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編班作業要點

臺中市大雅區文雅國民小學常態編班作業要點

92.8.29校務會議通過、 94.2.16校務會議修訂.

97.8.29校務會議第3次修訂、 98.8.28校務會議第4次修訂

101.04.23臨時校務會議第5次修訂、 104.01.21校務會議第6次修訂

107.06.20臨時校務會議第7次修訂

壹、 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二、臺中市國民小學新生常態編班標準作業流程

三、臺中市國民小學常態編班標準作業流程

四、101年3月19日中市教特字第1010017275號函。

五、107年6月8日中市教小字第1070050040號

貳、 目的

一、力求編班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二、提昇教學效果,貫徹常態編班。

參、實施辦法

一、新生編班:

(一)於每學年第二學期依市府規定日期辦理新生報到。

(二)報到日期約為每年四月上旬,請註冊組辦理報到相關工作。

(三)五月底前催促入學並調查未報到原因。

(四)新生編班執行方式由學校依市府規定日期派教務主任、資訊人員、註冊人員、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攜帶學生名冊及特教學生安置公文及名冊至指定地點辦理新生編班事宜。

(五)學校應於雙(多)胞胎學生報到時調查同班或不同班意願,但不得指定級任老師。

(六)級任教師不得要求子女同班,編配之班級如有自己子女,得當場重新公開抽籤。

(七)學校於新生編班日期前兩週,應事先公告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編班作業。三、五年級重新編班時比照辦理。

(八)學校於各班學生編班作業完成後,應立即將學生編班名冊(含就讀班級及姓名)於校內公告至少十五日,並自公告日起七日內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級任教師,抽籤時應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學校於級任教師編配完成後,應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十五日。公告期間班級學生有異動者,亦應隨時更新,並於校內公告至少十五日。

三、五年級重新編班時比照辦理。

(九)學校應將常態編班及級任教師編配過程之電腦亂數表、級任教師抽籤及編班結果等相關資料,妥為保存至少三年,以備查考。

二、重新編班:

(一)適用三、五年級之重新編班。

1.在重新編班執行方式由學校依市府規定日期派教務主任、資訊人員、註冊人

員、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攜帶學生名冊及特教學生安置公文及名冊至指定

地點辦理重新編班事宜。

級任教師於學期末依下學期國語、數學兩科成績統計,(以二上、二下;四上、四下定期評量成績為主)男女生分開統計,依成績高低,以S型編組填寫班級學生名冊送交註冊組。

2.註冊組依據各班送達之編組名冊,依男女生分開,做S型排序之常態編班,並依市府指定地點辦理編班事宜。

(二)雙(多)胞胎學生應於編班前一週調查同班或不同班意願,但不得指定級任老師。

(三)由新編班級任教師隨機抽取各班名冊後,於學校返校日時,將學生帶領至新教室,完成編班程序。

三、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編班:

(一)在編班完成後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皆由學校採公開抽籤方式分配至該學年相對人數較少的班級就讀。

(二) 於寒暑假期間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集中於開學前一週內,擇日統一採公開抽籤方式分配至該學年相對人數較少的班級就讀。

(三) 轉出又轉入之學生,分配回原先轉出前就讀本校之班級。

(四)進行公開抽籤時,應邀請教務主任、資訊人員、註冊人員、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及相關班級之級任教師出席。

四、特教學生編班:

(一)經鑑輔會認定之特教生可指定安置班級及導師,並得依相關規定酌減安置班級

人數。

(二) 學校於編班前召開特推會進行特教學生之安置,並酌減班級人數。酌減人數

依主管機關規定。若普通班原有學生人數低於20人,則不適用酌減人數之規

定。

(三) 為維持教育品質,普通班特教學生每班至多以3名為原則。(若平均分配各

班,仍超過安置人數,不在此限。)

五、特殊學生編班:

(一)具個案輔導紀錄之特殊生,得由學校召開編班安置會議決議,進行分散安置

班級,但不得指定班級及事先編配導師。

(二)特殊生身分定義如下:

1、經校內學生輔導相關會議決議具有需求,且目前尚在持續輔導之個案(系

統簡稱「輔導中個案」)。

2、經本市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疑似生,且在有效期內之個案(系統簡稱

「特教疑似生」)。

3、具載記就醫或參與其他鑑定輔導情形之相關紀錄之學前個案(限新生一年

級,系統簡稱「學前個案輔導」)。

(三)符合上款特殊生身份者由輔導室彙整名冊提交編班安置會議。

六、編班(包括新生及各年級的重新編班)確定後,由註冊組長造冊,經註冊組長及教務主任逐級核章後校長核定後公佈,並留註冊組存查。

七、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規辦理。

本辦法經臨時校務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