否可用銀紙錢折價,叫張任○大批焚燒而還前世捲走冤債,未知是否可行。

張任○之父再答:這樣最好,如「潘好兄弟」同意,請說明要燒多少銀紙,恭請城隍爺指示到底要燒多少銀紙,才能還清前世之欠債。

城隍曰:燒金紙銀錢,乃世人之一廂情願,神鬼豈能受用之,此舉乃是凡人對神鬼謝禮方式而已,既此潘魂兄弟汝有何意見?

潘魂清爐答:若以銀紙還債,魂兄弟豈能得之,這樣太不公平了,望城隍爺作主便可。

城隍曰:如由本座承辦裁定,張任○汝是否同意。

堂生鄭新助答:稟城隍弟子是否可以發言幾句?

城隍曰:可。

堂生鄭新助代答:城隍爺如要裁定,懇請能可憐張任○全家人之誠心,弟子想,裁定時,請城隍爺慈悲,盡量體會張家之苦境,能力上盡量使張家可做得到,敬請城隍爺諒解赦罪。

張任○之父代答:全憑城隍爺作主,拜託城隍爺作主。

城隍曰:既然雙方同意,如此依本座之意,原告、被告雙方今宵當堂會解;自今起潘魂兄弟不可再附其身,以免干擾。但前世張任○所欠之債,今生應償還之。從今起立功行善,以十年時間張任○所行之功德,撥二分之一迴向潘魂兄弟,以償還所欠之債,十年後潘魂兄弟憑此功德,由本座案送東嶽殿陰司,再轉生出世於有德之家,所有前債就此償清,不得再違之,汝雙方有何意見。

張任○之父答:弟子願意接受,多謝城隍爺成全,弟子願接受,多謝。

潘魂清爐答:只要張任○誠心立功行德以還魂兄弟願協助其一切,魂兄弟無異議。

再者,請城隍爺再作主,魂前世因果之債雖已討報得伸,但魂兄弟今生被魂父無故打死,請順便查明,請城隍爺慈悲。

城隍曰:今生汝父子之因果瓜葛,乃非本座之權限,另有他轄,且汝父子之因果已有裁定,汝已知之,何必再問?待十年後轉世時,此段因果公案自會了斷,事關天機,且今宵本座非承辦此案,免再多言之。既如此命張任○另補和解文疏三份於堂中焚化,雙方各執乙份為憑,並望日後張任○應好好為人行功立德,才不辜負振善堂神人勞心動眾請余承辦之苦心也。

堂生鄭新助答:請張先生千萬注意,從今以後,應照約定行善不可違約,以免辜負台南府城隍爺成全幫忙之心意,千萬記住,行善立德,切記。

張任○答:我知道。

城隍曰:今宵已晚,此案就此告一段落,傳令下去,諸執事收卷退堂,余退

本堂正主席再降

示:命張任○閤府於近期中,備香花茶奉於家宅之門前,答謝台南府城隍爺及干擾汝身之亡魂,早圓滿此案,此示

十七、情深「義」重-----沈君郎

本堂觀世音菩薩降 慈雨堂 公元一九七四、十一、二五‧

詩:

世人惑迷著外相 實修真道免受殃

慈雨潤佈化災劫 祈望善信學真常

示:

現世之人,因社會變遷,對修心養性較無注重,善道尤為衰頹,因而致引因果冤欠之討報,自惹災愆。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若問因果之報應,「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之果,今生作者是也。」現今之世,生活較為富裕,故凡修道之善舉者稀,但遇自身纏病臨身,藥石罔效,此時才抱佛腳急跪發愿,此宵吾試例比喻之,證明因果善報,供世人悟覺之。

日前曾至慈雨堂案前稟告,鳳山五甲劉春○信士。此君前生為有善德之士名叫沈木火,其前世之父領養一妹為童養媳,以配木火為妻,其名為玉妹。不幸玉妹十四歲因上樹採龍眼而跌下,致坐骨嚴重受傷未癒無法站立,每日爬行過日。前世之木火見其未婚妻如此,尤其憐惜,但其父強逼其另娶他人。木火卻一再反對,並苦勸其父謂其命帶如此,若再娶恐引玉妹傷心,其再娶之妻兒等,定不能奉養玉妹而於心不忍,其父終依木火之意願,不再強迫其再娶,事後玉妹為見木火對其如此之重情,為不連累其再娶之姻緣,於三更半夜爬行至厝旁古井自殺而亡,殉時十八歲。為此,木火見其未婚妻為其而死,伯仁為吾而亡,乃立誓終身不娶,以慰玉妹之靈,雖經其父之家族苦勸,始終不移其志,從其弟另過繼一子,以延沈家之香火,此為劉信士前生美德。

若問劉信士既有如此之行為,今生是否有報?吾再舉例之;兩載前劉信士於工作時,在高樓不慎失足而踏空疾墜落下,幸好前世之未婚妻因未再轉世,一直跟隨在汝之左右,當危急落地之際,就是玉妹化身解救,始能無恙,此為玉妹為報答汝前世之恩情,其詳細情形是汝親自所視,吾不便多言。誰說無報,若不信吾再舉例證明。汝時見一白衣少女,常跟在汝之身旁,甚至為汝夫婦操廚料理家事,此乃汝前生善德之報,你可細思。若關汝前世如此美德,今生為何常怪病纏身,是否玉妹之作怪。查玉妹乃一善靈,吾不多說,事關天機。因汝之親骨肉而夭亡,汝聽信他言謂之已成神,胡言惑汝致尊卑不分,世上豈有父拜子者,尚置令旗可謂無稽之談。凡求神者,只可信理,不可信乩。為神者,所言均含天道真理,若以胡言邪說迷惑者,決不是神意,而是乩身自己之意,望三思之。

有關吾常顯身為汝所見,此乃汝有根基佛緣,望汝多行善事。有關汝之病,時而硬頸,時而恍惚,時而心臟無力,此乃汝住宅先靈之附身,吾不便明示,吾已另當化解之。望汝今生多行善,行功立德,每日上午叩誦大悲咒、白衣神咒,自能漸漸可入平安之境。若心情不寧時,可呼喚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之佛號,自可鎮靜,切記!

十八、薄情寡義,重富輕貧之下場

慈雨堂觀世音菩薩降 公元一九七五、四、二十

詩:

吳行不義受災難 雙足俱斷使人寒

貪色重富棄貧女 中風癱瘓犯陰案

查:

吳○興汝所患之因果奇症,雖在本堂案前一再呼請吾叩求排解,因汝所患之病乃自作自受之因果現世報。

汝在五年前八月中旬被汽車輾斷雙足而開刀,現雖接鋼骨,亦甚難站立、又於二年前患腦中風而致半身不遂,從此更無法走動,四肢已無法自主,目前汝之起居生活全由他人照顧,且汝妻李氏,於年前棄汝而去。

汝之痛苦雖生猶死,如今雖顧車託人帶至本堂叩求仙佛慈悲開辦因果,汝應知病因,非仙佛不慈悲也。

憶,汝於幼年之時,本有青梅竹馬王姓女友,情投意合,汝長大之後雙親別世,由汝兄嫂栽培,供汝繼續求學至高中,因家貧困苦,汝幾臨失學之苦。

幸汝王姓女友,因小學畢業後服務某工廠賺錢貼補家用而暗中資助,汝始免遭輟學,當時汝一再甜言蜜語,山誓海盟,非卿不娶之言哄騙,終而使王女不顧家庭反對與汝同居,並賺錢續供汝至專科畢業。

汝當時不該唆王女數次墮胎,殘害生靈,犯罪陰陽二律,此為汝現之因果病因。畢業後謀得高職,收入頗豐,並交上女同事,亦即汝之現妻李女是也!

未久汝倆共論婚嫁,因李女貌美,且受高等教育家中富有,故而汝欲棄王女而娶李女,是為十年之前,汝見色不念舊情之恩,藉機百般打罵折磨王女,終使王女不堪受折磨而被迫離汝而去。

此時汝終於得願以償與李女結合為夫妻,王女被迫離汝後,因無顏見家人,欲換環境雖北上求職,乃因人地生疏求職不易,終墮入風花場所,而過著燈紅酒綠,生張熟李之生活。

從此王女性情大變,因心靈受創過劇,無法平衡,又酗酒過度,終於精神恍惚成病,日日藉酒消愁,終於六載前死於肝硬化酒精中毒。

王女亡後其魂不散,附汝之身討報,於五年前汝應酬酒後駕車,自撞路旁樹幹而雙足碰折斷,報汝唆女友墮胎重富輕貧遺棄之因果報應。

二年前又患中風半身不遂,此亦為王女死後之因果報冤,如今汝所得因果報應痛苦奇症,怨誰耶!俗語曰,天作孽猶可解,自作孽不可活也! 如今汝妻李女又離汝而去,不願照顧汝之生活,豈非一報還一報乎!仙佛不昧因果,乃怕因而成果,故而仙佛怕因也!世人昧因果,乃不怕因而怕成果,反屬實為惡果,後悔已遲也!

如今汝之病因,希自悟也,若欲解此因果,非立下大愿,佛前真心懺悔,恐非一時求神之所能解也,今特闡明如上,非吾之袖手而不感應救援排解也。

十九、只見眼前利忘卻身後義

本堂正主席北極玄天上帝降 聖恩堂 公元一九七五、十一、二十八

詩:

人生假體瞬間空 速修真道保無妨

若悟鏡花世塵幻 善功留存享安康

示:論請事者劉彩○之因果

日前於本堂案前呈稟上疏,懇求吾神代排解開久年之冤孽因果病,信女劉彩○乙案,今宵吾特明示之。

查劉信女所患之症,乃本屬因果天機,信女之原配夫曾棕○,亦不幸因果業障屆滿,於日前魂歸陰司,迄今尚未滿百日。

汝夫之亡與信女之病,均有牽連也,目前信女之因果病,其主症乃在膽、肝之病因,現五臟六腑均受其影響而漸入危險期。

若論信女之因果病,乃是憑附討報之陰靈作崇,此陰靈名石水磊。

在世為男身,生前與信女夫婦為結拜金蘭之兄弟,信女前世亦屬男身也。

汝等三兄弟石魂為大,汝夫曾棕○為老二,信女為三弟。

是時,汝等兄弟情同手足,平時均以販賣私塩為業,石魂為人慷慨大方,交遊廣闊交結四海,常將所營私塩之利,四處慨贈江湖友人。

久而久之,信女倆兄弟便生怨言,恐三兄弟冒生死所賺來之生命錢,將被義兄花用殆盡,遂生狠毒之計,汝倆兄弟欲獨霸產業及販賣私塩之利,故向官府提出檢舉,不顧金蘭手足之情,串通官府而逮捕。

石魂因販賣私塩且另犯他案,被判法場斬首,石魂之死,雖罪有應得,但汝等兄弟,見利忘義,謀害義兄於先,侵吞霸佔義兄錢財於後,死後冤靈不散,待冥府因果定案後,思報此仇冤。

信女兄弟,本世遂出生轉身為一男一女,並結為夫妻,前世業障之牽引,故夫婦同受石魂之討報。

汝夫不幸日前因緣成熟而病亡,汝隨後不久又病症臨身,此乃因果也。

今宵特示明信女之因果原由,為減輕因果業障,應速行功立德積善而迴向,再配合醫師診治,因果報之病,方能見效也,闡述已畢,吾退!

二十、前生為盜今生受報

本堂功過司鳳邑城隍爺降 合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十一、十四

詩:

業障纏身前世冤 因果冤債今世還

消解災厄三施捨 自能化除樂共圓

示:

古人曾言:「心正行善者,命運當其昌;心惡邪行不正者,天地亦難容,凡行惡者,其命運終受災殃,此乃千古不移之理。」

常聞世人嘆曰:行善之人未必有善報,作惡者反享富貴,豈有天理?世人不知,此乃前世各人業緣有異,雖見修道行善者,諸事不如意,橫行霸道者,夜夜吟笙歌。

吾言,善者與惡者,應待日後歸空,方知如何。善有善報,惡者當自報,上天豈對善人無善報乎?

如今宵所開示,前曾稟疏至本堂請事者,高雄吳○○信士,年僅十七,近年來精神恍惚,時而顯現怪異之行態,有如採乩之狀,心靈無法自制,雖經診治未見起色,此非今高明科技良醫所能醫治,此乃無形因果怪疾之症也。

經本座查明,現有亡魂憑依纏身,若論此陰陽因果之亙纏,乃前世自惹之因,此事應從吳信士前世而言起:

查吳信士前世亦為男身,於廣東豹狼山落草為寇,共結五位綠林兄弟獨霸一方,所行者乃是搶劫往來客商,若遇女行人則先姦後搶,如不順從者當場被殘害,殺人無數,當地稱為五惡煞,因技高地偏,當地官衙亦無法靖平,更助五惡煞氣勢。

時有一寡婦,為人至孝,因翁姑年邁體弱多病,此孝婦欲往他鄉禮聘名醫診治,並攜幼子同行為伴,路經豹狼山下,被汝前世五惡煞擋路搶劫。

該婦苦苦哀求,汝等五惡煞無動於衷,劫財後又順強暴該孝婦,且事後連同幼子殘殺滅口。

此等傷天害理之惡行,可言殘忍至極,孝婦喪命後,因翁姑無人照顧,故先後病死床上無人收屍。

此罪是由汝等而引起,因此本世執著含冤,今世汝當受此報,此乃前世自惹之因,怨誰耶!

另汝四位結拜兄弟,已先後隨緣而受報應,現該論到汝之報應,仙佛實亦難插手排解此事,須汝當事人佛前發愿,行善立功,施行財施、法施、無畏等三施,虔誠懺悔方能漸解之。

另吳信士汝之心神無法自制,遇此時可誦念大悲咒、白衣神咒、救苦真經或觀音菩薩佛號,當感應而自靜。今宵以此文勸望世人能知因果報應不爽,善惡有報,點滴無枉,及早回頭是岸。以免報應臨頭,悔之晚矣!

二十一、見義不為無勇無仁也

本堂正功過司(鳳山城隍爺)降 合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五、二十四

詩:一念之差種果因 見死不救心何忍

一屍兩命魂歸去 怨氣未散孽纏身

示: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絲毫不爽,報應之遲速,乃視汝之所行及祖德而定之,時逢三期末劫之秋,天時緊急,因果之報均是現作現報之現世報也,凡為惡者均無所遁形,豈可安然消遙於陰陽二律法外,所謂天理昭昭疏而不漏,世人應速悟之。

今宵余特為彰化信女施曉○,虔求開示因果,為何其不良於行,今特明示之,亦可為世人見死不救作警世之箴。

追溯民國壬戌年(七一)清明節前,時汝等施女偕汝夫為生計而晨曦出而作勞,以販售雞鴨為業。

是日清晨霧氣迷濛,往市場行程中,途見一跌倒受傷孕婦,倒臥路邊,奄奄一息,危在旦夕,施女之夫欲停車施救,施女見路中無人行走及無旁人見證,恐惹禍上身,乃阻其夫婿救之。

身犯口業阻夫救人而不自知,棄垂危孕婦而遠離,致該孕婦因而失救。事後隨被人發現而援救,奈因時效已失,且流血過多,終於一屍兩命,含恨歸黃泉。

嗚乎哀哉!蓋天有好生之德,吾人皆有惻隱之心,施女如此而有失仁慈之心,所顯著乃是殘忍不仁之舉,因此種下今日所染痛苦之頑疾,此亦是因果之病源,目前雙足關節疼痛萬分,痛苦難當,每日哀天呼地無法落地行走,終日以輪椅代步,此因果病乃棄人不救失慈之報應,自作自受怨誰來哉!

