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編配小組設置及實施辦法
臺中市文雅國小課務編配小組設置及實施辦法
92.8.29校務會議通過
103.06.16臨時校務會議修正
壹、依據:
一、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要點。
二、本校教務工作發展計畫實施。
貳、任務:
一、依課程需求總量管制之精神,合理分配全校教師授課節數。
二、審核學校實際需求,合理分配全校教師減授課節數及減授課人員。
三、訂定及修訂本校教師減少授課節數實施辦法。
參、組織設置:本小組設代表15人,並由下列人員組成: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教學組長、各學年主任(或學年代表)、科任教師代表一人、教師會代表二人。
肆、實施辦法:
一、本小組於每學年度結束前召開,依照市政府相關規定,討論並議決下學年度全校教師課務編配相關議題。
二、本小組由校長召集並主持之,教學組長紀錄;校長因故未克主持時,應由教務主任主持會議。
三、會議相關議題,應於開會前七天提交與會代表。
四、本小組會議時,須有全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代表二分之一同意,票數相同時,取決於主席。
五、本小組決議事項,再提送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辦理。
伍、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