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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图表认识马国政治:马来西亚选举选什么?

文/ 周慧仪(2018/05/03)

马来西亚政治体制介绍:首相?上下议院?

曾为英殖民地的马来西亚继承了英国 " 君主立宪制 " ,在掌握行政大权的 " 首相 " 之上仍有 " 君主 " ——即最高元首。最高元首实权不大,只是国家象征性领袖,在行政运作上须听取首相、部长、内阁成员等的建议。

此外,因沿袭英国“西敏议会制”,马来西亚是实行司法独立,行政和立法合一(将在下方解释)。

其中,国会是马来西亚最高的立法机构,由最高元首、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和台湾立法院的运作相似,任何法案都必须由国会通过才能算数。

当某项法案被提出时,需经过下议院三读投票表决,才算顺利进入第二关——上议院。在经由上议院辩论通过后,法案最终才能上呈给最高元首。而在最高元首点头御准后,法案才能写入法律里正式生效。

当然,最高元首也有权拒绝准御准法案,这时候法案将会回到两院重新通过。若法案再次被两院通过,则将会自动生效。

那么,马来西亚的首相和上下议院又是如何产生呢?

一:首相的诞生

马来西亚首相和其委任的内阁成员诞生自下议院。

基本上,大马选民在投票时拥有两张选票注,一张用于投选国会议员(即下议院议员),另一张则用于州议员。其中,选举委员会把马来西亚划分成222个大选区(投选222位国会议员),以及505个小选区(投选州议员)。

(注:联邦直辖区如吉隆坡、纳闽、布城并没有州立法机关,因此直辖区的选民仅有一张选票,用以投给国会议员。)

在下议院取得多数席位(即112席/222席)的政党就得以执政,并推举首相人选。

由此,首相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委任内阁成员(通常来自下议院),并交由最高元首位任命后,即构成马来西亚的行政机构,象征 " 行政权 "

而其他没有入阁的国会议员则象征 " 立法权 " ,负责监督与制衡行政权。这样的运作机制正是上述所提及的 " 行政立法合一 "

二:上议院:

马来西亚目前一共有70名上议院议员,其中的26名由州议会间接选举产生,剩下的44名则交给首相推荐后,由最高元首委任。因为上议院议员并非民选产生,所以本届的大选将不会影响上议院议员的任期。

一般上,上议院负责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若拒绝通过某项法案,上议院不具否决权,只能提出修改建议,或拖延该法案最长一年的时间。此外,虽有权立法和修法,但上议院不能涉及与金融和财政相关的法案。

三、下议院:

另一边,由人民直选的下议院一共222名议员,也就是大家熟悉的 " 国会议员 " 。下议院目前处于解散状态,待来届大选重新选出议员。值得关注的是,下议院的议席历年来都以执政阵线 " 国阵 " 占据优势。以上一届大选为例,国阵就占了国会的132席。

除了负责立法、修法和废法,若下议院对首相发动不信任动议,或是不通过其财政预算案,首相就必须向最高元后提出辞呈,并由最高元首任命新的首相。由此可见,下议院在国会里实际上掌握着比上议院更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