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翻譯惹得禍?
──學習障礙相關名詞的混淆問題──
呂偉白
學習障礙由於其隱晦難明的特質,使得在經過一百多年的研究後,歐美先進國家在一些相關的理論和實務上還是常常產生爭議。
我國有關學習障礙的研究起步較歐美國家晚,因此在學說上存有若干爭議是可以想見的。但是因為大部分的學習障礙相關名詞都是由國外翻譯而來,這使得我國學習障礙觀念的分歧更加上了因翻譯而造成不一致現象的特殊因素。翻譯上的混淆有時是因為學者以同樣的中文名詞代表不同的英文名詞,有時是以不同的中文名詞代表相同的英文名詞,有時則是無法由中文名詞精確的得知英文名詞的內涵。這樣種雙重的混淆不僅造成學習障礙觀念的推廣困難,也使得研究的方向受到影響,研究的可信度受到質疑。
為了我國學習障礙觀念的正確推廣以及未來學習障礙學術研究的發展,各領域亟需攜手共同規範出英文─中文統一的對照名詞,以及各個名詞的精確定義。
以下是筆者所觀察到的幾個在翻譯上產生混淆的名詞:
一、「障礙」所引起的觀念誤差
因為國情問題,使得國人對強調缺陷的名詞特別敏感,總是希望以比較中性的名詞來代替負面的名詞。因此我國身心障礙類別的名稱以「障礙」來取代「殘障」、「殘疾」,如視覺障礙、肢體障礙、聽覺障礙、智能障礙等等。
「障礙」在一般語句中的意思其實比較接近英文中的「Block」,我們且來看這一句非常平常的忠告:「學習過程是不斷地突破障礙」,這裡講的障礙絕對不是”Disabilities”,而是「Block」,「Block」是可以移去、可以克服的。但是身心障礙類別中所用的「障礙」所對照的英文並不是”block”,而是”Disabilities”,Disabilities其實比較接近中文「殘障」的意義。且看英漢字典中Disabilities的解釋:1.(身體或精神)機能喪失的狀態,2.身體殘障,3.(法律上的)無資格,無行為能力。再看英英字典中的解釋”the state of being DISABLEd”,而”disabl”的解釋為”to make (a person) unable to use his body property”。
當「障礙」用在其他殘障類別時不至造成什麼不利影響。因為視障、肢障等是屬於顯性障礙,不論用什麼名詞,大概都不會造成太大誤解,但是學習障礙的隱性特質,卻使得「障礙」成了觀念推廣上的阻礙。
「學習」並不是身體上一項具體的器官,是一種概念,當概念有了障礙很難讓人去聯想到是生理的某一部份出了問題。因此「學習障礙」很難像「視覺障礙」、「聽覺障礙」一般成為某一種特定類型的專有名詞。一般人很容易從中文字義去推想學習障礙只是一個”block”,所有造成學習困難因素都有可能造成學習上的”block”,「每個人都有某方面的學習障礙呀!」這是乍聽到「學習障礙」這個名詞時一般人的直接反應。因此雖然同樣冠上「障礙」,一般人可沒法認同學習「障礙」的障礙是可以和視覺「障礙」的障礙相提並論的。
筆者在一次演講中用視覺障礙的例子來說明學習障礙者所碰到的困難,引起一位聽眾的強烈質疑,她認為我用視覺障礙的例子是引喻失義,因為大家都知道視覺障礙是不可改變的殘疾,而學習障礙只是「右腦優勢者」。從這樣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來要國人接受學習障礙是一種”disability”是如何的困難。
而目前一般媒體或相關書籍也將學習障礙和學習困難混用,這樣名詞模糊化的結果,使得學習障礙真義的浮出更形困難。有人將學習障礙分為特教專有名詞的「學習障礙」和普通名詞的「學習障礙」,這也是因為「學習障礙」名詞本身在中文不夠精確的意涵,造成必須用這樣不得已卻又更容易造成誤解的說明。
