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執法說故事實施計劃

台中市文雅國小【小執法說故事】實施計劃

92.8.29校務會議通過

一、 本計劃依據台(八七)(一)字第八七零九零一五四號之【小執法說故事】使

用原則訂定。

二、 本教材使用對象為本校三至六年級學生。

三、 本教材共有八冊,第一、二冊分別於三年級上下學期使用;第三、四冊分別於

四年級上下學期使用;第五、六冊分別於五年級上下學期使用;第七、八冊分

別於六年級上下學期使用。

四、 本校各班實施時間如下:(1)每週乙次晨光活動時間。(2)每週各班之閱讀課時間。教師可結合時事與生活,隨機教育。

五、 本教材置放於圖書館「法治教育」專櫃,由訓導處統一保管。

六、 本校於學期課程結束後,請授課教師填寫意見調查表,逕送訓導處彙整,供日

後學校法治教育檢討規劃之參考。

七、 各班同學閱讀本教材之心得,請小朋友書寫於小書蟲讀書心得報告中,每學期以一篇以上為原則,寫作優良作品請老師提送訓導處核獎鼓勵。

八、 【小執法說故事】,為每學期法律知識會考之題源用書,故請各班切實運用

,以利推廣法治教育。

九、 參加法律知識會考之學生,成績達滿分者,由訓導處核發榮譽獎狀乙張或荳荳貼紙五張以資鼓勵。

十、 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