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幫助學障兒在校學習
時 間:85年10月6日 洪儷瑜教授 呂偉白記錄
前幾次的講座內容,可能會使家長有一個疑問,為什麼專家們不直接告訴我們應該把孩子送到哪裡?為什麼家長需要花這麼多時間認識學習障礙?以我個人這些年接觸家長的感觸是,雖然家長不見得要懂特殊教育,但是家長必須懂得如何去幫孩子爭取權益以及應該爭取什麼樣的權益。這也是我今天所要講的主題。今天我將介紹國外先進國家對學習障礙的教育內涵,希望家長不要侷限於國內目前所提供的教育資源,要思考孩子的學習問題,以理想藍圖為孩子爭取最適當的教育資源。
壹.學障兒的安置
一般特殊教育的型態和普通教育不同,大致可分有普通班、資源班、特殊班和特殊學校等。
一、普通班
* 輔助措施:較輕度的學生可以留在普通班上課,但是在普通班必須有輔助措施幫助學障兒,而不是一昧的要求孩子趕上同儕。輔助的方法有教材的改變,如有聲的圖書;又如考試的改變,美國的ETS(大學入學考試)只要學習障礙者檢具醫師證明或教育專家的證明,即可以享有施測的調整作法,其調整作法有:
1.錄音帶與加長施測時間。
2.放大印刷與加長施測時間。
3.加長施測時間。
* 特教老師支援:特教老師協助普通班老師,甚至特教老師到教室和老師一起進行教學,以修正教學方案。
* 巡迴輔導:我國目前雖有對特殊兒童提供巡迴輔導,但未對學障的學童施行。所謂巡迴輔導是孩子平常在普通班上課,但一週有兩天到三天有特教的教師來輔導他所需要的課程。特教老師不一定屬於該學生所就讀的學校,可能屬於整個學區或教育局。
二、資源班
* 這是國內最常聽到特殊教育的名詞之一,惟資源班並不等於學習障礙教育,這兩者不能劃上等號。資源班有幾種分法,一種叫單類別的,一種叫混合類別的。所謂單類別的是指只收一種類別的學生,如閱讀障礙資源班只收閱讀障礙的學生,啟聰資源班只收聽障的學生。混合類別的資源班把需求相近類別的障礙學生混在一起教學,如學習障礙、輕度智能不足、語言障礙、情緒障礙等。這是考慮一些學區人數很少,只收單類別的孩子無法足夠成班。因此民國81年台北市教育局在國中的部分推展跨類別的資源班。讓特教法中規範的身心障礙兒童,都可享受資源班的照顧,並在師資的部分做調整。目前政府有大力推展跨類別的趨勢,對跨類別的補助款額較多,但跨類別亦有盲點,即在師資的培育上似乎跟不上改變的進度。行政單位和專家學者的認知尚無交集,行政單位認為跨類別的老師只提供補救教學即可,但實際上資源班應依據特殊學生需要設計各種服務。
* 資源班將所提供的課程還可分為外加的課程和抽離式的課程:
1.外加的課程是利用早自習或午休的時間,或美術課、體育或自習課等學校認為不重要(但孩子可能很喜歡)的課,將孩子抽到資源班來上課。外加式的課程較適合於程度和普通班的學生相差不大的孩子。
2.抽離式的課程是當原班在上數學或國語課的時候,孩子不在原班上而到資源班去上。較建議程度較差,無法跟上原班進度的學生。抽離式的課程也有兩種教法,一種是用和原班不同的教材,一種是用相同的課本,但是只抽出其中的重點部分教,對不重要或是太難的就不教。
三、特殊班
目前國內還沒有學習障礙的特殊班,只有啟智或啟聰的特殊班,有些學障兒可能被學校強烈的要求進入特殊班,但學障兒其實不是很適合就讀啟智的特殊班,因為基本上學障的孩子智力是正常的。但在國外研究發現學障兒如果就讀學習障礙的特殊班學習效果較資源班好。因為學障兒以自己的進度學習課程內容,如以三年的時間學一般兒童兩年的進度,因為照著自己的進度學習,反而學得更紮實。因為係獨立出來,課程的自主性以及教學時間的自主性較大。特教法中規定,學習障礙「得」設特殊班。但目前國內所提供的教育安置只有資源班。
四、特殊學校
在美國有許多的學習障礙特殊學校,如果不瞭解的人進入學校會覺得只是普通的私立學校,因為裡面的孩子看起來和一般的孩子沒有兩樣。美國的特殊學校大部分為私人興辦的。目前我國特教法已開放私人興建特殊學校,惟尚無專為學障兒興辦的特殊學校。
五、醫院的教育安置