吾神實為感慨萬千,今雖懇求案前,請吾神佑之,但吾神亦無能為力。

嘆哉!今世之人,仁者寥無幾人,殘忍暴徒如汗毛之眾,世風如斯孽氣沖天,致因果劫災連連。世人!世人!何不捫心自問,自惹因果冤病求神何益乎!再示:賢生不用再替施女求情,吾另賜詩乙首望自研悟之!

詩:施女頑痛事有因 簡述一二汝知情

勵行善德補前愆 立願向道貴人明

二十二、為產竟斷手足情

本堂保生大帝降 妙基堂 公元一九七五、五、九

詩:世人平時德未修 災禍臨頭淚雙流

霸佔弟產私心重 連出敗兒因果由

示:蔡王品○信女,遠路迢迢在炎暑中至吾妙基堂請鸞,汝年紀已大何不一切看開,「兒孫自有兒孫福」,況且此乃汝蔡家「一報還一報」,吾神實感無能為力,可否另請高明以免老信女失望而歸。

蔡王品○答:信女聽家鄉台南很多親友說,貴堂保生大帝神通廣大,所以約了家人,拜託「鄭賢士」,陪到貴堂請教,請大帝祖幫忙化解並指明是何原因,為何我蔡家後代如此狼狽不堪。

保生大帝示:現時跟隨老信女來到本堂,乃汝蔡家祖先陰靈,此乃汝蔡家上下三代家務事,吾神不便插手準備停乩止筆.........。

鄭新助(雜誌社長)代稟:請大帝慈悲,弟子被派為宣講之職,身兼拾數處聖堂而代天宣化,其目的是在勸世人悟理修道,仙佛之意也是引迷入悟,既然蔡家遠從台南縣冒暑來到妙基堂,就請大帝爺慈悲開辦,或者指示因果原由,請大帝開示!

保生大帝示:鄭賢士,吾神實有困難,既如此懇求吾神就示明汝蔡家前 後三代之因果,再懇求上蒼慈悲賜准為汝蔡家化解。

查,汝蔡家本是望族,在信女剛嫁入蔡家為媳之時,財勢雖稍減不如上代之興旺,但尚稱富足,汝入門不久汝祖父隨為汝蔡家分產,因汝翁雖屬庶出,但亦分得不少之財產。

分產後因汝夫蔡撰○服務於日據時代樟腦會社,汝父只生下汝夫與汝小叔蔡兌○兄弟倆人,未久汝小叔成年另娶詹女為妻,婚後兄弟及妯娌尚稱融洽。

汝翁姑雙親不幸於汝弟媳進門三年後,先後病亡,從此汝家財產由汝夫婦掌管,汝弟兌○心地善良,先天體弱多病,對於財產毫不過問,因汝弟婚後數年並未生育,汝弟媳本欲鼓勵其夫置妾以傳香火,受汝夫婦一再反對。

汝弟本性懦弱隨打消娶妾之意,汝弟婚後六年忽染疫病而亡,此後汝夫婦視汝弟媳詹婦如眼中釘,汝夫婦之意欲獨享霸佔汝弟應得之財產,百般刁難冷言諷語欲逼詹婦自動離蔡家,詹婦一再忍耐,且央族人懇求汝夫婦准其招贅,以續其亡夫二房之香火。

汝夫婦一再拒絕無動于衷,美其名願將次子過繼給汝弟二房,以免蔡家財產淪落外人之手,汝夫婦為逐私欲,欲逼詹婦自動離家而不擇手段,每於三更半夜裝鬼嚇詹婦,並招巫婆江湖術士以邪法欲置詹婦於死,種種手段惡毒難以盡述,詹婦終被逼成瘋語無倫次,離家外出不知所終,時為光復初期,其實詹婦乃流浪至外縣病死他鄉,豈知汝夫婦雖逐所願,但已種下因果報應之惡因。

汝夫亡後,汝兒共分三房,長子死於車禍,次子中風,三子急病而逝,由汝代支撐蔡家之一切,惜哉!惡因臨報無法挽回,為汝蔡家之財產,三房子孫各動干戈,吵鬧不休,分產後隨各自奮發,但共財產乃霸享汝弟之產,弟靈不甘汝子孫獨享之,因此汝之子孫均受此惡因之報應影響。

有者經商失敗遠走他鄉,有者家破人亡,有者犯法坐牢,有者死於非命,此因果之報應,任誰也無法擔待排解。

況且汝弟夫婦陰靈均到此,如欲化解此因果,解鈴還須繫鈴人,信女本人率子孫全體至蔡家祠堂,懇求蔡家祖先寬赦,再行善佈施了愿,將汝弟應得財產盡量財施,並以汝弟之名義刊印勸世善書,如此蔡家子孫才能轉危為安。扶乩已久,不用多問,就此退竅。

   

二十三、先靈之懲罰

南海壇觀音大使降 公元一九七五、八、一

詩:觀聞三千起塵煙 音喚原子速修行

大道直指生死路 士林杏壇聚聖賢

示:今逢大道普降三期,時遇末劫收圓之際,甲子年後,三曹更大開普渡, 凡宿世因果未清償者,或現世行惡而惹因果者,均加速討報冤業孽債,今於本壇案前,求吾代查因果之陸奮○信士,亦如是也。

陸信士夫妻之間,常年吵鬧不和從無寧日,且所生長子現已七歲,從小至今藥罐不離,次子生後即聾啞失聰,陸信士本人亦患慢性肝疾,長期服藥療養未見起色,真是全家無一倖免,此中原由,今念陸信士虔誠叩求特闡示之。陸信士本姓余,因上有兄姊七人家中貧困,雙親務工為生,因食指浩繁,從小就送陸家為養子。

陸家夫婦年過半百,膝下猶虛,收養陸信士後,視如已出,未久,養父因病先逝,續由養母扶養成人,並娶妻生子,當養母正慶幸獲孫得享清福之際,不幸亦病亡。

陸家遺產全由陸奮○養子繼承,陸信士於養母過世後不久,與人合作營商,連續將財產變賣為資本,最後連陸家嗣代相傳祖厝房地亦售出,並將陸家歷代祖先及養父母神主牌位,請到佛寺寄放,並購買現址公寓居住。

數年來,連逢年過節亦從未到功德塔陸家祖先牌位前祭拜,已失為人子後代應有之孝道,陸家祖先之先靈,均齊恨陸信士忘恩負義大不孝,「財產願繼,祖先不拜」。

尤以陸信士養父母更為怨恨,因此均憑依附靈於陸信士現住家宅,而群討此不孝之孽債,此為陸家目前厄運病災家中失和之因。

吾雖鎮本(南海)壇為世人指引迷津,但其宗旨乃引迷入悟,凡非前世冤孽過重,或惡業過多者,吾均在未違反天意,而循因果解消之法而濟世排解。

今特再指示明路,速親往寺塔將陸家祖先牌位,迎回自宅供奉,並懇求先靈赦罪懺悔,再速行善立功積德,並將養父母之墓重新整理按時祭掃,如此才能挽轉厄運,否則無法可施也。

二十四、邪淫亂倫‧罪無可逭

宜蘭縣城隍降 振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二、十三

詩:揮鸞述案證因果 亂倫招引刎頸禍

魂墜陰司火坑侵 受刑阿鼻禁獄牢

余受貴堂聖真之聘,今宵特降貴堂引述亂倫乙案以證因果非虛。

在余轄邑曾發生亂倫乙案,由余處理承辦後而移陰司冥王審辦,現時正判禁地獄正受苦刑中,此案距今二十餘年前,該罪魂住於宜蘭縣員山鄉員○路,姓吳名金○,曾於民國四十七年間收養一養女,名喚簡阿○,本欲匹配其子為童養媳,於民國五十年間簡阿○長得亭亭玉玉,略有姿色,且吳金○又喪偶鰥居寂寞,見其養女年歲已長,早思染指,不顧羞恥,欲亂倫其養女,奈因早已對家族聲明,此養女乃要許配其子為妻,且其子現時又同居一室宅,故無法逞其獸心,吳金○千方百計欲佔有其養女,未久乃施一計,命其子出外工作,利用其子不在家之際軟硬兼施,逼簡阿○誘而成姦,時簡阿○十六歲,日間名為養女,實則夜夜同宿,儼然夫妻一般,全然不顧倫常廉恥,此時親友鄰舍人人惡其行,只是不便言勸而已,如此人面獸心之惡行。是時員山當境境主聖神早已彙報呈疏至本府案前。為恐世人不明善惡當報之理,余亦呈稟東嶽殿及稟疏 上蒼述其亂倫之惡行,有敗壞世人良善之風,當應速降劫遭災,以證其惡果。余呈疏後奉 上蒼及東獄大帝覆諭,命余駕前將軍監視其惡行。當其養女被誘成姦,雖然任其養父所欲為,但受不了鄰人恥笑,而離家出走至台北求生,因自怨自嘆而墜落煙花中賣笑為生,但畢竟無法逃脫吳金○之掌握,未久被吳金○尋著再帶回員山之家,再繼續逞其獸心,如此日則父女,夜則夫妻之惡行難赦其罪。此時 上蒼及東嶽大帝再覆諭示,命余全權處理此人面獸心,罔顧人倫廉恥之吳金○,當余正擬佈達屬下前往勾魂,使此罪有應得之徒以免續留人間遺羞敗壞風氣之際,時為民國五十年三月十四日凌時,歲次辛丑年端月二十八日辰時,因吳金○為細故遭簡阿○之辱罵恥笑,致惱羞成怒持利刃刺殺簡阿○,身首幾被切斷,當時斃命,而吳金○自知難逃國法之制裁,乃預服毒藥後再自刎其頸,其身亡乃惡行滿貫,自遭惡果,在其滿身罪孽中加添殺人之罪,而吳金○自刎身亡,省却余之發令。拘押使者乃拘其魂至余之案前,問案詳細後連案解送陰司地府,由冥王承辦,當吳金○罪有應得自刎身亡後,由余命文簿官製文其在世惡行,交由陰差官拘押至陰陽界,交簿後由陰差押至冥府第一殿孽鏡台前顯吳魂在世惡行,歷歷在目,不容強辯,罪證屬實,該受地獄五十年之苦刑以後再判。故吳魂已受過苦刑者,第二殿寒冰地獄五年,第三殿炮烙地獄五年,第四殿碎骨地獄五年,第五殿刀山地獄五年,此時吳魂正於第六殿卞城王轄管,被千蟲萬蟻啃食受刑中揮筆至此余心中感慨萬分,吳魂受盡萬般苦刑,今喊叫呻吟無人理之,即再後悔何必當初,其尚有二十餘年苦刑未滿,待五十年苦期滿再發落。

今之世人崇信洋風不畏仙佛自稱文明、科學,不信因果報應,故而今之世人,享受萬般淫邪奢華,但亦當受盡各種慘絕報應,倘若世人再不知悟,乃禍由自惹,怨誰來哉。今宵走筆至此為貴堂引例實證,以挽頹風共勸世人,棄惡從善,就此停筆,謝謝諸生效勞。再會。

   

二十五、莫逞花心,糟糠豈可棄乎?

晹善堂 公元一九七四、三、一

東獄大帝駕前陰陽巡察使林降

示:今宵為鳳山市陳金○信女屢求慈雨堂,叩求請代查冤愆,為何六、七載以來精神異常,且住宅中亦常現魂影。經慈雨堂觀世音菩薩案轉東獄殿東獄大帝駕前,特於今宵藉晹善堂開辦並參著「醒世金箴」,為世人之借鏡。另請鄭新助賢生代傳口令。

詩:陳家信女魂纏身 慈雨堂前苦求神

疏文稟呈東獄殿 大帝登鸞審果因

東獄殿主簿彭

東獄殿記錄神莊

東獄文案姜

東獄殿將軍柳

率領差役齊降

詩:率領差役登聖堂 參著寶篇揚儒風

因果代代纏宿世 何不早修免驚惶

示:吾等伴大帝聖駕親臨晹善堂,藉堂審案,開辦陳金○信女所呈稟叩求事案,傳命各班差役,各就職位,待侯大帝登台開審,吾等暫退。

東獄大帝降

詩:東土悠久古道傳 獄殿判惡善無冤

大維至公天律正 帝為審案登聖鸞

示:各職排班侯審,命姜文案將本案事由述明並代執鸞筆。

姜文案曰:查本案乃現陽世鳳山市新○里,陳金○現年三十歲,一再於慈雨堂案前稟請因果事項。查陳金○現有女魂纏身,七載以來身不由己,現經本殿陰陽巡察奉大帝諭命,已將該女魂帶在堂外侯審,此案恭請大帝明示。

大帝曰:命將該女魂帶進案前。

柳將軍曰:該女魂已帶至案前,請大帝定奪。

大帝曰:案前女魂聽著,汝何姓名?將汝生前住址詳細稟來。

女魂曰:魂生前住高雄縣六龜鄉土隴村二鄰十七號,姓李名向配夫林新吉,稟大帝請問魂犯何罪?為何將魂拘傳至此?

大帝曰:女魂聽著,今宵乃為被汝纏身七載之陳金○所告稟而傳汝至此,且由本座承辦此案,本座問汝時,不准汝亂言,汝何時而亡,?為何而亡?

李魂答:魂與魂夫同日慘遭橫禍而亡,魂夫婦於歲次乙巳年六月十八日辰時,即民國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七點被殺,魂夫婦同日遭橫亡,迄今已屆十七載。憶,前生之事,歷歷如目,在世之人有誰如此悲慘,夫婦同遭橫禍而死,請大帝作主。

大帝曰:汝夫婦同遭橫死,此乃本身因果,有天網陰律作主。且陽律亦有公判,雖屬悲慘但各有因律。本座問汝,汝七載以來一直纏擾陳金○是何道理?使陳女無法自主精神恍惚,終日喃喃。汝魂附其身已歷七載之久,是有何用意?詳細稟來。

李魂答:魂在今陽世遭橫死與陳金○無關;乃被郭琴發房客刀殺而慘亡。但吾附其身乃因吾與陳金○前世因果之報,此段因果請大帝明察便知,且吾亦向冥府領有向陳金○討報憑令,何能怪罪於魂?請大帝明察。

大帝曰:汝將汝倆因果明述,本座再為汝決裁之。

李魂曰:魂生前乃為女身,姓戴名明珠。在生住於嘉義縣西堡加至庄,配夫同庄莊福頭其為陳金○之前世是也。時為清光緒元年歲次甲戌年距今一百零七年,魂雖出生村婦,但亦知守三從四德,勤儉持家。魂被前世夫娶入門後,魂為家庭著想,日夜揮汗操勞。每操家務之餘,亦全心幫忙農務,省吃儉用,未久家中便略有積蓄。魂前世夫便學會穀販行商,往各庄購販稻穀,未久便交上鄰庄,大溪崁高姓寡婦之女,名高素美,偷來暗去久而生情,而告暖昧,日久視魂如同眼中釘。魂前世夫即然不念結髮之情,又無念在一對幼子女之面上,竟欲棄魂而去,因魂家只有一弟且跛腳無法出頭爭理,因魂萬分忍耐,魂夫竟對外聲稱犯煞發瘋成精神病。故意請紅頭法師至魂家驅邪,然後用鐵鍊硬將魂鎖在後穀倉,並將門封釘,只留一小窗口備送飯水,且一再告誡魂一對子女及庄中之人謂魂著魔。是時,魂叫天不應,呼地不靈,活活被鎖在黑暗之倉庫,日月難分,尿屎無法清理,臭氣薰天,三餐時有時無,衫褲無換。請稟大帝及在座聖堂諸大賢德,是時魂之痛苦誰能知之?彼時魂之處境尤如地獄,魂日日哀求上蒼,夜夜叩禱神明,但有誰替魂伸冤?如逢魂夫送殘飯時,魂一再苦苦哀求,放魂生路,但魂夫置若罔聞,魂被硬折磨而慘死,未久,魂夫正正堂堂娶高素美為繼房。魂死後直往嘉義城隍座前告稟,經俯准案呈冥府閻殿,並准討報領有憑令。待魂夫亡後,冥殿座前對案,但因另有一段因果,魂須再轉為人身一世,後再報此悽慘之因果奇案。因此魂轉生為本世女體,魂本世名李向,又遭橫亡後此案因果因須另計,故亡後探知魂前世夫現在出生為女體各叫陳金○,為陳贈○之二女,七年前領憑向陳金○討報前生冤業,此乃因果陰律,今特將憑令,面呈大帝座前,敬請明察。

大帝曰:將憑令送呈,本座再問汝七年來汝如何討報?

