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0年代开始的越南难民潮结束後的近数十年来,对于当年在澳门也有难民营及前後收容过约八千名越南难民的往事,较少为人所知,也少有记载。为了展现这段历史,香港有线电视驻澳门摄影记者陈永汉先生于2018年10月30至12月14日期间,在澳门举办了一个“越南难民在澳”摄影展,展出了42张1970至1980年代越南船民在澳门的生存条件和境况。以下是电子媒体『正报』(Journal Cheng Pou)于展前一日,即2018年10月29日所刊载的几张图片:(http://www.chengpou.com.mo/dailynews/701.html)
紧接着在《越南知多少-45》中刊出的『风采人生』和『失职』之後,同侨李越明先生又提供了一篇『难民营的点点滴滴』,描述他在被联合国评为“全东南亚最好的越南难民营”(澳门九澳越南难民营)当营长时的点点滴滴,正好也可以让曾经在众多不同的难民营中度过人生中一段难忘的时光的同侨们,好好地回忆一下,比较一下:
难民营的点点滴滴
我自一九七九年入澳門越南難民營工作,至一九八七年舉家移民加拿大,八年寒暑。七九年先在位於路環島的九澳難民營當助理營長至八○年四月。由於當時有大批的越南難民湧到澳門,上級調我回澳門的青洲區,開設青洲越南難民營。猶記得當年初到青洲時,什麼設施都沒有,真是一切由零開始。而那時基本上每天都有難民船的到來,由登記姓名開始,安排住宿到辦理有關手續等,都只有我一人包辦,半個月內先後來了一千多人。(在還沒有聘請其他職員的情況下,我只有從難民中挑選一些受過教育和有點文化的人,每天輪流到辦公室值班,實在也幫了我不少忙)。在青洲營工作了約五個月,一切都上了軌道,而正在這時,九澳越南難民營那邊卻發生了一場大打鬥。當時的營長(一名美國神父)被警員護送馬上離開澳門,難民營無人管理,上級兩度命令我立即回九澳越南難民營收拾殘局。
自接任營長職務以來,百廢待興,當務之急是安定難民們的生活,做好清潔衛生工作,開辦學校成人英語班(ESL)及幼兒園,又與在澳門市內的塑膠花廠、針織廠、玩具廠和塑料加工廠等聯絡,將一些輕微簡易、不需經驗人手加工的工作交來難民營,俾留在營內的婦女們,在照顧小孩之餘亦可工作,增加收入,補貼一下生活所需。另一方面,多次與澳門治安警察和保安局方面反映和交涉,要求准許年輕的難民在等待第三國收容期間能合法在澳門工作。最後,由難民營提供難民們的工作性質、地址、人數等資料予警方,並不斷配合他們所有的措施及要求,難民們最終能獲准在澳門合法地工作,解決他們的生活問題。此外,營內分別設有飯堂、夜宵市場、便利店,及超級市場,方便營友購物和消遣。除了醫務所外,營內還有牙醫診所、電髪和理髮室。康樂方面則有足球隊、籃球隊、乒乓球隊、羽毛球隊和象棋組等。八一年和八二年曾舉辦了兩屆運動會。每年的聖誕節或春節,都有文娛節目的演出以示慶祝。中秋節和春節時,營管理處則在飯堂舉辦大型晚宴,邀請與難民工作有關的官員、職員、九澳村村民及難民營中各宿舍的組長、清潔工、大門守衛員、學校看守員、電工、技工、會計、出納、文房助理、各廠家的負責人及所有單身的難民出席,增加彼此的感情與和諧關係。
回首這八年來在難民營內所發生的事,真是多不勝數。小小的難民營,簡直就是整個越南社會的縮影。多年來,我很想將難民營內發生的事一一寫出來,與大家分享,但又顧慮到由於當時工作的確很忙,根本無暇寫日記,擔心寫出來的東西不夠全面,而且很多事都已忘記了。可是另一方面卻又想到,如果不趁現在還有一點記憶而不寫的話,到時還能寫出什麼東西來呢!因此,最後還是下定決心拿起筆桿,今天便寫出來…。
01.自焚
X年X月的一天早上,我和所有的職員都正在辦公室各自埋首工作。突然走進一位年輕難民鄧XX(難民營足球隊的一名隊員),他左手拿著一罐火水,右手則拿著個打火機,氣勢洶洶地來到我的桌子前,毫不客氣地大聲地問我:“李生,現在我問你,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國家認領我,如果我不能快點到外國定居的話,我現在就死俾你睇”。我和各同事都被他這突如其來的喝罵聲嚇倒,紛紛莫名其妙地望著他,一時不知所措。接著他真的把手上那罐火水照頭淋下(連衣服也濕透),且不斷地說一些憤怒和埋怨的說話。例如:如果我再沒有其他國家收容我,我一家人便沒有了前途…等等。這時我直覺上意識到事態的嚴重,而且情況危急。萬一他真的情緒失控,撻著打火機往身上一點,那就完了。因此,我馬上想起了“緩兵法”,首先要穩定他的情緒,不能讓他繼續衝動,然後見機行事。於是我便很柔聲地耐心向他解釋他的個案。我說你不是沒有機會被外國領事接見,美國和英國的代表都已接見過你們一家了,只不過一些紙張和條件還未足夠,你還要等待。說不定你的條件是符合一些要求擔保人條件不是那麼嚴格的國家。例如:瑞典和瑞士等會收容你。同時,某某人在此等候的時間比你還長,和特別提到他的妻子和只有幾歲大的兒子的前途…等等以打動他的心靈。慢慢地他不覺淚下,整個人已柔軟下來,再沒有像之前那麼激動了。於是我一面繼續與他談話,分散他的精神,拖延時間。另一方面不斷留意在場的兩位男同事---楊先生和司機張先生,希望他們能配合我……。當我正與他談話,他低下頭而我望向張先生,見張先生正好望著我時,我便馬上向他打個眼色,暗示他行動,他會意。於是我們兩人便以最快的速度衝向鄧XX,首先張先生雙手把他抱住,而我便一手把他的打火機打掉落在地上。他被我們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嚇怕了而來不及反抗,接著便整個身體軟綿綿地坐在地上,抱頭痛哭。這時我們各人都鬆了一口氣,各職員都紛紛上前安慰他,開解他,鼓勵他不要灰心氣餒。最後請楊先生陪他回宿舍休息,一幕緊張險成的悲劇,就此幸運地結束。後來他一家人終獲移民往美國定居。
02.一封信
八四年的某一天中午,當我如常地於早上時間結束在澳門的工作,駕車回九澳越南難民營,當我馳到路環島在未到九澳村前的一條山路,忽然看到遠處從旁邊跑出一個人,站在公路的中間,不停地向我揮手,示意要我停車。我除了吃一驚及感到突然之外,理性反應放慢車速及隨時提高警覺,預防他會對我有任何不利的行為。當車駛近他時,我看清楚,原來他是我營的難民黃XX。由於不清楚他為何在偏僻的山路上攔截我的去路,心理上自然不能放鬆警覺。當他看見我的車子在他面前停下後,便匆匆地跑到我座位的窗前,望著我並以右手示意我將車窗的玻璃放下,我於是便將電動窗徐徐放下。當放下約三分之一時,他就把一封信丟進我的車內,然後就拔腳往車後的方向疾跑。我從車內的倒後鏡看見他跑遠了,便鬆了一口氣,剛才緊張的心情便得以鬆弛下來。於是便開車繼續往難民營的方向駛去。回到難民營後,我打開信封一看,裡面竟然全是澳門鈔票,估計有數千元澳幣,但我沒有數它,完整放回信封。到了晚上,我便叫這位黃先生到辦公室,問他為何這樣做。起初他笑而不答,繼後他說我是明白的。於是我便直截了當地對他說,無論是基於什麼原因,這樣做都是不對的。這行為是賄賂我。如我接受的話,便成了貪污,兩者都是犯法的。我繼續對他解釋,如果他有親友從國外寄來擔保紙,我一定會秉公辦理,替他轉交到聯合國和有關國家領事館,否則只能等候第三國家的收容,我亦無能為力。這樣多番的解釋和開導,最後我告訴他以後不要這樣做了,這次我不準備向上級報告,就當作這事沒有發生過。便把錢交還給他,他亦連聲說多謝,神情似乎愉快輕鬆地離去。兩年後,這位黃先生一家四口,最終得以移民往加國亞省的卡加利(CALGARY)定居。
