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5從舊約看基督受死的意義之十一
他們要週而復始地每年將動物的血灑在施恩座上,就是以後在耶路撒冷建造了聖殿,也是如此。
牲祭的血絕不能用來贖罪。
這些獻祭只是指出主耶穌將要獻上自己完全的生命,作為完全的贖罪祭。
── 還記起當耶穌死亡之際, 神在聖殿中行了何事?
參考經文
來十1-10
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2.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3.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7.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9.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第四十六課從舊約看基督受死的意義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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