還有一種是家長不見得有機會碰到的情況,那就是在醫院安置的教育,這是針對中途受傷所造成的腦傷學習障礙,在美國有一種是針對中途受傷(腦膜炎或車禍)的學障兒,可以在醫院中實施床邊教學,甚至在醫院設置特殊班,其目的是幫助孩子在醫院做復健時,評估此兒童回到學校的可能性有多大。甚至幫孩子設計一套轉銜的教育計畫,解決學生由醫院轉到學校的適應問題。國內目前碰到同樣的情況,可能是叫孩子休學一年,許多媽媽會抱怨:我又不會教。可是到學校,老師說孩子的程度還是趕不上。因此我國少了醫院與學校之間的這種教育服務。
貳.教學策略
目前在國內有的是團體教學,所謂團體教學就是在原班中和大家一起上課,另外就是小組教學,所謂小組教學就是資源班中依學生需求兩、三個學生一起上,分組教學則是在普通班或資源班同時同時將學生分組進行教學。小組教學和分組教學不同點在於小組教學只要人數少就稱之為小組,同一小組學生能力可能有別,分組教學則依能力分組。學習障礙的需求、程度可能都不同,三個學生可能就需要三種不一樣的課程。因此分組教學在精緻化的教學上是必要的。甚至學習障礙的孩子可能更適合個別教學,在國外私立學校或特殊班,學障的孩子一週中會有幾天抽出來由閱讀專家的老師專門指導閱讀,或是數學專家的老師專門指導他數學。以個別診療式的教學在教,這需要很高的成本。國內上無法做到這點。即使有些資源班剛好是一對一,但其教法非診療式教學,只是發給他考卷,讓他不斷的做作業、不斷的考試,而不是臨床的診療教學。
參.課程模式
這些孩子到底要學什麼?教什麼?在臨床上有一個很重要的發現,而且已獲肯定,在1950年前,學障兒大部分在醫院接受教育,教育課程大都是醫生發展出來的,如多感官教學。到了1960年代,出現一些學派,如知動、感覺統合、心理語言。這幾個學派都是有一點醫療、有一點心理。其理論是修改孩子的缺陷,如果視知覺不好,就強調視知覺,如果小肌肉發展不好,就強調小肌肉動作;因此補救教學的方式是針對缺陷來改正缺陷,即「勤能補拙」。但這種觀念被很多的研究否定掉,因為知動學派所訓練的東西和學校教育的關係是間接的。因此臨床診斷進步並不一定保證學校學習會進步。我在美國受教育的階段課程都已不介紹這些了,回國後看到知動訓練、感覺統合在台灣還如此流行,不禁回頭找60年代的書來看,才清楚其脈絡。
另一個學說是行為學派,行為學派是由心理學、教育學的專家發展而來,主要用的方法是根據學習目標來做改進,和學校課程有非常直接的關係,用的方法也是「勤能補拙」。即將課程分為好幾個部分,讓學生一步一步的學習。在目前的課程訓練中只是一個輔助工具。現在的研究告訴我們,這些小孩的缺陷是補不過來的,與其花這麼多的時間去補缺點,不如讓他繞道而行。前面的講者都已提到,學習障礙和智能障礙不同的地方是學習障礙的孩子有優點。目前強調的是「取長補短」,既然他有優點,應該利用優點來補缺點,或稱替代學習。因此目前比較被認可的是認知學派的課程。認知學派的課程的主要的目標是希望孩子將來能夠獨立學習,不需要他人幫他分析教材。能夠靠自己念高中、念大學,甚至當專業人員。當他當專業人員時,那時將沒有任何專家可以幫助他,他就必須獨立學習。獨立學習的前提要件是知道自己長處和短處。因此認知學派和行為學派不同點是它直接用課程來教,直接以課程讓孩子用優點來學習。在國外有這樣的例子,有的小孩加減乘除無論如何都學不會,老師就讓孩子直接跳過加減乘除的學習,直接用電子計算機。因此國外有些考試是允許用計算機的。而孩子跳過四則運算,可能對他的數學能力沒有影響。再舉一個例子,國外有一個數學博士不會四則運算,國人可能很難理解,不會四則運算如何當博士?事實上,數學博士只要想一個idea自然會有學生幫他算出來,運算能力具備與否,反而是次要的。
有些學習障礙伴隨語言障礙及動作障礙,因此需要語言治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這些項目在特殊教育相關法中都已明確規定,身心障礙的學生得有一些相關服務措施。另一些服務措施如改變考試的規定、改變評量的方式。如一些學生無法以紙筆測驗測出程度,可以改口試或電腦來施測。表一是美國法規規定學習障礙學生得使用之評量方式,從表中可以看出他們允許老師以口頭說明試題、用打字機作答、用電腦作答。
曾經有一個個案,有一個國一的學生,我們請學校同意學生交電腦作業,老師說的第一句話是:那他聯考時怎麼辦?因此這就是家長要爭取的,在聯考時用電腦作答。此外,學習障礙的學生可能需要單獨施測,或需要一個隔間的空間施測。對容易分心的孩子,團體施測對他是不利的。另外一個很重要的輔助措施是加長施測的時間。
