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會議對教師宣導
校務會議對教師宣導
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6條第1項前段規定:「各校聘任教學支援老師,應公開甄選,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其聘任期間,每次最長為一學年。」;復依第17條第1項規定:「教學支援老師之待遇,依各校實際授課之節數支給鐘點費,聘任期間應按月發給。但因天然災害、法定傳染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全校或全班停止上班上課而無實際授課,學校應依原排定課程發給鐘點費」。
(一)教育部數位學習工作坊培訓:
1、目標值:每校編制內教師須「全部」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之培訓。
2、課程內容:包括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1」及(二)「A2」各3小時。
(二)智慧學習種子教師初階課程:
1、目標值:114年12月31日前,每校編制內教師應「全部」完成,具有智慧學習初階應用能力。
2、課程內容:初階課程6小時包括「新北必修3小時」及「學習平臺必選修3小時」,其中「學習平臺必選修3小時」即等同「教育部數位學習工作坊(二)A2」。
事病假請任課教師直接給代課老師一節378元,教學組不令處理鐘點費用,但公假排代除外,事病假代課教師姓名,請務必填入代課教師姓名
重申各校辦理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課程務必落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之規定,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查照。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與新北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一)以學生及教師自由參與為原則。以復習為主,不得為新進度之教授。(二)學期中課後輔導,每日不得超過下午五時三十分,且不得於紀念日、節日之放假日及例假日辦理。(三)留校自習,不得用於上課或考試,並應有學校人員或家長在場督導,負責安全、秩序之維護。」及第4款第1項規定:「學校及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購買參考書、測驗卷及課程外之教學相關資料。」爰此,各校不得以成績分班群及限定參加學生資格,亦不得以預習之名教授新進度。
復依據新北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第5點第2款規定略以:「寒暑假學藝活動: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實施為原則,如因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得調整之,總上課時數寒假不得超過四十節,暑假不得超過一百二十節。」及第7點第2款第1目規定:「鐘點費佔百分之七十五,依實際授課時數支給,每節最高支給新臺幣四百五十元,不列入兼代課時數計算。」併予敘明。
暑期學藝活動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含口頭勸導等)強制要求學生參加,家長同意書應有「不同意」之選項及無須敘明理由。爾來本局屢次接獲民眾反映學校辦理暑期學藝活動有違反前開規定等情事,請各校務必落實正常教學,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每學年度均於各縣市進行無預警抽訪視導,本局亦將於114學年度辦理全市無預警正常教學實地視導,不定期至校加強督導及查核,倘有違法情事,經限期改善而屆期仍未改善者,本局將依規定議處貴校校長、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私立學校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議處。
提醒全校教師不可於第一節課前進行評量。
領域教學研究會中討論,對於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及準學生的補救方式,並作記錄。
七八年級不進行複習考。 (增能學習檢核)
修正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1120117新北市立萬里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持續精進彈性學習課程。
彈性學習課程是課綱的重要核心,旨在提供學生更多元、自主的學習空間,而非傳統單向的知識傳授。簡單來說,它不是固定的課表內容,而是讓學校和學生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興趣,彈性規劃的學習時間。
彈性學習課程的核心精神
彈性學習課程的設計理念,是希望打破過去「老師教什麼,學生學什麼」的模式,鼓勵學生:
自主探究: 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或學習弱點,主動設定學習目標,並規劃學習計畫。
適性發展: 學校可以提供多樣化的課程,讓學生能接觸不同領域的知識,發掘自己的潛能。
跨域整合: 鼓勵學生將不同學科的知識融會貫通,應用於專題或實作上,培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彈性學習課程的主要形式
彈性學習課程並非只有一種形式,學校通常會綜合運用以下幾種類型:
學生自主學習: 這是彈性學習的核心。學生需自主規劃學習主題、內容、進度與方式,並在老師的指導下執行。例如,有學生可能想深入研究程式設計,就會利用這段時間學習相關軟體與知識。
選手培訓: 針對有特殊專長或代表學校參賽的學生,提供專業的培訓時間,讓他們能更專注於技能的提升。
充實(增廣)與補強性教學:
充實教學是為學有餘力的學生設計的,提供更進階或更廣泛的課程,例如:第二外語、攝影、財經素養等。
補強教學則針對學習落後的學生,提供額外的輔導,協助他們打下更穩固的基礎。
學校特色活動: 學校可以利用彈性學習時間,規劃符合學校特色的活動,如服務學習、戶外教育、公民素養課程等。
總結來說,彈性學習課程不僅是課程內容的改變,更是教育理念的革新。它將學習的主導權交還給學生,讓學生不再只是被動的知識接收者,而是能主動探索、規劃與實踐的終身學習者。
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CEFR B2 Level-進階英文
