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頒賜十誡之一
A.序言
以色列人像我們一樣天生就是罪人,不能討 神的喜悅。
奇妙的是,我們雖是罪人,卻仍然以為自己可以順服 神。
── 昔日,以色列人曾認為他們可以遵守 神與他們所立的約。
── 今天,我們也沒有兩樣──一句老掉牙的話說:「我以十誡為我的生活標準。」
然而,我們是罪人的另一明證:就是我們不喜歡別人告訴我們該怎樣做,我們喜歡自己控制一切。
十誡是我們掌權的創造者所頒布的,他知道:
── 我們不能遵守他的法律,
── 我們需要他公義的準繩,
── 我們憑著他公義的準繩可以看見自己的罪性。
讓我們現在來探討 神所頒布的十誡。
B.第一條誡命
主題:神是至尊和掌權的
主題:神是聖潔公義的,他命定罪的代價就是死亡
閱讀:出廿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神在第一條誡命中命定,只有他才是萬民的 神。
(第二十四課 頒賜十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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