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份針對新北市立萬里國民中學(以下簡稱本校)行政與導師職務輪流制度的建議草案。這類制度通常基於「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旨在活化組織運作,並確保教學與行政業務的穩定接續。
新北市立萬里國民中學:行政與導師職務輪流制度(草案)
一、 宗旨
為建立本校公平之職務分配機制,落實行政與教學之橫向溝通,並兼顧教師專業發展與生活需求,特訂定本制度。
二、 適用對象
本校編制內全體合格教師(不含校長、人事、會計等特定職務)。
三、 導師與行政職務輪流原則
1. 導師輪流機制(以三年為一任)
導師聘任優先順序:
志願者: 優先由具備熱忱且主動提出申請之教師擔任。
積分制: 若志願者不足,依教師積分(包含年資、獎懲、前次擔任導師距今時間等)決定。
保障期: 卸任導師後,除特殊需求或個人意願外,原則上可享有 1-2 年 的「緩任期」(優先不列入導師名單)。
帶班完整性: 導師職務原則上應帶領該班級至畢業(完整三年)。中途若因病、產假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離職,由候補名單依積分遞補。
2. 行政職務輪流機制(以兩年為一任)
處室主任與組長:
專業考量: 優先考量行政經驗與個人特長。
任期保障: 行政職務原則上以 兩年一任 為宜,方便業務熟悉與交接。
回任獎勵: 教師擔任行政職務(如組長、主任)屆滿四年者,回任教學職時,享有優先挑選任教班級或導師緩任之優待。
四、 職務評分積分標準(範例)
為使輪流公平化,可導入積分系統:
項目
計分方式
說明
導師資歷
每滿一年 +2 分
獎勵導師辛勞
行政資歷
每滿一年 +3 分
獎勵行政承擔
現任職位
現任行政/導師 -5 分
現職人員優先不列入下次強制抽籤
獎懲紀錄
依考核積分加減
視年度考核結果而定
五、 行政與導師互轉機制
行政轉導師: 組長或主任卸任後,可依個人意願選擇回任純教師或擔任導師。若該年度導師名額已滿,則依積分排序。
導師轉行政: 導師帶班滿三年畢業後,可申請轉任行政職,以利了解學校整體校務運作。
六、 特殊考量與豁免條款
重大傷病: 經公立醫院證明需長期休養者。
退休前夕: 距離屆齡退休剩餘 2 年(含) 以內之教師,得免除擔任導師或行政組長職務之義務。
突發狀況: 由校務會議或職務分配委員會(職配會)專案討論。
七、 實施與修正
本制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得依每學年實際師資員額及需求,經由職務分配委員會修正建議後調整。
Gemini 的溫馨小語:
萬里國中的規模相對精簡,在推行這類制度時,最重要的往往不是積分的高低,而是處室之間與老師之間的溝通彈性。制度是硬的,但同儕間的互助才是維持校務運作最溫暖的動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