(八六年澳門電視台的記者來難民營採訪我,這位黃先生亦是被電視台記者自行採訪的四位難民中的其中一位。他是一位被作為已獲得外國收容的例子而接受訪問)。
03.偶然的發現
X年X日晚上,約十時許,一位難民向我投訴,住在A座的XX與太太吵架,聲音過大而影響其他營友睡眠。於是我便叫他們夫婦到辦公室解決。這是一對比較文靜、遵守營規和很少給營管理處麻煩、從北越來的夫婦,今天卻反常地為了一些家事而大吵起來。起初我是按照處理家庭糾紛的方法處理。但出乎意料之外,這對夫婦一反常態,正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彼此毫不退讓。特別是作為丈夫的XX,越吵越大聲,好像一定要勝過妻子方可。平時我對XX的過去早已有所聞,但沒時間和必要去作進一步的查究。今天既然要專門花掉一些時間去處理這家事了,何不探個究竟。於是趁他火氣正猛烈之際,便來個“激將法”。當我聽到他對太太說上一句:“我一掌便可把你打死”時,便趁機插上一句:“我不信,你生得又矮又小,又不是那麼大隻(強壯),那能一掌便打死她?”,他一聽我這麼說,更是火上加油,便對我說:“李先生,你不信?你等一等,我回去拿些東西給你看”。於是我便允許他回宿舍去。趁他不在,我再勸導他太太不要再吵架了。過了一會,這位XX真的回來。他帶來一張證件,驕傲地遞給我看。想像不到那是張什麼樣的證件吧?原來那竟然是一張越共的軍人證。證上以越文印著持證軍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編號、官階及穿軍裝的照片。(我懂越文,他的官階是少尉)。接著他誇口地對我說,他曾打過哪幾場大仗,被他打死的人,他也記不清楚了等等。為了使他覺得滿足和舒服些,我說我相信了,這是過去在越南的事了,但現在在這裡就不能隨便打人啊!在說了安慰他們的話之後,我便叫他們先回宿舍休息,不要再吵架了,等我慢慢看過證件後,便會交還給他。他們走後,我馬上把他的軍人證在我桌旁的影印機影張副本,我自己存底。以後便叫他到辦公室把證交還給他,這件事便就此告一段落。
有一件事,我是會深信不疑的:他們回宿舍後一定不會再吵架,會和好如初。他太太定會埋怨他為何這麼笨,把軍人證給我看。而他本人亦會懊悔曾這樣做,讓我知道他的身份,曾當過越共軍人。我之所以將他的軍人證影印留底,是日後以防萬一,亦可使他心理上受到牽制。不過,這對夫婦自此事後更守規矩,直到移民外國,而我自己亦由於後來移民加國,辭職前已將這張保留於我個人File裡的“軍人證”燒毀,始終沒有讓任何人看過別人的秘密。
(據我的觀察,凡是南越來的,參加過美軍部隊或南越軍隊的難民都很樂意地讓人知道自己的這段經歷。相反,從北越來的則千方百計隱瞞自己曾當過越共或參軍或參與過南方的戰事,恐防會影響移民外國,尤其是美國的機會。不過,這也是人之常情,應該理解。)
04.廣州來客
黃XX,一位從未踏足過越南,不懂半句越南語的廣州土生土長青年,趁著越南難民(大部份為北越難民)在逃亡的過程中,混入難民的行列,來到青洲越南難民營,而成為越南難民的一份子。此君經常流連於澳門市區,聽說還與澳門的黑幫混熟,在難民營時亦喜歡以老大哥的姿態出現。來營數月,好事未見做過,但幸好亦未有什麼破壞的行為。
八○年某一天的晚上,我還在青洲難民營的辦公室工作,見他走過,便叫他入內閒談。首先,我們天南地北地聊了十數分鐘,後來我便轉入正題。我以閒談家常的形式問他是從越南什麼地方來的?他答是西貢。於是我便問他住西貢第幾郡?他答是第一郡。我又問他讀西貢哪一間學校?他猶豫了一下沒有回答。我再問,西貢有哪幾條大街?他答不出來。總統府在哪裡?國會又在哪裡?他亦答不出來。我又再問,西貢有哪幾張大的報章,大的學校和醫院?他都答不出來。我說,那麼你一定會去看電影和上酒樓的吧,西貢有哪幾間大的戲院和大的酒樓呢?他又答不出來。這時,他不等我再問了,便搶著對我說了一句:“李生,你不要再問了,你要幾多,你開聲啦”。事情到此已經很清楚了。於是,我便毫不客氣地對他說:事情不是你給我多少的問題。無論你給我多少,我都不會要。不過,作為營長的我,一定要對每個難民的來歷底細有個認識,這樣才能管好每一個人,管好難民營。其實我一早就看得出你不是從越南來的。你說話的口音已告訴我你是從廣州來的。因為即使同樣是廣東話,但有些個別的講法,廣州來的和香港或越南西貢來的都不一樣。如果你真的是從西貢來的話,有什麼理由以上我問你的問題,你竟然一樣都答不出來。現在你能說句越南話給我聽聽嗎?說到這裡,他開始恐慌起來了,並請求我放他一條生路,不要向上級報告。我說:這就要看你自己了。如果你識做時我便識做。只要你在我的地頭(指難民營)裡守規矩,不搞事,不給我麻煩,當你有擔保紙,有外國肯收容你,我還是會按照其他難民一樣,替你呈遞上去給聯合國。但如果你搞事,我就將會毫不猶豫地把今晚你和我談話的內容向上級報告。那麼,你的後果將會怎樣,你自己最清楚,不要怪我。於是他便千多謝萬多謝,承諾以後守規矩,不犯事。
不久,青洲越南難民營結束,他被調來我管理的九澳越南難民營,但一直中規中矩,我亦始終沒有把他的非難民而是來自廣州的身份揭穿和向上級報告,給他一條生路。我移民加國後不久,聽說他亦移民去了澳洲。祝他一路好運吧!
05.印尼朋友
八○年一天的下午約五點半左右,我一如既往習慣於下班後往各宿舍作例行巡視,並親自觀察周圍的環境衛生。當我步入〔B〕座宿舍不久,突然聽到有人說了一句話:“souda,magan?”(印尼語…意思是你吃飯了嗎?),我一聽到這話,馬上感到很熟落,不由自主地便随口答了一句:“souda,Delimacasi”(也是印尼語,意思是我吃了,謝謝!)。由於此話聲是來自睡床的上層,因此我答了此話後随即往上望,看看是誰在說此話。原來行人路兩旁的睡床上層分別住著兩位單身印尼來的「越南難民」。右邊的一位問對方去飯堂吃飯未,而左邊的那一位還未來得及回答,便被我搶先答了。因此,他倆不約而同地望下來,到底是誰懂得印尼語而作答了,不看猶可,一看,他倆大吃一驚,原來是營長…李先生。怎麼李生懂印尼語,那麼我們的身份豈不……。這兩位難民分別是余XX和陳XX。