李魂答:魂附在陳金○身上,使其精神失常,時變各種口音擾亂不寧,且亦常顯現其宅中,伊雖然四處求神問佛,但誰敢承辦此因果奇案?所花金錢如水中泡影,且世人立壇設堂者雖多,但有者乃以賺錢為目的,假借神意有何德可辦案?今大帝命陰陽巡察使拘魂至此,未悉魂犯何陰律?請大帝明示。

大帝曰:本座接稟疏乃鳳山市慈雨堂及南天轉案,故傳汝至此,汝前世冤情慘亡是屬實情,但討報因果現世已有還報,今藉晹善堂審理此案,刊著「醒世金箴」共勸世人,汝之冤情可讓世人閱後明證,汝功亦有之。今吾將為汝雙方斷判排解此案,汝意如何?

李魂曰:全憑大帝為魂作主。

大帝曰:命陳贈○、陳金○父女進案前。(此時陳金○父女奉命由堂外進入跪在案前)方才已審明陳金○之案,此乃前世因果討報。為何汝父女怨神佛無能,欺神侮聖,且汝父女又曾請法師至獄帝廟破城,荒唐至極。又汝父女更怨本座無能,難道本殿獄城可由汝父女隨便可破也?答來!

陳贈○答:因弟子無智,判斷力差,一心一意為使小女身體早癒,恢復正常人身,四處覓醫求神,因此被騙於假借神意之徒,誤聽紅頭法師之言,請大帝爺赦罪,赦罪。

大帝曰:姑念汝父女無知,本座不予怪罪。本座再問汝父女,對此案有何申訴?賜汝答來。

陳贈○答:只要能使小女身體恢復正常,無論任何條件,弟子願遵守,一切請大帝爺作主。

大帝曰:依本座之意,人魂雙方暫終止因果討報,但前世債乃未消。今吾為汝雙方裁決,消案如何?

陳贈○答:由大帝爺作主。

女魂答:全憑大帝慈悲裁決。

大帝曰:李魂前世因果暫緩討報先使陳金○行功了愿回向李魂,如陳金○未遵此諭,再討報不遲。從今起雙方暫消前釋,李魂可監視陳金○是否有行善?以消前愆。

鸞生鄭新助代請:稟大帝,有關此案藉本堂審理,請大帝慈悲,無論如何使陳金○恢復正常,如陳金○精神異常,叫她如何行功了愿,目前陳女尚無能力自主,是否命陳金○之父陳贈○先行善事,待陳金○恢復正常後,才有能力行功了愿,是否可行。

大帝曰:可。今宵已晚,此案就此斷判。命各部執事不得驚動陽世,不得違令,退堂。

二十六、喜新厭舊無情郎

本宮臨水夫人登鸞 天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六、二十一

詩:臨凡駐世渡善子 水波塵浪漂沉浮

夫嘆火宅無寧日 人不知修障難除

示:命廖宗○信士進壇前,廖弟子來本宮已有三回,你應知道為何兩年來雙手紅腫求醫無效?

此為你自身所惹遺棄妻女因果冤孽病,盡管你訪遍中西名醫,食盡千金名葯,可是雙手愈來愈嚴重,十指更是愈僵化,現時你連提筆舉筷都無法隨心所欲,此等因果怪病怪誰也?

前兩次來本宮,吾神一再指示,此孽病非短時間可治癒,特一再囑咐你速速行善,如放生,濟貧困,印善書,及身體力行發願參加各種有益社會活動,可是,你目前所行,乃有所求之小善而已非真誠行善之道。

世界上因果報應善惡之報乃有定律,非如此簡單可消冤病,若不徹心大悟痛改前非,行真正之善,恐你雙手將無法可救痛苦終生,為了讓你明瞭神目如電,善惡有報因果非虛,特將你之雙手病因開示之:

查你早在廿六歲時,奉雙親之命媒妁之言和王婦結合為夫妻,並連續為你生下兩女,後來你從屏東鄉下搬到高雄學作廣告裝璜,結婚後八年,你因工作應酬而認識了現任你之妾李婦而享齊人之樂,未久李妾為你產下麟兒,更值得你之寵愛,你漸漸開始冷落你之元配妻,雖然妻妾各住一方,但你已開始變心,有了新人忘舊人。

此時正是你與元配王婦結婚十年之後,你妻不幸患了糖尿病,因長期治病服葯而花費了不少金錢,且因病而憔悴更增添你之厭惡。

你因怕王婦拖累了你,另以花言巧語,連哄帶騙,把你的妻王婦及親生兩女帶回屏東鄉下,美其名為養病不受市區塵囂干擾,豈知從此後你視妻女如陌生人,再也不過問汝妻女之病情生活,你屏東老家只剩下老母一人,更無法照顧你妻女龐大生活醫療費,況且你連生活費用也很少寄回,最後。

你妻王婦在走頭無路無計可施之下,帶著你兩位親生骨肉,厚著臉到高雄向你求助,你卻不念結髮夫妻之情,更不看你女兒之面,當面奚落妻女並避不見面,你妻只好含淚攜女自嘆命運回娘家求告家人。

因病情之嚴重,娘家之貧困,親人之冷落譏笑不諒解,終在無錢治病之下於六年前含恨而亡,死時只有你兩女含淚在旁送終,身為結髮之夫,心如鐵石,連送葬時亦從未探親料理,在你妻未斷氣之前,口中唸唸有詞萬分痛恨你之無情無義,並發誓死後定不放你干休。

世人當知,死者之靈魂最容易執著,故而在你妻死後沒幾年,你之雙手開始多汗脫皮,慢慢開始紅腫,至兩年前開始趨於嚴重無法工作,如今你雙手之怪疾,乃你妻含恨向你討遺棄之報。

唉!既知如此何必當初,事到如今,吾神念你三番兩次到本宮求稟,特指你明路,即刻返回屏東親至你妻王婦靈前求赦,懇求你妻原諒你之罪孽,並在靈前親捧神主牌位引靈迎回廖家祖厝,因在生嫁廖家死後當受廖家後代供拜,再好好教養善待兩女,以消你妻九泉恨氣,並立刻持齋戒殺行善不斷,如此多方配合,並指明刊印各種善書經典迴向你妻王婦,方能解你雙手因果病。

現刻汝妻王氏之魂,亦跟隨你親至本宮向吾神哭訴生前之冤情,你如不遵吾神之言,恐欲癒此疾難如登天,交待之言緊記勿違,特另賜符令一道淨化雙手,可減病情,扶乩已久,吾神將退。

二十七、萬惡皆是淫出頭

東嶽殿駕前陰陽巡察使降 慈雨堂 公元一九七五、十、十

詩:初登慈雨伴主臨 陰陽同理勸人心

巡察世間惡孽徒 使降聖堂辦果因

東嶽殿駕前主簿、文案齊降

詩:主簿揮筆顯珠璣 文案共挽邪風移

齊修聖道彼岸登 降述真理虔皈依

東嶽殿鎮殿將軍吳降

詩:年輕體壯千般用 瞬間眨眼荒郊塚

若知善行功立德 儒門佛子耀道宏

示:今夜吾等隨主公假慈雨堂審案,命各部執事排班待命,陰差不可隨意走動,以免驚動世人,片刻後煩將案桌移前向外而扶,命陰差將蔡犯魂押進案前,準備侯審,主公現已登鸞,審案中諸生不必敬獻茶果此示。

東嶽殿東嶽大帝降

詩:人心惡化失古風 判審犯魂罪無枉

爭權奪利鑽牛角 到時成空猶迷郎

示:今宵本座受慈雨堂觀音菩薩邀請,借堂開辦因果乙案,以勸化世人,命唱錄生注意唱錄,主簿對案,文案司錄,請貴堂天上聖母代執鸞筆,命陰差將犯魂押進案前,放開一切鎖具,即刻升堂審辦。

陰差曰:稟主公已將蔡犯魂押進案前跪下,請大帝定奪。

大帝曰:案前蔡魂聽著,今宵本座押汝至陽間聖堂審辦,讓世人能知陰陽善惡之報應,以勸陽人行善,汝將生前真實姓名住址,為何身亡,速從實答來。

蔡魂……

大帝曰:犯魂再聽著,本座發問汝為何不答?若再不答,將動大刑,切勿自誤,傳令準備,刑具侍侯。

蔡魂答:大帝開恩赦罪,請勿用刑,非魂之不答,因魂見堂上近百位白衣修道士在聽審,魂現有後代在世,如吾將真實姓名、地址報出,恐有辱吾後代之聲譽,請大帝開恩,是否將吾姓名地址代保守,以免影響家人聲譽。

大帝曰:言者有理,汝照實答來,本座自有安排。

蔡魂答:魂姓蔡名了○,生前住鳳山市赤山里,於民國七十二年農曆五月十五日身犯絕症而亡,時年五十歲,至今已被押二年有餘,魂在世並無犯陽律,請大帝明察。

大帝曰:胡說,本座據台中、台東、鳳山等城隍境主牒文轉呈,汝在世所行之惡事諸如詐騙金錢、誘拐良家婦女、害人家庭破裂,甚而逼人跳水自盡等等,以上汝從實答來,不得有誤。

蔡魂答:大帝明察,吾在世乃安份之公務人員並無犯陽律,恐諸城隍牒報無實。

大帝曰:孽魂汝膽敢信口雌黃,胡言亂答,今宵不容汝逞利口強辯,汝之所犯罪孽層層疊疊,至今尚不知悔省,圖思瞞騙本座,然天理昭昭,本座定讓汝之罪行無所可遁,定使汝心服口服,查現有台中城隍稟報蔡魂汝在二十餘年前,即汝三十歲時任職中部鐵路局為臨時雇員,昔時汝有家室,而不知顧家上進,色膽包天,藉近水樓台之便,甜言蜜語,而誘拐局中之女同事,迫姦成事後又唆使其墮胎,殘害無辜未出生之生靈,此罪實無可逭,後因案而被革職,無顏見地方父老,而隻身遠涉台東謀職,本性難移又風流成性,膽敢冒充鐵路局高級職員,誘騙某商店有夫之婦苟合,因東窗事發被女夫發覺報官追究,致連累其家庭離異破裂,而墮落煙花,賣笑終其一生,此之罪亦由汝所引生,再者八年前汝舉家遷至鳳山市赤山,汝又重施故技,冒充某銀行職員之身份,參加近鄰親友之互助會,汝自知已染不治之因果惡症將不久人世,欲留財物給後代享受逢會必競標,時汝已病入膏盲,死後汝之子孫亦推卸責任,致連累他人,甚而有自尋短見之會友投澄清湖而自殺,觀汝一身害人不淺,此等諸般之罪,皆因汝所引,今該女魂在陰司冥王座前告汝所犯之諸罪狀,以上是汝所犯之憑證,汝尚有何言乎?

蔡魂答:稟告大帝方才所述男女之事,乃我倆情投意合,倆廂情願而成事,非是誘拐逼姦,另女會友投湖而亡之慘事不干於我,我是時已別世,故無法再付會款,非是有意賴款,以上所稟均非干我之事,何罪之有?請大帝明察,還我之清白。

大帝曰:可惡蔡孽魂,膽大包天,事今已明,孽證均在,還敢強辯,汝尚逞口舌之利,全無悔省之意,饒汝不得,諸陰差聽令,拖至堂外重刑侍侯,嚴懲孽魂。

陰差曰:稟告主公,今蔡魂受刑不支而昏厥經潑陰陽水已甦醒,現刻已拖入案前,請主公定奪。

大帝曰:蔡魂汝生前所行惡罪之事,以上是否願招?

蔡魂答:稟大帝爺,吾既犯惡罪行,審案當須證據事實,情理並顧,若是重刑屈打成招,魂定不服,請大帝細察,勿冤枉好人。

大帝曰:既是如此,本座定讓汝心服口服,命陰差速將堂外侯審投水自盡之吳姓女魂帶進案前對證。

陰差曰:稟主公已將吳女魂帶進堂,請主公審問。

大帝曰:吳女魂不用啼哭,今本座傳汝至案前,汝可將生前之事,為何跳水自盡情形,詳細答呈對證。

吳女魂答:稟大帝爺,魂生前住鳳山市赤山與蔡魂隔鄰,因魂招亙助會時,蔡魂本人參加數會,但蔡魂全標完會後,以生病為由拒付會款,其子亦復如是,使魂經濟窘迫,且受魂夫百般責罵,魂在悲恨交集之下,一時想不開而投水自盡身亡,此乃由蔡魂所連累,魂死後冤情難伸,請大帝作主。

大帝曰:蔡魂現吳女魂已與汝對證,汝復有何言?汝之一生所行之惡可言罪孽貫滿,害人不少,詐騙錢財,敗人名節,今雖身亡,但亦難逃陰律之制裁,又汝之後代貪此昧心不義之錢財,亦難逃天律,今宵就此判汝應得之罪。

蔡魂答:大帝爺,魂已知錯了,以上罪行魂願招認,魂本以積此錢財可留予後代享用,孰反為後代種下了禍根,魂現已後悔莫及,吳女魂我對不起,汝之身亡乃由吾引,此後魂若能再轉人身,絕不敢再犯此傷天害理之事,請大帝爺開恩赦罪,拜託,拜託!

