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工作實施計畫

台中市文雅國小學務處工作實施計畫

92.8.29校務會議通過、94.8.31校務會議修訂

壹、依據: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貳、工作要項:

一、加強學童生活、品德、安全及禮儀等教育指導,提昇學童應具備的相關素養。

二、加強民主法治與民族精神教育,培養學童自治自律精神及愛校愛鄉愛國意識。

三、辦理各項訓育學習活動,充實學童在校的學習層面,豐富學童相關學習領域。

四、落實班級導師責任制,充分運用導師指導時間,加強學童生活相關教育指導。

五、辦理暨推廣各項體育活動,提昇校園運動風氣,並積極支援各團隊培訓指導。

六、加強衛生保健相關工作,增加學童的衛生保健知識,落實各項校護服務事宜。

參、活動要項:

肆、競賽要項:

伍、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