翌日上午,趁其他職員尚未上班前的半小時,我派人通知這兩位難民及另外五位黎X、李XX、劉XX、余X和陳X等曾落戶於中國某地農場,而如今卻成為越南難民的印尼歸僑,到辦公室來。不久他們都到齊了,各人戰戰兢兢,怎麼見到的都是[同胞〕,總免不了有些忐忑不安。首先,我故意作狀,環顧左右無他人,便莊重地用印尼語向他們說早晨。(selamat pagi…即早晨)。看看他們的反應,有的目無表情,有的緊張不安,而只有一位微微苦笑。接著我先安慰他們不用緊張害怕,他們來自印尼在中國農場這一背景我早已知道了。農場艱苦的生活我是清楚的,誰不想有條生路呢!這點我亦是很同情和諒解的。營中像你們同樣背景的共有十七人,(我一一說出他們的名字後),我接著再說:只要你們遵守營規,不搞事,規規矩矩,耐心等待其他國家收容,一旦誰有擔保紙,我會與其他難民一樣,替你們辦有關手續,你們就可以到收容的國家安居樂業了。現時你們的真正身份我暫時隱瞞,當作不知道。但你們想要搞事或參加一些不當的活動,迫我要向上級報告公開你們的非越南難民的身份,後果如何你們自己清楚!那時勿怪我,你們好自為之。他們起初緊張和驚慄的表情,均隨著我說話的結束而逐漸消失。我估計,乘載著職員們上班的巴士快將到達,於是便叫他們回去,不用擔心,但要記住我的囑咐。他們離開時心情輕鬆,齊聲不斷說“多謝!多謝!李生”。更有位打揖作躬連說“多謝!多謝!恩人”。
後來這些〔印尼朋友〕亦得以全部移民外國定居,在此,亦遙祝他們前程似錦。
06.一場風波
八一年某天傍晚,一位難民向我報訊,說有一批人正在黑沙海灘(離難民營不遠)開會,討論如何反李生你。於是我便通知一名夜班警衛(即日間是穿軍裝的澳門警察),到黑沙海灘將他們全部召集回來。他們回來後,便被叫到飯堂開會。當時被發現和被叫回來的只有五人,為首的是黃X和劉XX。原來他們計劃寫信給澳門報章,意圖檢舉說我貪污,正搜集多些人參加和簽名。在弄清楚事情的大慨情況後,我便通知所有宿舍組長、文房助理、負責營基金的會計、出納和各協助營管理處工作的難民等廿人,立即前來參加會議。首先,我簡單地說明為何召開此緊急會議的原因,然後叫負責營基金的會計和出納(都是難民)把自從成立此基金的第一個月起,每月的賬目表給大家看看,出納並向大家說明此基金的運作情況。(由於篇幅關係,在此不作詳談)。事實上每月的賬目,均有出納、會計和我三人的簽名,並張貼於辦公室外的公告欄裡,讓大家參閱。真想不到,我除了說了幾句開場白後,接著便不用我多加解釋,這五人便成為“眾矢之的”,紛紛被他們的“同胞”批評和責備。有的說他們不瞭解情況,又有的說他們胡言亂語。事實上每一分錢都使用得一清二楚,而且安全地存放在銀行裡。最後,這五人不得不承認他們只是道聽途說,並未有事實根據。在眾人的責備聲中,一一向我道歉,承認錯誤,並請求我寬恕。
雖然此風波一開始就很快地便被平息,但由於我認為,此事並非小事一樁,而且與我的聲譽攸關,因此,我把此事的發生和經過向上級報告,亦很多謝上級的理解和信任。事實上,營基金每月收支的賬目表,除了一份在公告欄裡張貼,一份自己保存,還有一份是送交上級辦公室存底,非常清楚。而錢方面則是存放在澳門市中心有名的國際銀行,由我和上級辦公室一名負責財務的職員兩人簽名。後來我移民加國,離職前移交給接班的楊先生時,此基金的儲存數額,據我記得在寫給上司莫慶恩神父的報告中是足夠四至五年(或難民營結束)之用。(難民營是於九一年結束,果然是四年)。
此事件結束後的一天晚上,我一家四口正在家裡觀看電視,突然聽到敲門聲,我太太便去開門。門一開,第一位走進來的是黃X(以上提到該五人中的第一位)的太太,第二位是黃太的母親(六十多歲),跟著便是黃太的兩名女兒,好像已經有了默契地一起向我下跪,說今天才知道黃X做出對我不住的事,要求我寬恕他。我和太太被他們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嚇了一驚,便馬上叫黃太和他母親起來,有事慢慢說,並扶他倆起來。但他倆無論怎樣還是不肯起來,說一定要我答應肯原諒她丈夫了才起身。於是我便連聲向她保証,原諒她丈夫和不作追究,叫她放心。最後她才起來。接著她母親和兩名女兒亦相繼起來。她不斷說些抱歉說話,知道我對他們好而今天她丈夫還恩將仇報等等…。最後,我和太太不斷安慰她,多次保證並叫她放心,我不會為了這事而影響到她們的出國和前途的。最後,她們四人愉快地回宿舍去。
世事真是難料,俗語亦有云:“山水有相逢”。約兩三年後,她們一家終於移民加國,而我後來也移民來到多倫多。九二年的一天,我和太太參加一位朋友的婚宴,上天安排,這位黃先生與太太竟然與我們同席。自此以後,我和這對夫婦亦偶有碰面,也互相問好。
註:這位黃先生是來自越南南方某大城市,有幾個不同的名字,思想左傾,在澳門還未收容越南難民前,就已落戶澳門,已是澳門居民之一員。後來澳門有了越南難民營,他便進入了難民營,身份亦搖身一變成為“難民”。他的這段經歷,我是知道的,也難怪他太太對我說他是“恩將仇報”了。
在這五人中,有一位叫劉XX,也是我熟悉的“印尼朋友”,可能他由於曾被紐西蘭代表團接見後而拒絕收容有所不滿。雖然對於這類身份來歷有問題的“難民”,我多次叮囑他們不要搞事,否則……,但一旦遇上他們真的搞事了,像這次這位劉XX,試問我又如何忍心,在向上級寫報告中,拆穿他的非難民身份而致被遣返回大陸的農場,前途盡毀呢!
07.投河自盡
范青黃(Phạm Thanh Hoàng),卅八歲,一位從越南北方來的越南人,隻身來澳,太太和兩名兒子還留在越南。初到澳門時,只能說越南語,但在澳門住久了,亦逐漸學會說一些不很純正的廣東話。在難民營期間,雖然大事是沒有犯過,但小事卻犯了好幾樁,可說是文房(辦公室)的常客,由於久久未能出國,頗感心灰意冷。約在八五年間,我發現好一段日子都沒有見過他,初時還以為他在澳門市區工作忙而沒有回來,問他同船的朋友和宿舍附近的營友,回答都說很久沒有見過他了,於是便引起我的關注。再過了一星期,還是沒有他的蹤影和消息,於是我便向上級報告,作為失蹤人囗處理,取消了在難民名冊中他的名字。
大約一個月後的一天,我突然收到澳門水警某區長的電話,說有一名叫范青黃的越南人,在青洲鴨沖河投河自盡,被水警救起。據范青黃自己說,一個多月前,他離開難民營偷走,也曾離開過澳門,相信我們難民營已開除他了。這位區長問我,是否願意接收他回難民營,如我不接收他的話,他們便會把他送回越南去……。這是一個令人相當愕然的消息,也是關係到范青黃他本人今後一生前途和命運的大事。在下這麼重大的決定之前,我一定要弄清楚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在一個多月前,范青黃打聽到有一艘越南難民船到達氹仔(澳門另一島嶼),不被澳門政府收容,而要離開澳門水域,他便游水登上該船,隨船往台灣,半個月後到達台灣,但不被台灣政府接納,便駛往菲律賓,中途遇颱風而折返,他本人再偷渡回澳門。(至於該船的去向我不清楚)。回到澳門後,他預測到我已經把他開除了,不敢回難民營而終日遊蕩於澳門街頭。幾天後,他感覺到萬念俱灰,前途茫茫,終於到青洲的鴨沖河邊,身上綁著塊大石,投河自盡。可能上天認為他命不該絕,被兩名水警巡邏時發現救起,致有水警區長致電給我這回事。起初接到這電話的初時,我的確是有些猶豫和考慮了幾分鐘。唉!一個人走到了這一步,真可說是人生的絕路了,還有什麼可說呢!稍為有點良心的人,又豈能見死不救呢!於是我便很果斷地回答該水警區長,我願意收回他,你們可派車載他回難民營,以後的事,我會處理了。從此,這位笵青黃便可重獲新生,不久回復越南難民的身份。我安排他住回本人原來的宿舍,所有他本人的物品均完整無缺。
