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午餐選用的食材是否有保障?

Post date: Mar 4, 2017 12:44:06 PM

學校廚房午餐之食材,必須符合學校契約的規範。

廚房供應午餐所需之食材須符合國家標準或合格工廠產製,並於學期初開始供餐前一週,由廚房委外廠商提出該年度午餐使用食材資料(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品名、重量、產地、認證編號、廠牌及供應商等)及檢驗合格證書供學校備查,並將食材等相關資料整理成表,公告於學校午餐網站中,供親師生查詢。食材相關規定簡要如下:

(一)冷凍、冷藏肉品類:需具CAS證明、屠宰證明。

(二)截切蔬菜、蔬果類:每月農藥殘留檢驗合格報告書。

(三)蛋品類、調味品、沙拉油、加工食品類等:應優先使用CAS或GMP標記之產品,如該項產品無CAS或GMP標記廠牌,則須使用經檢驗合格或合法登記之工廠產品,並應符合食品衛生法規規定,不得使用包裝不完整、標誌不清及來路不明之食品。

(四)飲料類:符合校園食品規範。

(五)油炸調理不得使用氫化油脂或含膽固醇之油脂,並做油脂品質管控(如:油脂氧化監測),使用後之油品不得隔餐使用。

(六)其他:不得使用非天然之餐飲調味料(禁用人工色素、雞粉、大骨粉等),須使用經檢驗合格或合法登記之工廠產品,不得使用包裝不完整產品。

(七)變更通知:學期中除不可抗力之因素,欲更換食材廠牌或供應商時,廚房委外廠商須於使用一週前,檢具食材相關文件,經學校同意後方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