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海、愛海、知海、護海
人與海洋和諧發展
對自然海洋的探究與認知,讓學生獲得海洋相關的學科知識,進而導引學生得以「認識與省思海洋」。
對社會海洋的了解與行動,讓學生吸收相關的倫理價值,進而導引學生得以「開發與保護海洋」。
對人文海洋的欣賞與表達,提升學生的心靈境界,進而導引學生得以「理解與欣賞海洋」。
讓學生理解自身與海洋之間的關係,建立正向的海洋意識,而得以讓學生產生適切的行動力。
要結合社區資源 培養學生的關懷能力 ,
以海洋教育為核心來架構其校本課程 ,自然海洋、社會海洋、人文海洋 ,接觸自然海洋的體驗行動 ,運用繪本教學、故事教學、影片教學、戲劇教學 「海洋保育」是教學實踐的核心 ,
環境教育
1.加強環境教育,增進民眾的環境知識,促使建立積極正向的環境價值觀與態度,能提升其環境責任感,使其具有環境行動,終能成為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
2.落實推動親子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3.配合本會認養海岸淨灘活動,每月定期辦理體驗海洋自然生態環境,讓海洋濕地成為生態環境探索教育的樂園。
4.積極推動民眾減塑、資源回收再利用、環境保護。
「可以不要把垃圾變這麼漂亮嗎?」、「我也要來淨灘找奇特的垃圾!」
「因為這些垃圾不屬於海邊,我們要讓它們回到屬於它們該去的地方,這樣我們才有美麗的海洋,這些垃圾也才不會害到海邊的生物哦!」
淨灘確實無法永久解決海洋垃圾汙染的問題,但如果人們不願意落實垃圾減量、持續亂丟垃圾,卻只想透過淨灘這個後端清理的動作,就輕易想解決這個問題,垃圾對於環境的傷害必然會永遠存在,我們希望的是透過淨灘,讓民眾親身見識到海洋面臨的汙染之外,也能夠將守護環境的種子傳遞下去,而父母親若能夠帶著孩子們來淨灘,不失為一個做環境教育的機會。
在淨灘的世界裡,不存在「沙灘不淨,誓不回家」這件事。事實上,對於解決海洋廢棄物來說,淨灘的效果是很有限的。我們認為淨灘更重要的意義是環境教育,也因此,淨灘的重點在於如何安全淨灘,並在活動中傳達並落實垃圾源頭減量的理念。寧可撿不乾淨、撿不完,也不應超出能力負荷去撿拾廢棄物。每個人都在安全、合理的狀況下完成淨灘,並在後續的生活落實改變才是最重要的。
安全守則
1. 首先,注意淨灘範圍的地形地貌,專注行走,以避免可能因環境不同而產生的拐傷、滑倒等風險。
2. 海灘廢棄物大致停留在潮線上或是後方防風林處,清除時也可以此區域為優先,但切勿太過靠近海面,同時勿追逐海面上廢棄物。
3. 如位處離海水較近或海浪可觸及的區域,請保持面向海面,並隨時注意海浪狀況,以保留充足的反應時間。
4. 避免徒手撿拾廢棄物,更應避免將手伸到看不淸楚的 位置撈廢棄物、或大動作用手狂掃、狂抓廢棄物。
5. 隨時注意腳下、周遭的環境,避免踩踏或碰觸到生物及危險物品。
6. 隨時注意天氣變化,如果聽到雷聲,應盡速離開沙灘、空曠地區,移動時也優先離開海水可觸及、或已潮濕的海灘範圍。
必備工具
事先確認主辦單位是否提供淨灘工具,建議需準備方便夾取廢棄物的夾子、一雙工作手套、垃圾袋、麻布袋/米袋。如有餘力,也建議準備寬口瓶罐裝尖銳廢棄物,如:針頭、鐵釘、魚鉤等。
1. 長夾:用來夾取廢棄物,建議所有參與者應有一支。
2. 工作手套:防止割傷,建議所有參與者應有完整一雙手套。
3. 垃圾袋:視行政區而定。垃圾隨袋徵收縣市僅能使用付費垃圾袋,或向淸潔隊申請環境維護專用袋。
4. 麻布袋/米袋:耐操、不易破的麻布袋或米袋, 適合裝玻璃或易碎物品。
淨灘執行階段