幾次修法中,殘障團體十分在意如何用最不具傷害性的名詞來稱呼身心障礙者,非常弔詭的是這樣的爭取其實本身就是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如果不是畏懼、嫌惡缺陷,為什麼要鴕鳥心態的避免提及缺陷呢?只是美化名詞並不能減輕歧視,在「學習障礙」這個例子中,甚至是造成了權益爭取上的障礙。
二、 學習障礙(Learning disabilities)和學習障礙症(Learning Disorder)
Learning disabilities是美國特教界的名詞,Learning Disorder是醫學界精神疾病診斷的名詞。這兩個名詞有相關性,但顯然不是完全一致的內容。Learning Disorder中包含閱讀障礙症、文字表達障礙症、數學障礙症,是屬於早期發生的病症。而Learning disabilities在美國公法中94-142中明列知覺障礙、腦傷、輕微腦功能異常、閱讀障礙症、發展性失語症這幾項病症,
但是在我國這兩個名詞都被翻為「學習障礙」,造成醫學界和特教界常常認為這兩個領域所討論的學習障礙是不相同的,其實這是因為專家們在用相同的中文術語(學習障礙)討論不同的英文術語(Learning disabilities和Learning Disorder)。這也增加不同領域對談的困難性。如何用不同的中文術語來對照英文術語,並清楚的確定各該名詞的定義以及釐清他們之間的關係,可能是從事跨領域研究前應該注意的首要之務。
三、閱讀障礙和閱讀障礙症
“Reading Disabilities “、” Reading Disorder”、 ”Dyslexia”這三個名詞在我國都翻為同樣的「閱讀障礙」,其實”Reading Disabilities”是特教法教學上的用語,” Reading Disorder” 和”Dyslexia”是精神醫學的用語,在DSMⅥ已說明和” Reading Disorder”、 ”Dyslexia”的含意是相同的,但“Reading Disabilities “和” Reading Disorder”、 ”Dyslexia”之間的關係則待釐清。
我國以同一個中文術語取代三個英文用語的結果,也造成觀念上的混淆,讓人弄不清到底對照的是哪一個英文字。事實上如徐澄清教授在70年代致力研究的顯然是” Dyslexia”,因為研究中對閱讀障礙的描述偏向解碼上的障礙,;周台傑教授於85年6月發表的「學習障礙有效教學」中,其中詹文宏的「概念構圖策略對兒童閱讀理解能力之影響」所討論的閱讀障礙,雖然文中也引用” Dyslexia”,但對症狀的描述和教學策略完全偏向閱讀理解的探討,看來應該是“Reading Disabilities,因此同樣都是用「閱讀障礙」這個術語,但討論的是不同內涵的專有名詞,造成理論傳布上的混淆。
雖然”Reading Disorder”和”Dyslexia”同義,都是屬於”Reading Disabilities”中的一種類別(有學者主張Reading Disabilities 包括dyslexia 以及reading comprehesion disorder),但是英美語系的閱讀障礙症者較喜自稱Dyslexia,而鮮少使用另外兩個名詞。筆者推測,除了歐登閱讀障礙症協會淵源已久的使用dyslexia一詞外,Dyslexia是希臘古字拼湊而成,在現代英文中看不到負面的詞彙,應該是這個術語的使用率遠遠的超過另外兩個術語的主要原因。
在國際閱讀障礙協會(IDA,也就是前歐登閱讀障礙症者協會)的大力推廣下,Dyslexia已不完全只有負面意義,人們漸能瞭解Dyslexia是障礙和能力並存的事實。歐美很多名人願意承認自己是Dyslexia,應該也和這個名詞沒有”Reading Disorder”和”Reading Disabilities”這麼刺耳有關。因此筆者認為早期將Dyslexia翻為「字難症」還比較容易直接看到Dyslexia的特質,且可和另外兩個英文名詞作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