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的兩件「勞改故事」》

全 書 自 郭金燃

一如其名,本書是由兩個人的兩件「勞改故事」寫成。且兩件事之當事人由於族群不同,成長環境不同,均深具當代人物之代表性。前一件勞改故事匯集成本書前冊《有功也要勞改》;後一件勞改故事匯集成本書後冊《勞改十七年》。

前一件事之當事人為中國大陸移民第二代,在南越南土生之華人,依據當時法令成為越南公民,唯因不願入伍服役,偷渡出境,違犯越南共和國法令被捕入獄。越共戰勝後一度誇讚當事人不當敵人之幫凶,減少越共之傷亡,故有功於越共。詎料有功者仍被越共勞改,做兩個迥然不同制度的囚人,吃不飽,病無藥,櫛風沐雨。其間且有兩名偷渡弟兄病故。越共之言語尚可信乎?

後一件事之當事人為正宗越人,在南越南中央情報府擔任情報人員。越共戰勝後,違反自己於1973年簽署之巴黎協定第十一條:「實現民族和解和合,摒除仇恨,禁止所有報仇行為,及對於曾與彼方或此方合作之個人或組織予以差別待遇。」只因當事人曾是「彼方」之情報人員,便被關入勞改營達十七年之久,飽受吃無一頓飽,病無醫藥療,仍得賣命勞動之苦。其間,約三分之一同僚因不堪折磨而葬身營內。越共親手簽訂之協定竟毀於自己之手上乎?

歷史經常由戰勝一方撰寫。對於敗方,通篇贅述敗方的邪惡,至於敗方的為民利民事蹟均略而不表;對於己方,則想方設法宣揚自己的豐功偉業,己方的陰險狠毒卻隻字不提。然而,越南的現代史卻不同,除卻執政者寫的「正史」,也有由戰後逃離越南的數百萬名海外越僑口述或筆撰的「野史」。

本書前冊之作者及後冊之作者均以過來人之資格寫下本書,作為民間「野史」之一部份,俾與越共寫的「正史」分庭抗禮,深入報導越共的勞改營不為人知的一面,並對歷史作見證人。

至於「正史」與「野史」何者史料比較可信,敬盼讀者憑您的智慧研判;也盼目前執政當局勿再企圖隻手遮天,粉飾醜陋的往事。

本書之記敘及批評完全係針對「越南戰爭」南越南淪陷後已成歷史之事件,並非貶抑當今越共政權。敬請讀者切勿張冠李戴,錯把張飛作岳飛。

筆者有幸獲後冊作者黎英傑先生授權將《勞改十七年》翻譯為中文,與筆者所著《有功也要勞改》合成一書,俾提供有興趣研究越南近況之全世界華人先進,多一項資訊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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