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創造太陽、月亮和星宿(創一14-19)
── 建議例證:
人類在過去數十年間對宇宙的認識,遠超以前世代的人。高倍望遠鏡、能操縱的無線電導向電波、電子儀器及太空旅行等也是本世紀的產品。人類已踏足月球,人造衛星環繞地球及在太陽系中運行,蒐集令人詫異的新數據。但我們對地球所處的太陽系的認識,仍是十分有限,對太陽系所處的銀河系,則只有皮毛之見,至於對整個無邊際的宇宙的認識,那更是寥寥可數了!
我們蒐集了很多有關距離的事實和數據,但沒有人可以測度宇宙的宏廣,例如,雖然光以每秒十八萬六千哩的速度飛馳,但離太陽系最近的星體所發出的光,也需要數年的時間才可走進我們的眼簾。我們也知道在我們的視限以外,還有數以億計的星體存在。
讓我們現在看看 神怎樣說。
閱讀:創一14-19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神是全能的
神一說話,太陽、月亮和眾星宿就都造成了。
參考經文:詩卅三6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
── 只有神才有能力完成這宏大工程!(第四課 神創造了諸天和地之 太陽、月亮和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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