1. 淨灘目標物:以不可分解的人造廢棄物為主,貝殼、漂流木、生 物屍體等可天然分解者不撿。
2. 撿拾廢棄物時,應全程穿戴手套,盡量使用夾子來夾取廢棄物。
3. 眼手合一,若要用手拿取廢棄物,不論是否穿戴手套,皆須看清楚廢棄物的樣貌再拿取,不可將手伸進看不清楚的區域,如沙中、岩縫中、消波塊間等。
https://www.sdec.ntpc.edu.tw/p/412-1000-97.php
中小學親海參考指引
一、背景
臺灣四周環海,擁有豐富的海洋資源,為打造「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近期
行政院推動「向海致敬」政策,並提出「開放、透明、服務、教育及責任」五大原則,鼓勵
人民「知海」(知道海洋)、「淨海」(潔淨海洋)、「近海」(親近海洋)及「進海」(進入海洋)。
承上,為鼓勵中小學學生走出戶外、親近海洋、向海學習,本署訂定「中小學親海參考
指引」,俾協助中小學教師導引學生檢核及強化進行海洋體驗時應具備之水域安全觀念,透
過生活實踐,以培養親海、愛海、知海之胸懷與情操。
二、目的
協助中小學教師帶領學生進行海洋相關體驗課程時,瞭解行前應具備之親海風險及危
機處理知能,俾提升師生海洋安全教育及風險管理概念。
三、說明
中小學教師在帶領學生進行海洋相關體驗課程時,可依據「中小學親海參考指引」,評
估教育進行場地是否合宜,以及引導學生確認是否已具備應有之海洋危機處理知能,並進
行自我檢核。
(一)海域界定
1.近海:親近海岸周遭區域。
2.進海:進入海域活動。
(二)適用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師生,及辦理海洋教育相關活動、課程之個人或團
體。
(三)適用活動
1.近海:海岸相關之淨灘、潮間帶觀察體驗、漁港或港埠觀光、海岸休閒遊憩等活動。
2.進海:海域相關之游泳、浮潛、獨木舟等活動。
四、近海及進海之參考指引
(一)近海指標
【近海定義】親近海岸周遭區域。
海
域
級
別
海岸
環境
親海
能力
中小學親海參考指引內容
近
海
第
一
級
以平均高
潮線至第
一條省
道、濱海
道路或山
脊線之陸
域為界。
具 備 親
近海岸
時 了 解
自身狀
況 及 海
岸 風 險
管 理 的
安 全 須
知。
C-I-1 了解有哪些身體健康狀況會影響海域安全(例如:睡眠充足、
良好身心狀況等)。
C-I-2 認識紫外線或過度曝曬於陽光下對皮膚與眼睛的影響,採取
個人適當的防護措施。
C-I-3 認識常見個人的海域安全設備(例如:防滑鞋、防磨衣、救生
衣等)。
C-I-4 能辨識相關海域安全人員的穿著(例如:救生員、海巡員、巡
守員等)與救援設備(例如:救生圈、哨子、拋繩、救生板等)。
C-I-5 認識並能取得預報系統的資訊(例如:中央氣象局 166、167
專線等)。
C-I-6 認識潮間帶生物多樣性與常見的海洋生物。
C-I-7 認識海域活動時常見的海岸環境地形變化、危險因子與天候
變化(例如:浪高、漲退潮、暗礁、捲浪、湧浪、瘋狗浪、離
岸流、陡降型海岸、消波塊、港埠等)。
第
二
級
以平均高
潮線往 陸
地 延伸至
30 公尺範
圍。
具 備 親
近海岸
時 自 身
健康評
估 與 覺
察 海 岸
環境的
危險因
子 並 能
夠 運 用
預報系
統 及 安
全設備。
C-II-1 能於海域活動前評估自身健康狀況。
C-II-2 認識友善海洋的防曬用品及方法。
C-II-3 了解在從事不同類型海域活動前應準備的海域安全裝備。
C-II-4 發生緊急事故時,能與相關海域安全人員(例如:救生員、海
巡員、巡守員等)尋求救援。
C-II-5 能運用預報系統判讀海域活動安全性。
