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非暴力、不侵犯原則與台灣的社會群眾運動

佛教徒的行為基本原則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法句經》卷2〈22 述佛品〉(CBETA, T04, no. 210, p. 567, b1-2)

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中阿含經》卷49〈1 雙品〉(CBETA, T01, no. 26, p. 735, c18-22)

云何正見?

謂此見有施、有齋,亦有呪說,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有此世彼世,有父有母,世有真人往至善處、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是謂正見。

佛教徒的行為規範:五戒

聖嚴法師《戒律學綱要》

佛教的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在目前的人類世界,可以說人人都是生活於恐懼之中的,除了時時擔心著第三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我們在報紙上,也可天天看到人間悲劇的報導,那無非是為了金錢、女人與酒的作祟,而演出了層出不窮的罪惡;那些罪惡的類別,又皆不出殺盜淫妄的範圍。
因此,人類安全,雖有法律的保障,法律只能制裁於事後,卻不能防患於未然。
要殺人的、要偷盜的、要姦淫的、要欺騙的,仍然我行我素。
生活於現世界中的人,誰也沒有把握絕對不受殺盜淫妄等災禍的威脅。
正因如此,我們要提倡五戒的受持了。
如果多一人受持五戒,便為人類社會減少一分製造災禍的威脅,人人受持五戒,我們的世界,便是人間的淨土了。

佛教的和平、非暴力原則

非暴力

聖嚴法師《真正大好年》:

原本主辦單位計畫在演講會之前,邀請我跟當地的各宗教領袖舉行一個小時的對談,後來由於幾位一神教的領袖,顧慮到他們主張如果是為了自衛而發動戰爭是被允許的,這和佛教的慈悲觀是沒有條件的,佛教徒主張在所有情況下都堅持非暴力是有差距的,所以就取消了這場對談。

聖嚴法師《我願無窮:美好的晚年開示集》:

我們的世界,已經從二十世紀進入二十一世紀,人們的觀念應該要改變,必須以非暴力的方式來處理衝突,才能達成永久的和平。暴力只會引來暴力,以暴制暴、以牙還牙的方式,只會讓衝突永遠無法化解。

聖嚴法師《我願無窮:美好的晚年開示集》

用你們的慈悲心來拯救世界、用和平非暴力的方式來拯救世界、用內心的和平來促進世界和平,以及,讓我們的內心不貧窮,從而使得這個世界不貧窮。

和平

苟嘉陵《我們要和平:緣起的政治觀》p. 25

佛教思想因為以「緣起法則」為基礎,故在政治上主張一切事物的成功,均需要有足夠的「因緣」。統一或獨立的主張,也是一樣。故我們會鼓勵有任何統獨主張的個人或政黨,多去製造有利自己主張的因緣,而反對任何人在因緣猶成熟的時候,去勉強使自己的主張發生。因為我們知道勉強的結果,極有可能會帶來不幸。

苟嘉陵《我們要和平:緣起的政治觀》p. 37

以佛法來看和平,一樣是人類努力的結果,而不是本來就在那裡的東西。
在和平中生存的人們,往往會把和平視為當然,以為理當如此。
但事實上,和平是人們過去努力的結果。
人們一旦把它視為當然而不再去種下和平的種子,以佛教思想的觀點來看,過去的種子就會有「作用完畢」的時候。

佔領公務機關是否「和平非暴力」手段?

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學運,學生佔領立法院,因為沒有使用武器,學生們宣稱自己採取的是「和平非暴力」手段。許多大學教師也公開支持,包括佛教學系教師。

2014年3月23日,學生佔領行政院。

佔領立法院是否違犯偷盜戒?

聖嚴法師《戒律學綱要》p. 104

盜是偷盜,不與而取的行為,便稱為偷盜。
盜戒的毀犯,也有輕重之別,具備六個條件,便成不可悔罪:
    1. 他物──他人的財物。
    2. 他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
    3. 盜心──起偷盜的念頭,亦即存有偷盜的預謀在先。
    4. 興方便取──假借種種方法,達成偷盜目的。
    5. 值五錢──所盜之物,價值五個錢。這是佛陀比照當時印度摩揭陀國的國法而制。國法偷盜五錢以上,即犯死罪,所以佛也制定佛子偷盜五錢以上,亦成重罪不可悔。五錢究有多少價值,殊難衡定,唯據明末讀體大師考覈,相當於三分一釐二毫銀子;又據蕅益大師研究,則為八分銀子。
    6. 離本處──將所盜的財物,帶離原來的位置。但此中包括移動位置、變動形狀、變更顏色等等,凡是以盜心使物主生起損失財物之想者,皆稱離本處。

對照學生佔領立法院的行為

    • 他物:立法院是公物,並非學生所有。
    • 他物想:學生是否知道立法院是公物?不是他的?
    • 盜心:學生是否有預謀佔領立法院?
    • 興方便取:學生是否採取佔領立法院的手段?
    • 值五錢:學生佔領立法院所造成的損失是否超過五錢?
    • 離本處:主法院的主人--全體國民,是否感覺財物受到損失?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