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學校行事曆,請教師務必詳閱
依據學校行事曆,請教師務必詳閱
有關教育部「115學年度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引導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於全日課程之最後一節課安排活動性及選修性課程」案
115年6月22日(星期一)至25日(星期四)各年級普通班學生數及班級數線上填報。
115年7月19日(星期日)全市各公私立國中(含市立高中及私立中學國中部)辦理新生編班及公告日。
6月18日新生現場報到。
7月12日新生抽籤編班。
8/25七星區國語文競賽
新生編班時程為115年7月12日(星期日)
1. 4月20日前小學須送達學區內之升學名冊。
2. 5月25日前國中端完成複審,並送達入學通知書。
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為115年8月31日(星期一),休業式為116年1月20日(星期三),115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16年2月11日(星期四),休業式為116年6月30日(星期三)。
新北市教育報告與創新支持系統
115年度問卷調查資訊如下:
填寫方式:請至本系統填報。
填寫時間:自115年3月10日中午12時起至5月8日下午11時59分止。
貴校問卷調查業務承辦人可於115年5月1日前,登入本系統查詢問卷回收率,了解填答情形。
各級學校校長、特教業務主管處室主任、特教業務承辦人及學生個管教師,即日起至115年5月31日前,請登入IEP線上模組以確認系統角色之功能,詳細操作方式,請參閱「IEP線上模組操作手冊」(附件1)。
對於各梯次經鑑定安置程序後取得特教身分之學生,其IEP完成時程及內容,請參閱「鑑定安置結果後取得特教身分之學生IEP訂定期程說明」(附件2)。
為強化各級學校行政人員於IEP模組訂定之知能,本局擬辦理線上研習,說明如下:
辦理時間: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3時至4時。
線上連結:https://meet.google.com/ujy-xmzn-jti。
參與對象:請貴校特教業務主管處室主任(如:輔導主任、教務主任)或特教業務承辦人至少1位參與,並歡迎關心此議題之校長、其他處室主任、組長及教師自由
114學年度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回報
請提供114學年度資通安全教育訓練未達3小時規定之成員名單
一、各公立高中職暨國中小,依據本局114年8月4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41541501號函續辦。
二、各市立幼兒園,依據本局114年8月4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415415011號函續辦。
三、本次填報期間,貴校(園)如仍有未達3小時之同仁名單,本局將另案請貴校(園)提供前開人員完成時數之證明。
資訊教育:
校務行政系統暨校園通APP:本市教育帳號及其下之相關服務(含雲端硬碟、親師生平臺等),於師生離校後將不再提供,且未開放非就讀本市學校之學生使用。為避免師生於離校後再次要求學校或局端啟用本市教育帳號,請各校於師生離校前加強宣導以上資訊。
雲端網域服務:本局Google教育帳號僅提供數位學習使用,請勿挪為他用。
各級學校網路維運管理:建請偕同總務處檢查資訊機房電源是否配有穩壓器及不斷電系統;各校如有離職或調校同仁,務必於無線認證管理平臺 (https://wifi.ntpc.edu.tw)將該同仁已登錄之設備MAC停用或刪除。
資安宣導:不得採購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硬體及服務)。
數位學習:
Google Chat宣導事項:
請依本局114年2月7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40225793號函辦理。
請宣導正確的網路溝通、禮節與法律規範。
為提升 Google Chat 在教學上的應用,本局於學期中辦理全市教師研習,內容包含Chat教學與行政工作應用、班級經營應用、對學生網路不當行為與法規宣導資料,歡迎教師至校務系統報名參與線上課程。
本局已於115年1月8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0028402號函宣導教育局apps網域內Google Chat服務將停止使用。配合115學年度起始日,訂於115年8月1日全面停止使用,請各校引導親師生改用具備「網路安全管控」機制之溝通工具,為使影響降至最低,如有重要檔案亦請務必提早下載備份,請各校進行全面宣導。
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為確保平板載具妥善運用,避免設備閒置,請各校善用於各領域教學及學校活動,並定期透過原生MDM(Jamf、Intune、Google Workspace)、新北市教育資料平臺(新北教育大數據)及教育部MOEMDM(學習載具管理系統)檢視載具使用率與時數。
A1及A2教師數位學習工作坊:
各校所有編制內教師須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課程。
辦理數位學習工作坊課程僅可由教育部核准講師授課且開課時數需達3小時方符規定。
A3數位素養培訓:每年須完成編制內教師數10%,直到全校100%,故建議不為重複人員;辦理A3數位素養培訓課程僅可由教育部核准講師授課且開課時數需達3小時方符規定。
B5-1生成式AI與教育應用工作坊:115年起,各校每年須完成編制內教師數10%,直到全校100%,故建議不為重複人員;辦理B5-1生成式AI與教育應用工作坊僅可由教育部核准講師授課且開課時數需達3小時方符規定。
校務會議對教師宣導
本委託書為本市立國民中學115學年度「市內介聘」、「市外介聘」、「教師甄選」、「代理代課教師筆試」參加或委託辦理與否之依據。