大帝曰:孽魂啊!汝至今方知悔改又有何用,汝一生罪惡貫滿,作歹多端,罪不可赦,汝還思妄想再轉人身,本座若無嚴辦,豈非善惡無分乎,蔡魂聽著,本座代冥王而判汝剪刀地獄五十年,吊樹地獄三十年,待刑滿再觀是否反悔再判。今宵審案已畢,尚望世人能知善惡報應之不爽,善者超生天堂樂域逍遙,惡者必墜地獄轉生畜道,甚至墜入阿鼻地獄萬劫不復也,願世人能有所悟是幸,陰差聽令,再將蔡魂拷上刑具押回陰司發獄執行,吳女魂帶回陰司另有發落,諸執事行動小心,切勿驚動陽人,今宵審案至此,謝謝諸生之效勞。

二十八、亂倫慘報

有一位陳君,雖然很有學問,但生性十分淫蕩,他的哥哥早死,嫂嫂年輕貌美,陳君遂生曖昧之心,而引誘他嫂嫂成姦。後來因病服藥無效,有一天聽說村中,關聖帝君廟內經常揮鸞,有事去請問無不靈驗,陳生便前去請問身體運途之禍,乩文說:我有一對聯讓你對,你願意對嗎?陳君回答說願意,一會兒扶乩出示鸞文說:『紅錦被中,無限恩情呼嫂嫂。』你對給我聽聽」陳君一見,慚愧的將頭低下去,許久不敢抬頭,乩文又說:「你不能對,我替你對吧!」立即又寫說:『黃泉路上,有何面目見哥哥。』陳君看見了,面如死灰,傖促的趕回家後,病情加重,群醫束手,不到一個月就死了。

二十九、宋帝王審案記

本堂天上聖母降 慈雨堂 公元一九七五、五、十

示:今宵冥府第三殿宋帝王親臨本堂,藉本堂審案,參入甘露潤眾,共勸世人,此乃本堂難得機緣,諸生勿隨意走動,嚴肅聽審,諸生禮儀勿失。

冥府第三殿駕前陰差,記錄神齊降

詩:陰陽一理佑善行 伴主押魂登案前

因因果果當明判 生生世世今報明

冥府第三殿駕前主簿官降

詩:人生在世享幾秋 瞬間老邁離世愁

主簿揮筆勸人善 頓超覺悟登天遊

冥府第三殿鎮殿將軍降

詩:奉陪主官審案情 案領陰差押犯行

頂枷銬手鐐鎖 罪魂惡孽受重刑

冥府第三殿駕前文武判齊降

詩:文武隨主登聖堂 判審查明懲惡郎

齊修善行神佑護 降堂辦案復善風

示:吾等隨主公藉慈雨堂審案,參著甘露潤眾勸化世人,片刻後煩請案桌移前向外而扶,命隨行陰差官侯主公號令行事,勿隨意行動以免驚動陽間世人,並請不必敬獻茶果,主公已登鸞辦案,余暫退。

冥府第三殿宋帝王降

詩:宋嘆世人是迷郎 帝審犯魂罪無枉

王望世人勤學道 降鸞揮筆讚賢翁

示:今宵率領屬下藉慈雨堂審案,參著甘露潤眾,以資勸化世人,命主簿官記錄,武判代執桃技柳筆,命陰差將犯魂押進堂侯審,命本堂鸞生代傳口令,錄鸞生注意唱錄。

冥王曰:準備排班升堂開審,命將犯魂帶進案前,放開一切鎖具。

陰差曰:稟主公,犯魂已帶進案前跪下,請主公定奪。

冥王曰:案前王魂聽著,今宵本座藉聖堂審案,勸化世人,參著甘露潤眾,望汝能實招,本座定能法外開恩,從輕發落,爾生前姓名,真實住址答來。

王魂答:閻王爺,魂姓王名麗生,生前住台北縣三重市介壽里三十九巷一六七號,未知何故自我亡後近二十一餘年被押至今,今又再押陽間聖堂,是何意思?

冥王曰:今宵本堂借陽堂審辦汝二十餘年前所作惡之事,參著聖書,勸化世人,汝實招來,本座可減輕罪刑一、二,否則重刑難饒。

王魂答:閻王爺我二十餘年之事,我被迫,實非我之行惡,但亦無犯大錯,請閻王明察,我在世乃藥廠忠實推銷員,請閻王爺開恩。

冥王曰:犯魂本座好言勸汝實招,汝執迷不悟乃自找刑受,不由汝不招,陰差聽命將王魂拖出堂外重打八十大板,看汝招不招。

陰差曰:稟主公執行已畢,王魂受重刑後已昏厥矣。

冥王曰:連取陰水潑醒再拖進案前侯審。

冥王曰:孽魂聽著,快將汝再世所犯之案件一一實招,若有半句虛言,休怪本座刑法如山侍侯。

王魂答:痛死我也!閻王爺公祖請饒命!切勿再刑,魂願招就是,小魂在生時,因少年血氣方剛而結交不良之友,致正業擔誤,每日涉足秦樓楚館,留戀燈紅酒綠之風花場所,花費甚大,入不敷出,是故昧著良心曾犯竊盜、詐欺、販毒、誘拐良家婦女而推落火坑等,種種背理不端行為,但此在陽世已接受過陽律之制裁,且服刑期滿,案件早已了結,未知閻王爺再審何事。

冥王曰:王魂汝是真痴呆或裝糊塗,本座問汝為何殺害李辛庚乙案,從實答來,若再不實招,再有刑受。

王魂答:請閻王爺息怒,魂願招就是,免再動刑,魂在世雖住三重市,但在新營鎮康樂街,廣愛堂製藥廠,充任推銷員,因我嗜酒如命,本性難改,故有不少酒肉朋友,在五十三年六月初七夜十一時許,我與朋友飲酒至凌晨子刻,因酒氣發作而起貪淫之心,乃思招我昔日之相好女友陪宿,此女乃為瑞芳茶室之服務生蔡○琴,時我至康樂街金殿旅社借用電話,欲招蔡女,因電話不通,且我正酒氣亂性心頭,故而責怪旅客之服務生林陳盡,並盛怒大罵,適逢林陳盡之友李辛庚在旅社門口納涼乃趨前規勸,與我發生口角,我頓萌殺機,隨即抽出身上預藏之尖刀,向李辛庚猛刺兩刀,李辛庚受傷後拚命而逃,然而是時之我,心已發狂,又追殺李辛庚並再補一刀,深達肺腔而當場死亡,我見釀出人命,即迅速逃離現場,但畢竟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未久我終在嘉義被捕,經陽間法院三審定案死刑,於民國五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時三○分在台南刑場伏法遭槍決,三槍斃命,死時年二十九歲,我之不法已在世伏法,且遭槍決,可說一命抵消一命,請閻王爺開恩赦罪。

冥王曰:胡說,止口,汝在陽世所犯乃由陽律制裁之罪,而陰律者,陰司另有陰律嚴辦,汝在世無惡不作,所行大不義,殺人詐欺,販毒、販賣人口,另唆使汝之女友墜胎,殘害生靈幼苗,集罪於一身,陰陽兩律皆難容,本座坐鎮三殿執法,職掌孽鏡台,惡孽顯像,豈容汝惡性重大之徒,逍遙法外,特重判汝落蒸地獄三○年,銅柱炮烙地獄五○年,刑滿再判轉生妓女終身,以了因果之冤欠,今宵藉堂審案已畢,尚望世人能知善惡之報應,多行善事早結善因,莫造惡業而嚐惡果冤欠之報應,交纏無了時也!願世人皆能有所了悟是幸。

冥王曰:將軍傳令下去,陰差再將犯魂王麗生手銬鐐鎖牢,即刻押回陰司發監執行,並小心行事,不可驚動陽人,武判移交鸞筆,就此收卷退堂。

本堂天上聖母再降

示:恭送冥府第三殿宋帝王及諸長官回駕今宵冥府藉本堂審案已畢,希諸子及世人能了悟因惡果之循環報應皆不爽也!今宵至此宣講後賜回。

三十、姦殺女童罪難饒

嘉邑城隍尊神駕前牛馬二將齊降 慈雨堂 公元一九七五、六、二十

詩:牛馬隨主登聖堂 二將率領押惡郎

齊守五倫人為本 降鸞揮筆讚賢翁

嘉邑城隍尊神駕前謝范將軍齊降

詩:善行善報勤種因 惡孽惡報勿染塵

輪迴不息何其苦 能知返本則佛神

嘉邑城隍尊神駕前文武判齊降

詩:文陪主公審冤情 武官護主押犯行

判審陰律佑善人 降壇審查當分明

示:今宵隨主公藉慈雨堂審理辦案,命陰差勿隨意行動否則驚動陽間世人,絕不寬貸,片刻後煩將案桌移前向外而扶,主公城隍尊神,登鸞審案中不必再敬獻茶果,另隨行陰差聽主公號令行事,唱錄生注意唱錄。

嘉邑城隍尊神降

詩:嘉讚修子學聖道 邑轄撥案審因果

城牆如鋼犯難脫 隍登聖堂耀燦毫

示:本座受觀世音菩薩雅意邀請,特藉慈雨堂審問案件,參入聖書共勸世人,棄惡歸善,命陰差將王小女魂帶進堂,鄭西○犯魂押進案前侯問,命文判記錄,武判代執鸞筆,隨行屬下勿隨意走動。此示

城隍曰:準備排班升堂,命陰差將王小女魂帶進堂,鄭西○犯魂押進案前放開一切鎖具。

陰差曰:稟主公,已將王小女魂帶進,鄭犯魂押進案前跪下,請主公定奪。

城隍曰:王小女魂汝免驚惶,不用再哭,一切本座為汝作主,小女魂汝將生前及亡後之情形答來。

王女魂答:稟嘉義城隍尊神,小女魂姓王名寶珠,生前住嘉義縣新港鄉,我是被跪在桌案前這位可惡歹徒扼死,至今已二十餘年,我亡時正天真無邪,無憂無愁歡樂之童年,時年十歲,我是無辜含冤被害,魂到陰司亦無受限制,而我四處遊蕩,至今亦無轉生,而且我也無報答生我養我父母之恩,請城隍尊神為我作主,我真怨恨!我真不孝,嗚!嗚!

城隍曰:王小女魂汝勿執著怨恨之意,本座定為汝作主,汝勿再哭,汝暫退一邊,案前鄭西○犯魂聽著,今宵本座特向三殿楚江王借提押汝至陽間聖堂審問汝生前所犯行惡之事,參入聖書,以勸世人,使人能知陰陽二律善惡之報應,望汝能實答,本座絕不為難汝也。

鄭魂答:稟城隍爺,魂生前雖有行惡,但亦受陽律之制裁而且亡後又在陰司判審,現二殿受倒吊鐵樹地獄三十年,尚未期滿,未知城隍爺再審問為何事?

城隍曰:鄭魂,方才本座聲明,為審汝在世之行惡事項參入聖書寶典勸化陽人,本座可修牒稟冥王,可減輕罪行一、二望汝能實答,否則命陰差拖出堂外重刑,看汝招不招。

鄭魂答:請城隍尊神息怒,勿用刑,我在陰司已嚐受過,真是使我心驚膽寒,毛骨悚然,我從實答來!但是否准我隱報路名巷號,因我有親人朋友在世,是否可准。

城隍曰:此事有理,准照汝要求,汝既知如此,何必當初,但汝應從實答來。

鄭魂答:魂先前乃在嘉義縣曾犯竊盜,又連續犯強暴罪,但在陽間均被判刑,事已了結,因我本性難改,在我退役後在嘉義新港鄉西莊何處為長工,於民國五十二年四月五日下午許,引誘鄰女年僅十歲幼女即案前之王寶珠小妹妹至村旁無人之處,將預備之鳳梨餅向王小女示惠被拒,而王小女見情不對擬獨自奔回家,未及數步被我抱住,抱至地瓜園內強暴,逞一時之獸慾,是時我為驚被人發覺而圖滅口,將王小女扼死,而棄屍野外,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終被嘉義警局偵破,移送法院三審定案死刑,終於民國五十四年三月三日上午七時在台中監獄服刑,二槍斃命,亡時二十九歲,以上事實請城隍爺開恩赦罪。

城隍曰:汝死後情形照實答來。

鄭魂答:魂亡後隨被陰府叉押至地府,第一殿孽鏡台前顯像對照惡孽隨被發交第二殿,經閻王駕前對案,陰察簿對證事實,被判刑倒吊鐵樹地獄三十年,每日倒吊重刑針刺身,痛苦萬分,今又被借提審問,魂已知錯請城隍爺大慈大悲赦罪,魂已將在世行惡情形細答,讓世人能守法安份,請城隍爺赦罪,原諒!拜託並拜託城隍尊神代魂向閻王說情減刑?

城隍曰:本座乃借提審問,勸化世人,汝經冥王判刑本座無權為汝作主,汝自作孽當自受,無法可改,另王小女魂汝之含冤而亡,本座為汝報呈東獄大帝座前使汝轉生為富家之女,免在受此遊蕩無處可歸之苦,未知王小女魂之意如何?

王女魂答:稟報城隍尊神,我看世上之人奸詐險惡,而且我生前又受此遭遇不幸,我心驚怕,我不願再轉生,請城隍為我安排去處如何,我願靈修,請城隍尊神作主。

城隍曰:如此甚佳,汝小小年紀,即知修道,本座為汝報呈報備為嘉邑地區鸞門記名靈修鸞生如何?

王女魂答:謝謝城隍尊神為我作主。

城隍曰:今宵審問已畢,命陰差再將犯魂鄭西○再上鎖具押回陰司發還二殿執行刑期,並謝慈雨堂觀世音菩薩雅意,讓吾有此機緣與諸賢生結緣並謝諸生之效勞。

慈雨堂觀世音菩薩再降

示:恭送嘉邑城隍及諸長官回駕。

三十一、奪妻占產冤難消

本堂觀世音菩薩降 慈雨堂 公元一九七五、九、二十

詩:管家弟子心難靜 前世因果有冤情

亡魂纏身失本性 立善可解速籌行

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非是無報,是時間未到。此乃正理也,若是善惡無報應,豈非 上蒼有私。若行善者無善報作惡者逍遙法外,天地間則無公理,故曰:人心似鐵,天法如爐,善惡分明,點滴無枉,如今宵所闡述者,壇前請事人-----管信士,近五、六年來,精神異於常人,日夜與世人巧相反,心靈恍惚而無法自主,時安靜時發作,藥石均罔效,更常常自言自語,而稱大羅天仙降駕附其身,每外出時心靈迷昧而不自知,毫無目標亂行,長者之言置之度外,乖張難馴,非他也,乃前世所行之冤欠,而致今世受此報,現有亡魂憑據而附纏身。

查該魂姓張名英隆,陽籍屬新竹城隍轄下,住新竹市民權路十九號,於二十餘年前之乙巳年,正月廿九日,年十七歲時被人殺亡。查張魂前世與現世管信士前世原為義結金蘭之友,合伙經營販賣布匹為業。張魂為兄,管信士為弟,因張魂常往市補進布匹,有次攜帶大批購買布匹用資本前往補貨,因時逢戰亂無法取道還鄉,管信士在家心存邪念,乘機百般調戲引誘義兄嫂使其就範成姦,久而久之,宛如夫妻同出同入,又唆使義兄嫂變賣財產,雙人捲款逃往他鄉。當戰亂平靜後,張魂返回故鄉,見景色依舊,人事已變,其妻又被義弟拐走,家產變賣全空,人財俱無,在人窮志短含恨難伸之際,終於含冤自縊而亡,魂歸陰司,今世因緣而生於本島北部,不幸又被殺隨緣而亡,前世之恨未消,今世又受此慘亡,為先報前世被管信士拐誘其妻,及霸佔全部之財產,特稟呈冥王,准其討報管信士奪妻侵佔財產之前世冤債,經冥王俯准,准憑附纏身管信士三十年,從此管信士精神開始異常,非經藥物鎮靜,均難控制其情緒,此乃信士前世自惹之因果,恐一時無法可解,吾佛亦無法插手而排解。吾佛之意,如欲化解此事,須當事人自發願懺悔,迴向行善,如濟貧、放生、刊印善書等等。因解鈴還須繫鈴人,如此方能了斷因果冤欠討報之不爽,望多行善業,造功立德為要。

三十二、放黃色錄音帶之罪過

鼓林堂濟公活佛登台 公元一九七五、六、七

濟公活佛曰:涂晚○弟子你不用說了,你一定想為何流年不利,不時發生意外東撞西撞。

還好沒撞出人命來,否則會去坐牢的!這全怪你自己,你想想看,你在計程車內設了香案,還掛了好幾尊聖神香火包,你在車內不時放「黃色錄音帶」,所有在車內供奉聖神都跑光了。

聖神最怕此種穢音,你如此大不敬冒瀆聖神,當然會意外不斷發生,這不過是是向你示警罷了,趕快把車內黃色錄音帶丟棄,懺悔改過,好好留心駕駛,自然平安無事,好了就此停乩筆吧!

