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行政是否可結合非兼任行政之教師,共同分擔責任,一起投入學校發展計畫?並可達到提升教學品質,促進學生學習?
1.鼓勵教師參與各種委員會組織並依規產生委員或代表:例如校務會議、教師評審委員會、
教師考核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推行委員會及各項
委員會等,不論是否兼或未兼行政教師,均踴躍出席
會議參與討論,積極投入學校各項發展計畫。
2.訂定校務分掌表,依專長分配校務工作及協助各項競賽及活動的指導:例如結合非兼任行政
之教師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校隊指導,如:田徑隊、籃球隊、排球隊、各項普及化運動代表隊、
合唱團、科學園遊會、科展、語文競賽團隊;擔任各項競賽裁判與評審,如運動會、班際體育競
賽、語文競賽、美術比賽、實驗課程種子教師等,適才適所,專長專用,發揮所長,展現學生學
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