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音乐剧的世界 / 焦点

漫步音乐剧的世界

        音乐剧作为舞台艺术的精髓之一,融合了音乐、舞蹈、戏剧以及视觉效果,演员尽情地演绎人生的喜怒哀乐,将戏剧的魅力与音乐的情感融为一体。

什么是音乐剧?

        音乐剧或乐剧,早期译称为歌舞剧,是音乐、歌曲、舞蹈、戏剧、杂耍、特技和综艺结合的一种戏剧表演。它以幽默、讽刺、感伤、爱恋、愤怒等情感引发剧情,再通过演员的语言、音乐、动作以及固定的演绎传达给观众。

        虽然音乐剧和歌剧、舞剧、话剧等舞台表演形式有相似之处,但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对歌曲、对白、肢体动作、表演等等因素给予同样的重视。构成音乐剧最重要的三大要素是戏剧、音乐和舞蹈。其选取的题材往往具有广泛的大众审美基础,与政治背景、时代风尚紧密结合,以迎合观众的心理。

        音乐剧在全球各地都有上演,但演出最频密的地方为美国的纽约百老汇(Broadway)和英国的伦敦西区(West End)。因此百老汇音乐剧这个称谓可以指在百老汇地区上演的音乐剧,又往往泛指所有近似百老汇风格的音乐剧;而习惯上称呼为音乐剧的戏剧,多是指西方音乐剧。其中,欧洲的音乐剧起源非常早,甚至有文字记述以来就已出现。从吟游诗、默剧到配上音乐的剧曲都有,而欧洲的作曲家很多都是出色的编剧。

 特色及结构

        音乐剧的结构非常自由多变。音乐剧的文本由以下几个部份组成:音乐的部分称为乐谱(score)、歌唱的字句称为歌词(lyrics)、对白的字句称为剧本(script)。有时音乐剧也会沿用歌剧里面的称谓,将歌词和剧本统称为曲本(libretto)。

        音乐剧的长度并没有固定标准,大多数音乐剧的长度都介于2小时至3小时之间。通常分为两幕,设有中场休息。如果将歌曲的重复和背景音乐计算在内,一出完整的音乐剧通常包含20至30首曲。

        音乐剧擅于以音乐和舞蹈表达人物的情感、故事的发展和戏剧的冲突,有时语言无法表达的强烈情感,可以利用音乐和舞蹈表达。在戏剧表达的形式上,音乐剧是属于表现主义的,直接传达艺术家或者演绎者个体思想、情感的艺术手段与方法。

音乐剧与歌舞片

        很多音乐剧被改编为歌舞片,然而剧场版本和电影版本并不一定完全相同,因为剧场擅长于场面调度和较为抽象的表达形式,利用观众的想像去幻想故事发生的环境,而电影则擅长于实景的拍摄和镜头剪接的运用。例如《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是其中一个将舞台版本成功改编为电影版本的音乐剧,在横街小巷取景,开创了后来很多音乐电影的先河。亦有歌舞电影移植为音乐剧的例子,例如《万花嬉春》(Singing in the Rain)是先有歌舞电影,后来才被改编成音乐剧。

西方音乐剧的历史

        音乐剧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的轻歌剧、综艺秀与黑人剧。19世纪出现的轻歌剧被视为音乐剧的前身,与歌剧不同,轻歌剧出现在中产阶级崛起之后,故事内容通常相较通俗,符合一般大众口味,因而迅速传开成为平民娱乐。

