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管理實施辦法

台中市文雅國小危機管理實施辦法

94.8.31校務會議通過、100.1.17校務會議修訂

壹、目的

ㄧ、藉由系統化組織,迅速發現潛在危機,遏止危機發展,並妥善處理危機事件。

二、謀求校園安全,使師生能在安全的校園環境中,從事教育工作與學習環境。

三、透過專業化公關,作好學校與社區之間的溝通、互動,期使危機影響程度降至最低。

四、運用各種社區資源,發掘潛在危機評估為基可能對學校造成的影響,進而做妥適安置,化解危機於無形。

貳、危機處理原則

ㄧ、每位教職員必須深切體認,每位教職員為危機事件之預知者。

二、即時回報,爭取時效,避免事件擴大徒增處理之困難。

三、不可忽略小事件,大事件之發展往往由小事件引起。

四、「危機處理小組」為學校常設組織,平時防範危機產生,預知危機並評估危機影響之程度,事件發生時結合社區資源處理危機事件,事件過後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五、得知危機事件發生時,應於最短時間內,由總指揮召集小組成員,授與小組成員適當權力,作個種適當處理措施,以期使事件影響減至最低程度。

叁、危機處理流程(見附件)

肆、危機種類

ㄧ、教職員工自我傷害事件。

二、學生違規事件。

三、管教衝突事件。

四、師生意外事件。

五、校園霸淩事件。

六、外力介入校園,危及師生安全。

七、校園內設備安全,導致師生身心受傷害。

八、天然重大傷害

九、突發事件。

伍、結合學校各式組織,做好事前防範措施。

陸、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呈 校長核示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台中市文雅國小「危機處理流程表」

備註:各小組配合執行祕書指揮執行各項任務,小組分配如處理小組名冊。

台中縣大雅鄉文雅國民小學校園危機處理小組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