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中端: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項第2款第3目規定,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程內容以複習為主,不得教授新進度。課後輔導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不得於週末或節日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應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故國民教育階段公私立學校應依據上述規定規劃課程。

(二)查地方政府多已依據上開要點訂定地方版的課後輔導實施要點,內容因各地方特性規定,且亦以學生自由申請,不得強迫參加,並應事先取得家長同意書為首要辦理原則。又依據上述要點,教育部訂有「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並將學校辦理課後輔導情形納入視導指標,除各地方政府應依前述計畫至少對所轄各校完成1次視導外,教育部國教署亦組成視導小組隨機抽訪學校,若有未符規定之處,將請其訂定改善措施,對於已被抽訪但仍未改善將複查,並列入教育部增減相關補助經費的重要依據。

(三)考量各直轄市、縣(市)及學校不同環境背景及條件需求,國中課後輔導不宜驟然取消,但教育部國教署將加強「教學正常化」相關法規的督導機制,要求各學校給家長的課後輔導同意書須有勾選「不同意」的選項、地方政府應建立有效且完善的申訴管道、對加強教師「教學正常化」相關法規的宣導:包含課後輔導「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不得教授新進度」、「學生留校自習不得收取授課鐘點費」及「完善申訴管道」等。

教育部強調,落實教學正常化、保障學生受教權益,是教育部向來不變的堅持與重要政策,為營造一個優質的學習環境,有賴中央、地方、學校、老師及家長多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