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室借閱管理實施辦法
台中市文雅國小圖書室借閱管理實施辦法
92.8.29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本校教務工作發展計劃實施。
貳、目的:有效管理圖書室並發揮其應有功能,提昇校園閱讀風氣。
參、實施方式:
一、圖書外借:
(一)、每節下課或班級閱讀課時間,均有愛心義工媽媽幫忙做借、還書之登錄工作。
(二)、凡本校之學生、教職員及愛心義工服務隊每人均有個人專屬之圖書證號碼,憑此證號即可辦理圖書外借。
(三)、學生借閱每人以二冊為限,愛心義工及教職員以五冊為限,每冊借閱期限以七日(不含假日)為原則,借閱期滿可再辦理續借一次。
(四)、書籍若有遺失或毀損者照價賠償,超過借閱期限者,予以停借處份,逾期一冊日數即為停借天數,逾期二冊則加倍處份,以此類推。
(五)、若為班級團體借閱,請由教師來登錄借閱,借閱冊數以班級學生人數為限,借閱期限以十四日為原則,借閱期滿可再辦理續借一次。
二、室內閱讀:
(一)、每學期開始,由教學組編排班級使用圖書室時間,輪到之班級由任課教師帶領班級同學依序進入圖書室閱讀,下課後須將圖書歸位。
(二)、小朋友進入圖書室閱讀,按照自己班級座號領取排尺,再行取閱書籍。取閱書籍時將排尺插入圖書所在位置,待閱讀完畢後,再將圖書歸位,抽取牌尺繳回。
三、午休閱讀:
(一)、一至六年級每班各發五張午休閱讀證,午休時班級導師可獎勵有需求或表現優良之學生,憑證於12:35至12:45之時間內進入圖書室閱讀書籍。
(二)、閱讀書籍時,圖書證取代排尺插入圖書所在位置,待閱讀完畢後,再將圖書歸位,抽回閱讀證。
(三)、開放之年級及人數分配如下:(午休閱讀時間--12:40至13:20)
肆、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