三十三、誘拐師娘,邪淫亂倫

喜善堂 公元一九七六、六、二十七

詩:勤勞聖賢得其功 身修理真德明宏

慈善廣布心志懷 品行超人耀祖宗

示:今宵東嶽殿東嶽大帝,藉本堂為陽民林玉○因果業障討報一案審判,並命六部生以外,諸生排班效勞,嚴守堂規,不可隨意走動,審案之時,司香進果獻酒暫停,東嶽殿諸長官已臨本堂,片刻後將案桌移前,如公堂候審。

東嶽殿走報司降

詩:今臨聖堂會賢英 杏壇闡教破痴名

陰陽事蹟映懇鏡 勸人處事磊落明

東嶽殿文武判同降

詩:文儒聖壇五教興 武法森嚴護善靈

判明陰陽律法正 降筆勉民善功行

東嶽殿將軍降

詩:白衣雲集理勤修 儒門規範虔學求

明德悟守登彼岸 喜善悠久譽永留

聖示:大帝已臨本堂,命派貴堂宣講生鄭新助(天音雜誌社鄭社長)至案前,擔任司掌審案之一切謄譯,代傳喚陰陽各受審人,帝諭已下,不得有誤,此示。

東嶽殿東嶽大帝降

詩:奉聘登鸞審陰陽 藉堂判明善佑昌

喜善神人代天化 參者聖箴大道揚

聖示:命陽世原呈疏人林玉○及被告亡靈李珍花進堂侯傳。令文判代執桃枝柳筆揮鸞。命主簿官開卷,備審一切案情。

主簿官曰:稟主公,今調卷而藉喜善堂升堂,開辦陽民林氏玉○,住鯤島台南府城隍轄下,仁德鄉後壁厝○○號。現庚四十二歲,本世出生日期為歲次乙酉(三四)年三月廿七日辰時,現受因果討報而痛苦萬分,經喜善堂正主席柳星君裁准,呈稟南天,疏轉酆都大帝,牒交本殿,今宵藉喜善堂開辦陰陽雙方討報之因果而特審此案,請大帝明示。

帝曰:宇宙間本天堂地獄陰陽之分,天是陽亦為男,地是陰為母也。世人秉陰陽因果而轉世人生,皆帶業而投胎,善惡因果之報應如影隨形,善者得其昌,惡者必嚐惡果,而應世人昧理妄造之惡因果報應。此乃千古恒常之定律。人人均難倖免,今稟疏人林信女冤欠臨身,現被討報前因,今在喜善堂案前,虔誠叩求,正主席柳星君特專案奏明 上蒼恩准,牒轉三曹,今夜特藉喜善堂開辦此案。林玉○暫退一邊侯審,命將軍帶女魂李珍○進案前。

將軍稟主公:女魂已帶至,請主公定奪。

帝曰:案前李女魂細聽,汝在世家住何處?何時逝世為何而亡?詳細答來,不得有誤。

李女魂答:稟大帝,小魂死時是六歲,至今有二十四年,若以陽世之年華而算,已經三十歲,家住嘉義縣中埔鄉金蘭村中埔十號。我是被害死,冤枉死,死的好慘,請大帝爺替我作主。

帝曰:小女魂汝不要再啼哭,今在公堂之上,凡有理者,本座定為汝作主,汝可說詳細一切案情,以便本座今宵審案之憑裁。

李女魂答:我在生之父叫李國雄,因我母生我之時,不幸患產後破傷風,撤手辭我父女而別世,故我出生後即無母可養育,全靠我父代母職,一手帶大,當我六歲之時,因家庭失人照顧,我父在外工作以維持家庭之生活,且尚須料理家事,體力精神上實無法支持,每想起我母生我而不幸別世,父女常抱頭大哭,鄰居見我父為人老實,雖家庭貧窮,但亦甚認真工作,適逢同鄉頂六村,富菸農家之女范英妹,因與其夫性情不合而離婚,經媒人提親而嫁我父為繼室,成為我之後母,不料原性之未改,恃傲而待我父子,因我出生就無母,故我父較寵愛我,不料此父子之親情,引我後母之殺機,而於二十四年前二月初四將我殺害,並將我拋棄於村中水田裏,使我幼年之紀,便遭受人間這等慘害之苦,真是恨命運之不公,以上之招言句句是實,請大帝明斷,未知今宵帶我到喜善堂提審為何因?

大帝曰:命主簿官開卷,對照李女魂所言是否屬實?

主簿官答曰:一切均如女魂所說,請大帝明示。

大帝曰:本座問汝,自汝死後一切情形如何?為何與案前呈疏者,林玉○擾纏不休,准汝答言,不必驚慌。

李女魂答:我本世之命數未該終乃枉死,當死後由中埔福德正神領我至嘉義城隍爺報到後領往陰司,雖經閻王准我隨時轉身而投胎人身而再出身於陽間,但我不再投胎轉世,因世人之心太險惡,然害死我之後母,亦受陰陽律法所判刑,當我在陰司自在過了二十年左右,約四年前,思世人為非作歹,乃未明因果,若凡行惡者,應受因果之報應,如此始能使世人向善。而林玉○前世是我門下之學徒,拜我為師,學木工之手藝,恩將仇報,利用我臥病嚴重之時,誘拐年輕之師娘,竊取大批金銀,一走了之,世上那有門生拐走師娘之亂倫邪行,若因果無報,難服三曹之對律,因此稟呈閻君王,諭准予四年前開始討報前世債也。自此後林玉○開始精神病分裂而唸唸有詞,因果之病發作而身體不適,此為因果循環之報應,未知拘小女魂到此有何指示,我附身擾纏,乃領有閻君王之憑證。

大帝曰:案下李女魂細聽,汝之心意本座知之,乃奉令而討報因果。今若藉善書傳世之刊行,將汝之冤深案行公諸於世,前後兩次被害之處境得予公開,使冤情大白於世,有助於世人勸化向善,此為本座親臨喜善堂開辦汝等陰陽之案,今宵本座特為汝雙方排釋此因果如何?

李女魂答:全憑大帝爺作主。

大帝曰:問林玉○汝意如何?

代稟人答:由大帝爺作主。

大帝曰:時逢三期,乃是有冤報冤,有恩報恩,此為三曹共守之因果定律。今為挽轉頹風,共渡迷痴,使世人明因果之非虛。

今宵本座特判汝雙方如下:林玉○前世未遵為人弟子之道,拐誘上輩師娘,敗壞倫理道德名節,不擇手段歹行惡性,拐捲不義之財,今受報應,遭此惡報,乃理應如此,但因念在喜善堂正主席柳星君代保願藉刊印聖箴,發揚渡眾,特准寄罪緩辦十年,但須即日起速行大善不斷,若未遵諭而行,其緩寄之罪一併撤消,並即刻由鄭宣講生新助(天音雜誌社鄭社長)代寫迴向立願文疏,專案行稟本座裁准,若依諭而行,其功可補前世罪愆,否則其果自擔。女童魂李珍○前世因患病又急怒而亡,今世又被不仁之繼母害死,堪謂可憐,特准汝逍遙陰陽兩界,並即日起不可憑附林玉○,暫停止討報,准可暗中觀察其行善之功德,十年之中所行功德,全部迴向由汝而得,不得違諭而行,若汝雙方再違本座諭而行者,其罪各自受,絕不寬貸。今宵已晚,就此收卷,各執事小心行動,不可驚動陽人。並謝喜善堂神人協助設案效勞。

本堂司禮神再降:恭送東嶽大帝諸長官回駕!

三十四、淫徒孽子罪無邊

本堂功過司降 喜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九、十一

示:今宵冥府第五殿閻羅天子藉本堂開辦審案,諸生禮儀勿失,不可隨意走動,片刻將案桌椅移前向外,鸞務監理調配正鸞生,順序侯諭而扶筆,此示

冥府第五殿冥王駕前陰差齊降

詩:伴隨主公登喜善 審理因果勸迷郎

末劫人心多變化 業愆討報惡自當

冥府第五殿冥王駕前記錄神降

詩:喜善諸生燦毫光 登台降筆會賢良

著書傳世渡迷眾 代天宣化大展揚

冥府第五殿冥王駕前牛馬將軍齊降

詩:陰陽一理善必興 登鸞伴主押惡靈

腳鏈枷鎖罪難饒 堂中審察辨分明

冥府第五殿閻羅天子駕前四大護衛齊降

詩:天子審案斷明因 大道真理佑善人

百歲人翁世上稀 轉眼黃泉離凡塵

冥府第五殿王駕前文武判齊降

詩:駕臨凡間伴王來 前因果報理當該

文武任職鎮案前 判審陰差兩邊排

冥府第五殿冥王駕前主判官降

詩:主掌文筆臨喜善 李魂罪愆查明朗

虧欠交纏世代報 何不早修消業障

示:主公已臨聖堂,奉王傳諭,眾陰差勿隨意走動,若驚陽間世人,王法嚴辦,決不寬貸,並請本案六部唱錄生,注意王駕登鸞,諸生恭接閻羅天子聖駕,余暫退。

閻羅天子降

詩:閻王佑善審惡人 羅籌乖張造業因

天道真傳陰陽理 子鎮冥府伐惡心

閻王天子示:命今夜隨本座到喜善堂各執事不得擾動在座各賢生,今夜藉喜善堂審案已過於動眾,望各執事切記,即刻宣諭升堂,命主簿官代執聖筆,命武判代傳口令,命陰差將罪魂押進堂內。

陰差曰:稟主公罪魂已押到,叩請主公開審。

王曰:現刻開審,重錄案證,以警醒世人,希汝罪魂與本座配合。

王問:罪魂汝今夜何故又被拘提至案前知否?汝姓名是誰?陽間從何事,一一稟來。

魂答:大王冤枉啊!冤枉啊!吾在世是一個樸實之生意人,自歸陰後,一直被拘留在地府罪獄中,已被折磨得體無完膚,真是無辜之苦,口稟大王,今夜能否賜我自由?

王曰:孽魂汝能在陽間輕易欺騙而過關,今歸陰司後仍痴迷不悟,連本座也敢瞞騙,實罪該萬死,汝境主福神牒錄簿,已一一記載詳明,汝還敢強辯?

魂答:報告天王,方才我之言語,句句屬實,我確實是一個樸實之生意人,陰司不知何事故如此長期處罰我,無法超生,其中必有緣故,請大王明察。

王曰:命武判將罪魂押出堂外,重打五十大板,加碾棍刑碾之。

魂答:痛死我!真是痛死!請大王饒命,小魂願實招,請大王勿再用刑。

王曰:可,但應實招陽間作惡作毒之事,否則再重刑。

李魂答:小魂姓李名○雄,生前住於高雄市建國二路,為某公司外務員,專推銷電化製品,我所賺之錢專用於花天酒地,因為交上酒女,台南市人胡貴○,所以花費更大,因我之收入有限,而動公款,被公司發現後開除,我因無職業,而日日發費甚大,再受朋友之唆使,商議共搶劫數次,均得所願,遂而食髓知味,隨後我單獨行動,適逢某巷厝內母子二人,其女略有姿色,我當時動了姦淫之心,迫姦時受反抗,被我搯喉失手而斷氣身亡,我心慌又驚恐,其子年約五歲,我恐被指認,一不作二不休,而順手起坐椅,力打孩兒頭邊太陽穴數下而暈死,始逃離現場,以上屬實,請大王饒命。

王曰:汝所招乃其一,另有不孝事項,再實招來。

李魂答:大王!小魂在陽世只犯此案,並無其他之案件,請大王勿再強求硬審。

王曰:李魂汝再不實招,汝陽世不孝母親而打罵汝母,又汝母為汝而自盡之事,從實招來,否則再重刑。

李魂答:請大王息怒,切勿再用刑,小魂願招就是,有關我母之事,是我入賭場輸得盡空,一身是債,被迫切切,我知母親有私房錢,欲向我母討錢還債務,我母不允又被罵,因我心急用錢又心煩,反手一推,使我母跌倒,而致半身不遂,此乃我無意,請大王息怒,勿怪罪。

王曰:李魂再實招,汝母親被汝推倒後,半身不遂,致病之後情形從實招來。

李魂答:母親被我推倒而半身不遂,失顧而致病,因我是獨子又無娶,無人代為看顧,我不孝我母,病時三餐不繼,既無請醫生醫治,又難為我母換衣洗身,致癢病併發,痛苦難當,叫天無應,呼地無援,不久自找床下農藥,服下自殺身亡,至今被押,此為我陽世作惡之事,尚望大王能看在堂中穿白衣長衫之師兄師姊面上,從新發落。

王曰:既知有今,何必當初。今汝已實招,本座不必再為難汝,李魂聽著,汝在世奪財害命,迫殺母子二人,天地不容,犯陰陽二律,又不孝汝母,為世之大孽愆,本座判汝寒冰地獄三十年,服刑期滿,再打下阿鼻地獄五十年。至此審案已畢。命陰差將李魂押回冥府,小心行動,不得驚動陽間凡人,並謝諸位大德效勞,退堂!

