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權利

更新日期:113.03.29

有CVI者的三個主要權利

這一節針對一個實際目的而已。

與分類一樣,我們經常提到的權利也是當你有CVI時會變成有挑戰性的地方。

有CVI者的三個權利個別是:

有權利學習

有權利獨立自主

有權利做有效率社交互動


我們不是在做有關個人權利的政治宣言(聯合國有更深入有關人權的完整資訊。)


學習的權利

我們只能夠從可以感知的學習。

我們的權利不是限制在學校學習,而是整個生活層面。

這包括(但不限制)以下方面對個人都要是無障礙、可感知的和可理解的,適合其需求。

玩具和遊戲

口語

教學方法

故事、書籍和文獻

電腦和資訊科技

藝術

音樂

就業技術、職業和訓練

專業訓練

高等教育


這個表單可以是無止盡的,當考量有CVI者的權利去學習時,我們需要考量什麼是相關的,根據他們的發展程度、需求和興趣。


獨立自主的權利


這包括可做得到的獨立行走,和合適的培育養成(habilitation)或重建 (rehabilitation)。

獨立自主的權利是個人的權利,可能之處和有需求的時候去:

獨立地行走

參與照顧自己的技能包括穿衣、洗滌和失禁處理,假如無能獨立做到,那麼要給予照顧和尊嚴。

可以使用(可能的地方)所有公共區域和地方。

為自己做抉擇和管理自己的生活


有效率社交互動的權利

每個人都需要他人


CVI 會造成社交互動上的困難,這在本網站會不斷解釋、特別是在「行為」那節。


除了三個權利外,我們理所當然都同意個人有權利去:

不感到害怕和被威脅

感到安全和不被傷害

被愛


最重要的是,每個有CVI的人都有權利去做自己。

愛盲-腦性視障支持平台 ( CVI -- Supports ) 

服務諮詢電話:(02) 2311-7567

線上服務申請:低視能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