經過了人生的一大波折,從此以後,他每天很勤力地在澳門做地盤工,爭取多一些積蓄。在難民營內,每次見到我時,他都展露著笑容,點點頭叫聲我“Ông Chú”(越南語,即叔叔或先生的尊稱)。八六年澳門電視台的記者來營訪問我時,這位范青黃先生也是記者自行採訪的四位難民中之一位。他亦毫不諱忌地講述他這近兩個月離開澳門越南難民營到處飄泊流蕩的艱苦歷程。最後,皇天不負有心人,曾經三度接見但又拒絕收容他的美國政府最後亦收容了他。在此,我亦謹祝他能與妻兒團聚,前途光明。
08.最難下的一個決定
XXXX,一位出生於越南北方河內,頗有幾分姿色的越南女子,單身一人隨難民船來到九澳越南難民營。營友們對於她的傳聞頗多,對此我亦無需介懷。但有一點是不願見到的,就是屢犯營規。她不僅常與男性的同胞過從甚密,聽說與澳門的警察高層也關係不淺。一些同胞在市區內犯事(例如扒手之類),被警察帶去警局,她居然可以有辦法保釋出來,神通廣大,故此對營規的遵守方面,便很不在意。
X年的一天深夜,夜班警衛來我家告訴我,在“F”座宿舍內捉到了幾位賭錢的難民,其中大部份為男性,只有XXXX一位為女性。我除了責備他們一番,並依營規罰錢之外,這次並要他們每人寫一份“悔過書 Giẩy Bảo Đảm”,(在北越,像在中國一樣,寫悔過書是很普通的),保證以後不再在營內賭錢或犯其他營規,特別是XXXX,提醒她不要再犯,否則我會更嚴厲地處罰她,因為她已犯多次了。她一再答應以後不犯營規,否則服從任何的處分。
隔了不到十天,一天晚上午夜過後,夜班警衛又來告訴我,XXXX爬過鐵絲網回來,被他捉到,現在正在辦公室等候處置。我到辦公室,她一直低著頭,不敢正面看我。第一,她是超過午夜十二點才回營,已犯營規。第二,爬過鐵絲網入營,這更嚴重。對於這兩點錯誤,她也直認不諱,於是我對她說,剛過不久,你已犯了一次錯,而且寫下“悔過書”,答應以後不再重犯,否則服從任何處分,是不是?她說是。那麼這次無論我怎樣處分妳,妳都願意接受是嗎?她點點頭說是。我反覆考慮,對她來說,囗頭警告,做過了。罰錢嗎?她不介意。寫悔過書嗎?又寫過了。以在營裡屢次犯事,留下不良記錄會影響移民出國來牽制她嗎?她又根本不在乎。把她關起來,短時間面壁思過?她是位女子,又不好辦。她“恃靚行兇”(即倚仗有幾分姿色為所欲為),又有大後台“照住”(撐腰)。如果這次不把她的氣燄打下去,往後如何服眾?所定下的營規還有誰來遵守?如果這次我嚴厲地處分她,她向我的上級投訴,怎麼辦?我有她一向犯事的證據在手,不怕說不過她。但如果她向她那些警察朋友投訴,施加壓力給我的上級,又怎麼辦?顧不了那麼多了,到時一級一級地上吧!大不了最多失去這份工,但絕對不能讓她囂張下去。於是我便派人去叫理髮師帶同理髮工具到辦公室來,並吩咐把她的頭髮剪下來。起初,她以為我作作樣子或只是唬嚇她,還是不當一回事。但後來我語氣越來越強硬,(因為事情已到此地步,欲罷不能矣)。旁邊兩位夜班警衛亦在敦促理髮師馬上動手剪,而理髮師正準備剪第一下時,突然間,XXXX馬上腳軟跪在地上,哭著向我求情,並說罰她什麼都可以,千萬不要剪她的頭髮。事情已發展到這地步,教我如何收手呢!我於是再敦促理髮師動手剪,理髮師不得不動手剪了,跟箸她便全身柔軟,毫無反抗地哭著任由理髮師剪了。這時全場鴉雀無聲。理髮師剪了幾下,問我可以了嗎?我說不行,再剪短些,一直到我認為滿意為止。
事後派人陪她回宿舍休息,同時我亦一直擔心可能她受不了這個打擊,會一時想不通,因此交代與她同宿舍的幾名營友當晚多留意她的一舉一動,恐防她自殺。亦吩咐夜班警衛多巡幾次她所住的宿舍。可幸的是,整晚平安地渡過,而她亦睡到翌日中午才起床梳洗,一連好幾天都沒出門。
對於這件事,後來我一直反思,我這樣做,對嗎?又是否有些過份或殘忍呢?我心裡有時也會有些內疚的感覺和很不安。雖然此事過後,她簡直變了另一個人,很守規矩和不再犯任何營規,而且還常留在營內穿塑膠花,最後亦移民往加拿大。在此,我亦祝福她有新的美好生活。對於當年我那樣的決定,是對是錯,我亦多次反思。當時的環境,如果我不那樣做,會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嗎?如果我真的有錯和冒犯的地方,就請她原諒!
09.悔過書
八○年X日,一位從越南北方來的年輕難民,犯了某些營規,(我忘記了是什麼,印象中不算大亦不算小),被夜班警衛叫到辦公室見我。首先我指出他的過錯,他也承認,於是教導一番,並叫他寫份悔過書檢討一下,今後不要再犯。於是便給他紙和筆,讓他好好反省一下。可是他竟隨意地就寫那三、四行字應付一下便算了。我看過他的“檢討”,當然不會收貨,要他重新再寫過,寫詳細些,深刻些,一直到我滿意為止。這次他看來比較認真了,寫滿了近一張紙給我,但他萬萬想不到,我拿著他的悔過書,一字一句地讀給他聽。同時還邊讀邊指出他這個字寫錯了,應該是這樣寫,而那個字又錯了,我又寫給他看。一篇悔過書,竟錯了七、八個字。這時他突然詫異的表情,以越南語向我說上一句:“原來李先生你懂越文啊!讓我重新再寫一份給你吧”!我說不用了,再寫也是差不多,只要你能認識錯在哪裡,以後不要再犯便是了。
經過這次事件,我發覺他對我更加尊敬,以後似乎亦不好意思再犯錯,要再來見我多一次了。
正如二○○四年多倫多OMNI2,電視台著名記者蘇凌蜂先生(前香港無線電視台新聞報導主播)採訪我時我回答的一句話:“以德服人者王,以力服人者霸”。在管理數千人的機構裡,管理人員一定要以身作則。你叫他們不要賭錢嗎?那首先你自己便不要賭錢,一定要有些〔正義〕之氣來感化他們,使他們真心諴意地服從你,這樣你的話,他們才會聽。在處理不同的問題上,有時不能太過強硬,因為這些難民是來自不同的階層,有些在越南時,機關槍都開慣了,何懼你警察那支手槍,他們夠膽與你拼命。但有時又不能太過軟弱,如果在整個營裡面,沒有一個人能鎮得住他們,那麼,這個營便會亂了。
10.尷尬
自從大約八四年之後,凡是在澳門申請往加拿大探親或旅遊的女子,一般審查得比較嚴格和不容易被批准,這不知是否曾發生過有些女子到加後申請居留(多以結婚理由)而不回澳門有關。
八六年的一天,難民營辦公室的一名女職員XXX(澳門居民,多年前於東南亞某國家移居到澳門),拿著一疊表格對我說,她想去加拿大溫哥華探親,但需要申請簽証。她知道我明天會去香港的加拿大駐港總領事館一行,可否替她把此表格交去。這本是舉手之勞,我一面把表格稍為翻閱一下,問她全部都塡好了嗎?她回答說:填好了,亦已簽好名字了,我又帶有一點半開玩笑的口吻問她:你不會不回來吧!她說:不會,她一定回來。
在加拿大駐港總領事一等秘書XXX先生的辦公室內,我與他談了有關越南難民的公事後,臨離去時便把XXX的申請簽証表格給他,請他代轉給有關部門辦理。
不久,XXX果然獲得加國簽証,請假去加國旅行。
又過了不久,我接到XXX從加國寄來的信函,說她不回來了,她向我辭職了,她要結婚了,她丈夫是XXX,是過去我營的一位難民,約兩年前才移民加國的。對她來說,只需要寫一封信那麼簡單。但對我來說,我又怎麼向該位領事交代呢?
在後來的一次與這位領事先生的會面中,我非常尷尬,惟有千句sorry(對不起)萬句Apology(道歉),幸好這位領事先生心胸廣闊,明白事理,忙說:No problem 和It’s 0.k.
我又上了一堂課了。
(十年後,我去溫哥華探訪過去的難民朋友,碰到XXX,她向我說對不起和道歉,但巳無補于事了!)
