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教育部規定每學期辦理教師家庭暴力防治研習1小時、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教育研習1小時、性別
平等教育2小時,提高教師對高關懷學生的辨識度。
2.每學年辦理教師環境教育研習4小時,達成率100%。
3.本校教師均達到上級機關要求資訊知能與應用相關研習時數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