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第五章30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耶穌憑自己不能做甚麼,子乃完全靠父上帝。耶穌第一次來是為死在十架上救贖是人的罪,第二次來是為審判;耶穌怎麼審判呢?耶穌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而且祂的審判也是公平的。我用「 (含strong number)中文和合本」聖經查詢了「聽見」兩字?「聽見」作動詞,包含三個涵義:
1) 被賦聽的能力, 未聾的
2) 傾聽
2b) 以特別注意, 留心別人所說出的話
2c) 以了解所說出的話的意義
3) 聽到某事
3a) 留心聽取當場他人的宣告
3b) 由聽聞而記住
3c) 耳朵所聽到的事, 發掘, 知曉
3d) 注意教師或其它教導的話語
3e) 領悟, 了解
耶穌是神而為人,神人中保,也是創造主,在造天地萬物之前就存在;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1:26)。"我們"指三一神,除了天父上帝還有基督耶穌、聖靈。如: 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1:2 )。
祂 既然造天地也是造我們的,祂 鑒察我們,就如"約翰福音 第五章30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17:10)。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他都鑒察(箴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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