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定嚴密的合約是委外作業成功案例中唯一最重要的因素.
光靠合約並不能保證委外作業能成功.
與委外作業包商的關係, 是從合約開始的, 但關係並不只是一紙合約而已.
造成合約限制的因素有2個: 不完備的資訊、不確定性.
良好的合約
適用市場關係合約的條件: 沒有不確定性、沒有資產特殊性、沒有再簽約的需求
未來本身就充滿不確定性, 所以即使委外作業工作符合市場型態, 若其合約為時過長, 便不能以市場關係來進行外包.
如果合約結束後, 要再外包, 不一定要找原包商, 那就是真正的市場關係.
如果用同一個包商比較好, 那就不是純粹市場關係.
合約不可能是毫無遺漏的文件: 說明和條件應儘可能嚴謹, 就合約的其他部分, 也需要說明不足之處以及處理方式.
較新、沒試過的包商, 以及財務狀況不是很好的包商, 不確定性會高出很多.
如果不確定性與資產特殊性都很高, 而且再簽約會有其利益, 則採用合夥方式會比較好.
這些關係是在互信的基礎上, 而不是以法律文件來約束, 即使客戶與包商之間還是會擬定合約.
成功的合夥關係, 合約絕對必要的特性:
在合夥關係中, 合約有安全網的作用, 如果合夥關係失敗, 終止條款可以處理拆夥的問題.
但是合夥關係的日常運作, 主要依靠的並不是合約.
合夥型關係 與 中間型關係 真正的差異, 是對法律文件以外的機制的強烈依賴.
合夥關係要長遠, 合夥各方要有動機一直結合在一起, 也就是這個關係必須是互惠的, 對各方都有利的.
《資訊系統委外管理概論》1999, 譯自: Outsourc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ystems & Services, 原作者: Robert Klepper & Wendell O. Jo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