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進修研習實施辦法

台中市文雅國小教師週三進修研習實施辦法

92.8.29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台中縣政府九十二年七月十日府教特字第0九二0一八一七四五號函。

二、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貳、目標:

一、因應國民教育課程與教學革新--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鼓勵教師吸取新資訊、新理念,以提升教學品質。

二、塑造學習型組織文化,增進教師各學習領域教學活動,以提升教學效能。

三、建立全面品質管理體系,確實掌握計畫執行考核的效益分析發揮週三進修之功能。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師。

肆、實施方式:

一、專門知能研習:

(一)透過七大學習領域的研究與探討,增進教學技巧與技能。

1、全校教師依專長或任教科目組成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並推派召集人。

2、研討設計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並填寫會議記錄後送教務處。

(二)經由學年會議經驗分享與實務研討,藉以凝聚學年共識,增進學年教師間經驗交流與教學知能。

(三)藉由班級經營、學生輔導及特教知能等研習,以增進教師班級經營技巧,提升教學及輔導效能。

二、專業知能研習:

透過教育新知、資訊教育、行政知能、學校本位課程、兩性教育、法治教育及生命教育等研習,以增進教師各項專業知能,提升教學成效。

三、分組進修研習:

(一)由教師依意願進行分組研習,每組成員須超過10人以上,講師費用由學員自付,每學期規劃八至十次為原則。

(二)各組推派一召集人負責點名簽到及彙整各組研習課程計畫至教務處。

伍、實施地點:以本校現有教室及空間為主。

陸、實施時間及內容:見週三進修研習活動計畫表。

柒、實施附則:

(一)參加研習教師,由主辦處室依實際參加時數給予進修研習簽證。

(二)如有要事無法參加進修,並請勿上網登錄。

(三)若有要事外出無法參加時,請依出勤差假管理辦法完成請假手續。

(四)若參加校外其他研習時,請列印研習登錄,並事先知會教務處。

捌、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