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職教育「證照制度」實施辦法
台中市文雅國小親職教育證照制度實施辦法
92.08.29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依據本校輔導工作發展計劃實施。
二、目的:
1、溝通父母教養觀念,提昇輔導的專業知能。
2、建立終身學習理念,隨時吸收資訊,為將來作準備。
三、實施辦法:
1、學校每學期不定期辦理各種研習,或聘請專家蒞校作專題演講。
2、由輔導室設計親職教育簽證卡,只要家長其中一人,參加任何一項親職活動,即由輔導室(或其他處室)蓋一格認證章。
3、家中每位小朋友,皆可憑家長的研習簽證卡,每蓋一章核發兩張荳荳貼紙,若父母兩人均參加,則子女可重複獲獎。
4、各班級家長出席達三分之一以上,即可核蓋兩格團體榮譽章,以資鼓勵。
5、每位家長若全學年活動皆全程參加,核章累計達15次以上即視為「關懷子女榮譽家長」。
6、獲得榮譽家長可享有優先參加任何學校舉辦之免費研習,與提早獲得親職講座資訊之權利,並由學校頒發榮譽家長獎狀及獎品表揚。
四、本計劃經校務會議通過,呈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