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第五章28-29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對於約翰福音 第五章29的「行善與作惡」,我有比較多的思想,因為與世界對行善的理解不同。外表看起來一樣是行善,但是內心中有耶穌和沒有耶穌的出發點會不同。
內心尊耶穌為救主的:用謙卑的態度,一來謙卑出於認「自己的罪」,二來謙卑因為行善出於神的 善,耶穌代替我死所得的新生;所以努力行善是一切靠主。
內心不認識耶穌的:可能他的行善功德積於自己,做的善行更多,內心與表像的光彩與榮耀更大。可能仍化作謙虛的品性,但是不會認知到自己不夠善或是自己沒有善,乃會努力追求以為能達到至善。當我在領受"約翰福音 第五章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的經文時,一度我也迷惑聖經中不是說:「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嗎?怎麼也提到用行善和作惡來決定復活或定罪?不是應該只用「相信或不相信」來決定復活或定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 )。
究竟信心和行為有甚麼樣的關係呢?"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雅2:14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 )。因此,個人內心中,自能分辨人的每一件事是出於自己或出於 神;也要記得聖經的教導,不要論斷別人(太7:1),他們自有他們的主(羅14:4),審判的事出於 神(約16:8)。
下一回來思想"約翰福音 第五章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究竟是甚麼意思。
經歷寒假,用了大女兒的FB和LINE加上她老公的LINE隔空對麗麗問候,成效不大,今天總算在電話上接到麗麗,詢問她有否閱讀聖經?她說有。詢問有否有一些閱讀上的問題?和她約定希望開學後可以盡快碰面來幫助。
二十一天的寒假要結束了。新的一年,科技進步與生活品質的提昇來到生活中,應接不暇的LINE各式各樣都有,導航也很大解決了"路癡"的困擾...在似乎眼花撩亂,靜不下心的充斥下,眼目仍定睛在高於一切的主。願他使用這一切來成為祂的工作,使人有智慧安排作息,選擇有益的。
103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