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間活動實施辦法
台中市文雅國小課間活動實施辦法
92.8.29校務會議通過
一、 目的:落實學童運動風氣,養成愛好運動的良好習慣,
藉此提昇學童體適能。
二、 對象:全校師生(一年級視學習健康操的進度而定)
三、 時間:自第二週起
每週二10:05—10:25二、三、四年級
每週五10:05—10:25五、六年級
四、地點:操場
五、方式:採用教育部新式健身操國小中高年級組
GO、GO跑跳繃
◎(健身操錄影帶、CD、錄音帶、請向體育器材室借閱)
六、獎勵:每週鼓勵表現好的班級(每年級一至二班),蓋榮
譽章一個。
◎每週表現差的班級,留下來再練習。
七、各年級請在指定時間,於三至五分鐘內將隊伍帶至操場,以免影響學生下課的時間。
八、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