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105 年 10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111992 號函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綱要(以下簡稱課綱)總綱柒、實施要點五、(一)3、所定,持續提升教學品 質及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於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以 下簡稱國民中、小學)實施教師及校長公開授課,並進行專業回饋,特訂定 本原則。
二、依本原則規定應進行公開授課之人員(以下簡稱授課人員)如下: (一)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聘任之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授課專任教師 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 代理教師。
三、下列人員有意願公開授課者,視同授課人員: (一)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兼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不足三個月之代課、代 理教師。
四、授課人員應在服務學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以 下簡稱觀課教師)為原則。
五、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得包括共同備課、接受 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六、公開授課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公開授課時間,每次以一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 (二)共同備課,得於公開授課前,與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合併辦理; 並得於專業學習社群辦理。 (三) 教學觀察時,授課人員得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 考;學校得提供觀課教師紀錄表件,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四) 專業回饋,得由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 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
七、公開授課,得結合學校定期教學觀摩、教師專業研習、課程與教學創新或教 育實驗與計畫等辦理之。
八、授課人員應依前三點規定,共同擬訂公開授課計畫,經各教學研究會、年級 或年段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相關處室彙整核定,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 三十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
九、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 紀錄,由服務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觀課教師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所提供之專業回饋紀錄,由服務 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十、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增進家 長關心教師教學、學校課程及教學實踐,建立親師生共學之學校文化。
十一、各國民中、小學得參採本原則規定,衡酌學校特色與資源及校園文化,建 立適合學校運作之公開授課方式。
十二、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提供公開授課相關之研習課程, 協助校長及教師實施公開授課。
十三、辦理公開授課業務及各項相關研習所需之經費,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 編列預算支應;必要時,本署得視年度預算編列情形,予以補助。 十四、直轄市、縣(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將學校公開授課辦理情形,納入校 務評鑑及教學視導之重要項目;辦理公開授課績效優良之學校,授課人員 及承辦人員,應予以獎勵。
檢送「公開授課參考流程」(附件1)及「公開授課行事曆範例」(附件2)各1份,請據以辦理本市114學年度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事項,請查照。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辦理。
請依據前述原則及學校需求,聚集於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之目標, 擬定公開授課實施流程,選用合宜之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工具(含表件、規準及紀錄設備等),據以制定公開授課辦法並定期蒐集校內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相關資料, 檢視教師專業成長之目標與成效。
注意事項如下:
學校必須訂定校本公開授課實施計畫並於校網首頁設置「公開授課專區」進行公告。
進行公開授課人員包括:現職校長、授課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及聘期達3個月以上代理(課) 教師。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安排至少1 次公開授課, 並參考「辦理公開授課參考流程」進行專業回饋, 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
請學校務必在114年9月30日(第1學期)及115年3月31日(第2學期)前,於校網首頁「公開授課專區」公告該學期公開課行事曆,格式請參閱公開授課行事曆範例,若有調整,最遲應於實施前3天,於「公開授課專區」公告修正版本。
