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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唯識(自宗)的觀點看來,無論如何小都仍是有方分。但勝義上看,這些色身香味觸的色法在外境上並不存在,只是內心的示現而已。名言上(不觀察的情況下)是有的,但並不表示其在外境上成立。
我們一般只說唯識以上認為「沒有無方分」,因為「沒有無方分」,就成了心的示現(唯識)或沒有其自性方面成立(中觀);我們之所以不直接說唯識以上認為「有方分」,因為「有方分」並沒有一定否定無方分的意思。並且,毘婆沙宗和經部宗都承許有方分,但不承許沒有無方分,所以否定無方分比較難,承認有方分比較容易。
對於沒有無方分的道理,中觀應成派承許,中觀自續派承許,唯識宗也承許,但各宗用的地方卻不同,唯識宗以此解釋外境不成立,因為指不出來,所以是心的示現;而中觀自續和應成派將此解釋為,因為指不出來,所以不真實存在(其中自續和應成的標準又有不同)。
注意這裏不要把中觀承許外境存在與中觀承許有方分聯繫在一起,若如此則與經部宗的觀點無異了。中觀宗承許的外境並非獨立存在,而是以內安立外,以外安立內,記憶體在則外也存在,外不存在則內也不存在,所以「外」是完全以名言觀待安立的,不是經部宗認為的實實在在的「外」。】
對於勝義諦和世俗諦的定義,中觀應成派的觀點與其他各派(包括《宗義建立》以及《中觀寶蔓論》中所說)明顯不同,應成派認為,對境方面沒有自性,有境方面也沒有自性,兩者是相互依賴的。對境的世俗諦是以有境的量來安立,有境的量是以對境的世俗諦來安立。
而中觀自續派與唯識宗在勝義諦和世俗諦的描述定義上是一樣的(但在認知上還是有差別的)。
不管世俗諦還是勝義諦,只有靠現量才能作最準確的判斷,因為若是比量,則是混雜的,有對的也有錯的。現量理解勝義諦時,因為是法的究竟實相,所以不可以有二顯,亦即不能有其他法的顯現;而現量理解世俗諦時,可以有其他顯現(正因為如此,世俗諦就不夠深奧,而只是表像而已)。注意,不可以把有境簡單地當成比量,關鍵在於其理解對境時有沒有「二顯」。
如果不從有方分無方分的角度看,自宗從名言上是承認事物的存在的。但如果辨別有方分無方分時,則轉到理智上來說,那就不承許其外境上存在,而認為其只是心的示現而已。注意,自宗理智上認為不存在的東西,並不代表就是自宗否定的東西(名言量上仍然承許,只是理智量上否定其有自性的那一方面)。
論曰。今應詰彼所說理趣。既異極微無別聚色。極微無合聚合者誰。若轉救言聚色輾轉亦無合義。則不應言極微無合無方分故。聚有方分亦不許合故。極微無合不由無方分。是故一實極微不成。又許極微合與不合。其過且爾。
這是講前面說過的道理。上文「是故一實極微不成」中的「一」是指:從外境成立的無方分的源頭的極微。
若許極微有分無分。俱為大失。所以者何。頌曰。
極微有方分 理不應成一
無應影障無 聚不異無二
上文「若許極微有分無分。俱為大失」:如果承許存在最後的極微,沒有辦法再分,但其有方(如東西南北上下等)。其中「有分」的過失是:如果其有分,則不可以說其是極微(最後一個);「無分」的過失是:如果其沒有分,則一個極微所在的位置,另外一個極微也能夠存在(前面一個極微無法阻擋)。既然「一」不成立,則進一步推論,「多」亦不可能有。所以如果最後不存在有一個不可分的最小的極微(即不存在無方分極微塵),則粗的色法也就不可能從外境那邊成立。
上面偈頌的前三句是講「理一」,第四句是講「理多」,就像中觀宗所講的「有法五蘊,沒有自性,因為自性一不成立,自性異也不成立」。
(雪歌仁波切講授【2011宗義建立26】 201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