特殊教育法中還規定,身心障礙的兒童在各個學程得延長修業年限,每個學程得延長兩年,換句話說小學可以念八年,國中可念五年,可是延長修業年限是傳統式的,亦即等到六年級發現不行時再留級,但這些孩子的問題有時不是留級就可解決的。有些家長很焦慮的問:我的孩子到底要不要再重讀一年?但如果重讀還是用一樣的教材、一樣的進度,而孩子的問題不在於不能學,而是學習的進度太快了,因此留級不見得能針對孩子的問題來解決。
可能除了修業年限之延長外,尚須些預防措施。目前文獻上已見的預防教育措失如表二。第一在嬰幼兒期的早期療育,只要判斷該幼兒屬於腦功能異常的高危險群,如早產兒,政府就開始有公共衛生的護士或專家來教導家長如何養育孩子。第二,如果孩子在學前某些能力較一般孩子發展慢,就可在學前參加特殊教育。目前我國已有早期療育的措施,只是大部分是收中重度的障礙。因為目前學前輕度障礙的家長的聲音尚未出現,大多是上了小學才開始被發現。第三,是入學以後的措施,國外對入學後的預防性做法如下:
1. 轉銜班:孩子如果已經六歲,但是他的各項能力尚未到達入學的程度。國內有些家長的作法是讓孩子再讀一年幼稚園,但幼稚園的教育未必能銜接小學。因此國外的作法是在小學設轉銜班,這有些像是小一的先修班,其主要課程是為小學一年級的課程作準備。即使在墨西哥已有此種措施。
2. 診斷補救班:這是德國的作法,根據研究,學習障礙最常見的項目是讀、寫、算,而讀、寫、算的基礎多在一、二年級奠定。因此設立了診斷補救班,將小學一、二年級的課程分成三年來學。進度較一般慢,但沒有前面提到留級的缺點。如果診斷補救班上完程度還未趕上,就進入特教班,如果程度已可趕上,就進入一般的班級上課。
3. 義務教育:這是目前國內唯一有的,即是前面提過的普通班、資源班、特殊班。
4. 得延長修業年限:目前我所知,尚無人採此方式,因為學校通常會反應:孩子何需留級?家長可以持法規要求。雖然留級不是最好的方式,可是在目前相關措施不完備下,可以讓孩子有緩衝的時間。
5. 升學考試的措施:這對於有升學能力,但參加一般考試不利的學障兒很重要。
6. 義務教育之後的學習障礙者的資源教室方案:在美國,有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大學,都有設資源教室,其目的即在協助有學習障礙的大學生,幫助其通過大學的課程。
7. 成人階段:包括職業的輔導及成人教育。因為學習障礙是一輩子的障礙,有人可以突破,有人需要專家來協助,讓其天賦潛能發揮出來。
肆、結論
家長應視孩子的障礙程度和各方面的能力,替他安排一個適當的教育計畫,這才是長遠之策。這與爭取進特殊班、爭取好老師一樣重要。家長也應有適當的期待,並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適合學普通的課程。我們曾在資源班嘗試過將課程簡化,將升學的管道朝向比較適性的方向,讓孩子繞過國小、國中,進了高中、高職之後,他的世界就可能海闊天空了。
表一 美國一般考試對障礙者已見的調整措施
一、測驗呈現形式
1.點字
2.放大儀器或擴視器
3.放大印刷
4.口頭說明「施測說明」
5.手語說明「施測說明」
6.解釋說明「施測說明」
二、作答形式
1.在測驗題本作答
2.利用模版作答
3.用手指答案作答
4.口頭作答
5.手語作答
6.用打字機作答
7.用電腦作答
8.作答時有人解釋或協助
三、測驗情境
1.單獨施測
2.小組施測
3.在家施測
4.在特殊班教室
四、施測時間
1.加長施測時間
2.加長施測時休息次數
3.增加施測次數
資料來源:摘自Thurlow,M.L,Yaaeldyke,J.E.& Sliverstein,B.(1995). Testing accommodations for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Remedial and Special Education,16(5),26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