各校公開授課人員應於實施公開授課前,提出「教學活動設計表件」(格式由各校自訂,可含備課紀錄)供觀課教師參考;觀課教師應於公開觀課結束後1週內繳交「教學觀察紀錄表件」(格式由各校自訂);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結束後2週內繳交「教學省思心得表件」(格式由各校自訂),並由學校彙整存查。
定期邀請家長參與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活動,與家長正向溝通建立親師生共學的學校文化。
因應數位教學趨勢,鼓勵各校結合學習載具及數位教學軟體辦理公開課。
相關資訊內容可詳閱新北市教育局公開授課專區https://www.ntpc.edu.tw/home.jsp?id=45f19ec62af5557f。
學校得依需求辦理區級以上公開授課,本局同意核予參與教師公假(課務自理)及研習時數,獲學校薦派擔任區級以上公開授課之公開授課人員,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項第2款規定, 核予教學者嘉獎2次,學校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4人為限,含主辦1人嘉獎2次。其中學校工作人員敘獎次數以1人1學年協助辦理5場區級公開授課為限。
辦理公開授課參考流程
流程一:
每學年於開學前經共識訂定校本公開授課實施計畫;並經由校內各科(領域)教學研究會協商確認各科(領域)教師公開授課人員及時間。
流程二:
統整各科公開授課時間,經協調衝堂科別與彙整,陳核校長核定後實施,連同校本公開授課實施計畫,期限內於校網首頁設置公開授課專區進行公告。
流程三:
(1) 校內公開授課行事曆公告後,開放登記觀課,並規劃共同備課事宜及分配觀課教師協助觀察事項。
(2) 於教師研習系統開設研習。若為區級公開授課,請事先函知各校報名及共同參與相關共備觀議課流程。
流程四:
公開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完成製作簡易教學活動設計表件內容;可將共同備課會議所提建議事項併入該表件,作為共同備課記錄佐證。
流程五:
公開授課當天,若為區級以上公開授課,可先辦理說課,提供簽到表、教學觀察紀錄表,並留下公開授課影像紀錄。
流程六:
召開課後研議會議進行專業回饋(議課),留下共同議課紀錄及影像紀錄,並於當日或期限內收回教學觀察紀錄表件及教學省思心得表件(可內含共同議課紀錄)。
流程七:
由學校行政依據相關表件與紀錄,核實核發研習時數。
備註:
學校應於每場次公開授課結束後二星期內,至少彙整以下資料電子檔留存備查:
1. 授課人員:繳交教學活動設計表(可內含共同備課重點要項)及教學省思心得表(可內含議課紀錄及備、觀、議課照片各1張或繳交公開授課現場教學錄影影片)。
2. 觀課教師:繳交教學觀察紀錄表件。
3. 各校亦可因應實際需求與校本公開授課計畫規定,針對授(觀)課進行錄影存檔。
4. 教學活動設計表件、教學觀察紀錄表件、教學省思心得表件,格式由各校自訂。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Google通訊軟體(Chat)教學應用與個人帳戶資安研習說明
壹、 研習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GFE推動計畫。
貳、 研習目的:為提升本市智慧學習教學應用,認識正確使用通訊軟體,特辦理本研習,以期增加教師對於通訊軟體認識,促進班級經營科技應用。
參、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肆、 開辦場次:共計辦理四場次,皆為周三下午兩點至四點,每次共計2小時。
一、 114年09月03日
二、 114年10月22日
三、 114年11月05日
四、 114年12月10日
伍、 研習對象:
一、 本市國中小學教師對於認識使用Google通訊軟體(Chat)應用於教學有興趣者。
二、 每場次上限500人次。
陸、 研習地點:為線上研習,研習連結為https://meet.google.com/hvx-udvd-qrm
柒、 研習時數:皆依簽到於校務行政系統核發時數。
捌、 報名方式:函文通知各校後,公告於校務行政系統內研習系統進行報名。
GoogleChat教學行政應用與課室管理說明
性別平等教育 /理解性別的多樣性,覺察性別不平等的存在事實與社會文化中的性別權力關係;建立性別平等的價值信念,落實尊重與包容多元性別差異;付諸行動消除性別偏見與歧視,維護性別人格尊嚴與性別地位實質平等。
人權教育 /了解人權存在的事實、基本概念與價值;發展對人權的價值信念;增強對人權的感受與評價;養成尊重人權的行為及參與實踐人權的行動。
環境教育 /認識與理解人類生存與發展所面對的環境危機與挑戰;探究氣候變遷、資源耗竭與生物多樣性消失,以及社會不正義和環境不正義;思考個人發展、國家發展與人類發展的意義;執行綠色、簡樸與永續的生活行動。
海洋教育 /體驗海洋休閒與重視戲水安全的親海行為;了解海洋社會與感受海洋文化的愛海情懷;探究海洋科學與永續海洋資源的知海素養。
科技教育 /具備科技哲學觀與科技文化的素養;激發持續學習科技及科技設計的興趣;培養科技知識與產品使用的技能。
能源教育 /增進能源基本概念;發展正確能源價值觀;養成節約能源的思維、習慣和態度。
家庭教育 /具備探究家庭發展、家庭與社會互動關係及家庭資源管理的知能;提升積極參與家庭活動的責任感與態度;激發創造家人互動共好的意識與責任,提升家庭生活品質。
原住民族教育 / 認識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與價值觀;增進跨族群的相互了解與尊重;涵養族群共榮與平等信念。
品德教育/增進道德發展知能;了解品德核心價值與道德議題;養成知善、樂善與行善的品德素養。
生命教育 /培養探索生命根本課題的知能;提升價值思辨的能力與情意;增進知行合一的修養。
法治教育/ 理解法律與法治的意義;習得法律實體與程序的基本知能;追求人權保障與公平正義的價值。
資訊教育 /增進善用資訊解決問題與運算思維能力;預備生活與職涯知能;養成資訊社會應有的態度與責任。
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意識;提升對環境的敏感度、警覺性與判斷力;防範事故傷害發生以確保生命安全。
防災教育 /認識天然災害成因;養成災害風險管理與災害防救能力;強化防救行動之責任、態度與實踐力。
生涯規劃教育 /了解個人特質、興趣與工作環境;養成生涯規劃知能;發展洞察趨勢的敏感度與應變的行動力。
多元文化教育 /認識文化的豐富與多樣性;養成尊重差異與追求實質平等的跨文化素養;維護多元文化價值。
閱讀素養教育/養成運用文本思考、解決問題與建構知識的能力;涵育樂於閱讀態度;開展多元閱讀素養。
戶外教育/強化與環境的連接感,養成友善環境的態度;發展社會覺知與互動的技能,培養尊重與關懷他人的情操;開啟學生的視野,涵養健康的身心。
國際教育/養成參與國際活動的知能;激發跨文化的觀察力與反思力;發展國家主體的國際意識與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