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頒賜十誡的預備之四
加三10、23、24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神的律法
需要
完全的遵守
── 神已知道以色列國不久必會背叛他,並且在律例之約定下, 神會因著他們有罪的緣故懲罰他們。
神若知道以色列人無法遵守所立的約,他又為何與他們立約呢?
神如此行,是為了證明給以色列人看,他們是罪人,並且無法討他的喜悅。
神要教導他們若只憑自己的努力,是無法成為他的朋友並獲得他的接納與恩賜。
── 說明:
有一個人游泳渡河,但他漸覺疲倦並被捲在急流之中。有一群人在岸邊觀看,除了一位健碩的游泳選手外,沒有一人有能力拯救這快被淹沒的人。
岸邊的人不斷的催促這人去幫助那在河裡遇溺的人,但他卻無動於衷,只是站在一旁觀看。那掙扎的人變得越來越疲弱,最後筋疲力竭,只好放棄掙扎。這時,這游泳選手才跳進河裡把那人救出來。
當人們批評他為何等了這麼久才去救那遇溺的人時,他便回答說,「當他還有力氣的時候,這快被淹死的人決不會讓我去幫他。唯有他放棄自己努力時,我才能幫助他。」
(第二十四課 頒賜十誡的預備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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