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班實施計劃

台中市文雅國小資源班實施計畫

93.01.15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本校輔導工作發展計畫。

貳、目標

一、 提供輕度智能障礙及學習障礙的學童接受專業性的支援教學,並透過個別化教育與教學程序給予補救教學及輔導,以提高學童的學習能力,使其潛能得以充分發展。

二、 透過適切的教學方案,協助學生獲得成功的經驗,以增進其自信心與適應能力,使其能有正常的學習表現。

三、 提供有效教學策略,協助學習困難兒童激發其學習意願,培養正確的學習方法及自學的能力,並協助兒童克服障礙與學習困難。

四、 聘請專業教師協助學校身心障礙生的學習,落實特殊教育法,以照顧身心障礙兒童受教權益,並兼顧家長意願,提供特教專業諮詢與服務,以減輕普通班教師的負擔。

參、實施方式

一、成立行政組織

成立特教推行委員會,負責推動特教活動與資源班相關事宜。

二、擬定服務對象:

(一) 輕度智障生。

(二) 學習障礙生。

(三)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須個別教學服務之學生。

(四) 其他類身心障礙學生。

(五) 一到六年級國語科(或數學科)疑似有學習障礙且合乎下列條件之兒童:

1智商正常。

2國語(或數學)科學業成就未達60分或百分等級35以下者。

3經標準化國語文(或數學)能力診斷測驗得分低於成就水準一個年級以上或總分低於年級平均數一至二個標準差者。

4其他有特殊需要輔導之兒童則不以智商為選取要件。

三、擬定實施方式

(一)、安置年級: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二)、入班標準:

1經鑑定通報之特教生,且家長同意安置者。

2上述服務對象參照智力測驗及國語科、數學科成就測驗篩選符合標準且經家長同意安置者。

(三)、上課時間:採外加式和抽離式並用。

(四)、實施方式:

1、以觀察、調查、諮商、診斷等方式了解個案以作為補救教學之參考。

2、以個別輔導、獨立學習、小組教學等方式,透過各種教學情境及輔助工具,達到專業輔導之目的。

3、擬定個別化教學計劃,編製個別教材、教具及評量工具,並依個案之起點行為及程度,施以個別化教學。

4、需要特殊協助之學童,則加以協助爭取相關補助及輔助器材。

5、與家長和級任老師隨時保持聯絡,針對學童在學習及行為上的進步,與以鼓勵並記錄,以達到共同合作輔導之成效。

6、特殊困難學生,聘請專家及有關教師與家長舉行個案會議,共同研擬教學輔導計劃。

7、充分應用社會資源,發揮整體輔導效果。

四、師資:

(一)、資格:國小教師需受過特殊教育之專業訓練、富有愛心之資源教師。

(二)、編制:資源班一班兩名專任教師,其中一人擔任導師聯繫行政工作。

(三)、來源:公開聘任。

五、教師職責

(一)接受轉介及診斷鑑定之學生。

(二)建立學生個案計劃。

(三)擬定個別化教育方案。

(四)實施教學。

(五)編擬教材、製作教具。

(六)與普通班教師保持聯繫,交換教學心得。

(七)實施教學評量工作。

(八)對普通班教師提供諮詢服務。

(九)評鑑並研究改進資源教室運作。

(十)支援本校行政聯繫及特教服務工作。

六、招生人數:預定招收特教通報之特教生暨其他需服務之學生二十名。

肆、設備需求:

目前本校規劃資源班位置為一樓專科教室,出入方便,符合無障礙空間措施,不需再增建教室僅需教學環境佈置,及軟體設備。

伍、教材規畫:

一、利用現行課本習作教材加以彙編。

二、資源教室自行編製補充教材。

三、電腦CAI軟體。

陸、附則

一、本計劃經校務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如有未盡事宜,得於實施一段時日後經特教推行委員會議檢討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