11.救急錢
計XX,一位已五十多歲,有著多名兒女,從越南北方一城鎭來的難民,為人忠誠老實,勤勞肯幹。由於家庭負擔重,每天都與幾名營友騎腳踏車出外做地盤工,風雨不改。
一天下午約六時許,一名難民神色慌張地跑步回來向我報告,說計XX在放工後騎車回營的路途中,不幸意外地滑倒,連人帶車地跌落在離營不遠的山坡上,昏迷不醒。我於是馬上致電路環警署和路環衛生局,請求立即派員拯救。過了不久,計XX果然被救起,抬上救護車,送往澳門市區的山頂醫院急救。
可能傷勢不輕,他馬上被送往深切治療部,頭和頸部都受傷,需留院治療。第二天,醫院打來電話,說計XX有多處地方骨折,情況嚴重,極需請專職護士廿四小時護理。我除了一方面將此訊息轉告他家人外,並詢問院方如聘請專職護士,一天要多少薪酬,何處才可找到此類護士等。嘩!原來聘請此類專職護士,一天的薪酬確實不菲,要好幾百元一天,他一家人如何能負擔得起這筆費用呢?但如不聘請此等專職護士,計XX的病情又如何能夠有望復原?他家人的回應只有哭泣。當務之急,救人要緊,幸好營基金尚有餘錢,如果從營基金取出這筆款項來解決計XX的燃眉之急,應該是可以的。況且計XX是越南難民,也算合情合理。於是,我便馬上回覆山頂醫院,可否代找到這些專職護士,回答說是可以,他們可代勞。於是我便請他們馬上通知這些護士上班,就從今天開始二十四小時照料計XX。大約經過六、七天後,計xx的病情好轉,不再需要專職護士的特別照料了。後來結賬一算,營基金為此支付了幾千元,當然在賬目表中有清楚地列出來。令我欣慰的是,沒有人質疑或反對這項開支。約一個多月後,計XX終可以出院了,而且病情正在逐步康復中。若干年後,他一家人獲加國收容,定居於安省的彼得堡市(Peterborogh),曾來信問候我,我移民到多倫多後,有一天,在華埠中心附近正在行走中聽到有人喊了我一聲:“李生”。我環顧左右,卻不見有認識的人,後來看見有三名妙齡少女正面向著我微笑,其中一位對我說:“我是計XX的女兒計xx啊!你不認得我嗎?”時間過得真快,快十年了,祝他們一家人在加國生活愉快。
12.良民證
大約自八三年起,駐港的加拿大總領事館規定,凡申請移民往加的越南難民,除了要有在加親友的擔保紙外,還要出示在澳門的司法廳發出的“良民證”,說明在澳門期間,並沒有觸犯過任何刑事的罪行,方可獲得接見的機會。而澳門司法廳也有規定,凡申請良民證的越南難民,亦必需出示我(營長)的信函,說明申請人的行為良好,他們才予以接受辦理。
陳XX,一位從越南北方來的單身難民青年,喜與他的同船朋友為伍,在營中亦有觸犯營規(例如:賭錢和夜間爬越鐵絲網回難民營等),印象中好像也曾在澳門市區犯過什麼事,曾被拘留過。總之,也是麻煩人物一名。八X年,他得到他的兄弟在加拿大寄來的擔保紙,申請他去加拿大。他本人也曾親自向我懇求,發給他一封信,以便他能順利獲得領事的接見。對於這類難民,我是可寫可不寫的。因為事實上,他的品行不算好,曾犯過幾次營規,完全可以不寫給他。但另一方面,我又想,他所犯的並不是什麼大的罪行,現在他有機會走,而我卻不讓他走,這不是給自己麻煩嗎?同時,給他一條出路,對他今後的前途不是更好嗎?至於他在澳門市區所犯何事,一共犯了多少次,這些相信澳門警方有案底。如果他的個案是屬於嚴重的,相信澳門司法也不會發出良民證給他,那已不屬於我的事了。於是我便為他寫了一封信給司法廳。他果然幸運地獲得司法廳發出的良民證,而且還順利地在領事的接見面談中獲得通過,最後移民到加國多倫多與親人團聚。
八七年,我亦移民多倫多,一天與一位過去在難民營的鄧先生前往東區某座大廈探訪一名過去的難民,途中碰上這位陳XX,他一見到我忙走上前與我握手,並說出第一句話:“多謝你,李生,放我一馬”。
13.緊急措施
陳XX,四十多歲,M16X 號船的船長,從越南北方來澳。他這艘船的人不多,只四、五十人,但有一特點,是全部船員都是單身的越南人,並沒有家庭成員。同時,除了小部份很守規矩之外,大部份都是較麻煩,屢犯營規和在澳門犯事的人。
一天晚上,忘記了是什麼事,幾位年輕人起了一些紛爭,被警衛叫上辦公室解決。本來亦不算什麼大的事,就由警衛解決便可以了。可是,後來這位陳XX跑上來加入戰團,並極力偏幫和維護他的朋友們,指責對方的不是。而他的朋友們見他加入戰團,又好像壯了膽一樣,本來不是很大的問題,霎時間火藥味顯得更濃了。對方那幾人也不甘示弱,問題越鬧越大,險些大打出手,在這緊張和關鍵時刻,我擒賊先擒王,命令夜班警衛半使用武力,將陳XX關進離辦公室不遠的一個小房間內,先把他隔離,並叫他冷靜思過,(在營裡,我特別留有一小房間,內置有一張單人床及被鋪,每當遇上一些突發事件,將那些危險人物關進去隔離一晚,待他情緒平伏後,第二天便放他出來)。由於沒有帶頭人,一方馬上靜了下來,而另一方也沒有太大的反應,於是事情很快地平息了,雙方便回宿舍去休息,一整晚相安無事,第二天早上便放陳XX出來。他顯得很疲倦和平靜,以後人亦變得低調寡言。
約兩三年後,陳XX獲得移民澳洲的機會,我送他們一行人到香港啔德機場,辦理了過境手續直到候機室為止。臨別前,我向他說了一句對不起,那天把他關了一晚,我亦過意不去。不過,當時的緊張氣氛,他亦應該看見的。幸好他回答說他明白,我是不得不那樣做,他不會怪我。從此,一直縈繫於我心中的結,終於可以被解開了。
14.翻譯員
楊XX,一位從越南北方某大城市來的中學化學科老師,八○年連同妻兒來到青洲難民營,與他同船的船民很多都是受過教育和有些文化的知識份子。(例如除他之外,還有物理科教師駱XX和一位工程師藍XX),他們和我比較投契,像本文前面所提到的,起初在未聘請到職員前,我就是靠他們之幫忙。直到三十年後的今天,無論他們是移民到美國的鹽湖城或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都和我有e-mail、信件和電話的聯繫。
八○年的某天,負責接收越南難民的美國代表團 J.V.A.R.機構來到我管理的青洲越南難民營,接見合資格的越南難民。由於當時沒有翻譯人員,我不得不權當翻譯。使我印象深刻的是,當這位楊先生與家人在接受 J.V.A.R.工作人員的問話時,有一件事,他作了回答。(由於時間太久,我不記得是什麼事了)。但我覺得他答得不那麼好,容易使人誤會。於是我便把他的意思,用較為婉轉的方式表達,結果該位工作人員聽後點點頭,沒有再作進一步的詢問。接見結束,工作人員離去後,我便對楊XX說:剛才那件事,你這樣回答不對,他便似乎稍為緊張地問我那怎麼辦,我說你不用擔心,我已把你的意思稍為改一改,如此這般地回答他(指 J.V.A.R.工作人員)了。他聽後如釋重負,忙說多謝!結果,他一家後來被獲准移民美國,落戶於美國猶州(UTAH)的鹽湖城。如果他朝有日他有機會着到此文的話,希望他能告訴我,當日那位工作人員所問何事,我的確忘記了,可能他還會有印象。
15.童子軍
記得我以前在越南西貢的穗城中學就讀初中時,學校是設有童軍一課,而且每天上學都要穿著在左前胸囗袋上繡有個人學號的童軍校服,還要配帶鐵製的三角形校徽,左肩佩上<穗城中學>的布肩章和掛在右邊袋囗上的印有<中國童子軍>的布章。在上童軍課時,還要佩戴我校藍白二色的領巾和戴上一頂深啡色的童軍帽子,好不威風。童軍課是教育青少年學生服從命令,嚴謹自律,並要發揚友愛互助,捨己為人的精神及日後如何服務社會,造福人群。此外,學生們還可學識了日常生活一些自衛和急救的常識,非常實用。在我後來幾十年的人生經驗中,也深刻地體會到從童軍的教育中確實是獲益良多。
大約自從八二年隩門的中學都紛紛成立了童子軍團之後,我才開始思考到在難民營的學校中成立童軍團的可能性,但一直由於客觀上和地域上的原因,一直都未能把這個問題放到議事日程上。直到八四年底,我主動和澳門童軍總會的負責人接觸,向他們反映我希望能在越南難民的中學生中成立童軍團的訴求,並委托職員中負責教育工作的謝小姐與童軍總會聯絡及進行磋商。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接觸和籌備,九澳越南難民營童軍團終於八五年一月廿六日在難民營成立了。(當天也有不少嘉賓到場觀禮)。童軍人數是二十四人,其中男十四人,女十人,年齡由十二歲到十八歲,該團是隸屬於澳門童軍總會,由總會每週末派導師來難民營訓練和教導這二十四名成員。