三十五、逞一時之歡,遺留無限哀愁

本堂副馳騁吳府千歲降 振善堂 公元一九七六、一、二十九

詩:心生乾涸相迷壽 大德延年改憂愁

深固善心流四海 解開因果任君遊

其:林中叢草不欺天 超走夫人造罪愆

群眾不知歛色報 屆時魂魄獲呆顛

示:諸生安好,俗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陰陽律法各司並行,陽法易躲,陰律難逃。昔在民前十年間,在南投有一對夫妻,名叫朱憨哥與盧阿花在其田園中耕作時,時近中午,朱憨哥眼見前面山林中有一位身材婀娜之婦女,正在採桑果,斯時朱憨哥心中暗生慾念,便生一計,叫其妻阿花提早回家煮飯,料理家事。待阿花回家後,朱憨哥遂自已走上山林中與採桑果之張腰桃接近,當時阿桃以為村中農人,不致有妄念,故一直採桑果,然而朱憨哥在接近阿桃之後,突然將阿桃打昏而逞獸慾,等阿桃醒後知其失貞而自己吊樹自縊,朱憨哥逞獸慾完回家後,知阿桃自縊身亡,心中亦慚愧不已,故自此朱憨哥常覺愧疚而發心改過前非,施行善事至終。張腰桃亡後至地府控訴朱憨哥,然因阿桃前兩世敗德至賤,今世又陽壽未了而身亡,故被判先入枉死城待刑滿再行討報。由於朱憨哥自造下罪孽後,未久報應而身亡,因所行功過者過尚多於功,是故亡後被判二十年之車崩地獄後再出世至今林家為男子。因自縊而亡的阿桃在前年枉死城刑滿後,亦獲閻王允准開始討報,故於今生出世在林家之男子,即案前請事者,近期來精神恍惚已失散魂魄,乃因果開始討報。此時若無大善功,恐難治此因果之症也,勸世人應端正嚴己是為修道之根本,否則若造了因必再生後世果,陰律至公不私,世人可要謹慎之。

三十六、要命的口業 ~文子~

這是一則傳聞的故事,故事發生已十幾年了,那時在鄉下的農村,民風還很保守,老一輩的,對於女孩子的貞節問題,十分重視,鄉下姑娘是很少出門的。

一場春雨過後,田裏的青蛙多起來了,四周都可聽到青蛙國國的聲音,到處捕捉青蛙的人,也忙了起來。

一天從外地來了一位年青人,年約二十出頭,正在王家的水田捕捉青蛙,王家姑娘阿枝也一早揹著鋤頭從田頭那邊走來,兩人正好相遇在一條田埂上。阿枝姑娘害羞的低著頭站在那裏,青年突然遇到美麗的姑娘,也愣住了,兩人不知誰要讓誰先過?僵持了約十來分後,那位青年戲言的說:「姑娘!妳長得真漂亮,給我做太太好不?」說完也很不好意思地從她前面擦身而過。因田埂太窄,兩人的身體某部份難免會相亙摩擦,阿枝姑娘因害臊而跌入田中,爬起了後滿身全是泥漿,哭著跑回家去。

回到家中,阿枝姑娘急奔房裏,她的母親正好在院子裏打掃看見,跟著進去問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在追問下說出剛才在田裏發生的事情。她母親是個保守且固執的人,聽後氣得半死,急忙叫人去把她的大哥找回來,生氣的對他說:「你妹妹一早去巡田,就給一位外地少年郎無禮,你看要怎樣處理?」他哥哥也不問個清楚,暴跳如雷的說:「什麼啊!一個外地的小子,竟敢欺侮我王某的妹妹,不想活了!」說完即氣沖沖的跑出去,找來了幾位兄弟,直奔田裏去了。

且說那位青年,心中正在暗喜,今天運氣不錯,一早就捕捉了好幾斤,正考慮把賣來的錢,去鎮上買點藥,為母親補一補,忽然他被陣陣重重的步聲驚住,回頭一望,五個大漢已站在他前面,他心裏有點害怕。

王家大兒子揪起了他的衣襟大聲地說:「你活得不耐煩了,竟敢調戲我妹妹……。」他來不及辯白,大家圍起來,你一拳,我一腳,不分要害不要害,把他打得跪在地上求饒,他們一夥才罷手揚長而去。

那位青年被毒打後,倒在田埂上暈了過去,當他醒過來時,已中午時刻了。拖著沉重的腳步,到水邊,把血跡與泥漿大略洗去,找到車子,蹣跚地騎了回去。到了家中已傍晚時分了,把車子一放,即躺在上睡了。他的家人因各人忙各人的,也沒注意他的行動異常。

到了半夜一點多,因內傷發作,咯出了許多烏血,他的家人急忙把他送到鎮上的醫院,但因傷勢太重,第二天早上即一命嗚呼了!他的家人哭得很傷心。

王家姑娘阿枝,心地也很善良,毛病就是太驕生慣養,她看見大哥帶了人氣沖沖出去後,心裏有點後悔。她知道她哥哥的脾氣,定會出事。果真當哥哥回家後,在鄰居面前大吹他如何修理那位青年時,她開始緊張起來,心中感到十分愧咎。

第七天夜晚,她夢見那位青年滿身血跡,來向她索命:「我與妳無冤無仇,那天只不過對妳戲言了兩句,妳竟叫人把我打死,我不甘願……我不甘願……我要妳的命……。」阿枝嚇得驚魂失魄,大喊有鬼!她的家人被她的叫聲驚醒,來到她房裏,問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她一面哭,一面指著窗口說:「有鬼!有鬼」。

以後一連發生了幾晚,把她嚇得心神顛倒,連白天也不敢一個人在房裏,身體一天天的虛弱下去。她的母親看了心裏很是難過,知道定是那位青年的鬼魂來要命,心中徬徨無依,又不敢對鄰人談起,只好偷偷地四處問神卜卦,求了許多的符仔貼在門窗上,也請了人幫她收驚,但都沒有效果。

阿枝一天到晚,傻兮兮的,楞在那裏,頭也不梳?冷了也不知加衣服,每到晚上更緊張大叫起來,她的父母只有搖頭嘆息,不知怎樣才好?後來她的二叔提議說:「何不來個喜,說不定會把鬼魂走?」於是找來媒婆張嫂,答應上個月來提親的陳家婚事,並告訴她不可把此事走漏風聲。陳家少爺阿耀不知王家發生事情,因他太愛阿枝姑娘,所以婚事就很快地舉行了。

婚禮那天,當新娘要出門上轎車時,鬼魂又來了,輕輕地從車前玻璃飄過,司機與媒婆都看到了,但他們不敢說出來,因今天是喜事。

洞房花燭夜,一對新人正準備上時,鬼魂又站在窗口,新娘心裏有數,嚇得花容失色,渾身顫抖不已,全身直冒冷汗。新郎不知,連問她:「怎麼了?是否是身體那裏不舒服?」她回答說:「沒…什…麼!只是有點累,讓我早點休息……。」新郎是個老實人,也沒再追問下去,躺在一旁也就睡著了。

第二天回娘家時,阿枝姑娘一下車,急忙把母親拉進房裏,把昨晚發生的事說出來,一邊哭,一邊說:「我不要回去了......。」她母親聽了很擔心,但擔心又有何用呢?何況阿枝已嫁過門,不回去怎麼行呢!因此一面安慰她不要怕,一面告訴她說:「明天將請道士去田裏把那鬼魂超度。」

但鬼魂一直纏著阿枝姑娘不放,每晚當夫妻要上床時,又出現在窗口,使她每次一上床即害怕的蓋著被子顫抖不已,阿耀以為她是害臊才這樣,每次要脫她的衣服,都一面安慰她說:「夫妻嗎?有什麼害臊的,不要怕!不要怕!我會好好的疼妳……。」但阿枝都拉開阿耀的手,不願同床,使阿耀苦惱萬分。

苦惱的阿耀,某天與三五朋友相聚時,不會喝酒的他,竟然很傷心地哭著,並說:「娶什麼太太,有娶跟沒娶不是一樣。」接著又拿起一瓶酒大喝起來。同座朋友,被他反常的行動,感到莫名其妙?紛紛追問到底什麼事想不開?阿耀才說出他們夫妻結婚已近一月,却沒有同過一次床。他的朋友聽了很氣憤說:「什麼啊!連一次有沒有過……。」都楞住那裏。最後他們協議,明晚八點一同到他房裏,看個究竟,阿枝姑娘是什麼聖女?

第二天晚上,朋友三人一同到他房裏,按住了阿枝姑娘,請阿耀自己脫去她的衣服,他們發現阿枝姑娘,不但內褲共穿了七件,且口袋裏還發現尖鑽與小刀等利器,大家看了都傻了,鬆了手呆在那裏。阿耀很氣憤地打了阿枝幾個耳光,然後自己也哭了起來。他的家人被房內哭鬧的聲音驚動,紛紛趕到,方才揭開這件秘密。

次日早上八點多,雙方父母在村長家裏協調,阿枝父母在村長與村民的面前說出了實情,並請求陳家諒解,願意賠償一切損失,最後雙方家長協議離婚。

但鬼魂仍不因阿枝的離婚而罷休,仍纏著她。她的父母什麼方法都用盡了,都毫無效果,最後只好四處打聽那個外地青年是那裏人?經過多日的打聽,得知是隔壁鎮上的人,乃籌了一筆錢,找到了他的父母,說明來意。他父親很氣憤,指著牆上兒子的遺像說:「你們心肝那麼凶惡,打死了我的兒子,我正四處打聽無著,今天你們找上門來,跟我一同去警察局……。」然後很傷心地哭起來。

同去的村長,趕緊上去安慰他父母說:人死不能復活,況且告到法院也不一定有好結果,我做個公證人,雙方好好說,協調合解好嗎?」最後雙方達成協議,王家賠償十五萬元,並舉行超度法會三天。

此事過後。鬼魂才沒再來纏她,阿枝也慢慢的恢復過來,但已不是從前那種性子了。她經過此次的嚴重打擊與折磨以後,深深反省自己的不是,也深深體會人生苦海,世事無常,時常責怪自己當初的無知,才造成今天的後果,幾次她想從此結束自己的生命,但又覺得自己的罪業深重,並非自殺能解決一切,因此決定長齋,懺悔自己的業障。不久,山上的那間寺院剛好缺人管理,她知道後毅然前去。

從此,天天青燈紅魚為伴,白天墾地,晚上誦經懺悔,如今已過了十五年多了。這個往事,若非老一輩的偶而提及,恐後一輩的人都不知道,因村民都已原諒他的過去,不願在她前面提起。

學佛的我們,從這個因果報應的故事中,給我們深深啟示到 │凡遇到受侮時,定要保持冷靜,不要像阿枝姑娘隨口而出,竟造成這樣大的不幸;也不要像那位口出戲言的年青人,一句綺語,惹來殺身之禍。

大家心中有愛,快樂永遠在。

懷著愛心播種,懷著感恩收割。

一心服務人群的墨子

戰國時代,魯國的墨子,一生提倡「兼愛非攻」,主張和平,反對侵略。所以他到處奔走,為人排難解紛,不避一切的艱難困苦。

有一次,他把鞋子都跑破了,腳也腫了,便把帽子取下來裹著腳趕路。有人勸他說:「如今天下的人,只知爭權奪利,都不肯做合公道、有義氣的事,你又何苦這樣拼命的去做好事呢?」墨子說:「譬如一個人有十個兒子,九個兒子好吃懶做,只有一個兒子耕田;吃飯的人那麼多,耕田的人那麼少;那個耕田的兒子就應當加倍努力的去耕田才對。現在天下的人,都不肯做公義的事,你應當勸我多做些才對,為什麼反而勸我不要做呢?」

墨子這種服務人,以苦為樂的精神,實在值得我們效法。

三十七、借屍還魂自序

科學進入太空時代的今日,對「輪迴」這件事,現代人以為迷信,一般人不肯相信「輪迴」之主要理由,即因為他們不記得前生事。對於此問題,東西各有相似的解釋:中國的「地獄遊記」一書,謂人在投胎前須飲「孟婆湯」,此湯有健忘神力。希臘第一流的哲學家「柏拉圖」Plato (生於公元前四二七),所著「共和國Republic」第十章中,謂靈魂投胎前,經過酷熱沙漠,異常口渴,至「莫愁河」大飲河水,此水有健忘神力。羅馬人傳說相似,唯將「莫愁河」改名「奈思河」。何必忘記前生事?因前生事不但對今生無用,而且徒增精神累贅。印度甘地即如此看法,但這些解釋均不能令人滿意,因為事實上,一般人雖不能記得前生事,卻有少數能知其前生。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不飲「孟婆湯」(莫愁河水)之故。

對「輪迴」二字,也許有人認為迷信,不足置信,然則「輪迴」者,實有先後因果之連貫作用。人生在世,或行善,或作惡,其心如水,受陽光變氣昇天,(善者如陽光普惠世人,俗語云:善者上昇天界。)忽受陰冷又變雨墜地。(惡者冷似雪霜,令人寒心,俗語云:惡人墜落地獄。)所以人死後,由其一生的善惡,受六道的轉輪,大善者昇天為神,小善者轉世為富貴或天才、健美;小惡者為貧賤或白痴、殘醜;做惡較大者,則變為披毛帶角,生生死死輪迴不停。

筆者為要證明確有「輪迴」,乃彙集世界各國所發生之現代「輪迴」故事,且有許多已得到實證,而由權威學者很慎重的發表於各大報刊者,茲舉數則編著本錄,做為研究「輪迴」的資料。

李瑞烈 寫於宜蘭

朱秀華借屍還魂記

「今日佛教」雜誌記者李玉環小姐麥寮專訪

這是一個千真萬確的事實,我要告訴您這個借屍還魂的故事,並不是讓你覺得奇異,而是證明在這個世界上確實有六道輪迴,因果報應這件事,而且這件事就發生在今日的臺灣。

麥寮鄉下奇事發生

記得是今年的二月間(一九六一年),星雲法師應邀到虎尾講經,那時候同來的還有煮雲法師,因為白天沒事,我們幾位居士就陪著兩位法師到虎尾附近的鄉下去玩玩。

也是在星雲法師講經的同時,智道尼師有事在麥寮,我因沒有去過麥寮,所以就動了到麥寮去玩玩的念頭。麥寮是個靠海的地方,交通不方便,而且也沒有什麼好玩的地方,我們在紫雲寺拜訪過智道尼師以後就想趕回虎尾。可是紫雲寺的住持堅留我們吃午飯,而且班車已過,我們就留下來在大殿上聊天,現在,我們所講的奇事也就是在聊天的時候由一位許庇右先生透露出來的。

海豐島上初遇亡魂

這一個故事,就是「借屍還魂」的故事,本來這一件事情已經發生了很久,可是因為這個故事的主人一直都不願意渲染這件事,所以知道這個事實的人只限於麥寮附近的居民,至於外地的人,雖然偶爾聽到過傳說,但都把它認為是神奇鬼怪的故事,或者竟認為不可能的事,所以一直都沒有人去注意它。

在我起初聽到這件事的時候,因為敘說的人說話沒有條理,聽起有些亂糟糟,我們只知道有一位吳先生在海豐島工作,遇到一位金門小姐的魂靈,現在這位朱秀華小姐借屍還魂了,其餘的,這位先生雖說了許多,但我都沒有聽明白,可是,僅聽到「借屍還魂」這回事就已引起了我們的興趣,所以我們就打消了吃過午飯馬上回虎尾的主意,決定去訪問故事中的主角。

阿罔身體、秀華佔有

中山路是雲林縣麥寮鄉較為整齊的一條街道,這一位被視為神奇的人物就住在這一條街上,門牌九十五號,是一家建材行,故事的主角就是這一家得昌建材行的主人吳秋得先生的太太吳林罔腰女士。我們一行人到達這一家建材行時,吳太太下田去了,主人吳秋得先生正在忙著辦公,當他知道我們的來意時,先是一臉的難色,後來又經過我們再三的詢問他,才帶著無可奈何的神情告訴我們事情的一些經過。

「那是民國四十八年的事了,因為我們經營建材生意,所以參加了臺西鄉海豐島工事的建築工作,在那段時間我很少回家,偶而一回家,我太太就生病,可是當我再去海豐島的時候,他的病就好些。後來,我回家的次數越多,她的病就越重,等到海豐島的工事全部完工,我就回到家來,我太太的病就厲害到不可收拾了,她的病不是什麼致命的病,而是精神不正常,鬧到最厲害的時候,我們本來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可是她不願意,而且我們幾個人合力抓她都沒辦法,而且她還大聲嚷著:『不要抓我到神經病院去,我沒有神經病,我是金門人,我叫朱秀華,我是借屍還魂的,……』我的太太本來叫林罔腰,她竟說她是什麼朱秀華,而且說話的口音已完全改變了,我簡直不相信我太太的身體已被另一個靈魂所佔據。