C-II-6 了解不同的近海活動對潮間帶生物的影響。
C-II-7 能覺察海域活動時常見的海岸環境地形變化、危險因子與天
候變化(例如:浪高、湧浪、瘋狗浪、海流的變化等)。
C-II-8 認識海洋保護區的類型、設立目的與地理位置,並能遵守保
護區的規定。
第
三
級
以平均高
潮線往 海
洋 延 伸 ,
但 不超過
潮間帶踏
浪(腳踝 30
公分以下
深 度)範
圍。
具 備 親
近海岸
時 應 對
海 岸 環
境 的 危
險狀況
及尊重
海 洋 生
態 之 環
境倫理。
C-III-1 能隨時評估自身健康狀況並作出應對。
C-III-2 能妥善使用物理方式達到防曬的效果及曬傷的處理方式。
C-III-3 充分了解海域活動所需裝備的使用方法。
C-III-4 如遇緊急事件時,知道如何使用救援設備(例如:救生圈、哨
子、拋繩、救生板等)。
C-III-5 能判斷現場的海域狀況並安全的從事近海活動。
C-III-6 能辨識並遠離潮間帶有毒或危險的海洋生物及遭受危險生物
攻擊時緊急處理之方式。
C-III-7 能時刻注意海域環境變化、危險因子與天候變化並保障自身
安全。
C-III-8 學會愛護、尊重海洋生態並友善海洋環境等環境倫理。
(二)進海指標
【進海定義】進入海域活動,並已具備近海之能力。
海
域
級
別
海域環境
進海
能力
中小學親海參考指引內容
進
海
第
一
級
平緩沙
地、岩礁,
10 公 尺
內,水深
及腰,浪
高 0.5 公
尺,流速
0.5 節 以
下。
具備基礎
的海泳能
力與了解
海域安全
的知識。
O-I-1
先具有基本游泳與自救技能(不限泳姿可游 25 公尺、基本
自救能力)再進海。
O-I-2 能列舉海域活動所需的必要及安全裝備。
O-I-3
能正確使用合宜的救生安全設備(例如:救生衣、蛙鞋、魚
雷浮標、浮力袋、救生板等)。
O-I-4
能了解浪況、潮汐、風向、離岸流、湧浪、瘋狗浪、捲浪與
浪區之結構。
O-I-5
在遇到緊急事故時知道尋求協助的正確方法(例如:消防署
119、警政署 110、海巡署 118、緊急救難專線 112 等)。
第
二
級
斜降型,
10 公 尺
後,腳無
法踩地,
浪高小於
1公尺,流
速小於
1.0 節。
具備進階
海泳能力
與判斷海
域危險程
度及傳達
求救訊
號。
O-II-1
學會不戴泳鏡在水中睜眼、立泳、仰漂以及著衣在水中前
進,並能在平靜海域潛泳 15 公尺、浪區潛泳 5 公尺。
O-II-2 能充分了解海域活動所需裝備的使用方法。
O-II-3 能於海域活動前確認救生安全設備的狀況。
O-II-4
能判斷海域環境變化與海浪的危險程度並做出相對應的措
施。
O-II-5
學會遇到緊急事故時能運用不同方式向他人傳達求助訊
號。
第
三
級
陡降型,5
公尺後,
腳無法踩
地,浪高
1.5 公 尺
以上,流
速大於
1.0 節。
具備高階
海泳能
力,判斷
並處理海
域危險狀
況及傳達
求救訊號
與自救方
法。
O-III-1
學會不戴泳鏡在水中拾物以及著衣在平靜海域潛泳 25 公
尺、浪區潛泳 10 公尺,潛越 1.5 公尺浪,安全地進出浪區。
O-III-2 能妥善使用海域活動所需裝備。
O-III-3 能在海中正確使用救生安全設備。
O-III-4 具備被離岸流與捲浪困住時自救的方式與能力。
O-III-5 能判斷海象變化的危險程度作出相對應的措施。
O-III-6
學會遇到緊急事故時能運用不同方式向他人傳達求助訊號
與自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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