當我每次見到些難民子弟穿上了童軍制服正在上課和操棟時,不禁回想二十九年前的我正在學校上童軍課時的情景,不期然地也流露出會心的微笑。
16.汽車產房
以前居住在九澳越南難民營的難民婦女們,如果遇上快要分娩時,便電召路環島衛生局的急救車前來,送去澳門山頂醫院分娩。但在八○年九月份,我重回九澳越南難民營工作前,不知什麼原因,這項措施被取消了。我回來後,如有婦女要分娩的話,便由營的巴士司機載去澳門山頂醫院待產,但遇上假日或是在晚上時,這項任務便不得不由我去肩負了。
記得由八○年至八二年還未有聘請夜班司機這段時間期間,晚上如果遇上有婦女快將要分娩時,作為丈夫的首先便來通知我,由我載他們到山頂醫院待產,不論是午夜前或午夜後,所以,每次遇上這種情況,第二天的早上我的精神一定備受影響,因為往往是午夜過後三、四點送這些婦女們去醫院。曾經碰到一睌之內分別兩次送婦女到醫院分娩。這還不算,許多時候,有些婦女來不及到醫院,就在車廂內分娩。因此弄到後面座位上留有一些血跡及污檅物,所以,我的車尾廂裡永遠都放著兩張舊毛氈備用。當需要時,一張鋪在座椅上,而另一張就鋪在地上,到醫院後,母親抱著初生嬰兒,入內做善後工作。這樣的經歷,我一共有三次。說起來,這似乎是令人難以置信。但事實上,凡是在九澳越南難民營住過的人,都不會否認,營長李先生的確是有此經驗的。
17.尋找失蹤美軍
自越戰結束後的十多年,美國政府仍然努力不懈地尋找在越戰期間失蹤的美軍,就算是遺體亦會不遺餘力地找尋,一旦獲取確實的資料,便會與越南政府談判,以某些條件交換,爭取能將仍然生還的美軍或業已離世的遺體送回祖家。
在美國駐泰國曼谷大使館內,有一個名為“Joint Casualty Resolution Center 簡稱 J.C.R.C”,是負責這項尋回失蹤美軍工作的機構,在這裡工作的官員,都分期分批地到東南亞所有收容越南難民的國家的難民營,向難民們查詢和搜集有關這方面的消息和資料。據我的記憶,大約是從八○年起,每隔三、四個月,就有 J.C.R.C 的官員,經由我的上級的通知,來到九澳越南難民營,向難民們了解這方面的訊息。其中一位專家,名 MR.GARNEITE BELL,他精通越語,可無需翻譯,自己直接與難民們溝通與談話。起初他們到來之前,都知會我一聲,我對他們的工作亦提供方便,他們可以自由地尋找傾談的對象,搜集他們認為有用的資料,可是始終收效並不大。
有一次,他們請求我的協助。我提議:我可以在平時的生活中,有目的地向某些難民在交談中提及到這方面的話題,如果任何人有這方面的資料,無論是見到的,聽到的(先不用擔心其準確性和可靠性),而他(她)本人亦願意提供資料的,我都一一記下他們的名字,待 J.C.R.C 有電話通知,他們何時會來了,我便會預先一、兩天通知這些難民,留在營中不要外出,工作人員到達後,我便安排一個房間,讓他們暢所欲言。由於這是我首先向有關的難民提出這方面的要求,既然他們真的有此經歷了,亦無妨向我和 J.C.R.C 工作人員和盤托出。一方面或許真的可以幫助找到此人或(遺骸),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同時,今天算是幫了我的忙,他日或者我會在他們獲得領事接見時,替他說一兩句好話呢!因此,除了他們真的一無所知外,否則,都願意提供有關訊息。從此之後,每次當 MR.BELL 或其工作人員到來時,都有四、五位難民留在營裡等他們的接見。他們亦覺得這樣的安排不錯,都頗感滿意地離開。
記得於八五年,有一次 MR.BELL 再到難民營時,第一句話便對我說,很多謝我營的難民們所提供的寶貴資料,根據這些資料,他們 J.C.R.C 機構和美國政府最近尋回兩名失蹤的美軍,而且他們亦已回到美國首都華盛頓了。聽後我也為這兩名美軍能夠與家人團聚而感高興。
我想,可能是為了答謝我多年來的幫忙,八四年三月五日 MR.BELL 和 J.C.R.C 一位負責軍官D.MATHER 在聽到我上司莫慶恩神父透露會幫我在紐約總部留一份工作給我後,便分別各自以印有美國國防部的徽號和該機構的公文紙寫了一封感謝和推薦信給我,以便將來我真的有日移民到美國時在找工作方面有所幫助。我直到今天還仍然保留著這兩封信。
(註:八四年十月,我去泰國曼谷分別拜訪聯合國高級難民事務專員公署曼谷分署署長 MR.G.WALZER、J.C.R.C 機構、美國天主教福利會曼谷分會,和參觀位於泰柬邊境的難民營期間,就是住在美國大使館內職員宿舍 MR,BELL 的家中)。
18.難民身份證
在澳門,由八○年至九一年期間,一般被認同為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除了澳門居民的身份證外,還有另外一種,那便是越南難民身份證。
在八○年九月我重回九澳越南難民營工作之前,難民們是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的。因此,在澳門市區,若遇到警察查證時,往往被當作是從中國來的非法入境者,被先帶往警署扣留問話一番,查明確實是越南難民身份後才被放回難民營。但很多時候,當值警員都常致電給我,問清楚該名被扣人士確實是難民後才肯放人。但有些個別的當值警員甚至還要我親自去認人才肯放人,所以,有時都相當煩擾。後來我向上級建議,是否可以做一張越南難民的證件,發給每一位難民,作為他們的身份證明文件,既省卻警方和我的麻煩,也可給予難民們在找工作上和生活上的方便(例如他們在領取郵寄的包裹和掛號信)。經過上級的詳細考慮和同意,一張由我設計的淺綠色外加一層塑料薄膜的澳門越南難民證終於面世了。該難民證除了有持證難民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到澳日期、在難民營的船號外,還有照片。證上有我(簽發人)的簽名和蓋上難民營的公章及簽發日期。果然,自從每人都有一證在手後,出澳門就方便得多了,不會擔心被警察查證問話。
當初在簽發此難民證時,是沒有想到日後這張證件,竟然還可使我在管治某些少數人方面,多了一種有用的功效。
有時遇到有些年輕難民(不外乎那十多人)在澳門市區犯事(大多數是扒手、偷竊、搭'霸王車'之類),被警察拘留兩、三天後回來,我便要他們將難民證交給我,要他們留在營內做些塑膠花等簡易工作,為期一星期。一星期後我向發放塑膠花的負責人查看他完成多少,領有多少薪酬,滿意的話,便發還難民證給他,他便可放心地去澳門。如不滿意,繼續多留一星期。這樣一方面不讓他外出,作為小小的懲戒。另一方面,強迫他工作,他又有薪酬,這方法果然奏效。
19.營基金
難民營的經費和難民們的生活救濟金,主要是來自聯合國高級難民事務專員公署和美國天主教福利會澳門分會。一部份則是來自澳門明愛中心、紅十字會及外國一些慈善機構的捐助。至於營內的一些活動及開支,上級所給予的款項並不多。自八○年九月我重回九澳越南難民營工作後,首先設立了一間名為'合作社'(北越難民們的慣稱)的小賣部,售賣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及零食,方便營友。後來加設有早、午、晚三餐服務的膳食供應,也為單身的營友提供方便。繼後又開設了夜市,提供一些飲品和零食,並放置一部大電視機,營業時間由晚上八時至十二時,為那些晚上悠閒的年輕人提供一個可以消磨時間的好去處,不至於將精力放到其他不適當的地方去。再過不久,又開設一間果菜店(小型超市),方便一些家庭主婦,不需外出便可買到每天新鮮的食品。這樣營內有了飯堂(包括小賣部),夜市和果菜店三間營業機構,而管理處方面也與管理這三部門的營友有個協議,他們必須於每月的盈利中上繳10%的利潤給營的基金,作為水電費用和租金吧。這是營基金的收入來源之一。另一方面,正如本文前面提到,我先後與一些塑膠花廠、針織廠、玩具廠和塑料加工廠等聯繫,讓他們將一些工序帶進難民營來,由營友們替他們完成(全盛時期,單是塑膠花廠,就有七間)。營管理處亦與他們有個協議,每月從他們所發給工人的薪酬總數另交10%給營管理處,就當作是付房租和水電費,他們也樂於這樣做,作為營基金的另一收入來源。因此,全盛時期,營基金每月一共有十多項收入,成績不錯。