吳先生好像已沉緬在回憶之中,他的眼光凝神的望著辦公桌旁那張夫婦合攝的照片,深深的嘆息了一聲,然後他接著說:「我實在沒想到世界上竟會有這種事發生,更沒想到會發生在我們家裡。」稍微停頓了一下,他一說:「在我築工事那段時間裡,我每次從海豐島騎腳踏車回家,總感到肩膀上有點重重的,但我想那是因為路太顛的關係,所以一直沒留意,事後才知道,每次我回家時,那位金門姑娘總是坐在車子後面載貨架子上,跟著我回家。」說到這裡,吳先生就藉著給客人倒茶結束了他的談話。

那位帶我們去的許先生,在我們談話的時候,就跑出去找吳先生的太太去了,他還告訴我們,有許多人要來看她,她都不肯見人,這一次是否願意見人,他還不敢保證,不過,他答應我們盡力找她。當吳先生倒茶的時候,他的外甥就陪著我們談話,當然,我們的話題都集中在「借屍還魂」上,這位年紀已有二十開外的先生說:

「舅媽生病的時候,我一直陪著舅舅守住她,舅媽有時候口裡唸唸有詞,但我們都不知道舅媽說些什麼,有好多次她從床上坐起來,我和舅舅想把她壓倒在床上,可是她的力氣真大,不僅我們沒辦法把她推下去,她反而把我們推開了,我想一個女人的力氣那會那麼大,那准是她那一班『朋友』在幫著她……」說到這裡他做了一個神秘的表情,我知道所指的朋友是那些孤魂。他又繼續他的敘述:「當我們知道了舅媽的魂兒已換了一個人的時候,我們也莫可奈何了,只好讓她好好養病,起初她好像對什麼都不習慣,例如:舅舅叫她阿罔時她會說:『我叫秀華,我不叫阿罔。』她的姐姐和媽媽來看她時,她會楞楞的說:『我不認識你們,你們是誰呀!』當然,我們的鄰居,她也全不認識了。」說到這裡他向房門瞟了一眼,他深怕他的舅舅聽到了他的話,他壓低了聲音接著講下去:

「舅舅是個對家庭很負責任的人,雖然他和以前的舅媽(指吳林阿罔腰女士)意氣不大相投,但他從來不在外亂找女朋友。可是那一次在海豐島建築工事的時候就有好多工人看見有個女孩子老跟在舅舅身旁,因此那些人就常說:『想不到吳先生這位老實人也這麼不老實!』有時候,年紀長些的老工人,就休息的時候和舅舅聊天,老把話扯到女孩子身上去,又說舅舅艷福不淺,舅舅對這些人的話簡直是莫明奇妙,他一直否認他曾帶女孩子到工地裡來過。可是儘管舅舅否認,那些工人們還是談個不休,舅舅認為他們是無聊了,故意拿他開玩笑,所以也就不理大家的話,沒想到那時我們這位舅媽(指朱秀華)早就天天跟著他了。」燃了一支煙,他又接著說:

「說起來也是不可思議,海豐島的工事已經有好多人去做過,可是以前每一個包工都虧了本,或者是有工人在工地摔傷,可是舅舅承做這個工事時不但賺了錢,而且工人們也都很平安,這也許是那些海豐島的孤魂在默默的保佑吧?」

吳先生這時已端出幾杯茶,我們一面喝茶,一面聽講下去:

「也許你們不會相信,可是那是我親自見到的事,講起來我還有些心悸,當這位舅媽(指朱秀華)剛剛病好些的時侯,她常說有朋友來找她,要我們準備凳子和香煙招待客人,每次我們照她所說的話準備了香煙、茶,但我們看不見有什麼人來,只是聽見舅媽在和客人講話,而且有說有笑,更奇怪的是那些竹凳子真是像有人坐下去一樣,會吱吱作響,還有,我們點燃了香煙,放在煙灰缸上,香煙竟會沒有人抽它而自已燃到一點都不剩,姑媽在說送客的話時,那些板凳又是吱吱作響,想來準是那些孤魂怕舅媽寂寞了,所以老是來陪陪舅媽,可是過些時候,他們也就不來了。」

「自從舅媽好了以後,她真是什麼都會幫著做,和以前的舅媽完全是變成兩個人了,以前,舅媽只是會燒燒飯,其餘的什麼事都不會做,可是自從病後,她和以前完全不同了,現在她只是會下田,會做粗重的工作,至於煮飯,她卻說是不會做,這就很怪了,不僅如此,連平常的嗜好,走路的動作也都不一樣了,當然囉,最大的改變是她講話的口音,她現在講的話完全是金門腔!」

說到這裡,這位先生喝了一口茶,看了看正在全神貫注聽著他講話的我們:

又指了指供桌上正當中所供的觀音菩薩畫像和地藏菩薩的塑像,繼續的告訴我們。

「舅舅本來是只供奉祖宗,這些都是舅媽(指秀華)來了後才新供的,告訴您吧,以前舅媽是魚肉都吃的,可是自從換了一個人以後,不但是不去吃它,連碰都不願去碰它一下,這兩年多來,她都是與家人分開吃哩!」

說到這裡,那位帶我們來的許先生剛好從外面進來,我們盼望故事中的主角會跟著他進來,可是他搖了搖頭,告訴我們:「唉!她不肯進來,她哭了!」

我們都沉默了下來,大家都有些失望,最後,還是智道法師想出了辦法,由她及寶鳳小姐和我跟著許先生到外面去勸她回來。因為我們的來訪,又深深傷了這位女士的心,當我們看到她時,她正無力的靠在鄰居門口的一柱子上,雙目微閉,兩行淚水正淘淘流下來,我想,她一定坐在這裡哭了很久了,我們安慰了她許久才把她勸回家。

可是這一次因為我們來訪,又使她想起了金門的家,她止不住心裡的悲傷,雖然想好好的跟我們談話,可是她講不到兩句話就又泣不成聲。

那天她只斷斷續續的告訴了我們:她的名字叫朱秀華,是住在金門的新街,父親叫朱清,母親叫朱蔡蕊,當她十八歲那年,因為金門有砲戰,所以她就跟著別人坐漁船逃離,後來因為船在海上漂流過久,大家都沒有糧食,所以都餓死了,最後她也暈了過去,不知經過多久,漁船漂到本省臺西鄉的海島,她曾被救活過,可是後來,那漁夫又把那艘船帶到海裡讓它漂流……。

說到這裡,她又掩面跑進屋去了,雖然,我們想多知道一點,可是看到她這樣悲傷,我們再也不好追問下去了。因為時間也已經不早,而我們還須趕回虎尾,所以就站起來向主人告別,臨走,我曾答應下次如果我有機會來麥寮,我要為她送來一串唸珠。

静思

謀財害命報應不爽

那位陪著我們來的許先生仍然陪著我們出來,在我們去車站的途中,他告訴我們說:「朱秀華本來是可以活命的,當她被漁夫救起的時候,她曾說過:『祗求您救我一條活命,不管做您的太太,媳婦,或者是婢女都可以,而且船上的金子都可以送給您……。』可是,那個漁夫太沒良心了,竟然搶了金子,把人又推下海,可是他究竟不能安安穩穩的享用這些不義之財,聽說沒多久,這一家人一個個的接著死,現在只剩下一個神經病的孩子,瘋得很厲害,唉!佛教說的因果報應實在一點也沒錯。」說到這裡,他向我們掃視了一下,又接著說:「說起來也真奇怪,當朱秀華剛好後,有人把這消息傳到臺西鄉,臺西的人知道了這回事,感到很驚奇,有人曾知道多年前瘋子的家人害過一個女孩的事,這次特別把瘋子帶來看朱女士,想不到他才到門口,朱女士就不許他進來,而且哭著說:『你們家裡的人還害我不夠嗎?你還要來逗我傷心!』以前,阿罔都沒到過臺西,而這瘋子來的時候也沒有預先講,而朱秀華就能知道,這不是很怪嗎?」

為送念珠再訪麥寮

今年七月間,熊炬居士來虎尾教蓮友們唱佛讚,在一次閒談中煮雲法師又提到「借屍還魂」的事,熊居士也感到很有興趣,再加上我曾答應送給朱女士一串唸珠,所以我決定趁此機會送唸珠去,也可以順便陪熊居士到麥寮玩玩。

熊居士曾經在金門居住過一段時間,所以對金門的一切都非常熟悉,一路上,熊居士曾經告訴我有關金門的許多事情,譬如:金門的建築物,農作物以及風俗民情等等,這都是我和朱秀華見面時談話的資料。

那天天氣很壞,車行中一路都是下著濛濛的細雨,我很擔心雨會下得很大,沒想到車到麥寮時,雨竟停了,我不禁在心中默唸了一聲「阿彌陀佛!」

金門往事仍能記憶

因為下雨,朱秀華沒有下田,當我知道她在家裡時,心中像放下了一塊大石。

也許因為我帶了幾個人一起來,朱秀華猶豫了許久才出來,不過,這一次她顯得平靜多了,見到我們時她笑著點了頭,但她的笑總是顯得有些兒勉強。

我先把帶來的唸珠送了給她,然後,我們不著邊際的閒聊了一下,有了上次的經驗,我不願直接了當的提出了我的問題,所以我一直是繞著圈子講話,我們先談到信佛的事。

朱秀華說:「我自小就信佛,而且一直都是茹素的,現在不管工作多忙,我早晚都要拜佛,我知道,佛說的話一點都不錯,一個人要做好事,絕不可做壞事,做壞事絕對不會得到好報!」遠在上次來時,我早就聽到朱秀華的鄰居說她每天拜佛拜得很勤,我想這是她今天能夠重來人間的原因吧!我趁機問她:

「您說您小時候就信佛,金門有沒有佛堂?」

她思索了一下,說:「我不知道,不過我們家裡供觀音佛祖,我只是在家裡拜拜,我們一家人都是拜佛的!」

我說:「您現在還會記得金門的事嗎?」

她嘆息了一聲說:「唉!記得是記得,可是事情已經過去了,還談它做什麼呢?」

「如果現在有人要幫您找您的父母,您願意嗎?」我問她。

「當然,我是高興的,可是誰願意幫我找,就是找到了,恐怕他們不會認得我了。」她苦笑著繼續說:「我現在的身體並不是我離開金門時的身體了。」說到這裡,我看見她緊抿著嘴,眼圈有些紅了,可是她盡力的克制著不讓眼淚在客人面前掉下來。

我指了一下坐在旁邊的熊居士說:「這位先生在金門住了很久,而且他也是信佛的,他知道金門的許多事,而且他現在還有許多朋友在金門,如果您願意,他可以幫您打聽。」

她的眼圈又紅了,有許久都低著頭,為了打破沉寂,我笑著告訴她:

「如果找到了您的父母,妳就可以回金門去和他們見見面了,如果回去,您還會認識嗎?」

「當然認得!如果可以回去,我倒想讓您陪著我去金門一次,您敢去嗎?」她彷彿回到了金門,眼睛亮了起來,說完這句話,她直盯著我,等著我回答。

「當然,如果能去,我是想到金門去走走的,能陪您去,這就更好了,」說到這裡,我就要求她告訴我們她離開金門的經過。

 縷縷敘述蒙塵經過

“事情發生的那一年是民國幾年我不知道,那一年我是十八歲,因為那時有人謠言駐金門的軍隊要撤退,所以許多百姓都乘著漁船逃離,我也帶了東西跟著別人上船一起逃離。”我問她:“你的父母沒有一起來嗎?”

她搖了頭說:“喔!沒有,那時大家都很慌亂,我們家是做生意的,我們沒有漁船,我走時是附搭別人的漁船走的,那時我和爸爸他們分開了,況且我也不會料到我們一分開就再也不能見面了。”她有些黯然,但仍然繼續著她的敘述:“我們逃難那天,解放軍的炮轟得很厲害,我被爆風所傷,可是仍然勉強上船,船到大海中我們也不知該向何處,大家平時都在近海捉魚,所以出了海就迷失了方向,後來,我們任海水漂流,在海中有許多人都受不了飢餓死了,我在海中也很痛苦,我也不知道經過多少日子,船就漂流在海豐島邊,別的船只也漂了來,有許多有氣力的人都棄船游上了岸,我還是昏昏沉沉的在近海漂浮。後來有漁船來了,有人發現了我,就把船靠近了,他們把我弄醒時,我才知道這裡是台灣的台西鄉,他們問明了我在海上漂流的原因,我老老實實的告訴他們,後來……”說到這裡她的眼眶上出現了兩顆晶瑩的淚珠,但她很迅速的把它擦去了。

我再次打斷她的話問她說:“聽說他們奪了你的錢,又把你推到遠海去了,所以後來他們全家都死光了,現在只剩下一個患神經病的孩子,是不是您將……”

沒等我話說完她就搶著說:“唉!你也聽到這話了,其實這是誤會,船上那些黃金並不全是我的,而是許多逃離的人帶出來的。他們奪了黃金,後來全家死的是事實,我雖然覺得他們沒有良心,但我是信佛的人,我不願結仇,那是與我同船的人死後,心抱不平而予報復的!”

我又問她:“那麼,你還沒來到吳先生家裡以前一直是住在那裡的?”

提到這問題,她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她終於說:“我一直是在台西鄉的海豐島,那裡都是綠色的樹木和綠色的海,很美!”

“你喜歡那地方嗎?”

“嗯!我在那裡住了不少年。”

我想,那裡不只是她一個孤魂,一定還有許多鬼魂在那裡,我想問她,可是我想她一定不願意提到那些事,所以我另外又換了一個話題,我說:“麥寮有沒有金門好?”

“麥寮?這兒怎能和金門相比,金門的房子都是用紅磚建造的樓房,街道也相當整齊,我們住的那條街都是生意人住的,熱鬧極了,麥寮的房子和那兒一比,實在顯得太亂了。”熊居士同意了她的話。

根據熊居士的揣測,朱秀華是民國四十三年逃離的,因為在那次曾有許多人看到軍隊在運火藥箱到海濱,所以他們就糊裡糊塗的在解放軍的炮轟中冒險逃出金門。我向朱秀華描敘著熊居士告訴我的情景,她說:“我就是在那種情形下逃出來的。”

接著,我又問了許多金門的風俗民情 ,想不到她講出來的竟然和熊居士所說的完全相同。

在第一次我到麥寮就聽說過,吳秋得先生和以前的太太林罔腰感情並不太好,可是自從換了朱秀華女士後,他們的感情非常不錯,而且她對林罔腰所生的孩子也像母親照顧親生兒子一樣的照顧他,不但如此,吳家自從朱秀華來了之後一直是在賺錢,如果她認為不可做的生意一做准會虧本,這是屢試不爽的!

除此,她還會下田耕作,甚至於晚上看水田都是她一個人去,有時候建材行裡搬水泥包或是整理許多粗重的建築材料,這些吃力的工作她是照樣的去做,只是她不願意下廚房去料理炊事,這是她不願去摸葷腥東西的緣故。

我又問她:“你在麥寮已住了近兩年了,現在習慣了吧?”