        初期的音乐剧并没有固定剧本,甚至包含了杂技、马戏等等元素。20世纪初,以华丽精致的服装与布景闻名的法国歌厅秀《齐格飞富丽秀》(Ziegfeld Follies)引入美国,将制作人佛伦斯齐格飞二世(Florenz Edward Ziegfeld Jr)推上百老汇顶端。而美国戏剧音乐之父杰洛姆·柯恩(Jerome David Kern)所制作的一系列“公主剧场”,以美国式的童话、引人怜爱的女主角等特色将音乐剧场推向更精致的艺术产业。1927年,两人与编剧奥斯卡·汉姆斯坦二世(Oscar Hammerstein II)合作推出音乐剧史上重要的分水岭作品《演艺船》(Show Boat)。在此剧以严肃、有深度的剧情震慑观众之后,创作者意识到文本的力量,全本音乐剧(Book Musical)也正式成为主流,音乐剧则自此开始踏入它的黄金岁月(1940年-1960年)。

        美国著名作曲家理查罗杰斯(Richard Rodgers)与奥斯卡·汉姆斯坦二世(Oscar Hammerstein II)两人合作推出大量高品质的作品,奠定了百老汇音乐剧的蓬勃产业与高艺术标准,同时也打破了词曲皆由同一人完成的模式,建立了作词、作曲分工的合作楷模。

        直至1960年代电影和电视普及之前,音乐剧一直是最受美国人欢迎的娱乐和演艺形式。1960年代后,摇滚乐也慢慢融入成为百老汇音乐的一环。1980年代后,英国伦敦西区(West End)的音乐剧演出蓬勃,已经追上百老汇的盛况。以制作人麦金塔(Sir Cameron Anthony Mackintosh)与迪士尼企业推出的一系列巨型商业制作为引领,西方音乐剧开始向全世界推广,各地开始也纷纷效仿制作起自己语言的现代音乐剧。

        随着英国及美国的音乐剧经常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出与影音光碟的外销,音乐剧也开始在日本、南韩、中国、新加坡等亚洲地区流行。 ■

音乐剧≠歌剧

歌剧和音乐剧这两种音乐体裁既彼此有深厚联系和相似点,又有相当的区别,分属不同的领域,但艺术上没有孰优孰劣的说法,只是艺术领域内百花齐放的两支而已。

什么是歌剧?

歌剧(Opera)是将音乐(声乐与器乐)、戏剧(剧本与表演)、文学(诗歌)、舞蹈(民间舞与芭蕾)、舞台美术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通常由咏叹调(注1)、宣叙调(注2)、重唱、合唱、序曲、间奏曲、舞蹈场面等组成(有时也用说白和朗诵)。

早在古希腊的戏剧中,就有合唱队的伴唱,有些朗诵甚至也以歌唱的形式出现;中世纪以宗教故事为题材,宣扬宗教观点的神迹剧等亦香火缭绕,持续不断。但真正称得上“音乐的戏剧”的近代西洋歌剧,却是16世纪末、17世纪初,随着文艺复兴时期音乐文化的世俗化而应运产生的。

(注1)咏叹调(aria)即抒情调,是一种配有伴奏的一个声部或几个声部以优美的旋律表现出演唱者感情的独唱曲,可以是歌剧、轻歌剧、音乐剧、神剧、受难曲或清唱剧的一部分,也可以是独立的音乐会咏叹调。它富抒情性或戏剧性,能较充分发挥歌唱者的技巧,一般用管弦乐队伴奏。

(注2)宣叙调(意大利语:Recitativo),又译朗诵调,原指歌剧、清唱剧、康塔塔(大型声乐套曲)等大型声乐中类似朗诵的曲调,速度自由,旋律与节奏是依照言语自然的强弱,形成简单 的朗诵或说话似的曲调,换言之是以歌唱方式说话。与咏叹调比较,宣叙调着重叙事,音乐只是附属性质。


歌剧 vs 音乐剧

贵族,高雅                              题材选择             平易,近人
传统结构,独立音乐片段      音乐结构             结构自由,多变
严肃,咏叹调引领全局          音乐风格             活泼,自然,易于传唱
绝对美声唱法                          声音表现             美声融入通俗唱法
真实                                          舞美装置             抽象
舞者不是演唱者                      舞蹈作用             边舞边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