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章 越共要調查他們恩人【第三力量】

【守德寨】實在沒什麼好寫,因它只是個中轉站而已。

當阿遵和我被留下來問口供,我們同時被轉到寨的B區。除了A區有四個囚房及一個公用的廣場,寨內其他建物都被牆壁隔離,因此,不同囚房的寨員除了去廚房取飯時經過,彼此無法看見。不過,領飯則必須有幹部或【競賽組員】(見章末譯者註)同行。

  • 守德寨囚禁各類型寨員

【守德寨】內囚禁了各類型寨員諸如:刑事罪犯;越共所謂之【反動組織】;1975430日以後起義反抗共產暴行之人;偷渡出境之組頭及偷渡者;當越共發動【改造資本經濟】,打倒資產買辦戰役時被捉拿之富商,及一些舊制度人員。越共將每一類型犯人關進各不同區別。A區專供【暫時性】及【等候他遷】之寨員;B區監禁【舊制度人員】及【富商】;C區監禁【刑事犯】、【反抗共產暴行】之人,及【船民】。與【龍城寨】不同的是,我無法得知【守德寨】究竟裝了多少人,因他們被經常性的送進來及轉出去,而且我們又無法看到這些人。

所謂B區只是有兩個囚房的一列房屋,前面有一個四周被牆壁包圍的廣場。我被送來此,已有約一百名寨員在此過活,他們都從【龍城寨】轉來,尚未被送往北部。讓我頗感驚愕的是【某些原高官】居然在這裡出現,諸如原情報府特委長阿亢,A8組長阿妝,A10組長阿梁,西貢高級法院院長阿越及阿孺。在一號囚房,幾乎都是原越南共和國人員,此外,數名富商如羅成毅製藥師,鐡絲網大王黃金規。在二號囚房,則包含曾在警察單位及情報單位服務的人。

B區的時段,我們什麼都不用做,且有一種我也不瞭解的情形,寨監視組似乎對我們特別和藹可親,每天下午六時前囚房門都不上鎖,准許我們在廣場上行走,烹煮,做體操。

  • 越共要我就我對【第三力量】各人所知道的情形做說明

問口供的程序花了近兩個月,剛開始我每天都要去說明,回囚房後又要寫來寫去他們要的報告事項。後來,他們才偶爾傳喚我一次。最後,他們不再要見我,可能已經結束。

越共要我告知的事項,就是要我就我在A17組服務之前,於1970年至1972年所追蹤關於【第三力量】各人,所知道的情形做說明。

【第三力量】的若干人如吳百城女士,現正擔任越共的國會代表。這些人曾擾亂越南共和國的後方,幫助越共增加併吞南越南的機會。我憎惡這批傢伙,他們其實是【騎牆派】,享受兩邊利祿。

我認為我對【第三力量】所知道的實在太少。其時,我只是以英文【西貢郵報】記者身分去【跟蹤】彼等,我所見到的完全是個表象。吳百城女士在法國Sorbonne大學法律系畢業,她的丈夫是獸醫師,也是西貢農林畜大學教授。此外,陳玉璉律師在第一共和時曾擔任國防部長;還有越南共和國軍力將領團主席楊文明上將,他曾推翻第一共和的吳廷琰總統。

  • 【第三力量】是什麼?

所有這些人曾在【南越】政權擔任高級職務,他們反抗阮文紹總統,並以某種我所不知的理由,與印光佛教僧侶聯結塑造所謂【第三力量】。第三力量的名稱是中立的,但,它只反抗越南共和國政府,不曾反抗越共。

所有我寫給越共的東西都是越共已知的事,因他們也有很多人蒙混入【第三力量】。【第三力量】這些家伙已協助越共併吞【南越】,我不知道越共為何要問我關於他們的事。越共是否懷疑他們什麼,抑或越共要找出憑據以便【扳倒】他們。對於非共產黨人,越共經常使用這種手段。我認為如果他們想在共產組織內獲取某種地位而又不願加入共產黨,則他們實太愚昧。不過,即使這些人想加入共產黨,他們也不過只獲配給個小官位,他們如何能攀升一個相當於越南共和國政權下的大位?其實越共只是暫時利用這些人以安定人心;現在可能已到越共要【汰除】這些人的時候。.

此段時間,又有兩批人遷離,但阿遵和我仍留在【守德寨】調查。兩個月後,我們轉到D區,淨空B區留給轉來又轉去的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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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註

越共對他們信任之寨員,賦予執行越共指令之任務,並授與頭銜為【競賽常務】或【競賽組員】(在新立寨稱為「自治委員會」)

【競賽常務】為組長,【競賽組員】為競賽常務之屬下。一名【競賽常務】帶領多名【競賽組員】編成一【競賽組】。彼等均不必如一般寨員操勞工作,生活舒服。據作者稱某些【競賽組】甚至狐假虎威,助紂為虐,威逼奴役同為囚犯之【寨員】,並藉此向越共幹部邀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