正所謂有錢好辦事,以前一些工作,例如每座每天戶外的打掃清潔工作,都是安排難民們輪流打掃,但自從營基金經費充裕以後,每座宿舍均有專人負責打掃,廁所也有專人負責清洗。此外,每天幫助營管理處工作的難民,例如大門看守員、校工、文房助理、電工、機械工,每月都可領到營管理處從營基金中取出,分給他們的薪酬。只有負責此基金運作出納、會計、各宿舍的組長等屬義務性質,但他們也樂于效勞。也由於營基金有收入,因此可提供在營內開辦的學校小學生及幼稚園學生的校服(免費)及一些康樂活動(例如遠足旅行)。難民營舉辦的兩次運動會及聖涎節、春節和中秋節等所舉行的文娛慶祝活動和聯歡晚宴等,所有經費都是從這筆營基金中支出,而無需向聯合國及福利會等機構申請撥款支助。
營基金的日常操作是這樣的:每當我收到某人交來的款項時,大數目便存入銀行,小數目便交予出納,作為他購買例如掃帚、電燈泡等日常用品的經費,票據則交給會計入數。到每月底,共要支給工作人員的總數大約需多少,我便從銀行取回,交予出納發給各人簽收。這樣出納只掌握少量金錢方便購物,如需要時再向我取。會計只掌握數字,手中沒錢。而我手中亦沒錢,大數存在銀行。每月會計列好帳表,我便會拿銀行的存摺與他們核對總數後才各自簽名,然後張貼公告。帳目表一份交給上級辦公室存底,而我自己也保存一份。
20.村民關係
九澳越南難民營是位於路環島九澳村的背後,面臨大海,故有九澳難民營之名。由於地理環境關係,所有住在難民營的人,一進一出,都要經過九澳村,即使是一天只有幾趟的公共巴士,也是從路環站開出,經過九澳村才到達難民營這終點站。因此,與九澳村村民的關係尤為重要。過去的營長(一位美國神父)對這方面可能重視不夠,與村民全無溝通,導致有一次由於某難民與一村民有少許的個人糾紛,村民兩兄弟竟於光天化日之下,持刀直闖難民營宿舍,錯誤地把兩名父子斬傷,急需送往醫院,而營方面竟無任何行動,此事竟然不了了之。
難民們與村民的關係也是錯綜複雜,有好幾名單身難民幫助村民飼養豬隻,也有人在村民的菜田地裡打工,但也有些難民終日無所事事,在村民家聚賭,更有些到村裡的水庫洗澡或參予一些不法的行為,平時沒事發生,大家便嘻嘻哈哈,一旦彼此有矛盾了,村民們便告狀到難民營,要我們幫忙解決。村民中更有一兩位甚為霸道,難民們亦常投訴被他們欺凌。
七九年我初到九澳難民營工作時,對村裡情況略知一二,與一些有影響力的村民,尤其是村長及村中父老'四兄弟'也常有溝通。聽說八○年發生的難民營大打鬥後,除了無人管理,村中亦常受某些難民的滋擾,村民派出幾名代表,前往澳門市區莫慶恩神父的辦公室,要求派李生(我)回來九隩難民營。(這只是'四兄弟'其中一位親囗對我說,我不知是否屬實)。
我重回九澳後,改善與九澳村的關係,被列入為首要的工作。例如派出幾名粗壯的男難民,掛上'糾察隊'的袖章,到公共巴士站,待駛往路環市區的公共巴士到達時,維持秩序。不論是村民或難民,一律都要遵守秩序,排隊上車。幾天過後,不見村民來營投訴,也不見難民抱怨村民插隊。既要安定外患,又要處理內憂。
九澳村民主要是姓鍾的為多。我物色前面提到過的鍾姓四兄弟中的一名長子,入難民營當我的助理。他除了協助我處理難民營的眾多事務外,凡是來自九澳村的問題,均交給他去解決。這樣時間久了,他的同村兄弟們也覺察得到,自己有兄弟在難民營做事,也不好意思給'自己人'過多的麻煩,自動減少矛盾和製造麻煩。慢慢地,來自九澳村方面的麻煩減少了,我因而有多些時間和精力去處理營內的其他問題。同時,我亦接納村長的女兒在難民營開辦的小學裡當教師,她工作勤懇,口碑不錯,她的出現,也拉近了營與村的距離。直至我移民離開難民營時,她仍在執教鞭。
除此之外,我亦主動地向村民們釋出善意,彼此關係良好。如有問題,便直接與村長和該四兄弟磋商解決,他們亦覺得我尊重他們,彼此一直相安無事,相處融洽。每年中秋節和春節,又適逢我們難民營有舉辦聯歡晚宴時,我亦特意安排一席酒菜,招待村長和有名望的鄉親父老。每次他們都愉快地前來赴宴,也盡興而歸。
「每週的週四,我都要去澳門國際銀行取出聯合國發放給難民們的救濟金,總額近十萬澳元,回程時一定要路經九澳村,假如我與村民和當地人的關係不好,可能早已經出事了。幸好一直都平安無事,直至大約八五年或八六年起,為安全計,在回程時,我相約一名身材魁梧的難民在銀行等候,然後一起與我回營。」
21.六點留言
八○年四月,我被通知要調回澳門市區開設青洲越南難民營。在離開在即,心中總是覺得難民營仍存在一些問題,一定要讓上級知道和重視,否則一定會出問題,甚至是大問題。因此,在臨行前,我寫了一封信給當時負責九澳難民營的陸毅神父(Rev.Luis Ruiz),希望他能夠加以重視和留意。這六點意見分別如下:
(1):我覺得 Fr.Gerry(神父)比較偏愛和信任越南南方來的越南人,對北方來的無論是越南人或華裔越南人不那麼喜歡。我想如果一旦有了種族和地區性的岐視,那是很危險的。尤其是作為管理人,一旦處理不當,便很容易引起宗派和種族的沖突,希望陸毅神父多加注意。
(2):難民營(過去是夏令營)的周圍本來是有鐵絲網圍繞著的,可能由於日久失修,部份的地段破爛了,致使午夜過後難民們仍可從這裡自由出入,建議應盡早修補。
(3):現在難民營雖有門囗,但兩扇大門也破爛了,也須儘早修理。
(4):過去路環區的警察間中也有巡邏到難民營,甚至一段時間有崗哨,警察輪更駐守。可是後來 Gerry 神父說不需要警察了而被撤走。但我認為居住著那麼多人而且複雜的難民營,是極需要有警察的存在。就算平時沒事發生,起碼也要有個阻嚇的作用。
(5):希望留意與村民的關係。一方面我們出入都要經過九澳村。另外,聽說村民對 Gerry 神父頗為不滿,甚至有人揚言要打他,請留意。
(6):恢復晚上十二時關大門的制度。
八○年六月十三日,九澳越南難民營發生了一場大打鬥,三十多人受傷,其中七人重傷,香港無線電視台和麗的電視台都同時於當天報導此段新聞。南方來的越南人與北方來的對打,華人血統的又與正統的越南人對打,而村民亦加入戰團,幫助華人血統的這一方,結果要出動澳門大批的軍警,前來鎭壓才能平息。事情過後,聽說陸毅神父辦公室的一名資深職員麥X基先生曾說上一句,原來李先生已經有言在先。八四年,我去泰國曼谷公幹,曾見到 Fr. Gerry 神父,在一次午膳中,他對我說,很懊悔以前沒有聽我的忠告,否則那場打鬥是不會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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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都在告誡著自己,無論是對哪裡來的人,都要一視同仁。雖然我是一個出生於越南南方西貢的華人,但對來自越南北方的越南人或華人並不陌生,對他們的語言、宗教信仰、生活方式和風俗習慣都比較熟悉。因此,在管理方面比較可以對症下藥。對我來說,也可說是一個有利的條件吧!例如:有些難民,每當遇上家中先人的生辰、死忌或在清明和重陽等節日時,便在宿舍裡拜祭一下先人,聊盡心意。以前的神父營長見狀,便立即叫人把所有的祭品丟棄或沒收,致使那些難民非常的憤怒和反感。但我接手營長職務後,我明白他們這一傳統習俗和心意。但先對他們說明,基於清潔衛生和防火意識的理由,一切拜祭等法事都一定要在室外空曠地方進行,營管理處亦提供所需用品給他們,但他們需事先通知管理處,以便委派組長或其他人負責監督,保證能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這樣,他們既能高興地完成心願,而營裡的安全和清潔工作,也能得到保證。
在一個居住著一千多人而環境狹窄的難民營裡,我時刻都把衛生和防火工作放在第一位。除了每天都有專人打掃清潔衛生外,我亦儘量抽空,每天到各座巡視一次,親自取得第一手資料。幸好在我任職期間,一直都沒有發生過任何傳染病。防火工作也是一樣。一共有四十個手提滅火器分別被放置在各座宿舍、學校、辦公室和飯堂等處,定期檢查、維修。幸好這麼多年來,也未發生過大小火警。此外,治安工作便是第二位了。過去早期還有個別人的打鬥發生,但在我重回九澳後,在記憶中,好像已找不到有人打鬥的例子。在室內偷竊的行為,也甚少聽聞。
