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教室管理與使用辦法

台中市文雅國小視聽教室管理與使用實施辦法

92.8.29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本校教務工作發展計劃實施。

貳、目的:有效管理視聽教室並充分發揮其應有之功能。

參、實施方式:

一、使用本教室前,應先確立教學目標,並評估教學媒體是否能達到教學目標。

二、班級教學盡量利用已配發各教室之視聽設備,視聽教室之運用以多個班級或年級共同使用為優先權。

三、使用視聽教室進行班級教學,每班連續使用時間以二節課為限。

四、為確實掌握本教室之使用狀況,使用本教室前三天,請先上網填寫使用登記表,方可使用。【本校網站首頁~預約教室登記~】

五、視聽教室鑰匙及播放室鑰匙由教務處設備組保管,視聽教室相關設備應由教師親自督導操作。使用完畢後,請確實檢查門窗及設備電源是否確實關閉、窗簾及相關設備是否復原,並迅速將鑰匙歸還設備組。

六、操作視聽設備,請依正常程序操作,如有疑問,請洽詢教務處設備組。

七、播放教學錄影帶或光碟片等之內容,須與教學有所相關,無關教學內容者,請事先向教務處報備。

八、視聽教室內任何視聽器材,在使用前後若有損壞或故障等,請立刻通知教務處設備組。

九、視聽教室使用後,請老師要求學生將教室內之桌椅復原,並做好簡單

的清潔工作;於離開前確實將電源、空調關閉、門窗鎖上。

十、所有設視聽設備請指導老師親自(或請管理人員)操作,切勿委由學

生操作,以免因操作不當損壞,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十一、若遇學校之活動須使用到視聽教室時,得以優先使用。

肆、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