請貴校依規定召開教評會討論決議後,填寫本委託書,並請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將核章後之委託書掃描檔,上傳至本局校務行政系統(https://esa.ntpc.edu.tw/)並完成填報,未依限上網填報者一律視同不委託;另請將核章後之委託書正本留存各校保管(毋須寄送)。
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以下簡稱本介聘辦法)第10條規定:「達成介聘之教師,應依通知期限至介聘學校報到,除經學校審查發現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外,學校應依教師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聘任,不得拒絕:一、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各該主管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介聘處分。二、有第6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教師申請介聘,應不予介聘;已介聘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介聘,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爰欲參加介聘之學校,於教師達成介聘後,除有上述之情形,餘均不得拒絕。
次依教育部98年9月22日台人(一)字第0980155261號函釋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評會如經決議委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教師甄選,其甄選之類科、名額宜併同審查後委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俾憑辦理甄選作業…」,爰請貴校依前開規定辦理。
若有疑義請洽教育局承辦人員:
國中「教師甄選」、「代理代課教師筆試」:請洽本局中等教育科黃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7。
國中「市內介聘」、「市外介聘」:請洽本局人事室蔡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707
第1學期休業式日期:本局訂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請依原定日程進行相關作業。
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請各校依規定完成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課程計畫,決定各年級各學習領域學習結束、審查自編教科用書籍設計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
召開領域教學研究會:請各校盡速完成各學習領域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並妥適規劃學生寒假學習活動,以利課程銜接。
註冊與相關收費:不因課程調整而改變,惟午餐收費依實際課程情形調整收費金額。
有關超時授課鐘點費計算方式,請各校將115年1月19日至1月20日合併計算為1週(第1學期最後一週),11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第2學期第一週)計算為另1週之方式發給;倘學校因兩學期課程開設不一,以1月21日至1月23日實際授課教師發放超時授課鐘點費。
台灣台語課程
在課堂上進行包括互動學習、任務學習、多元評量、同儕互評、合作學習、分組協作、差異化學習等現代教學方法與策略,提供點名、問答、作業(任務)、測驗、協作、互評、挑戰賽和 AI 輔助等功能
教務
外籍教師與校慶活動:共創多元文化慶典
在學校校慶這樣的重要日子,外籍教師的參與能為活動增添獨特的國際色彩,讓師生在歡樂中體驗多元文化。透過精心策劃的活動,不僅能深化語言學習,更能拓寬學生的國際視野。
異國文化攤位&行動載具
外籍教師可設攤介紹家鄉的風俗、地理與特色,展示傳統服飾、工藝品或舉辦小型問答遊戲,讓學生們親身感受異國風情。
國際才藝表演
邀請外籍教師與學生共同演出,呈現各國傳統歌舞、樂器演奏或短劇,展現多元文化的藝術魅力與學生的學習成果。
趣味語言體驗
設計簡單有趣的語言互動遊戲,如短句教學、文化詞彙配對,鼓勵學生開口練習外語,提升學習興趣與自信。
世界美食饗宴
舉辦國際美食市集,由外籍教師指導製作家鄉特色小吃,讓師生在品嚐異國風味的同時,也能學習不同飲食文化。
雷射雕刻的創新應用:校慶活動亮點
將先進的雷射雕刻技術融入校慶活動,不僅能提供獨特的互動體驗,還能創造出專屬的紀念品,為師生和來賓帶來難忘的回憶,讓校慶更具教育意義和創意。
校慶紀念品客製化
學生和來賓可以現場設計並雕刻個性化的鑰匙圈、木質書籤或獎牌,將校園精神融入獨一無二的專屬物件中。
雷射雕刻體驗工坊
設立互動式雷射雕刻站,由專人指導,讓參與者親手操作,體驗從設計圖案到成品完成的樂趣,激發創意潛能。
藝術作品與獎項展
展示師生利用雷射雕刻技術創作的藝術品,或製作成精美的校慶紀念獎項,彰顯學校的創新精神與學術成就。
獨特校園裝飾與佈景
運用雷射雕刻製作校慶主題的立體字、裝飾板或指示牌,為校園營造獨特且充滿科技感的節慶氛圍。
(一)教育部數位學習工作坊培訓:
1、目標值:每校編制內教師須「全部」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之培訓。
2、課程內容:包括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1」及(二)「A2」各3小時。
(二)智慧學習種子教師初階課程:
1、目標值:114年12月31日前,每校編制內教師應「全部」完成,具有智慧學習初階應用能力。
