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經費編列與執行管理機制如何運作?是否依據學生學習成果與目標而訂定?是否能配合學校需求調整經費使用?
1.會計室於每年4月通知各處室依校務發展目標提出各項經費需求,以便統籌規劃,依重要或急迫
性動支歷年本校教育發展基金剩餘款或納入年度預算編列。
2.每年5-6月依教育局核定概算基本需求及各項費用共同編列標準審核彙整歲入、歲出概算。
3.配合計畫實施進度,衡酌緩急在本年度可用預算範圍內以半年為一期,編製實施計劃及收支估計
表,據以執行本年度預算。
4.年度進行中積極協助處室業務推動因應計劃變更辦理補辦預算或調整容納。
5.每月預算執行成果編製月報表並公告。
6.辦理定期及不定期財產及物品檢核及出納、事務抽查,以增進財務效能。
7.推動本校內部控制制度之建立,整合內部控管及評核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