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間活動實施辦法

台中市文雅國小課間活動實施辦法

92.8.29校務會議通過

一、 目的:落實學童運動風氣,養成愛好運動的良好習慣,

藉此提昇學童體適能。

二、 對象:全校師生(一年級視學習健康操的進度而定)

三、 時間:自第二週起

每週二10:05—10:25二、三、四年級

每週五10:05—10:25五、六年級

四、地點:操場

五、方式:採用教育部新式健身操國小中高年級組

GO、GO跑跳繃

◎(健身操錄影帶、CD、錄音帶、請向體育器材室借閱)

六、獎勵:每週鼓勵表現好的班級(每年級一至二班),蓋榮

譽章一個。

◎每週表現差的班級,留下來再練習。

七、各年級請在指定時間,於三至五分鐘內將隊伍帶至操場,以免影響學生下課的時間。

八、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