2、課程內容:初階課程6小時包括「新北必修3小時」及「學習平臺必選修3小時」,其中「學習平臺必選修3小時」即等同「教育部數位學習工作坊(二)A2」。
資訊NAS123重新整理
事病假請任課教師直接給代課老師一節455元,教學組不令處理鐘點費用,但公假排代除外,事病假代課教師姓名,請務必填入代課教師姓名
重申各校辦理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課程務必落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之規定,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查照。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與新北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一)以學生及教師自由參與為原則。以復習為主,不得為新進度之教授。(二)學期中課後輔導,每日不得超過下午五時三十分,且不得於紀念日、節日之放假日及例假日辦理。(三)留校自習,不得用於上課或考試,並應有學校人員或家長在場督導,負責安全、秩序之維護。」及第4款第1項規定:「學校及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購買參考書、測驗卷及課程外之教學相關資料。」爰此,各校不得以成績分班群及限定參加學生資格,亦不得以預習之名教授新進度。
復依據新北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第5點第2款規定略以:「寒暑假學藝活動: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實施為原則,如因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得調整之,總上課時數寒假不得超過四十節,暑假不得超過一百二十節。」及第7點第2款第1目規定:「鐘點費佔百分之七十五,依實際授課時數支給,每節最高支給新臺幣四百五十元,不列入兼代課時數計算。」併予敘明。
暑期學藝活動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含口頭勸導等)強制要求學生參加,家長同意書應有「不同意」之選項及無須敘明理由。爾來本局屢次接獲民眾反映學校辦理暑期學藝活動有違反前開規定等情事,請各校務必落實正常教學,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每學年度均於各縣市進行無預警抽訪視導,本局亦將於114學年度辦理全市無預警正常教學實地視導,不定期至校加強督導及查核,倘有違法情事,經限期改善而屆期仍未改善者,本局將依規定議處貴校校長、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私立學校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議處。
提醒全校教師不可於第一節課前進行評量。
領域教學研究會中討論,對於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及準學生的補救方式,並作記錄。
七八年級不進行複習考。 (增能學習檢核)
修正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1120117新北市立萬里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持續精進彈性學習課程。
彈性學習課程是課綱的重要核心,旨在提供學生更多元、自主的學習空間,而非傳統單向的知識傳授。簡單來說,它不是固定的課表內容,而是讓學校和學生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興趣,彈性規劃的學習時間。
彈性學習課程的核心精神
彈性學習課程的設計理念,是希望打破過去「老師教什麼,學生學什麼」的模式,鼓勵學生:
自主探究: 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或學習弱點,主動設定學習目標,並規劃學習計畫。
適性發展: 學校可以提供多樣化的課程,讓學生能接觸不同領域的知識,發掘自己的潛能。
跨域整合: 鼓勵學生將不同學科的知識融會貫通,應用於專題或實作上,培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彈性學習課程的主要形式
彈性學習課程並非只有一種形式,學校通常會綜合運用以下幾種類型:
學生自主學習: 這是彈性學習的核心。學生需自主規劃學習主題、內容、進度與方式,並在老師的指導下執行。例如,有學生可能想深入研究程式設計,就會利用這段時間學習相關軟體與知識。
選手培訓: 針對有特殊專長或代表學校參賽的學生,提供專業的培訓時間,讓他們能更專注於技能的提升。
充實(增廣)與補強性教學:
充實教學是為學有餘力的學生設計的,提供更進階或更廣泛的課程,例如:第二外語、攝影、財經素養等。
補強教學則針對學習落後的學生,提供額外的輔導,協助他們打下更穩固的基礎。
學校特色活動: 學校可以利用彈性學習時間,規劃符合學校特色的活動,如服務學習、戶外教育、公民素養課程等。
總結來說,彈性學習課程不僅是課程內容的改變,更是教育理念的革新。它將學習的主導權交還給學生,讓學生不再只是被動的知識接收者,而是能主動探索、規劃與實踐的終身學習者。
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CEFR B2 Level-進階英文
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105 年 10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111992 號函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綱要(以下簡稱課綱)總綱柒、實施要點五、(一)3、所定,持續提升教學品 質及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於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以 下簡稱國民中、小學)實施教師及校長公開授課,並進行專業回饋,特訂定 本原則。
