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辦理。

本市115學年度普通班(不含特教班、藝才班、體育班、幼教班)之編班,應依「新北市立國民中學115學年度普通班編班基準表」辦理,其編班以7、8及9年級班級人數,平均每班以不高於30人為計算基準(以上取小數點四捨五入)。

115學年度普通班7、8及9年級每班平均人數達教育局公告之額滿基準34人時(以上取小數點四捨五入),核定為額滿學校。新生額滿學校之推估,係由各國民中學依據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函送各學區國民中學之應屆畢業生升入各國民中學名冊,再以學校近3年平均報到率預估新生人數為原則,倘達額滿基準函報本局核定為新生分發額滿學校;另8、9年級每班平均人數達到額滿基準時,亦函報本局核定該學年度為額滿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