作為一營之長,我認為一定要過好兩個關:第一是金錢,其次是女人。如果有貪污受賄行為,處事一定不能公正。如果有男女之間的不當行為,個人形象受損,也難以服眾。
又作為一營之長,不能光是坐在辦公室聽報告,一定要深入到民眾之中了解實情,爭取獲得第一手資料。有時間巡房時,多與營友們交談,他們除了覺得你容易接近外,有些事還會告訴你知。七九年當我入難民營工作不久,一天晚上,在某座廚房,一位南方來的越南人(曾當過有名的政府別動軍),靜俏俏地用越語告訴我,對面那對夫婦不是從越南來的,他們是從中國大陸來的。(後來我一查,果然是從廣西來的)自此以後,我開始留意,哪些人不是真正的越南難民了。
非常慶幸過去認識在路環區當值的三位警員朋友,答允來營當上夜班警衛,幫助維持治安。(每晚兩位當值,一位休息)雖然他們在難民營工作時,是不穿警察的制服,但人人都知道,他們日間就是路環區的警察,這實際上已起到了阻嚇的作用。雖然我也相信,絶大部份的難民都明白清楚,我多年來近乎每天二十四小時的工作,都是為他們服務,即使是那些曾被我處分過的人,也囗服心服。但老實地說上一句,夜間假如沒有兩位警衛的當值,我也很難說能安心與家人一起住在營裡。
非常感謝上級莫慶恩神父的信任,很少插手干預營裡的行政事務。因此,我可以放心地按照我的理念,去管理難民營。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正所謂“用人勿疑,疑人勿用”。同時,作為營長,在難民的移民出國問題上,有一定的發言權和影響力,也是很重要的。假如他們希望能早日獲得外國收容,在營長面前,不能不有個好些的印象,一旦有機會獲得外國領事接見時,即使營長不說句好話,但亦千萬不要說句壞話啊!所以,一旦有了這種影響力和發言權,這對管理方面是具有無形的幫助。八五年,我應加拿大駐港總領事館之請,以我個人名譽,提名並擔保了十個沒有親人在外國的家庭共五十人移民加國定居後,在難民的心目中,更具威信了。
八二年七月參加聯合國高級難民事務專員公署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的國際會議時,在我的介紹發言後,各國代表的各種問題的提問中,我印象中回答了例如有關以衛生、防火、治安為重,凡事要親自巡察和對各難民均需一視同仁等問題。
最後,衷心感謝陸毅神父,是他聘請我入行(入難民營工作),亦衷心感謝莫慶恩神父,是他提拔我為難民營營長。感謝他們多年來對我的教導和鼓勵,工作上所給予的支持和信任,我才能有機會做好難民營這份工作。
同時,也十分感謝幾位夜班警衛。有他們的存在,我的工作(特別是在晚間)才能獲得有力的支持和協助,難民營的安寧和穩定才能得以保證。
22.結後語
我以為二十三年後的今天,我寫這篇“難民營的點點滴滴”,一些當年發生的往事,各位現在讀過後才知道。但可能我所做的一切事,真是上天有眼。天主耶和華和萻薩觀世音都一一清楚。八六年我所管理的難民營,被聯合國評定為“全東南亞最好的一個難民營”。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在梵蒂岡的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發給我一張獎狀,可能是對我工作的一種肯定和鼓勵吧!(後來據悉,這是由澳門天主教教區的主教和神父們把我的名字提上梵蒂岡,經審查後才發給我這張證書)。
但是,在過去的工作中,我也曾犯了不少的過失與錯誤。如有哪些我還未有察覺到的,敬請上天原諒。同時,本文中如有半點虛假和不實之處,我亦甘願接受上天的懲罰。
李越明
寫於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加拿大 - 多倫多市
菲举行越难民研讨会 研究解决越难民问题
九澳难民营营长李越明出席
1983年6月30日 - 华侨报:【特讯】九澳越南难民营营长李越明,将会在七月初到马尼拉参加一个研究解决越南难民问题的会议。
这次会议是由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所召开的,出席的都是一些受到越南难民问题困扰最严重的国家同地区,包括印尼、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菲律宾、香港及澳门。会议内容主要是交流对越南难民问题的意见同处理经验,同时还会研究越来越多的越南难民应付问题。
另外,会议还会研究如何使到越南政府认识到他们对制止难民外流所应负的责任。这次会议由七月五号开始至七月九号,而本澳代表李越明是九澳难民营的营长,他今次出席,亦会介绍本澳在处理越南难民方面的方法。据了解,由于现时本澳已逐渐减少收容越南难民,所以越南难民人数亦越来越少,在前晚,又有十个难民为美国政府收容,已经离开本澳搭飞机前往美国,直至今日为止,现时留在九澳难民营的越南难民只馀下八百八十九名。
越南难民问题困扰东南亚 澳代表将出席菲国际会议
本澳收容越难民趋减少 目前不足九百人
1983年6月30日 – 澳门日报:【本报消息】九澳越南难民营营长李越明,将于七月初到马尼拉参加一个研究解决越南难民问题的会议。
会议由日内瓦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召开,出席者是一些受越南难民问题困扰最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日本、菲律宾、香港、澳门。会议内容主要是交流对越南难民问题的意见和处理经验,同时还会研究越来越多的越南难民应付的问题。
此外,会议将敦促越南政府认识在解决难民外流问题上,他们本身所应负的责任。
会议将由七月五日开始至七月九日。本澳代表李越明出席会议,将会介绍本澳在处理越南难民方面的方法。据了解,由于现时本澳已逐渐减少收容越南难民,只有一两个婴儿在本澳出生,所以越南难民亦越来越少。最近,又有十个难民为美国政府收容,已经离开本澳搭飞机去美国。直至昨日为止,现时留在九澳难民营的越南难民只剩八百八十九人。
在菲国际难民会议上
李月明赞澳府贡献 要求大会重视解决
1983年7月13日 – 先锋日报:【本报讯】九澳越南难民营营长李月明在菲律宾举行的有关印支难民问题会议上赞扬了澳门政府在收容越南难民的工作上所作出的贡献。
李月明在本月五日参加了在马尼拉举行的一次国际难民会议,他在会上除了介绍了本澳难民的情况之外,还介绍了本澳社会上各方面的情况。同时他认为本澳在近五年来一共收容了九千多名越南难民,比日本和星加坡都多很多。证明了在这工作上,已尽了努力。
他又向大会提出要重视澳门的地位问题。
他在前日返抵澳门,他说今次大会共有八国和地区三十八个代表参加,主要是交流管理难民的经验,今後九澳难民营将再加強管理工作。
据了解,现时该难民营共有八百九十一名难民,包括三八九名男子,二一○名女子和二九一名小童。
以下是陈永汉先生的“越南難民在澳攝影展”揭幕後,翌日刊登于濠江日报的两张精彩照片:
1975年4月30日之後,成千上万的旅越华人,在“电灯柱有脚也会走”的情况下,抛弃一切家当,投奔怒海。大家都有相同的原因、相似的运气而到达彼岸,但其中过程的曲折际遇,各有不同。希望有故事要讲的同侨们,不妨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与大家分享。或者,效法鄧健炘、黎世榮、李越明等几位先生,把故事添加到《越南知多少?》系列裡,与大家分享。来件请寄交:Luc61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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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知多少?》 暂时到此搁笔, 其馀的且容日後再慢慢道来。
陸礼強
2019年2月18日 – 于澳洲雪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