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神的愛

作者:林彥光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的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 (以弗所書3:17-18)

在這待降節期間,我們特別感謝神的愛。聖經上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基督道成肉身,為了叫我們得生命而犧牲自己,愛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是大家很熟悉的題目。在詩、文、故事、電視及電影節目中,有許許多多關於「愛」的描述。在教會中講最多、唱最多、教導最多的也是「愛 」;然而我們真正對愛的認識有多少?在許多本來有「愛」的環境裡,我們常常會看到或聽到:孩子長大與父母不和,變成叛逆; 親如手足的兄弟因家產糾紛變成冤家;如膠似漆的情侶「勞燕分飛」;連理枝變成貌合神離,比翼鳥結果分道揚鑣;很要好的同事,因職場上的競爭而勾心鬥角;⋯。我們在教會裡雖然學到許多關於愛的教導,許多人對使徒保羅教導的「愛的真諦」還能背得滾瓜爛熟,詩班也能唱得音韻悅耳。可是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爭執或衝突時,所學的這些似乎都被拋在腦後,為什麼?

今天的經節告訴我們,要有主在我們心裡,我們的愛才會有根有基。如果沒有基督在我們的心裡,不是祂的靈在我們心中做主,我們的愛往往是出於自己的性情和意念,是情慾的,是反應式的,是會變的,是沒有保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心裡做主,我們才能以基督的愛去愛人。祂的愛是無私的,是完全的,是永不改變的。希望我們用這有根有基的愛去愛人,並且在眾聖徒間以此彼此相愛,一同明白什麼是神的愛,並且去體會這愛的長闊高深。

不僅如此,神的話還教導我們:「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18)。所以,讓我們不只以嘴唇,而是以行動來表達愛。奧古斯丁(Saint Augustine)曾說: 「愛有幫助人的手,有為窮乏人奔走的腿,有看見別人需要的眼睛,有聆聽別人哀嘆的耳朵,這就是愛的全貌」。讓我們留意周遭需要被關懷幫助的人,並以實際行動去幫助他們。主耶穌曾說,當祂再來審判的時候,會對義人說:「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35-40)。所以,當我們看到貧困的人,三餐不濟的人,衣著襤褸的人,無家可歸的人,病魔纏身的人的時候,我們應當提醒自己,我們就如遇到我們所敬拜、所歌頌、所讚美的那位「親愛的主耶穌」!我們應當如何傳達對主的愛呢?

求主住在我們裡面,叫我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讓祂的愛在我們身上彰顯。願主用祂無可測度的愛充滿我們的心。

(12/18/2021)