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球借用辦法

台中市文雅國小班球借用辦法

92.8.29校務會議通過

一、目的:鼓勵學童下課時間活動筋骨,養成愛好運動的

習慣。

二、對象:以班級為單位(全校一至六年級皆可)

三、借用時間:一學期為限(開學借,學期末還)

四、借用球類:籃球

五、開學時(9月2日)請體育股長至體育器材室借球,籃球

上面會寫上班級,學期結束時,各班統一交回。

六、請各班同學愛惜使用班級,如第一次被檢到,停止借用

一星期,第二次被檢到,停止借用一個月,第三次被檢

到,整學期停止借用。

七、班球如遺失,無法找回,請各班由班費支出賠償費用,以利下一個班級使用。

八、球沒氣時,可拿至體育器材室請服務同學代為打氣,切勿自行動手,以免破壞設備。

九、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