二、依本原則規定應進行公開授課之人員(以下簡稱授課人員)如下: (一)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聘任之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授課專任教師 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 代理教師。
三、下列人員有意願公開授課者,視同授課人員: (一)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兼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不足三個月之代課、代 理教師。
四、授課人員應在服務學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以 下簡稱觀課教師)為原則。
五、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得包括共同備課、接受 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六、公開授課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公開授課時間,每次以一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 (二)共同備課,得於公開授課前,與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合併辦理; 並得於專業學習社群辦理。 (三) 教學觀察時,授課人員得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 考;學校得提供觀課教師紀錄表件,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四) 專業回饋,得由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 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
七、公開授課,得結合學校定期教學觀摩、教師專業研習、課程與教學創新或教 育實驗與計畫等辦理之。
八、授課人員應依前三點規定,共同擬訂公開授課計畫,經各教學研究會、年級 或年段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相關處室彙整核定,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 三十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
九、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 紀錄,由服務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觀課教師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所提供之專業回饋紀錄,由服務 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十、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增進家 長關心教師教學、學校課程及教學實踐,建立親師生共學之學校文化。
十一、各國民中、小學得參採本原則規定,衡酌學校特色與資源及校園文化,建 立適合學校運作之公開授課方式。
十二、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提供公開授課相關之研習課程, 協助校長及教師實施公開授課。
十三、辦理公開授課業務及各項相關研習所需之經費,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 編列預算支應;必要時,本署得視年度預算編列情形,予以補助。 十四、直轄市、縣(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將學校公開授課辦理情形,納入校 務評鑑及教學視導之重要項目;辦理公開授課績效優良之學校,授課人員 及承辦人員,應予以獎勵。
檢送「公開授課參考流程」(附件1)及「公開授課行事曆範例」(附件2)各1份,請據以辦理本市114學年度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事項,請查照。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辦理。
請依據前述原則及學校需求,聚集於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之目標, 擬定公開授課實施流程,選用合宜之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工具(含表件、規準及紀錄設備等),據以制定公開授課辦法並定期蒐集校內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相關資料, 檢視教師專業成長之目標與成效。
注意事項如下:
學校必須訂定校本公開授課實施計畫並於校網首頁設置「公開授課專區」進行公告。
進行公開授課人員包括:現職校長、授課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及聘期達3個月以上代理(課) 教師。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安排至少1 次公開授課, 並參考「辦理公開授課參考流程」進行專業回饋, 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