她的臉上呈現了一片莫可奈何的神色,深深嘆息了一聲:“唉!您想,我現在借到的這個房屋(指身體)是個舊房子,我住起來實在很不自然,況且,為了借人家的身體還要替人挑起料理家庭的擔子,我真有點懊悔我不該來!”她的聲音是夠凄楚的。“我已告訴過你我是信佛的,在我沒到吳家之前,我還是個姑娘,我很厭倦現在的生活(我知道她的意思是指她現在的名義是人家的太太)!我曾經要吳先生讓我住到佛堂去,可是他不肯,我心裡實在難過,可是他們一家人都對我不錯,所以我只好代人擔起家庭的擔子,不過,如果他以後要是肯答應的話,我還是住到佛堂裡去比較清靜些!”

我說:“聽說你對你的兒子和婆婆那很好,大家都在誇贊你呢!”

“那裡,那是他們對我好,就是說勝彥,雖然他不是我所生的孩子,可是他很懂事,他對我很好,我怎能對他壞呢?有時候,他父親常常喜歡說他,我總會告訴他:‘孩子還小,有事也不必大聲呵責他,應該好好的解釋給他知道,我想他一定會接受的。”當然,我也會勸勝彥聽父親的話。我既然住在人家家裡,我就希望這家庭能很和樂。”說到他兒子的事,她臉紅了,當然,如果依著她現在的年齡來計算,她還是十分年輕的,驟然間有一個與她年歲仿佛的年青人叫她媽媽,她一定會感到不慣的!

珍重道別攝影留念

不知不覺間,我們已聊了一個多鐘頭,我想,我們也該走了,所以我站了起來,拉著她的手安慰她說:“既然大家對你都很好,你也應該放下心來,佛教說一切都是因緣所成,也許你是和吳家有緣,所以才會從老遠的金門來這裡和他們住在一起。”她點了頭,我又說:“反正你每天都很誠心的在念佛,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是一樣的,並不一定要住到佛堂裡去,佛菩薩還是一樣的會保佑你!況且,佛教徒的精神還是要有利他然後再求自利,你幫忙了他們一家人,使他們都能過得很好,這也是很有功德的呀!”她還是默然,我又告訴她!“如果你想去佛堂,以後我有空的話,我可以來帶你到虎尾去玩玩的,我希望你從此安下心來,不要常常覺得難過!”她感激的握著我的手,一直向我道謝。

臨走,我請她合拍一幀照片留念,她好像有些為難,後來還是吳勝彥先生把她勸動了,她才點首同意。

脫胎換骨似假實真

我們告辭時,吳勝彥先生特別把我們送出來,在路上我曾問他,關於他母親的事,他說:“我媽媽從小就生長在麥寮,從來也沒去過台西或金門,當她病後,已完全換了一個人,我實在有些不相信,可是這身體仍然是媽媽的,她卻堅說她不是阿罔,親戚朋友們來探望她,她都不認識,連外婆和阿姨她都不認識她們,這事大家都感到很吃驚,我的心裡也有一股說不出的感覺,我真不知我該怎麼叫她!”說到這裡,他停了下來,我問他說:“那麼現在呢?”他苦笑了一下說:“當然我還是叫她媽媽。”

“你相信‘借屍還魂’這件事嗎?”“以前我是全不相信,媽媽從來沒有去過海豐島,可是現在她能說出海豐島的情景,而且就在那年(民國四十八年)我曾經參加了在菲律賓舉行的童軍露營,在我們隊上,有個金門人,他講話是另一種腔調,我回來後,媽正生病,後來她病好了,講話的口音正和那金門人一樣,而且她還能說出許多有關金門的事,所以,我相信說她是金門人也是事實!我所以願意告訴各位這個故事,並不是希望各位抱著好奇心去看她,而是以這個故事來說明佛教所說的六道輪回,因果報應這些道理確確實實是存在的!末了,在這裡,讓我們共同為她祝福!

麥寮婦人“借屍還魂”

鬥六軍醫院院長親訪研察究竟

“征信新聞報鬥六十六日夜九時二十分電話”麥寮四十三歲婦人吳林罔腰“借屍還魂”消息,引起醫學人士重視。此間八一五一軍醫院院長劉海波,特由雲林縣府主計室楊主任,業檢室賴主任,及記者等人陪同前往麥寮鄉麥津村中山路九十五號得昌建材行,訪問“借”吳林罔腰之“屍”還魂的朱秀華,就醫學的觀點,研究此一不可思議之怪事。

劉院長於三月十六日下午三時抵達麥寮後,即至得昌建材行找到老板吳秋得,說明來意後,即會見朱秀華。

楊主任首先問朱秀華在金門之家庭情況,再問她的父母,又問她,當年隨船漂流在台西海豐島被人傷害,此仇報了沒有。朱秀華點頭,表示仇已報了,說到此處,朱秀華悲傷哭泣,並表示不要問下去,免得增加她心中難過。

楊主任接著改口問她,何以會找到麥寮吳家來呢?朱秀華答,系在海豐島上逗留時,聽“莫府王爺”說,麥寮吳秋得的太太林罔腰,壽命已到數限,不久將離人世,可以借她的肉身還魂,於是,就跟吳先生來到吳家的。

以上這些話,均由“朱秀華”親口回答,劉院長則在旁默默觀察,注意“朱秀華”之言行舉止是否有異於常人之處,劉海波院長並將“朱秀華”“借屍還魂”後,一切生理狀況是否正常詢吳秋得,吳老板答一切正常,且健康情形比林罔腰好。吳老板並說:“朱秀華”曾拜見林罔腰之生母,“朱秀華”見到林母表示陌生,稱老人家為阿婆,林母察知女兒口氣有異,且說的廈門口音,一時傷心痛哭,“朱秀華”安慰她說:“阿婆不要哭,你女兒雖然死了,但是她的身體還在,假使連肉體也不在了,豈不是更傷心嗎?我就算是你的女兒好了。”

記者向“朱秀華”表示,台大醫院願意為她免費健康檢查,她表示並沒有病,不需要。

據劉院長於辭出吳家後表示,他觀察的結果是……

(一)朱秀華精神表情自然,言語也很清楚並無異狀。

(二)朱秀華的眼光神情,不像精神病的樣子。

(三)照觀察尚難作病理的判斷。

楊主任也表示,他家住彰化鹿港,鹿港口音和麥寮口音相同,但“朱秀華”口音卻有廈門口音,這一點,他認為很奇怪。

記者等一行,離開麥寮後,即轉往台西鄉訪問,在台西鄉長處,證實“借屍還魂”確有其事。

信不信由你「借屍還魂」 李瑞烈

真有其人碓有其事

世風日下,科學由原子進入太空時代的今天,有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情,層出不窮,筆者讀「今日佛教」與「徵信新聞報」之借屍還魂的報章,應友人之邀,為要證實其事,乃撥忙專程往訪「借屍還魂」的主人。

筆者等到雲林縣麥寮鄉之後,即刻赴麥津村中山路九五號得昌建材行找訪吳秋得先生,說明來意,吳老闆似有討厭情緒,但表面上雅意接待。

據吳老闆說「我妻吳林罔腰在四十歲那年(民國四十八年),我承標海豐島工程,罔腰就臥床不起,我在築工事那段時間,常回家探望罔腰之病,當我從臺西騎腳踏車回家時,所騎腳踏車似有載負重物之感,我雖有如此感覺,但因鄉路崎嶇不平,因此未曾注意,但常被工人取笑說:『老版艷福不淺,常載美女出入!』我總以為工人對我所開的玩笑。後來,該工程完工,我妻罔腰病體漸惡劣沉重,有一天終告不省人事,延醫急救終難甦醒,但陽氣未滅,延至二十數天並無進食任何茶湯,於無意之間,不料自己下床行走,與家族及鄰居見面很感陌生,所說的話語口腔與前不同,使他莫名奇妙,誤為病後精神失常,要送她往精神病院治療,而她說:『我非神經病,送我到精神病院何用,我非你妻,我是金門人朱秀華來借屍還魂的。』當時我疑信參半。

吳老闆停了一下又說:「我一生對傳說荒唐怪誕之事,極不採信,無疑如此戲劇性的『借屍還魂』發生在自己家裡。有一次,我岳母來家探望,罔腰還很陌生,向她稱呼『阿婆來坐』,使我岳母很傷心流淚。我對罔腰說:『她是妳母親,如何喚她阿婆。』罔腰說:『我的母親在金門。』當時我岳母放聲大哭,罔腰安慰我岳母說:『妳的女兒雖然死亡,但肉體尚存,我的肉體是妳女兒的,我完全還是像妳的女兒一般,妳亦不用如此傷心才好。』」

吳老闆說至此,內室步出約有四十外歲的婦人,身著白底紅綠點花的短衣如外省籍的女人裝束,行如少女般的嬌態,面不染絲毫脂粉,很禮貌向大家打招呼,輕聲說道:「勞駕各位請坐,我很忙失陪了。」說訖,向外就走。吳老闆指著說:「她就是『借屍還魂』的朱秀華。」

筆者為要見盧山真面目,即追隨背後而出,她在一廣場,手握一約四十餘台斤的鐵槌,截斷鐵條工作,隨後吳老闆亦到,他向她謙遜地稱呼:「秀華!他們(指筆者等)自遠方來的,要訪問妳,請妳與他們談談幾句。朱秀華便停手,放下鐵槌,含著微笑點頭,走回店裡坐下,很謙遜地說:「今天很忙不得奉陪,很失禮了。」筆者乘機問:「今天我們專程拜訪是為明瞭小姐在『借屍還魂』的過程中由來,請小姐將一切經過情形細說給我們聽聽。」

朱秀華微笑,帶著躊躇中,慢慢地說:「我住在金門新街,父親朱清,母親朱蔡蕊。」朱秀華說了這幾句,突然珠淚盈眶,很傷心的樣子,繼續又說:「我十五歲就持齋拜佛,當我十八歲那年,解放軍經常炮擊金門,使島民驚惶交加,為求安全計,租漁船疏散於臺灣逃離,當我們攜帶細軟及乾糧上船,經過一段的時間,小船遇上無情風雨,浪濤沖天,失卻了航路,船在激浪大海中漂流數十天,一切的乾糧已食用完盡,飢迫災厄降臨我們的身上,由此飢寒交加,大部份相依為命的同行人,受飢餓喪命於船中,我亦漸漸支持不住,不省人事,聽天由命,由無情的浪濤漂流,當我甦醒打開眼睛,船已靠在島嶼,發覺船中有五、六名陌生大漢下船,搶走所帶細軟,我無法抵抗,被他們投擲於海中喪命,魂遊海豐島,在此徘徊十天,被五條港(海豐島)張李莫三府王爺收為門下,經王爺公指示,說我陽壽未盡,可向麥寮鄉吳秋得之妻吳林罔腰的屍體還陽,乃暫住王爺廟。不久巧遇吳秋得來五條港承建工程,乘機會與吳秋得來往其間,在吳秋得工程完竣後,隨他回鄉待機,在這幾天,林罔腰病危沉重,魂歸離恨天的時候,我便乘機『借屍還魂』,但『借屍還魂』不太容易,最感苦頭的是自己的靈魂要投與他人肉體非常困難,幸得王爺公協助下,經二十數天始即完成還魂。」

筆者又追問:「借屍還魂後妳有何感想?」她又說:「一切很自然的,但因借人舊屋(按指借林罔腰的屍,因為朱秀華是少女),稍有不自然感,而對家人及鄰居很感陌生,幸得吳先生對我很好,亦得安樂過日。」說後便起立向我們很有禮貌說:「今天我忙,不能與各位多談幾句,很失禮,請各位原諒吧。」說訖就向外走了。

筆者轉向吳老闆:「秀華小姐有無要求回金門認親。」

吳老闆答:「事後有託友人到金門查秀華雙親的下落,據友人說:『照秀華所言的地址,確有朱清其人,但自那年解放軍經常炮擊金門之後,朱清一家人就失蹤了!』所以無法回金門認親。」

筆者再問:「林罔腰未被『借屍還魂』以前有無唸過書,『借屍還魂』之後身體是否正常的?」吳秋得說:「罔腰是文盲不識字,還魂之後,她能整理帳項,以前她身體衰弱,只是在廚房燒飯外,其他工作一點都不能幹,還魂之後,一切形態具有異變,所操口音變成金門腔,身體比較以前健全,廚房方面的工作她就做不成,完全在店裡幫忙,身體正常。

當時筆者看吳老闆很忙,所以不好意思再問下去,就此便向吳老闆打招呼離開得昌建材行。

這段「借屍還魂」的故事,在此科學發達的社會,談起來,實使人懷疑不信,譏笑此荒唐怪誕的奇聞,但按筆者訪問經過是,採取幾點,證實「借屍還魂」是真的,信不信由你。

    (一)林罔腰係四十外歲的徐娘,「還魂」之後其行動如十七、八歲的少女嬌姿。

    (二)林罔腰乃麥寮人,麥寮說話腔口和鹿港的腔口相同。但自「還魂」之後,其說話皆屬廈門的腔口(按:金門說話腔口和廈門的腔口相同)。

    (三)林罔腰從前乃係無學,文盲不識字。自「還魂」之後,能寫、能算,又講得一口流利的國語。

    (四)林罔腰以前是葷食(魚、肉都吃)。自「還魂」之後,不但不食葷臊,連碰都不敢碰,這幾年來,她都是茹素(素食,不吃魚、肉、葷菜),和家人分開吃。

    (五)林罔腰以前體弱,只是會燒飯外,其餘什麼事都不會做。「還魂」之後,身體健全,會做粗重的工作,廚房方面的工作卻不會做,完全在店裡幫忙。

    (六)吳秋得先生乃非神棍之輩,絕不是利用「借屍還魂」之名,藉機取利為目的,反之,為要招待訪客而費了不少的煙茶費。

筆者離開得昌建材行之後,再在鄰近探查「借屍還魂」的實證,悉知當年朱秀華遇難時,有林清島先生者目睹其事,當時林先生曾說:「救人要緊,不要搶東西啊!」但眾漁民不聽勸告,反來辱罵林清島,事後,眾漁民皆受了報應,發狂而亡,林清島反而事業如意。

筆者為要證實此事,離開麥寮之後,即轉臺西鄉訪問。林清島先生現年五十二歲(民國五十五年),住在臺西村,他見我們頗有陌生侷促之感,我們說來意之後,林先生才面露笑容,筆者問當年目睹海豐島所發生的事,林先生說:「當年有一條大船漂來海邊,當時有十多人漁民在場,眾人見船上有財物,圖佔為己有,我曾勸眾人不可做傷天害理的事,但眾人不聽我的勸化,反來罵我傻瓜,又迫我不得聲張,若大聲小怪,就要我的命。」

筆者再問:「當時船上有女人被害嗎?」林先生說:「確有此事。」又問他:「你知道那船是從何處漂來的。」他說:「好像是從福建一帶漂來的。」再問:「聽說,搶財害命的漁民皆發狂而亡是真的嗎?」他說:「是的,這些人個個接著發狂死去,現在只剩下一個神經症的孩子,瘋得很厲害。」話到此,時間也不早,而我們還要赴車班,所以就向林先生告辭,結束了這段「借屍還魂」的訪問。

在此科學昌明的今日,還要來談「借屍還魂」的故事,一般人都不相信。但一切貴在求實證,若有人不相信者,可親到麥寮查證其事。

俗語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說的不錯。朱秀華小姐不殺生換得了再生,泯沒良心的漁民,因為謀財害命而得到發狂死亡的惡果,這是足以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力證。奉勸世人,切莫滅沒良心,此實天地所不容,如林清島先生,心有善念,上天賜其福澤,貧苦變成富有,足證善惡之報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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