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第一次來,非常歡迎你。如果你已經不是第一次來,相信若非 神的靈,沒人能聽 祂的話,真高興。
"為何會對罪完全空白?那是我很想問自己的。"福音的聖經基礎,就是在 神面前有知罪的感覺。如果覺得自己夠好,或是還不錯,沒有罪,那何還會需要耶穌呢?福音最大的目標乃在於喚起人對於耶穌的需要,需要耶穌代替我的罪。如果一個人覺得他自己沒有罪,那耶穌與他是沒有關係的,因為不管是耶穌或是穆罕穆德或釋迦牟尼都變得不重要。關於耶穌代替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更不必要,為何需要代死呢?我沒有罪,不必要為我而死。
我很感謝 神使我看到我自己。我再問自己,自己真的是靠自己而活嗎?真的以為自己夠好嗎?真的以為自己完美嗎?其實並沒有,很早以前就體認到罪在我裡面,常常挑戰我。追根究柢,那是不是對罪的認識還不夠呢?是的。有一段話,打醒我,提醒我。「......許多表明信仰的人,他們藉著受洗、讀經,一同聚會唱詩禱告,去設法討神的喜悅,讓 神接納。他們設法去遵守所知的基督徒規則,使他們在生活上能經歷 神的祝福。......主的醫治,似乎是證實 神是真實的最大證明,這正如以前,巴拿旺努族人信靠眾神靈和它們治病的能力一樣。神醫治他們的大能和美意,並滿足他們肉身的需要,這也是他們信靠 神的基本原因。不過,當 神似乎不答允他們的禱告,許多人便又回頭倚靠眾神靈和巫醫......他們的基督教信仰並不持久,因為這是建基在"感覺的"需要上,而不是在 神所顯示的屬靈需要上。這樣說,並不表是 神不關心人的感受或需要。祂當然關心這些事。但祂知道除非人先讓神滿足祂最大、最基本的需要,就是與 神和好,否則,沒有人在本身的需要上,能得到滿足。因為 神關心人的感受和傷痛,我們也應該這樣做;從 神的角度去看自己的需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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