請學校務必在114年9月30日(第1學期)及115年3月31日(第2學期)前,於校網首頁「公開授課專區」公告該學期公開課行事曆,格式請參閱公開授課行事曆範例,若有調整,最遲應於實施前3天,於「公開授課專區」公告修正版本。
各校公開授課人員應於實施公開授課前,提出「教學活動設計表件」(格式由各校自訂,可含備課紀錄)供觀課教師參考;觀課教師應於公開觀課結束後1週內繳交「教學觀察紀錄表件」(格式由各校自訂);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結束後2週內繳交「教學省思心得表件」(格式由各校自訂),並由學校彙整存查。
定期邀請家長參與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活動,與家長正向溝通建立親師生共學的學校文化。
因應數位教學趨勢,鼓勵各校結合學習載具及數位教學軟體辦理公開課。
相關資訊內容可詳閱新北市教育局公開授課專區https://www.ntpc.edu.tw/home.jsp?id=45f19ec62af5557f。
學校得依需求辦理區級以上公開授課,本局同意核予參與教師公假(課務自理)及研習時數,獲學校薦派擔任區級以上公開授課之公開授課人員,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項第2款規定, 核予教學者嘉獎2次,學校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4人為限,含主辦1人嘉獎2次。其中學校工作人員敘獎次數以1人1學年協助辦理5場區級公開授課為限。
辦理公開授課參考流程
流程一:
每學年於開學前經共識訂定校本公開授課實施計畫;並經由校內各科(領域)教學研究會協商確認各科(領域)教師公開授課人員及時間。
流程二:
統整各科公開授課時間,經協調衝堂科別與彙整,陳核校長核定後實施,連同校本公開授課實施計畫,期限內於校網首頁設置公開授課專區進行公告。
流程三:
(1) 校內公開授課行事曆公告後,開放登記觀課,並規劃共同備課事宜及分配觀課教師協助觀察事項。
(2) 於教師研習系統開設研習。若為區級公開授課,請事先函知各校報名及共同參與相關共備觀議課流程。
流程四:
公開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完成製作簡易教學活動設計表件內容;可將共同備課會議所提建議事項併入該表件,作為共同備課記錄佐證。
流程五:
公開授課當天,若為區級以上公開授課,可先辦理說課,提供簽到表、教學觀察紀錄表,並留下公開授課影像紀錄。
流程六:
召開課後研議會議進行專業回饋(議課),留下共同議課紀錄及影像紀錄,並於當日或期限內收回教學觀察紀錄表件及教學省思心得表件(可內含共同議課紀錄)。
流程七:
由學校行政依據相關表件與紀錄,核實核發研習時數。
備註:
學校應於每場次公開授課結束後二星期內,至少彙整以下資料電子檔留存備查:
1. 授課人員:繳交教學活動設計表(可內含共同備課重點要項)及教學省思心得表(可內含議課紀錄及備、觀、議課照片各1張或繳交公開授課現場教學錄影影片)。
2. 觀課教師:繳交教學觀察紀錄表件。
3. 各校亦可因應實際需求與校本公開授課計畫規定,針對授(觀)課進行錄影存檔。
4. 教學活動設計表件、教學觀察紀錄表件、教學省思心得表件,格式由各校自訂。
GoogleChat教學行政應用與課室管理說明
性別平等教育 /理解性別的多樣性,覺察性別不平等的存在事實與社會文化中的性別權力關係;建立性別平等的價值信念,落實尊重與包容多元性別差異;付諸行動消除性別偏見與歧視,維護性別人格尊嚴與性別地位實質平等。
人權教育 /了解人權存在的事實、基本概念與價值;發展對人權的價值信念;增強對人權的感受與評價;養成尊重人權的行為及參與實踐人權的行動。
環境教育 /認識與理解人類生存與發展所面對的環境危機與挑戰;探究氣候變遷、資源耗竭與生物多樣性消失,以及社會不正義和環境不正義;思考個人發展、國家發展與人類發展的意義;執行綠色、簡樸與永續的生活行動。
海洋教育 /體驗海洋休閒與重視戲水安全的親海行為;了解海洋社會與感受海洋文化的愛海情懷;探究海洋科學與永續海洋資源的知海素養。
科技教育 /具備科技哲學觀與科技文化的素養;激發持續學習科技及科技設計的興趣;培養科技知識與產品使用的技能。
能源教育 /增進能源基本概念;發展正確能源價值觀;養成節約能源的思維、習慣和態度。
家庭教育 /具備探究家庭發展、家庭與社會互動關係及家庭資源管理的知能;提升積極參與家庭活動的責任感與態度;激發創造家人互動共好的意識與責任,提升家庭生活品質。
原住民族教育 / 認識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與價值觀;增進跨族群的相互了解與尊重;涵養族群共榮與平等信念。
品德教育/增進道德發展知能;了解品德核心價值與道德議題;養成知善、樂善與行善的品德素養。
生命教育 /培養探索生命根本課題的知能;提升價值思辨的能力與情意;增進知行合一的修養。
法治教育/ 理解法律與法治的意義;習得法律實體與程序的基本知能;追求人權保障與公平正義的價值。
資訊教育 /增進善用資訊解決問題與運算思維能力;預備生活與職涯知能;養成資訊社會應有的態度與責任。
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意識;提升對環境的敏感度、警覺性與判斷力;防範事故傷害發生以確保生命安全。
防災教育 /認識天然災害成因;養成災害風險管理與災害防救能力;強化防救行動之責任、態度與實踐力。
生涯規劃教育 /了解個人特質、興趣與工作環境;養成生涯規劃知能;發展洞察趨勢的敏感度與應變的行動力。
多元文化教育 /認識文化的豐富與多樣性;養成尊重差異與追求實質平等的跨文化素養;維護多元文化價值。
閱讀素養教育/養成運用文本思考、解決問題與建構知識的能力;涵育樂於閱讀態度;開展多元閱讀素養。
戶外教育/強化與環境的連接感,養成友善環境的態度;發展社會覺知與互動的技能,培養尊重與關懷他人的情操;開啟學生的視野,涵養健康的身心。
國際教育/養成參與國際活動的知能;激發跨文化的觀察力與反思力;發展國家主體的國際意識與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