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設法去遵守所知的基督徒規則,使我在生活上能經歷 神的祝福嗎?醫治我,滿足我肉身的需要,是我信靠 神的基本原因嗎?」福音的聖經基礎,就是在神面前有知罪的感覺,承認只有神所差愛子基督耶穌的恩典,能赦免我們的罪;世上沒有任何一種文化,能自然的認識到這種屬靈的需要。或許這成為你跟隨主的原因?我自己也必須好好省視是不是這樣?
好好正視罪,認識自己,變成是一個聯結基督很重要的關鍵。用這樣的態度,重新回顧自己目前的真實狀況,感謝主,使我清楚看見我裡面有罪,並且耶穌已經代替了我的罪;將近兩千年前就完成了,使我能不再被 神定罪。撒旦恨惡 神,也恨惡跟隨 神的。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創3:1 )?人心不是自然的成為福音種子的好土。從聖經記載的人類歷史,可知亞當的後裔,無人是自動的喜愛 神或祂的救贖之道。「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羅3:11)」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 神。(羅3:1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8:7 )」
人生來便會跟隨虛假的宗教和敬拜人手所造的 神,甚至他認為是永活真 神的東西。有人甚至會欣然接受一種聽起來,似乎真正是基督福音的福音。不過按聖經所載,除非 神透過祂的話語,藉聖靈把人吸引,否則無人會尋找 神,或憑信心來到基督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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